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靖《从政六箴》化用典故的廉政意蕴(一)
2016-04-12赖井洋
赖井洋
(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余靖《从政六箴》化用典故的廉政意蕴(一)
赖井洋
(韶关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北宋名臣余靖为官四十载,恪守“清公勤明和慎”的从政六箴。《从政六箴》不仅体现了其化用典故直抒胸臆、摄取诸家思想以明心志的思维特质,而且具有深刻的廉政意蕴及明确的道德精神指向,对当下的廉政建设具有一定的启迪。
余靖;从政六箴;廉政;北宋
余靖(1000-1064),北宋名臣。自北宋天圣二年(1024)入仕,至治平元年(1064)卒于任,为官凡四十载,卒谥襄。余靖“为人资重刚劲”,为官“清公勤明和慎”,道德文章,遗范后世,是继张九龄之后的“岭南第二人”。余靖入仕初所写、直至晚年仍在修改的《从政六箴》,不仅体现了其摄取诸家以明心志、化用典故直抒胸臆的思维特质,而且具有深刻的廉政意蕴和明确的精神指向,对当下的廉政建设不无启迪。
一、“清本士节”的道德自觉与自警
余靖于《清箴》的开篇说:“政为民纲,清本士节。”“清”是读书或为官之人即“士”所应有的基本节操。为官之人做到“清廉”,能引导民众遵纲守纪,从而保证国家政令畅通,为此,余靖化用“饮马投钱”、“不贪为宝”等典以明之。
(一)饮马投钱
《三辅决录》载:“安陵清者,有项仲山,饮马渭水,每投三钱。”[1]此典指出,东汉安陵(在今河南鄢陵西北)项仲山(《初学记》记为项仲仙)饮马渭水,每次投三钱,以示不妄取、不妄占,对自然之物也表现了其为“清者”的本色。余靖于《清箴》中化用“饮马投钱”之典,这既是标明其为官要做到“清廉”的要求,又是对其他为官者的警醒。
(二)不贪为宝
《左传》载:“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琢之,富而后使复其所。”[2]1074春秋时宋国子罕曾任司城(主管建筑)之职,位列六卿。有人得玉,献于子罕,子罕却不接受。子罕为何辞玉呢?因为在子罕看来,玉固然是宝,但比玉更珍贵的“宝”则是清廉。子罕不受此玉,即是不失去“清廉”之宝,而人也不失其宝,从而达到“人各有其宝”。面对诱惑,子罕冷静面对,洁身自好,不失其宝,保持了自己的清名,这是道德自觉与道德自律的表现,值得赞誉。
(三)甑虽生尘
“甑虽生尘”又曰“甑尘釜鱼”。
《后汉书》载:“范冉字史云,陈留外黄人也。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冉耻之,乃遁去。……桓帝时,以冉为莱芜长,遭母忧,不到官。后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于朝。议者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闲,徒行敝服,卖卜于韨。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或寓息客庐,或依宿树荫。如此十余年,乃结草室而居焉。所止单陋,有时粒尽,穷居自若,言貌无改,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3]2688此典说明,东汉之莱芜长范冉特立独行、不慕富贵,穷居自若,不失其清贫自守的品性。所以闾里歌之:“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余靖化用此典,意为警示为官者要像范史云一样,即使在穷困断炊的处境下也要安之若素,不随波逐流,不迷失本性,做到清廉自守。
(四)珠能还浦
“珠能还浦”也谓“合浦珠还、孟守还珠”。
《后汉书》载:“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也……少修操行,仕郡为户曹史。……后策孝廉,举茂才,拜徐令。州郡表其能,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趾比境,常通商贩,贸籴粮食。先时宰守并多贪秽,诡人采求,不知纪极,珠遂渐徙于交趾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贫者饿死于道。尝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岁,去珠复还,百姓皆反其业,商货流通,称为神明。以病自上,被征当还,吏民攀车请之。尝既不得进,乃载乡民船夜遁去。隐处穷泽,身自耕佣。邻县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余家。桓帝时,尚书同郡杨乔上书荐曰:‘臣前后七表言故合浦太守孟尝,而身轻言微,终不蒙察。区区破心,徒然而已。尝安仁弘义,耽乐道德,清行出俗,能干绝髃。前更守宰,移风改政,去珠复还,饥民蒙活。且南海多珍,财产易积,掌握之内,价盈兼金,而尝单身谢病,躬耕垄次,匿景藏采,不扬华藻。实羽翮之美用,非徒腹背之毛也。而沉沦草莽,好爵莫及,廊庙之宝,弃于沟渠。且年岁有讫,桑榆行尽,而忠贞之节,永谢圣时。臣诚伤心,私用流涕。夫物以远至为珍,士以稀见为贵。槃木朽珠,为万乘用者,左右为之容耳。王者取士,宜拔觽之所贵。臣以斗筲之姿,趋走日月之侧。思立微节,不敢苟私乡曲。窃感禽息,亡身进贤。’尝竟不见用,年七十,卒于家。”[3]2472东汉之吏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今浙江绍兴)人。初仕郡吏,后举茂才。历任徐县令、合浦太守。合浦原产珠宝,因贪官污吏搜刮渐移他地,孟尝上任后革除前弊,去珠复还。
清廉与贪腐是一对矛盾,要保持清廉就必须要防贪拒腐。余靖于《清箴》中不仅化用这些典故阐述做人要贤、做官要德,随时随处都要保持清廉士节的道理,同时,他还引《老子》之语,强调“多藏必厚亡”[4]28与“金玉满堂,莫之能守”[4]5的“知足知止”道理,认为君子临财不能过于计较、不能贪婪,否则,“幽有鬼神”、“明有斧钺”,直到“罪盈于贯”时,必遭“阳诛阴罚”。这里,余靖还把佛家之阴阳报应及法家的主张融入此《箴》中,目的就是告诫和禁示为官者要通过道德的自觉与道德的自律达到“清名不灭”的目的。
二、抱公绝私的从政自律与他律
余靖的《公箴》有两个基本含义:其一是在国家政治层面的“惟端惟方”,其二是官员履职层面的“抱公绝私”。其基本要求就是官员通过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秉公心于社稷、子民,施惠予民,否则,便会陷入惟柔惟佞、挠法用情、鬻狱奉身的贪腐之地,贻害无穷。
(一)扫墓而迎
“扫墓而迎”即“扫墓望丧”之典。
《汉书》载:严延年,子次卿,东海下邳人。少学法律,擅长吏狱,主酷刑。为涿郡太守时便诛杀数十人,三年,迁河南太守。“延年为人短小精悍,敏捷于事”,以致“治下无隐情”。而且,延年“巧为狱文,善史书,所欲诛杀,奏成于手,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知”,“冬月,传属县囚,会论府上,流血数里,河南号曰‘屠伯’。”又“初,延年母从东海来,欲从延年腊。到洛阳,适见报囚,母大惊,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谒母,母闭阁不见。延年免冠顿首阁下,良久,母乃见之。因数责延年:‘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东海扫除墓地耳。……后岁余,果败。东海莫不贤知其母。”“东海号曰‘万石严妪’。”[5]3669虽然严延年擅长吏狱,但由于其任河南太守期间喜用酷刑,囚犯不论是否当死都被用计加于杀害,被郡人骂为“屠伯”,其母认为他不施“仁爱教化”,违反了为父母官的本义,认为他的过度杀戮以后必将遭到报应,所以,回到东海后,为其扫除墓地。果然,一年多后,严延年被朝廷以十大罪加以处决。余靖此典,也借用了佛家因果报应之说,同样起到了禁示的作用。“扫墓而迎”或“扫墓望丧”典故说明,为官者须秉公心、待子民。
(二)祁奚举贤
《公箴》中的“又闻晋官,秕政者去”一语,是指祁奚举贤之典。秕,不饱满;秕政,喻不良政治。去秕政就是要革除自私自利的政治弊端,打造出“为公”的良好的政治局面。“晋官,秕政者去”所涉及到的春秋晋国之祁奚,史上有“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荐贤之举的记载。
对祁奚举贤,《国语》与《春秋》所记,略有出入。
《国语》载:“祁奚辞于军尉,公问焉,曰:‘孰可?’对曰:‘臣之子午可。’人有言曰:‘择臣莫若君,择子莫若父。’午之少也,婉以从令,游有乡,处有所,好学而不戏。其壮也,壮志而用命,守业而不淫。其冠也,和安而好敬,柔惠小物,而镇定大事,有质直而无流心,非义不变,非上不举。若临大事,其可以贤于臣。臣请荐所能择,而君比义焉。公使祁午为军尉,殁平公,军无秕政。”[6]
《左传》又载:“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仇也。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滔;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解狐得举,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能举善也。夫唯善,故能举其类。《诗》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祁奚有焉。”[2]946
此典,虽所载不同,意却相同。所言是晋国中军尉祁奚年老告退,晋悼公问他:“谁可以接替你的职务?”祁奚推荐了正直廉洁的南阳令解狐。于是,晋悼公就立解狐为中军尉,但解狐未到任而卒。后来晋悼公又问祁奚:“谁可以当中军尉?”祁奚推荐其子祁午,祁午后来果然成了公正执法的官。解狐、祁午,一个是祁奚的仇人、一个是祁奚的亲人,祁奚回答晋悼公所问,以才能而论之,推荐他的仇人,而不谄害;推立他的儿子,而不褒扬,这是秉公心而论的表率,受到后人敬仰。
(三)刑不隐亲
“刑不隐亲”是春秋晋国叔向秉公办案的典故。
《左传·昭公十四年》载:“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2]1337此典说明,晋国叔向断狱,公正无私,即使是他的亲弟弟犯法,也是公正无私、依法办事。所以,孔子对此赞扬有加,认为叔向之直,有古人遗风。
(四)张汤轻重其心
余靖在《箴》中言张汤轻重其心是指张汤决狱不公正。张汤,杜陵人,少时对断狱有兴趣,后为吏治狱,官至廷尉、御史大夫。
《汉书》载:“是时,上方乡文学,汤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奏谳疑,必奏先为上分别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谳法廷尉挈令,扬主之明。奏事即谴,汤摧谢,乡上意所便,必引正监掾史贤者,曰:‘固为臣议,如上责臣,臣弗用,愚抵此。’罪常释。间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为此奏,乃监、掾、史某所为。’其欲荐吏,扬人之善、解人之过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吏轻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即下户羸弱,时口言‘虽文致法,上裁察。’于是往往释汤所言。”[5]2637
“汤决大狱”以“上意所便”为断,乃至造成“汉刑已淫”之局,实乃私心所致。《史记》将张汤列于《酷吏传》。
(五)州犁上下其手
《左传》载:“楚子、秦人侵吴,及雩娄,闻吴有备而还。遂侵郑。五月,至于城麇。郑皇颉戌之,出,与楚师战,败。穿封戌囚皇颉,公子围与之争之。正于伯州犁。伯州犁曰:‘请问于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争,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为王子围,寡君之贵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为穿封戌,方城外之县尹也。谁获子?’囚曰:‘颉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围,弗及。楚人以皇颉归。”[2]1191
余靖于《公箴》中,用“扫墓望丧”、“祁奚举贤”、“刑不隐亲”三典从正面肯定并阐述了“抱公去私”的寓意。而对于违反“公”的要求,“抱私去公”、损公肥私、挠法用情、畏于权势的行为,余靖则化用典故加以警示与否定。“张汤轻重其心,汉刑已淫;州犁上下其手,楚邦之丑”[7]535就是最好的诠释。
同时,余靖还引庄子《德充符》之“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唯止能止众止。受命于地,唯松柏独也正,在冬夏青青;受命于天,唯尧、舜独也正,以正众生。”[8]72说明清、正之于人、于官的重要性。
所以,余靖最后说:“其守不更,乃国之经。敢告君子,参之座铭。”[7]535
三、勤则政宣、怠则职废职业道德精神的彰显
敬业、乐业和勤业不仅是当代的职业道德操守,也是古代以来的职业精神。这种精神是成就事业、匡扶社稷的伦理支撑。
(一)勤则政宣
余靖在《勤箴》中,用尧癯舜瘠、夏禹胝胼赞扬了尧、舜、禹的勤劳勇敢,为历代帝王之楷模。尧癯舜瘠是指唐尧和虞舜面目清癯,身形瘦瘠,勤劳政事才能君临天下。手胝足胼是指大禹治水,辛勤劳动。其“禹乘四载,泥行乘橇”,即《史记》卷二十九之《河渠书·第七》所载:“夏书曰: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载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9]1405夏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精神,为后人所传颂。
同时,余靖用周公握发、九有骏奔来赞扬周公贤德。“周公握发”也名“握发吐哺”、“周公吐哺”。
西汉韩婴《韩诗外传》载:“成王封伯禽于鲁,周公诫之曰:‘往矣!子其无以鲁国骄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10]117
《史记·鲁周公世家》亦记此事。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9]1518
曹操《短歌行》中有“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11],从而使具有兢兢业业、勤于政事深意的“握发吐哺”之典家喻户晓。
(二)怠则职废
为了说明怠则职废的道理,余靖化用了“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及“二王清谈,晋失其尊”两典。
“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出自《尚书》。《尚书·胤征》载:“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而其疏曰:“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今乃沉湎于酒,过差非度,废天时,乱甲乙,不以所掌为意,胤国之侯受王命往征之。”[12]
“二王清谈,晋失其尊”,二王指三国魏的王弼和西晋的王衍;清谈,魏晋玄学空谈玄理的社会风气,即“清谈之风”,始于何晏、王弼等人,至王衍,此风更盛。王弼,玄学贵无派代表,“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13]王弼曾任尚书郎。少年有文名,其作品主要有《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等,年24,卒。王衍西晋时期著名清谈家,历任黄门侍郎、太子中庶子、中领军、尚书令等职,崇尚玄谈。司马越死后,他与众人奉其灵柩返回东海,路途中为石勒所击破,被俘。石勒与之谈,王衍仍推脱守城之责,后与西晋旧臣一道被石勒活埋,年56。《晋书》载:“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衍
余靖于《勤箴》中认为,为使政令畅通、政治稳定,其基本的条件就是要选择到贤能之人为官,只有他们才会黾勉励志,为社稷为子民谋利益。否则就会损害国家社稷之利益,从而成为历史的罪人。
此文所析是余靖《从政六箴》的《清箴》、《公箴》和《勤箴》中所化用之典及其廉政意蕴,其《明箴》《和箴》和《慎箴》中所化用之典及其廉政意蕴。
[1]赵岐.三辅决录[M].邵力子,署.西安:陕西通志馆印,民国23年(1934):9.
[2]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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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曹操.曹操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4:9.
[12]孔颖达.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268.
[13]严可均.全晋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63.
[14]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1236.
The Implication of Corruption Free Government Paraphrased from Yu Jing’sCongzhengliuzhen(I)
LAI Jing-yang
(College of Politics Affairs,Shaoguan University,Shaoguan 512005,Guangdong,China)
Song Ming Chen Yu Jing to be official for forty years,adhere to the“Qing Gong Qin Ming and Shen”in six pro.TheCongzhengliuzhennot only embodies the frankness of allusions and uptake of various thinking characteristics of Zhi Ming,but also has profound implication of honest and clear spirit direction has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to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administration.
Yujing;congzhengliuzhen;corruption free government;North Song
D092
A
1007-5348(2016)05-0001-05
2015-12-10
2015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余靖廉政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W2015013)
赖井洋(1964-),男,广东南雄人,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哲学。
(责任编辑:王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