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腐倡廉维度下的群众路线实践
2016-04-15张敏韩立梅乔春梅
张敏?韩立梅?乔春梅
【摘 要】 文章阐述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群众路线的关系,分析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要消除群众顾虑,取信于民,使群众敢监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愿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素质,使群众会监督。从而增强群众反腐的实效,提高群众反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关键词】 反腐倡廉;群众路线;实践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2]这既表明了全体党员反腐倡廉的决心,也为我们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方向。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胜利。
一、反腐倡廉建设与群众路线的关系
反腐倡廉事业,从根本上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了人民群众的呼声。这一事业的展开,形成了党和人民群众意志统一、上下一心的局面。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即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1、一切为了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终目的
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导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转型期。这一时期积累了一系列不和谐的因素,各种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在一些地方,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愈演愈烈,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越来越多,不满情绪日益增长。这是部分党员干部理论不扎实,政治不坚定,思想认识不明确的体现,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本目的不是别的,而是维护群众利益。
2、一切依靠群众,广大群众的参与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
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我们党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同样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没有群众的参与,反腐倡廉就是一句空话。人民群众人数多,视觉广,涵盖了社会各领域,无论是违法乱纪,还是权钱交易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近年来全国各地曝光的腐败案件,很多都是在群众的监督下发现的。因为这些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群众的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反腐斗争能量。我们应该尊重群众,发挥群众无穷的智慧和极大的创造力,才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伟大胜利。
3、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态度和方法
从群众中来,就是必须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拓宽与基层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3]到群众中去,就是决策部署还需要回到群众中去,成为群众的行动,用实践检验它们是否正确。凡是实践证明正确的,也是群众广泛支持和拥护的,就要坚持;反之则要坚决纠正。
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在关注腐败行为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揭发和检举了一批腐败分子。但由于种种原因,人民群众在参与反腐败斗争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不敢监督
对于人民群众来讲,主要是怕被打击报复,检举人在地位上处于劣势,被举报者大都有一定的社会职务,一定的社会关系,有的还与黑恶势力连在一起,一旦群众对其腐败行为进行揭露,就可能遭到意想不到的打击报复。现实社会中也出现过这种因检举而被打击报复,甚至惨遭灭门之灾,这也加剧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特定的条件下,查处腐败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
2、不愿监督
存有这种心态的人,往往对社会丑恶现象表现出冷漠。对违法乱纪者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够,认为腐败行为与自己的生活相距遥远,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自己身边的腐败行为置之不理。加之一种社会现实,那就是由于反腐败工作的艰难性和复杂性,参与反腐败工作的人可能出现牺牲个人利益,影响个人前途,甚至生命不保的现象。而那些不问不参与反腐的人,却生活的很平静,这种反差,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使得部分群众不愿主动参与反腐。
3、不会监督
有些群众由于所处环境和所受知识的限制,对身边出现的腐败问题,不是采取正当的、合法的、理智的渠道去反映,而是利用网络制造影响等非正规渠道处理,有的甚至采取过激手段去解决这些问题;有些群众,对腐败分子疾恶如仇,也想为反腐工作做出自己的努力,但由于水平不高,不仅未能发现不廉行为,有的发现了也不知该如何处理。
三、反腐倡廉建设走群众路线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既然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我们就应该调动一切积极力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敢监督、愿监督、会监督,不断增强群众反腐的实效,提高群众反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消除顾虑,取信于民,使群众敢监督
(1)建立保护机制,消除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顾虑。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监督权益,是保证群众敢监督腐败案件的重要环节。在揭露腐败案件时,群众最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所以对于打击报复检举人、投诉人、证人的行为,要采取法律、行政等手段严厉惩治;另外要建立人民群众监督保障机制,如: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保密制度,细化有关信访举报的保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对信访举报中泄密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
(2)坚定群众反腐信心,取信于民。对腐败案件做到举报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以最大的诚意和最严明的纪律增强人民群众敢于监督的信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要落实,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十八大以来,群众身边很多干部落马,让群众看到党反腐败的决心,也增强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让群众看到腐败分子都得到了严厉的惩罚,自己的付出没有白费,赢得群众信任,群众才敢于监督。
2、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使群众愿监督
(1)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动态和成效。通过宣传,使群众认识到腐败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不仅我国存在,全球各国都有,不仅党内存在,其他党派也会产生腐败;同时意识到参与反腐败斗争就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腐败不仅危害党和国家的利益,而且还损害了自己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群众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和使命感,引导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呼唤公众的反腐共识。政府的清廉指数与民众对官员的有效制约成正比。民众的制约实际是官员最好的防腐剂。任何国度任何体制,失去“民”的制约,权力的腐败将不可避免;不建立、不启用民众制约的制度和机制,要实现反腐防腐的任务,其努力和尝试都会显得笨拙费力而又难以持久奏效。[4]而在有关媒体对腐败问题的调查中,很多受访者表现出对腐败的麻木、冷漠的心态,客观上是对腐败的宽容放纵。造成今天腐败易发多发的局面,每个沉默的人都是有责任的。[5]所以,反腐败要改变主体对反腐的冷漠态度,全社会形成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氛围,让肃贪反腐形成上下共识。
(3)建立群众反腐激励机制,调动参与热情。市场经济离不开对利益的诉求,作为一个理性的社会个人,人民群众也关心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要广泛的发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就需要基于利益的吸引,探索实行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表彰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反腐败有特别贡献的群众,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物质待遇奖励,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3、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素质,使群众会监督
(1)提高政治素质。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讲政治。党和政府要在人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宣传党的反腐败主张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利用反腐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不断提升群众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群众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去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引导群众采取正规的、合法的方式发现和揭发各种腐败现象。
(2)提高法律素质。对于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社会现实,国家和政府要下大力气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群众通过法律的渠道参与反腐败,用法律的手段反腐败,揭露腐败,做到不胡告、不乱告、不诬告。
四、结语
反腐倡廉工程充满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这个主体,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心全意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信任人民群众,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G].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胡继发.把践行群众路线贯穿反腐倡廉建设始终[N].新华日报,2014-5-4.
[4] 燕继荣.反腐败需要达成的几个基本共识[J].人民论坛,2013(13).
[5] 张敏.信仰真善美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