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培育社会化非营利性医疗组织
2016-04-19蔡江南
蔡江南
我国的医疗健康业仍是一个高度行政化的行业:政府控制了约2/3的医院和90%的病床,行政部门定价,人才仍受政府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医疗保险也是由政府单方面控制。此外,各种行政手段控制了医疗资源的分配和流动,例如对医生和医院的行政评级和科研经费分配。在行政部门的全面控制下,医疗卫生的短缺状况长期以来得不到根本解决。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服务变得更加供不应求。
医疗卫生的种种特点,尤其是医疗服务质量的不确定性、信息的缺乏和不对称性等特点,使我们不能完全听任市场力量来全面支配医疗健康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引入第三股重要力量,即社会力量:以非营利为目标的、独立的社会化组织,使社会力量成为健康服务业的“劲旅”。
从医疗服务供给的角度来看,与现有的公立医疗机构相比,社会化非营利医疗机构享有完整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这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源的自主权上:其领导人不由政府指定,员工数量不受行政编制控制,员工收入水平和增长幅度不受政府控制,人才流动不受行政部门控制。这些都有利于保证医疗人才的收入补偿和充分激励、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流动、医疗服务供给的增长。
与营利性医疗组织相比,社会化非营利医疗组织不具有追求利润最大的强烈冲动,从而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社会非营利组织有利于解决医疗信息不足的问题,使得无法通过合同来有效规定医疗服务质量的问题,可以通过弱化追求利润
的动机来加以解决。
从医疗保险的角度来看,将具体经营管理的职能交给非营利医保组织,老百姓可以在多个社会医保组织之间进行选择,打破目前个人只能接受一个政府医保机构的垄断局面。医保组织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病人需要。
社会化非营利性医疗组织和医保组织,享有政府税收减免的待遇。同时,他们不能将利润纳入任何私人腰包,还需要提供一些公益性服务,例如对于低收入人群提供免费或低价服务。
社会化组织的生长,一方面可以依靠促进新生力量的成长来实现,即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健康业,鼓励多元办医;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推动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向社会化非营利组织的转化来实现。我国现有的公立医院,从其收入结构来看,只有大约10%的收入来自政府拨款,而其他90%的收入则来自于病人和医保支付。这样一种收入结构实际上已经与许多国家的民营非营利医院一样。两者的差别仅在于,我国政府仍然保留了许多行政控制的权力,特别是对公立医院人力资源的控制。如果我们实行彻底的管办分离,政府放弃对公立医院的行政控制,采取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真正的独立自主组织,这些公立医院便很容易转变为社会化的非营利性医院。
(来源:文汇报,编辑部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