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2016-04-29杨颖李电元
杨颖 李电元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务筹划是由应为Tax Planning意译而来的。从字面理解也可以称之为“税收筹划”、“税收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收任务的安排叫做“税收计划”,为之避免与之混淆,在从国外文献中引进这一术语之初,将其译为“税收筹划”、“纳税筹划”、“税务筹划”,一体现税收筹划所具有的实现策划安排的特点。
一、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应用的原则
(一)经济性原则
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需要坚持经济性原则。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经济性的问题。如果税务筹划不能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便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对企业近几年以及未来一年的税务进行统计和估算,保证税务筹划能够使企业的收益大于筹划成本,能够为企业减轻税务负担或者增加企业的经济收入。
(二)遵守法律原则
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一般來说,企业运用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务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然而目前有部分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不惜通过偷税漏税骗税的方式达到目的。这样不仅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对政府税收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坚持整体性原则
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需要坚持整体性原则。企业会计人员要从企业的全局出发,制定整体性的税务计划。一般来说,企业实行税务筹划,主要目的在于在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使企业的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此处的经济利益和税务负担,不应当只包括企业的经济收入或者企业每年或每季度的缴税额。而应当是在企业整体经济的基础上计算出的企业的净利润,或者企业的整体经济收入减去缴税额、开展税务筹划的开支等等。这样才能最为客观的评价企业的税务筹划在企业税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企业会计处理期间应用税收筹划的方法
(一)在企业投资期间,合理选取核算技术
一般来讲,企业对投资进行核算的方法一般为两种,即成本法及权益法。一般来讲,投资所占的比例约为25%--50%左右,对企业的运营可能造成影响。就算投资的比例小于25%,则仍会对企业造成作用。如果投资占据的比例超过50%,那么需要应用权益法进行控制,假如比例小于25%,则可以利用成本法进行控制。假如企业在投资期间先出现盈利、然后出现亏损问题,则应使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二)合理选用收入结算的方法
企业在销售商品期间,会形成多种结算方法,所造成的收入确定时间存在差异,税金交纳的月份也各不相同。遵照我国香菇那税法的规定,企业确认收入的实践一般为收款销售时所收贷款的时间,并且在同一天将货物提取单交给买家。如果需要委托银行等机构进行物品销售,则手续置办齐全,发放物品的时间就为企业的收入时间。如果采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进行销售,或者赊销的形式进行销售,则需要遵照合同要求,以收款的实践作为企业的收入实践。但是,如果使用分期预收或者订货销售的方法进行物品出售时,则以物品的交付时间作为收入时间。通过选择合理的收入结算方法,可以保证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更加合理、科学,进而延缓企业的税收缴纳期限。
(三)合理选择存货的计价
遵照现存的会计标准,企业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发出存货计价:其一,毛利率法;其二,先进后出法;其三,个别计价法;其四,平均加权法。企业在选取存货计价措施期间,需要针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并且认真对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设计。现今,很多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较为困难,因此,延缓纳税的方法就如同国家下发了没有利息的贷款,能够使企业的流动资金增多,有助于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四)合理选用费用列支方法
对于费用列支方法来讲,其指的是基于税法许可的前提下,遵循税务筹划的思想引导,对内容进行列支,通常包含有:可能出现的损耗、合法的递延纳税时间、降低纳税投入资金、其他费用等。常用的方法主要有:其一,对发生额形成的费用及损耗进行科学估计,应用预提的方法将其划入账目内,同时向公益累计业务招待及捐赠等费用。面对此种情况,需要在许可的前提下,把握列支的限额,从而充实列支的内容;其二,已经产生的费用核算、入账工作应及时、精准。例如:已经出现的存货盘亏、损毁问题,或者坏账中合理内容,都应将其划归到列支的费用范围内;其三,尽可能将成本费用降低,从而延缓纳税的时间,达到节税的目的。
(五)合理应用折旧、摊销的方法
在缴纳所得税以前,可以被扣除的内容主要有:无形资产、递延性资产的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等。一般基于已经存在的收入前提下,摊销的数值及折旧的数值相对较大,因此,企业需要上缴的税金相对较低。在现实工作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进行折旧,针对企业会计处理工作来讲,加快折旧的速度是一种高效的减税形式。同时,尽管我国相关会计准则已经针对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等折旧年限及摊销形式作出了规定,然而,仍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针对企业内部缺少规定的折旧年限资产或者摊销资产来讲,应选用较短的年限,从而来实现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标准。此种原因在于资产的时间价值,从而造成前期折旧金额增加的情况,延缓了企业的税金交纳时间,企业也就相当于获取了一笔没有利息的存款。(作者单位分别为国网黑龙江经研院、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