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湾看女性组织发展与社会改革
2016-04-19方英
[摘 要]社会组织发展是社会改革的重要载体。我国台湾的女性组织以1987年解严为分水岭,分为酝酿期和快速发展期,逐步形成与当局合作共同改善女性相关议题的局面。台湾经验对大陆社会组织发展的启示有:建立对社会组织的支持性政策环境,社会组织的理念和使命需要来自创办者自下而上的激发,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改善社会问题,打通社会组织的政策倡导渠道。
[关键词] 台湾女性组织 社会改革 社会组织
中国大陆在经济领域改革开放之后,社会改革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因为没有社会领域的改革创新,经济领域的改革就难以深度推进。台湾在1987年的政治解严之后,进行了20多年的社会改革探索,其经验值得大陆借鉴。
一、台湾现代女性组织的发展历程①
台湾现代女性组织的发展是以1987年的解严为分水岭,分为同质酝酿期和多元成长期。
(一)1987年之前的同质酝酿期
从日据时代到1960年代,台湾的妇运是低调和零星的,这时期对妇女权益的维护多与农民和劳工问题混合在一起,社会性别意识缺乏,妇工会等妇女团体也是在国家父权制的监控下发挥有限的作用。
自民国政府迁台到1971年间,台湾的妇女活动主要由妇女会、妇工会、妇联会这些与当局关系极为密切的组织开展,这些组织偶尔也会表达对娼妓、家庭暴力和妇女福利等议题的关注,但是更多时候开展的活动旨在维系政党治理的需要,通过模范母亲选拔、劳军等形式宣扬女性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角色。
在长期的戒严体制下,台湾人民对政治持疏离和淡漠的态度,对政府、政治、公共事务和个人的权利义务都没有清楚的认识,在基本权利受到公权力的侵犯时大多数的国民会选择逆来顺受而不是反抗。与此同时,这段时间台湾的经济得到发展,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增加,部分女性在留学期间接触到女性主义思潮,她们回到台湾后,成为女性主义思潮的传播者。台湾第一个现代女性组织妇女新知的创办者多是台湾高等学府中的文学院的女生,她们在读书和外出留学的经历中受到女性主义思潮的影响,产生了改变女性处境的社会理想。1982年2月,为了实现社会理想,成立了妇女新知杂志社,开启了台湾以女性组织推动社会改革的历史。但在1987年之前,台湾当局对群众和集体行为非常敏感,这时的台湾没有社会运动,妇女新知以杂志社作为联系基地,宣传不同于官方立场的女性主义思想。同时,以理念和行动激励1990年代主妇联盟、晚晴协会、妇女展业中心、妇女救援协会、进步妇女联盟等妇女组织的成立。
在1987年之前,台湾的女性组织数量较少,且呈现较强的同质性,关注女性共同面对的不平等因素,以取得抱团取暖的效果。
(二)1987年之后的多元成长期
1987年解严之后,包括女性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获得了合法性,关注的议题更为多元,开始和政府合作共同参与社会建设。例如,妇女救援基金会以改善色情行业妇女的生存环境为目的,晚晴协会以离婚女性之间的相互支持为目的,现代妇女基金会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支持为目的,高雄新移民发展协会以为陆配提供支持为目的,这些不同宗旨的女性组织在解严之后都因应社会的需要得以发展。
随着政治上的解严,执政者对女性组织给予了更多接纳空间,女性组织也开始改变“政治淡漠”的态度,寻求通过体制内的渠道进行政策倡导并获取政府资助。是否需要进入体制内是一个应在实践中逐步厘清的问题,反对者认为女性组织倡导的社会改革是反体制的,如果进入体制则会丧失其立场;赞成进入体制者认为,民主社会是一个不断妥协和斡旋的过程,如果改革对象能接受批评则可以合作推进社会改革。
1994年,晚晴协会发起释宪运动,可以视为台湾妇运试图改变体制的开端,1995年与妇女新知基金会共同主导修法运动,送“民法修法新晴版”进立法院,组织“婆婆妈妈游说团”及“女人修法大队”监督修法进度。1996年,申请对“民法”第1002条“妻从夫居”进行释宪,1998年大法官会议第452号解释令宣告妻从夫居条文违宪,“民法”第1002条修正公布。
在推动释宪之外,女性组织也通过向“社会局”申请经费来获得稳定的资源,体制也会运用各种机制来决定哪些社会组织可以获得资助,理念的一致性和活动的绩效是主要的考量因素。
对于女性组织来说,与“社会局”的合作,一方面可以减轻资金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表格的填写、评估和问责的压力。即使在接受官方资助之后也一定要保持募集多元资金的能力,这样才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避免进入体制之后丧失了草根社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和创新性。
虽然还有问责、独立性等问题需要探索,社会组织和政府合作进行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是台湾该时期呈现的良好合作局面。
二、对台湾两个女性组织的微观考察②
在梳理了台湾女性组织的两个重要发展时期参与社会改革的情况之后,再来通过对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和现代妇女基金会的微观考察来探讨该议题。这两个组织是笔者2013年12月到台湾学术考察期间进行过深入交流和访谈的两个女性组织,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致力于台湾陆配的权益保护和生活支持,现代妇女基金会则是以支持家暴受害者为宗旨。下面从创办缘起、运作方式和资金来源三个方面展开介绍。
(一)现实触动的创办理念
个人的自觉和改变是女性组织创办的重要促成因素。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理事长创办组织的缘起在于,身为陆配的她曾经遭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夫妻吵架,离开家喝杯咖啡就被报失踪。后来又不断接触到身边姐妹遭遇的不公待遇,因此毅然决定成立协会进行权益诉求,为遇到困境的姐妹提供支持,帮助她们更好地面对不利的处境。由此可见,姐妹们的需要就是创办者由己及人运作组织的动力。
现代妇女基金会台南工作站的主任,则是在社工工作中接触到大量家暴受害者(多为妇女),她们的不幸遭遇促使她行动起来推动改变。1987年解严之后,她和法律界、社工、警察和教育部门的有识之士共同推动反家暴立法和服务的发展。由此可见,服务对象的困境和宗教信仰赋予的关爱情怀是创办者成立组织的动力。
(二)灵活自主的运作方式
从运作方式来说,现代妇女基金会已经有紧急救援、陪同服务、紧急庇护、就医服务、法律扶助、心理复健扶助、经济扶助、职业转介、被害人服务等服务内容,形成社工、警察、教育、医疗、司法部门之间的跨部门网络合作,采用个案陪伴、团体服务、年度亲子游、回娘家围炉之夜、男性关爱热线、戏剧表演、职场安全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和提供服务。随着服务的推进,提供的家暴干预服务惠及的人数快速增加,以除夕之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的围炉之夜团聚服务为例,从开办时的1桌增加到现在的11桌。
家庭暴力广泛存在于社会各阶层。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有24.7%的女性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③。家庭暴力不仅会直接伤害受暴者,而且会危及家暴目睹儿的健康成长。
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的运作方式包括个案协助、权益争取、回娘家聚会和走入社会做公益四部分。个案协助是指陪伴姐妹争取基本权益并提供物质或精神上的支持,比如陪伴遭受家暴者到移民署和家暴中心求助,帮助一些离婚后的单亲妈妈获得基本的工作机会等;权益争取则是反对台湾当局对陆配的一些歧视性政策,比如母亲节发起的“反歧视要公平,身份证六改四”,争取陆配取得和外配相同的权利。与此同时,协会还多次到立法院进行政策倡导。回娘家聚会,则是为陆配姐妹提供每个月定期聚会的机会,相互之间交流互动;走入社会做公益,则是致力于通过社会公益活动使台湾人了解真实的陆配形象,扭转台湾人对陆配的成见和媒体对陆配的抹黑。
(三)多元的经费来源
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初期的经费来自理监事几千块的捐款以及社会人士10000~20000元的捐赠和少量的会员费④,办公场地则是由慈善单位提供,然后逐步通过服务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政府资助。比如有一位协会的会员来台已经15年,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看到报纸上报道协会理事长在“立法委”为陆配争取权益时内心震撼,因而产生了为成长中的姐妹尽点心力的愿望;一个姐妹的面摊的面很好吃,一位慈善领导经常去吃面就说:“你人真好,面真好吃!”,摆面摊的姐妹说XY才是真正的大好人,然后就介绍XY与其认识,后来该公益人士就为XY出谋划策,为成立组织申请经费。如何让协会有平台筹集资金,帮助姐妹们在取得身份证前(6年等待期)有一定的补贴,这是协会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四)与政府的合作关系
台湾在1987年解严之后,社会组织获得比较宽松的生长空间,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动的游行和请愿活动,采取较为轻松和有弹性的态度,双方开始形成了合作推动社会改革的局面。
比如现代妇女基金会的反家暴项目就获得了台南市当局的奖助,这种奖助是该组织的服务取得一定的成效,获得社会认可之后介入的。女性组织的介入,改变了台湾反家暴之前存在的“法律走在前、政策随于后,措施不及跟,观念不易改”的窘境。通过女性组织在服务中和家暴受害者的交流和接触中逐步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本”来理顺法律和政策落实的路径,在这个过程中现代妇女基金会从下而上以需求为本,不断地进行政策倡导,这样才逐步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反家暴协作行动网络,使立法和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高雄新移民社会发展协会一方面通过直接服务为陆配姐妹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倡导推动当局修改冷战思维下的“两岸关系人民条例”中对陆配的种种歧视,争取陆配和外配获得相同的法律待遇和权益保障,从而推动台湾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升。这种有理、有利、有节的行动也得到当局的接纳,并为两岸关系的改善做出贡献。
三、大陆社会改革背景下的女性组织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前30年,大陆的改革以经济领域的改革为中心,社会领域的发展相对缓慢,社会组织在这个阶段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草创阶段。而且因为社会公共领域在1949年之后的几十年基本上处于被国家接管的状态,社会领域的创新性被抑制,从而使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远落后于经济领域的改革并影响了改革开放的整体推进。
就女性社会组织的成立动力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妇联利用争取到的体制内外资源主动进行培育的组织,如广东省妇联下辖的16个妇女维权站、10个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0个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等;另一类是不同妇女群体基于自身需要,或者针对某一社会需要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如各类行业的女性组织、大学的女性研究型组织、联谊性女性社团、女性新媒体以及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和扬爱这类服务类组织,然而这些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优势和不足并存[1]。
(一)理念和使命鲜明,但缺乏社会政策的倡导平台
社会组织的理念是其凝聚人、财、物的核心,因此运转良好的社会组织一般都有着鲜明的理念。比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的使命就是“提升家长照顾孩子的能力,搭建特殊孩子家长支持帮助的平台,促进公众对特殊需要孩子的接受和关注程度,改善公众态度”,这个鲜明的理念使扬爱的项目设计都有了重心,并能够在专业化发展的方向上逐步提升。
与此同时,这类组织目前缺乏社会政策倡导的平台,从而局限了这些良好的理念在更大的范围内惠及有需要的妇女儿童。而从社会效益来说,如果社会组织在理念成熟之后能够通过社会政策倡导平台影响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则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2011年,广东由一例引起关注的虐待儿童事件而成立的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也希望通过自身的行动推动政府在儿童虐待方面的立法,对儿童虐待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取证、保护方面的规定,但是这些都需要政策倡导方面的平台才能达成。
(二)服务专业化,但服务对象有限
社会组织多针对某个社会问题或者某个人群的需要开展工作,服务专业化是该类组织的创新之本,立足之根。目前发展比较成功的社会机构都是长期致力于某一专业领域的服务开发和提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和改进。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广州慧灵致力于智障儿童的教育、康复和托养服务,目前已经形成了研究、教学、服务、资金募集、对外交流学习方面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北京启智学校的职能部门,按照学生的年龄和服务内容划分为康复训练部(0~7岁)、特殊教育部(7~16岁)、职业训练部(16岁以上)、治疗部、护理部、托养部和科研部等部门,从而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这种专业化的服务为大陆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使这类机构可以通过实践的积累,逐步形成核心的服务理念,成熟的服务产品,稳定的顾客群体,良好的专业口碑,并开始出现品牌效应的雏形,比如自闭症方面的星星雨、扬爱等服务型组织。以上情况表明,大陆部分社会组织已经从草创期进入成长期,这时期的机构将有可能进入成长的加速期,得到社会更多的接纳和支持,从而更有能力为目标群体提供专业的服务。
这些机构的专业服务为改善特定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在儿童早期干预这个体制内支持的薄弱环节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使自闭症、唐氏宝宝这些儿童融入社会生活的程度大为提高。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在大陆属于新生事物,妇女儿童领域的社会组织数量有限,因为资金、场地和人才方面的不足,这些社会组织一般都规模小,服务对象数量有限,而且因为社会上逐利观念浓厚,对社会组织的社会体制处于控制型开始改革松动,但支持型远未建立的阶段,因此社会组织在这种环境下也很难快速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通过建立支持型的理念和体制来扶持已有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新的社会组织的成长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三)创新能力强,但因公信力不足而整合资源困难
正如经济领域的改革需要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的发展,社会领域的改革也需要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在类型、体制、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变革将为社会领域带来强大的创新力。因为每个社会组织都是独立的法人,有着独立决策和执行能力,因此可以更好地根据其接触到的社会需要进行项目设计和创新,具有创新能力强的优势。
公信力不足导致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困难,而且因为信任的缺乏,一些基金会在给予大陆社会组织资助时,往往提出比国际标准更为严格的限定,比如说盖茨基金会在支持一些社会组织每年6万元的艾滋病干预项目时,就不允许在其中开支人员工资和行政管理费用,大陆的非公募基金会在资助项目时也多要求将所有的项目经费用到受益者身上,这样一些要求往往以义正词严的姿态出现,但是却并不符合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因为,这样的要求就意味着社会组织要用原有的经费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经费进行配套运行,这对于已经有一定规模和形成气候的社会组织可以做到,但是对于艰难成长的社会组织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四、台湾经验对大陆的启示
台湾女性组织在政治解严前开始酝酿起步,政治解严之后得到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和当局合作的局面,女性组织在面对多元社会议题时的主动性、创新性和灵活性得到发挥,相关社会群体互助和利他主义精神得到发展;同时通过社会倡导和到立法委的倡导,使女性组织在一线发现的问题能够有理、有力、有节地表达和向上传达,使当局和社会之间建立了众多的联系和疏通管道,避免了社会问题的积压。
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大陆的路径是从经济改革起步,社会改革初期是[2]以配合经济改革为原则,一步步调整,近年则开始将社会改革从经济改革的附属地位提上了独立的议程。可以预见,社会改革的开启会推动政治体制逐步做出调整,并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使各方逐步达成共识,形成适合大陆的政治体制。从长远看,这是一个朝向经济、社会、政治良性互动的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从台湾经验可以获得一些启示。
(一)建立对社会组织的支持性政策环境
大陆目前的现状是控制性的政策环境已经开始松动,但支持性的政策环境远未建立的阶段。双重登记管理制度、税收优惠、社会募捐等方面的相关条例需要改变。
(二)社会组织的理念和使命需要来自创办者自下而上的激发
在大陆目前的大转型环境下,社会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建立更多自下而上的沟通管道,创办者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所经历或接触的社会问题不少,其深刻触动之处则往往有可能成为其创办社会组织的动力和力量,并通过社会组织的理念和使命进行表达,这是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起步。是否有鲜明的理念和使命是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一般的规律来说,其理念和使命表达了组织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改善社会问题
在合作之前,政府具有自上而下的全局优势,社会组织的理念和使命是否具备自下而上的地气是最重要的因素,两者的合作可以共同指向如何改善社会问题,双方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不是竞争关系。
(四)打通社会组织的政策倡导渠道
社会组织的政策倡导是自下而上,有理、有利、有节发声的一种形式,有利于社会改革吸纳自下而上的意见和力量,在人大代表和体制内沟通的格局下,应增加对社会新生力量的吸纳能力。
注 释
①本历史脉络主要根据参考文献中提到的《台湾妇女解放运动史》梳理而成。
②有关两个女性组织的信息分别来自对理事长、主任和核心成员的访谈。
③2011年人民网:http://legal.people.com.cn/GB/18850
2/15987734.html.
④每人每年200台币左右,相当于人民币50元左右。
参考文献
[1]方英.妇联枢纽型组织建设[J].学会,2012(5):18-24.
[2]刘丽雯.2006非营利组织协调合作的社会福利服务[M].台北:双叶书廊有限公司,2006.
[3]王雅各.台湾妇女解放运动史[M].台北:巨流图书有限公司,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