“爱的名义”与“名义的爱”
2016-05-03崔志钰
崔志钰
教育需要秉持“爱的名义”,教育应该是充满爱的,爱是教育的基本元素。当然,爱的方式是多样的,虽然不能排除“好心办坏事”“遭遇爱的伤害”等情况,但只要这种爱是无私的,是不带偏见的,是一以贯之的,学生一般都会欣然接受并心存感恩,这就是“爱的力量”。学生的学习用品忘记带了,教师随时“补给”;学生感冒了,教师适时地递上感冒药、备好生姜茶;学生活动课上意外受伤了,教师及时地送医、配药;学生冒雨到校时,教师顺手递上毛巾,擦干他脸上的雨珠……对于这种自然的爱,学生会拒绝吗?同样,如果在一个非常寒冷的早晨,看到穿着单薄的黎明,你悄悄地为他穿上崭新的、温暖的羽绒服,他会感到意外吗?他会把羽绒服扔进垃圾桶吗?他的心里只有感恩,只会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学生之所以拒绝教师给予的爱,关键是这种爱并不自然、并不普遍,这种爱的氛围和环境并不温暖。
教育需要拒绝“名义上的爱”,避免“爱”的形式化、庸俗化,避免以“爱的名义”作秀。有的学校或班级为了扩大“爱”的影响,搞一些捐赠物品的“集中发放仪式”,也有的搞类似的“暖冬行动”,甚至安排一些媒体采访受助学生,让他们谈感受,以“制造”一定的效应,“爱”真的需要如此显性的表达吗?“爱”真的需要这么“高调”吗?这种“名义上的爱”不但可能达不成教育的效果,反而可能造成“爱的伤害”,这也是案例中羽绒服被扔进垃圾桶的重要原因。这种“爱的伤害”是心灵的而不是肉体的,是隐性的而不是显性的,是持久的而不是暂时的,要比其他有形的伤害严重得多;更为关键的是,这种“爱的伤害”以其隐蔽性、“正当性”、教师的无察觉性和学生的独自承受性而持续发生着,并且不断累积着。
当前很多学校的德育工作已经实现了由原先的“说教式德育”向“行动式德育”转变,但如何从“行动式德育”向“心灵德育”跨越依旧任重道远。简单粗暴、居高临下、教师强权的教育方式仍较为普遍地存在着,教师总是以自认为爱的方式教育着学生,学生却可能对教师所谓的爱无感甚至排斥。把教师“爱的教育方式”转变为学生“爱的接受方式”,是提高德育实效性的关键。
拒绝“名义上的爱”也许是当前学校德育工作中最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教育需要“爱的名义”,教育需要抵达心灵。大力倡导“爱的名义”的教育,摆脱“名义的爱”的教育,这是学校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教育的本原诉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