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孟子“居仁由义”的壮美意蕴
2016-04-14郝晓红
郝晓红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论孟子“居仁由义”的壮美意蕴
郝晓红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00)
孟子认为,仁义内在于人,人应持养、扩充。仁义之道大且美,但求在我,人为能达到仁义而乐。仁义之悦人心不仅因为仁义本身美、大,还因为人行仁义同时是对自我的肯定,人能克服欲望斜径,走在正义之路上,是人的力量的胜利。壮美是仁义在人身上的实现,壮美既是仁义本身的光辉,更是在追求仁义中,人的自由与超越的高扬。壮美的实现伴随着人对仁义的认知、体验和践行,在现实与理想、有限与无限、个人与社会的张力中突显。
仁义; 壮美;孟子
目前学界对《孟子》中壮美思想的研究主要有两类。第一是从人格美入手,抓住孟子的“大”展开分析,关注浩然之气,大丈夫人格。如李泽厚、刘纲纪在《中国美学史》第一卷中,将孟子的“大”规定为一种壮美,提出孟子对“美、大、圣、神”的区分都是针对人格美而言的。李泽厚在《华夏美学》之《“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道德与生命》一文中,提出孟子最早树立起中国审美范畴中的崇高,将其中国化为阳刚之美,一种道德主体的生命力量。第二类研究着力从孟子心性论入手,揭示其美学意蕴。李景林在《教养的本原:哲学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论》一书中提到,孟子虽认为仁义内在于心,但并不抽象地、现成地以仁义规定“性”,而总在其形中发外的具体生命存在意义上展示“性”的整体内涵。这是说,仁义要落实到人的行动中,人要由仁义行。杨少涵在《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进路与义理架构》中综合唐君毅、牟宗三和徐复观关于心、情、性的分析,总结孟子性善论为“心性情为一”[1],这为壮美在人身上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根基,居仁由义绝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是人心之所至、人性之所至,还是人情之所至。余开亮在《心性论与先秦儒道美学研究的深化》中认为,先秦儒家心性哲学经由从人到天,把生命的本原初始状态提升到理想人格状态。在先秦思想中,美不仅是外在的感性,而且关涉生命精神的自由与和谐。[2]
本文从理想人格建立的根基“居仁由义”出发,挖掘其中的壮美意蕴。孟子认为,仁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人应以追求仁义为己之理想。仁义上达天道下接人道,本身高大。人在追求仁义、实现仁义中肯定自我,乐善不倦。壮美的实质就是仁义在人身上的实现,为仁义充满的人养成浩然之气,坦荡荡置私欲利害于度外,而为能与天地同流而乐。
孔子用仁改造礼乐之道,主张里仁为美,并已多处提到义,让人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孟子继承孔子仁道思想,常仁义并称,提出居仁由义,并将仁义规定为人的本性和追求。仁主爱,义主敬,人要安于仁,按照义开显的正路而行。仁之端为恻隐之心,义之端为羞恶之心,人固有之,只是由于人自暴自弃因而失掉了仁义之本心,人所要做的便是尽心知性,存心养性。
相较于孔子君子般的文质彬彬、温和敦厚,孟子哲学中突出了一份大丈夫的豪壮之气。在孟子那里,浩然之气来自于仁义在人身上的充盈。仁义是天之所与,为人所固有,内在于人。扩充仁义之心,将仁义行出来,成为人安身立命的根基,仁义之行从个体人格的确立进一步扩展至天下关怀。古之人将仁义作为理想来追求:
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尽心上》)[3]366
从以上问答可以看出,士所做的事是高尚其志向,具体讲就是居仁由义。就孟子所用的动词可看出,仁扎根于人中,成为人身上的品质,落实于人的言行,而义则是基于仁而开显的具体道路。“仁,人心也;义,人路也。”[3]340(《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3]287(《离娄上》)就拿“孺子将入井”来说,恻隐仁心是根底,起身施救就是进一步的义行。孟子继承孔子的“居于仁”,并将之发展为“居仁由义”。仁义是高尚的理想,居仁由义是通向此理想的道路。在追求仁义中,人的生命层次得到扩展和升华,壮美就蕴藏在仁义及求仁义中。
仁义是天道赋予人的,它根植于人心,人通过求仁义而与天地上下同流。由于仁义是人本身所固有的,求仁义又由诸己,因而仁义的实现同时是人的胜利,是对自我力量的肯定。仁义不断扩充,推己及人、及社会、及天下,人的生命意义不再局限于自身人格的确立,而有了更广阔深厚的天地。
在个人主义盛行的今天,人生命的意义日益扁平化、狭窄化,我们的人生失却了社会、宇宙的视。由此反观,孟子“居仁由义”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仁义为人所固有,基于血缘的爱亲、敬长,孟子将其进一步扩充至他人、社会乃至整个宇宙。人生的价值在亲亲、仁民、爱物中实现,人生高远的境界也在其中展开。
一、仁义之道高且美
居仁由义的壮美意蕴首先体现在仁义本身的大美上。仁义之道大是因为仁义是天所与人的,人道从天道,修人道可达天道,仁义在天人之间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仁义的实现就不仅是人道的实现,还因此与天道相连通;仁义之道大,因为仁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离开仁义的人是失去了自己的,此时人的存在陷入非人的存在;仁义之道大,还因为仁义充满的人不局限于一己之视域,而能推己及人,走向他人、社会,是对自我的一种超越,在成人、成物中最终成就自己,达至此又是一种超越后的回归。
早在孔子就提出了“里仁为美”,赞颂先王之道“巍巍乎”:“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泰伯篇第十九》)孔子还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第八》),足见道之可贵。孟子接着孔子,称仁为“天之尊爵,人之安宅”[3]240(《公孙丑上》)。公孙丑感叹,“道则高矣,美矣”[3]369(《尽心上》),孟子认同道的高且美,并认为道不会因为人的不及而降低自身,正如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虽然如此,仁义却并非遥不可及,仁从事亲做起,义从兄开始。孟子还说,道若大道然,并不难知,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仁义上达天道,下接人道,人从仁义,则可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
孟子将修身的层级由低到高排列为善、信、美、大、圣、神。孟子具体解释,“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3]378(《尽心下》)人欲求善,则可以称之为善人;善贯彻于人身则可以说是信实,是有诸己;这种善积盛发外则至于美;大将善推之无限;圣人则能将广大的善行运用于无形;神则更高一筹,人对善之潜化流行竟至于不知。此五者是循序渐进的修养目标,前一项是后一项的基础,后一项是前一项的扩充与进步。仁义之道高且大,但又不至于完全超出人力所及,况且仁义之求在己,这些保证了仁义实现之可能。
相较于孔子的仁爱,孟子的居仁由义更具壮美[4]意蕴,这是因为仁义常常出现在与利欲的冲突中,因而也更需要人坚定志意,抵御外物的诱惑,慷慨就义,正义凛然。典型的例子如孟子讲的舍生取义,这壮美中含有人克服非存在(利欲熏心)的诱惑,避免人为物役,进入真正的人的存在,用仁义自我规定的自由与超越。
孟子的“居仁由义”建立在其心性论的基础之上,“天命之谓性”(《中庸》),性来自于天,具体到孟子,性即为植根于心的仁义,心性合一。朱熹认为,仁义是性,恻隐、羞恶是情,性为体,情为用,而性、情皆为心所统,至此,心、性、情合一,新儒家如唐君毅、牟宗三和徐复观也都认可“心性情”为一。仁义的扩充与实现不仅仅局限于纯道德的认知、判断,也伴随着情感的生发与提升。没有情感的认同或自我肯定,行仁义将流于浮泛并终不能长久。
二、仁义悦人心
孟子说过,“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3]336(《告子上》)理义悦人心,一方面因为理义是善的、美的、大的,让人心向之;也因为仁义之求在我而非在外,与之相应,君子由仁义行以自得;还因为在为善、求仁义的过程中,达到与仁义的合一,人从中感到人之为人的尊严与自由,与天地上下同流。
(一)尊德乐义
仁义之道大,所以人们要尊仁义。人同动物一样,有耳目口腹之欲,但人最根本的规定不在此,而在有仁义之心,当人被仁义规定时,人的生命层次和意义被扩展和升华,成就君子人格。
仁义是人的本质规定,人追求仁义并以仁义为贵。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3]342-343(《告子上》)孟子在此指出,人皆欲求尊贵,问题的关键落在人应以何贵己,不是可为人授也可为人夺的爵禄而是仁义。不仅因为仁义之在我因而不可夺,还因为人饱有仁义,外在的膏粱美服都不足贵。人对仁义的追求不因穷富而动摇,古之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尊德乐义使人安于仁义,不徇乎外物,之所以能如此,也因为君子求道以自得,并非邀功名于外。
人之所以能在仁义中获得快乐,是因为仁义内在于己,仁义的实现同时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5],是对自我的肯定[6]。仁义的实现不仅合乎人至上的追求,更是由于人在“居仁由义”中体验到个体人格的独立、自觉与主动。
(二)仁义之求在我
孟子认为,仁义为人心之固有,“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3]335(《告子上》)现实中人缺乏仁义是因为他们为外物牵引,遮蔽了人人都有的仁义之心。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3]357(《尽心上》)仁义内在于人,求仁义的过程和结果必然也是内在的。求在我,意味着人有实现仁义的能动性,现实中仁义之未得是因为人自暴自弃。仁义的发动由己,仁义的获得自然是对自我的肯定。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3]357(《尽心上》)反身而诚是一种反思的、审美判断,人行仁义如好好色,没有屈从不适而感到自由无碍。朱熹注曰:万物之理具于吾身,体之而实,则道在我而乐有余。这里存在着一个由我心到物之理,由物之理再返归我心的循环,快乐就产生于物之理与我之心的相互印证中。
求仁义要避免心的放驰,时时反省自己是否走在仁义的大道上。孟子在《告子上》中说,世人丢了鸡犬知道寻求,反倒是作为大者的仁义之心丢了却不知求,岂不是轻重不辨?!人只有在居仁行义中才能安身立命,任何的偏离都是对人的存在的一种侵蚀。
除了将放驰的仁义之心召回,求仁义还可通过尽心知性、存心养性,进而将所存之心、所养之性付诸行。孟子在滕文公章句中特别区分了“由仁义行”与“行仁义”,仁义根植于心,行仁义是自然的表现。存有仁义之心才能行仁义,如只外在地践行仁义之事而不返归本心,则偏离仁义之真谛,仁义之行也终不得长久。行仁义是一个不断积善成德的过程,并非偶然为一仁义事能达。
仁义之实现还需要勇气辅之,此勇非血气所为,乃为义理所发。唯有此,人才能在巨大的危险面前不畏不惧,坚持正道;唯有此,人才有安天下之勇而非敌一人之勇。
(三)仁义在个体生命中的实现
仁义虽然根植于心,但终应落实到个体生命中。“孟子虽认为仁义内在于心,但并不抽象地、现成地以仁义规定‘性’,而总在其形中发外的具体生命存在意义上展示‘性’的整体内涵。”[7]有诸内必形诸外,仁义根植于心,必然显现于外,所谓盛德积中,英华发外,“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3]362(《尽心上》)被仁义充盈的人颜色、作为能自由无碍而又合乎仁义。李泽厚在《“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道德与生命》中认为,“个体人格的道德作为内在理性的凝聚,可以显现为一种感性的生命力量”[8],而这主要通过配道与义的气来落实。
仁义的实现既需要志,也需要气,“持其志,无暴其气”[3]232(《公孙丑上》),需要浩然之气的养成。志为气之帅,气为体之充,“志一则动气,气一则动志”[3]232(《公孙丑上》),志气相互作用,导向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人为道义所充满。生命因仁义的灌注而得到升华,人在行仁义中感到自我被提升。行仁义还伴随着人对自己合乎仁义之行的觉解,这样的意识反过来深化壮美感。
人修养的目标是能以仁义为乐。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3]292-293以仁义为乐自然能好善恶恶,闻善必迁,若决江河,沛然莫能御;见义勇为,毫无惧怯。按孟子所言,尽心知天、存心养性都是人用以立命的,此命为天之所付,人通过修人道可上达天道,境界由此开阔。
仁义在个体人格中的确立进一步发展为对天下的关怀,个人的生命意义与家国联系在一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一个心中有天下及人民的人自然不会执着于个人的得失利害,在大仁大义面前能舍小我成大家。心忧天下,执政为民都是行仁义,个体在此过程中体验到壮美。
三、壮美在居仁由义中实现
壮美发生在人对仁义的追求中。在孟子看来,人性本善,人所要做的就是尽心知性、存心养性,保守、扩充仁义之心,由仁义行,不断修养以安身立命。在此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必然出现不仁与仁、义与利、私与公的对抗,壮美在人对仁义的坚守中展开与突显。
壮美之所以能在“居仁由义”中显现,一方面源于仁义之道大,人心向之;另一方面源于仁义在人身上有实现的可能,但又存在须克服的难处,在人战胜困难处,壮美力量被激发与高扬。仁义在人身上实现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仁义虽大,但为人心所固有,人所要做的便是保养、扩充。“人能充无欲害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3]380(《尽心下》)无限的仁义之道在人身上的实现使得有限的个人被提升,与道为一,达至无限。
仁义并不是作为外物加在人身上的,仁义内在于人,人固有之,只是人不能保养、扩充善心,反而为物所牵,失去了本真的仁义之心。孟子对仁义内在的强调保证了仁义的实现同时是人的实现。仁义之求在我,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人居仁由义是由己的因而也是自得的。在仁义之实现的阻碍中,更不可取的是人主观地放弃努力,甚至自暴自弃。朱注解释,自暴者不知礼义为美而非毁之,自弃者知礼义为美,但溺于怠惰,断言己必不能行。自暴与自弃都是对仁义的远离,不能居仁由义,更与求仁义所可能获得的壮美绝缘。
孟子“居仁由义”的壮美突出地表现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上。居仁由义所成就的人以道自任,有一种舍我其谁的使命与担当。在义与利的冲突中,作为人的本质规定的仁义克服了利欲的诱惑,是人本身的胜利。舍生取义不单纯是道德律的命令,而是人自觉的行为选择,并且人为自己对仁义的持守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壮美就发生在人用仁义战胜利益的诱惑中、在突破自我外在的得失计较中。古之仁人志士心中装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家国乃至天下。人要自觉地服从至大的仁义之道,为了捍卫道的实现,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尽心上》)正像徐复观在《中国人文精神与世界危机》中谈到的,中国文化下的人呈现一种主宰性与涵融性、个性与群性的统一[9]。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他人、与社会紧密相连。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与教养下,人才会走出孤立的自我,确立自我人格的同时也尽己力成全他人、完善社会。孟子讲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209(《梁惠王上》),人在走出自我,在兼济天下百姓中收获一份崇高与壮美。孟子也专门谈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个人生命意义的实现不能离开与他人的共同存在。成就他人,同时成就自我,这包含着自我的超越与提升,因而具壮美意蕴。居仁由义不仅适用于个人修为,也适用于一个国家的行为。李克强总理在联合国承诺援助难民,这便是“居仁由义”在国家身上的体现,常怀不忍人之心,而后有不忍人之政,自己安乐便不忍别人处苦难与困顿,进而将彼此共同的发展作为目标追求和责任承担。
“居仁由义”的壮美不一定要体现在狂飙进取中,它更多地渗透在人日常对仁义之道孜孜不倦的坚守与追求中。壮美分两条线贯穿于人“居仁由义”的过程中,一是显明的、外化的仁义之行;二是隐藏的,通过践行仁义而获得的内在自我实现与认同。人被仁义规定才是有己的,偏离仁义之道的人则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根本与尊严。壮美就存在于人被仁义充满的状态中。孟子讲“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这里的充实就是仁义的充实,当人的修为进一步照亮他人与天地,则于美之上更加了一份崇高与壮丽。
[1] 杨少涵.孟子性善论的思想进路与义理架构[J].哲学研究,2015(2):149.
[2] 余开亮.心性论与先秦儒道美学研究的深化[N].光明日报,2015-07-02(16).
[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4] 柯汉琳. 美的形态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8:293.
[5] 汝信. 外国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5:10.
[6] 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178.
[7] 李景林.教养的本原:哲学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8.
[8] 李泽厚.华夏美学·美学四讲[M].北京:三联书店,2008:67.
[9] 李维武. 徐复观文集·文化与人生:第1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127.
(责任编辑:紫 嫣)
A Study of the Sublimity of Mengzi′s "Dwelling in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HAO Xiao-hong
(College of Philosoph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00, China)
Mengzi asserts that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re man′s essential traits. Great as they are, they cannot be achieved. We are delighted if we can approximate them. It's not only owing to their own beauty, but also that it is a self-affirmation and a triumph of man′s strength when man overcomes desires and takes the path of righteousness. Sublimity is a realization of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in a man′s life. It is the splendor of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s well as man's freedom and transcendence in the process of pursuing them. The fulfillment of the sublime accompanies man′s recognition, feeling and practice of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nd the sublime arises in the tension between reality and the ideal, finite and infinite, individual and society.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sublime; Mengzi
2016-04-09
郝晓红(1987—),女,山西平遥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美学原理研究。
B83-02
A
2095-0012(2016)06-00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