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监管软化症得好好治
2016-04-18于立生
于立生
自2008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正式实施起,迄今7年多过去,“限塑令”执行状况冰火两重天:当超市、商场的塑料袋逐步减少使用时,农贸市场里大量不合规的塑料袋依然我行我“塑”,令人揪心。
现在去商场、超市购物,自备布袋等环保袋早已司空见惯。这固然体现了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而另一方面,更在于在“限塑令”的威压下,商场、超市若再向顾客无偿提供塑料袋,会受到相应处罚。2008年,为配合“限塑令”落地,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对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数据显示:7年多来,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2/3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石油840万吨、节约标煤120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近3000万吨。
可是,为什么在农贸市场等一些地方,不合规的超薄塑料袋还在随意飞扬?南昌市卫东花园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原委:“农贸市场的商户往往是小本经营,如果查到他们违规使用超薄塑料袋,也只能宣传教育或收缴违规塑料袋。”罚是罚不起,相反倒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争执,所以,利弊权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监管也就放任自流了。
要根治限塑监管软化症,就得从监管的薄弱环节入手,从市场的关键链条入手,有的放矢精准施治。一方面,在农贸市场等一些地方,限塑监管须严格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倒逼顾客自备使用布袋等环保袋或购买商户提供的符合环保标准的塑料袋,从而将不合规、不可降解的超薄塑料袋驱逐出去,不再让它漫天飞。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打蛇打七寸”,相关部门更需深入一步,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厂家进行排查重处,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予以严格取缔,扶持符合环保标准的环保袋、塑料袋占领市场,从而达到限塑监管的釜底抽薪之效。
“限塑令”推行7年多,没有收到十足效果,其执行缺憾即在于监管没能跟上,不够深入。相关部门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日常监管抓实抓严。当然,也得同时辅以必要的常态化的环保宣传工作,从而促使民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升,让环境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