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后工业化社会对民主价值的回归:自治、参与、协商

2016-04-12

关键词:精英协商共同体

陈 毅

(华东政法大学 行政管理系,上海 201620)

随着后工业化社会的来临,人们要从异化为生产的工具和被科层管制的奴役的境遇中逃离出来,重新把个人自治找回来,一股强势民主的浪潮席卷全球,约翰·奈斯比特指出:“当前,我们在政治上正处于一个从代议民主制到共同参与民主制的大规模转变过程中。”[1](P162)正是基于对代议民主和精英民主的反思,结合日益勃兴的参与民主和协商民主,探讨经典民主价值回归的意义及自治民主如何成为可能。

一、后工业化社会对民主提出新要求

1.对民主工具化的反思:找回人自身

工业化时代基于对科技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崇拜,民主也呈现鲜明的工具化色彩而使民主价值诉求黯然失色,被娴熟于民主技艺的精英所操持,寻求一个确定性的世俗化物质世界,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被物欲所填埋。掌握知识的精英以权威的身份控制着公共决策权,由于精英以及精英领导的利益集团越来越垄断绝大多数的公共资源,又被物欲所操纵而使决策失败,精英权威就受到质疑。当后工业化时代发现人的价值被工业化社会的物质主义和权威主义消解之后,要求重新找回人自身,丹尼尔·贝尔曾解释说:“前工业社会的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对付自然;工业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对付制作的世界;后工业化社会的中心是服务——人的服务、职业和技术的服务,因而它的首要目标是处理人际关系。”[2](P198~199)因此,有一种再启蒙的自觉,强调个人真实的意见表达,即每一种言说、一种话语权、一种讲故事式的叙事都应该得到重视,挑战所谓的权威和真理。后工业化社会也预示着风险社会的来临,随着人们认识世界的扩大,未知的领域越来越多,也变得越来越难以控制。对于风险社会的治理依然依赖自上而下的秩序来控制的思维已经不合时宜,一方面,不论权贵、财阀还是普通民众,风险所带来的灾难对每个人都是平等;另一方面,只有依赖民主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分担风险,参与对风险的共治,才可能取得治理绩效,这些客观情势变化促使再发现每个主体价值的需要。

2.对同质化共同体的反思:小共同体交互重叠式共存

我们以往的政治构建往往过度看重“同一性”,以为高度同质化的社会就会最少冲突和分歧。而且借助的工具往往是:要么靠军事的武力强制,给人以物理性的威胁恐吓,从而产生因为惊慌惧怕而服从;要么靠意识形态的灌输,给人以洗脑式的置换,从而产生因为愚昧盲从而服从。这些是高度专制政治常用的伎俩,带来的治理效果,看上去高度同质化,没有异议而稳定,而实际上要么整个社会毫无生机,要么整个社会暗潮涌动,形成势不两立的两派,这些对于共同体的长久治理来说都是致命的伤害。因此,对于超大规模的政治共同体的秩序构建期望高度同质化的控制是行不通的,长久牢固的统治最终还得回归到深度的心理认同上来,必须寻找到共同体治理的伦理基础。诺奇克提出的方案对于超大规模共同体的治理很有启发,认为超大政治共同体只能提供“元乌托邦”的道德框架,“人们尝试在各种‘共同体’中生活,以便发现一个对自己而言最好的世界。而在这些尝试中,一些‘共同体’被改善了,另一些则被完全抛弃了,还有一些行将分裂,再有一些则兴旺发达。人们自愿选择建立和离开自己的‘共同体’,任何‘共同体’都不能将自己强加于人。在诺奇克设想的乌托邦中,任何人都可以建立自己喜爱的‘共同体’。在这种意义上,诺奇克将国家比喻成为‘乌托邦框架’。在‘乌托邦框架’内,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共同体’,在这些‘共同体’中,人们接近于按照他们的意愿去生活,去追求他们的善、价值和理想”。[3](P89)这有助于形成基于多元的统一,而且“元乌托邦”的道德框架所提供的“统一”不是僵化的“一元”,而是基于对多元小共同体诸善包容之上的“一元”,这样,既能避免由于强化“一元”而带来的强制,也有助于多元小共同体对于这种“一元”的认同,即由诸多小共同体交互重叠式构筑超大规模的共同体,有了这种认同的基础,超大规模共同体的秩序构建就奠定了坚实的伦理基础。这对于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治理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诸如基于不同族群的认同之上的国族构建才更能够得到各个族群的拥护,也才更容易达成基本的政治共识。

3.对市场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权衡与互构:对不同领域民主的动态平衡

民主在市场领域表现最具自主性,在社会领域表现最具组织性,在政治领域表现最具政府引导性。从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过渡,治理从静态走向动态,从政府一元主导走向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与政治主体三者间权衡和互构。自由市场的等价交换原则有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市场理性彰显的是每个主体的积极能动性,与民主的自由平等价值高度契合,也被工业化时代的人们奉为圭臬。是否一切只要通过市场化改革就万事大吉呢?事实上,基于经济人利益最大化的市场追求所导致的结果往往被利益集团的经济权力所垄断,市场万能的神话一次次被惨烈的经济危机所冲击。卡尔·布兰尼在《大转折》一书中展示一个非常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市场力量的扩张或早或晚会引发旨在保护人、自然和生产组织的反向运动”,[4](P112~115)即任由市场的发展导致市场秩序的恶化,催生社会理性的彰显,来修复市场理性的不足。由于每个主体除了经济人的本性之外,还有社会人的属性,通过参与社会组织,扮演各种社会角色,寻求对不同社会身份共同体的认同,通过组织凝聚力来抵制各种权力的强制,也在参与政治共同体的过程中培养参与美德,也即社群主义和共和主义所彰显的美德和义务。社会理性的健全能积累起人们之间“厚信任”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资本有助于使民主运转起来。当然,这种“厚信任”关系也很可能因为裙带关系而“内卷化”,导致狭隘社群利益冲击政治共同体利益。也即“市场失灵”和“社会内卷化”又需要通过政治的干预来对利益集团分而治之。当然,健全的市场和社会的发育有赖于政治的成熟,从一种非常规政治走向一种常规政治,使政治协商和政治妥协成为常态,诸如“(1)人们对政府当局保持善意的怀疑被视为是民主的美德;(2)不喜欢目前的多数派,但不见得一定厌恶整个民主系统;(3)尽管支持民主系统,但是不满于当前的政策或丑闻”,[5](P178~185)从而走出专制政治的强权逻辑。也就是说,市场理性对自主性的坚守和社会理性对组织性的运作又能有效监督制衡政治理性走向恣意妄为。后工业社会,民主在这三个领域的动态互构关系更加常态化。

二、自治:对代议民主和精英民主的检视

由于工业化社会为了寻求确定性和效率,而对民主加了很多修饰前缀,而使民主也越来越背离民主追寻“自治”的经典内涵,有必要对代议民主和精英民主进行反思,探寻在后工业化时代如何处理好精英与民众之间的关系。

1.代议制民主的必要性与困境:“人民委托”到“国家代表”再到“代表的异化”

无论是雅典城邦民主还是卢梭对小共和国的赞誉,都意味着民主自治只能在小国寡民的封闭政治空间中有效。然而,代议制被认为是对大规模共和国秩序构建的伟大发现。当然,代议民主的发展也存在内部的张力和不断调适,代议制经历了三个明显的发展阶段:“委托说在欧洲封建等级会议及资产阶级势力尚弱的时代较为流行,而到了资产阶级取得绝对统治权以后,就不得不让位于国家代表说。20世纪至今,国家代表说又逐渐受到政党政治的冲击和代表自利性的挑战,冲突与博弈说则影响大增。”[6](P6~10)这种演变的原因在于:起源于中世纪的“人民委托说”强调的代理人完全遵循委托人的意愿,近乎刻板。而这种一一对应的委托代理关系现实中难以实现,与其这样,不如直接自己来反映,根本不需要代理。“国家代表说”强调代表可以基于国家利益来对被代表人的意见进行综合和提升,甚至坚持完全相反的意见,代表有很强的自主性。“代表的异化说”指的是由于代表过于强调自身的意志,容易被私利所诱导而完全背离被代表人的意见,使代表的价值流产。而且不少人认为代议民主根本谈不上民主,因为代议制之初对选民的身份做了很多限制,诸如财产状况和教育水平等,把很多民众排除在民主之外。代议制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处理好最大程度地反映大多数民意的同时,又能兼顾代表者从自身的政治专业性出发基于国家利益来做出判断。走出代议民主的困境就必须既要充分赋予代表以权限,又要保留民众对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使代表恰当行使其代表权。这也要求代表在行使代议权时必须确保公开透明,以便民众能够全程监督,而且要在法律上确保这种监督是有能力且有效果的。詹姆斯·密尔师承边沁的思想,认为“为了防止议员滥用权力,议会权力必须妥善安排,通常,定期而经常的改选便是一好办法”。[7](P51)

2.精英民主的必然性与困境:精英的荣誉与精英的异化

由于近代工业化社会,政治从社会中分离出来,尽管每个人都要过政治生活,彰显的是社会性、日常性,但由于政治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精英(官僚)来实施政治管理成为必然,他们以政治为职业,承载着如何去构建良善的政治生活,又如何把良善的政治生活变为现实的政治使命,凭借其专业化知识以崇高的国家荣誉感代表国家利益来实施政治管理。然而,寄托于精英的专业知识和荣誉美德又一次回到“哲学王治国”的俗套中去。因为:一方面,精英民主意味着民意仅在选举过程中有效,一旦选举结束,民意也宣告终结。这源于民众仅有选举精英和罢免精英的权力,而对于如何管理政治和进行公共决策完全交由选举出来的精英来行使,而掌握公共权力的精英要么沦为利益集团的代理人,要么沦为政党竞争的操盘手,代表的仅是部分少数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精英民主是工业化科层制的必然选择,精英民主竟然毫无羞愧地撕掉“遮羞布”,直接批判“人民主权”、“共同幸福”和“人民意志”的虚幻性,赤裸裸的精英利益的宣言使“寡头统治的铁律”昭然若揭。诸如“韦伯的‘精英民主论’的前提是否定古典民主理论的‘人民主权’学说。他认为,‘人民主权’思想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仅仅是一种在心理上具有感召力的宣传和诱导,不存在任何可能性……熊彼特的‘精英民主论’针对古典民主理论的‘共同幸福’,他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什么全体人民能够同意或通过理性论证的力量能够同意的被出色决定的共同的幸福那样的东西。接着,他又将批评转向‘人民的意志’这一假设”。[8]这完全把古典民主从神坛地位拉到地平线,展示的是血淋淋的动物丛林法则。精英民主自我修复机制是确保精英流动渠道的畅通,卡尔曼海姆曾指出:“民主不是去掉所有的精英阶层,而是以一种新型的精英选择方式和精英的新的自我表现方式为特征的。”[9](P96)对精英的选拔必须回归到社会中来,使下层民众有自下而上流动的渠道,这就要求普及教育、机会均等和职位向所有人开放,构建分布广泛的公共领域,让更多的人民主起来,只有确保这种大众民主有效运转起来,才能提供对精英民主认同的更多社会基础,而不是仅仅选择精英。

3.如何把代表嵌入到民众中去:处理好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关系

后工业化社会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带来对同质化和权威性的解构,使自治这一经典民主内涵得以复活,催生多元民主的勃兴。多元民主带来的权力分配的弥散性有助于打破寡头精英结构,使社会结构松动、多元和开放,复杂、交叠的权力关系网络也能相互牵制,滋生更多具有包容性的公共空间。多元民主的代表达尔认为:“民主是多重少数人的统治,众多的利益集团在相互角逐中产生统治精英,从而形成社会制约权力的机制。”[10](P216)“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这一伟大的发现既有助于维护少数精英专业化政治管理的必要性,又看到大众民主显现的监督制衡的权力和活力。安东尼·吉登斯也认为:“由更加灵活的、中心分散的权威系统取代官僚等级制的趋势很明显。民主化进程再次与制度的自反性联系到了一起,且明显表现出自治原则。”[11](P245)这也与看似令人吊诡的事实相符合:一个自上而下高度同质化的社会,看上去很稳定,却很容易形成势不两立的对峙方,而走向摇摇欲坠;而对于一个多样化的异质社会,看上去联系不是很紧密,但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多元身份差异的共同体却能相安无事、差异共存。因为后工业社会追寻的是开放多元的政治,随着公民权利不断被拓展,人们的活动能力和选择余地越来越大,各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哪怕是以往不被认同,现在也越来越被理解、被认同和被尊重,社会变得更加多元和宽容,诸如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就越来越开明。这样,人们之间的隔阂和歧视也就会减少,就会使各种人群都能找到适得其所的那份心安理得和那份从容。这也就是说,在一个宽松、开放、多元的民主社会,异质化的公共空间的生长成为关键,精英与民众不再是二元隔离,不仅精英的选举从民众中产生,而且精英的思想观念也源于民众权利观念的增长,从而实现“多重少数人的统治”。

三、参与:对参与效能与参与范围的反思

1.把利益相关方纳入到决策参与中来:参与本身就是价值

由于政治是事关全局性的大事,关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维护,每个人对自身利益最了解,最有发言权,正是基于此,列宁认为政治的本意就是“人民自己的事情”,孙中山也认为“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达尔也认为:“在政策被社团实施前,所有的成员应当拥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以使其他成员知道他对于政策的看法。”[12](P43)对于共同体自治的最佳方案是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纳入到决策过程中来,确保决策更加真实和更加科学。当然,这也会遭到批评:认为这种直接民主的诉求对于小共同体的治理是有效的,对于超大规模共同体的决策可能会有诸多的不便,诸如在精英民主看来,对于人微言轻的普通民众来说,参与的效果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从成本的考虑应直接把民众的参与排除在决策之外,但我们不赞同基于此种理由而否弃民众参与的价值。因为不论参与的效果如何,这种参与的本身就是价值,是民众主体性价值的体现,是对人民主权的回归,参与是公民的权利,权利又靠主张,不去争取就可能被掩盖,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参与,最起码有机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形成各种意见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竞优的民主氛围,谁影响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提供这样一个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使决策(“真理”)更趋近于事实的本来面目,从而更加合理可靠。也只有参与才能让决策的信息更加充分,确保决策更加科学;只有参与才能让决策的执行更加落实到位,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也有助于对决策进行修补完善。因此,从参与的价值来理解民主就需置换我们的思维:不是如何遏制民众参与政治的冲动,设置各种政治参与的条件,而是要研究如何让这种冲动在不断参与和深化民主的过程中充当建设性的力量,学会表达哪些观点,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又如何让自己的观点被别人所认同。

2.参与爆炸与参与不足的不利影响:基于参与效能的考量

当公民参与权利得到保障之后,进一步追问的就是参与的效能,没有参与的决策是专制,但也不是参与越多越好,盲目的大规模的参与带来“广场式民主”的狂欢,参与爆炸导致这种乱哄哄“街头政治”的暴力和无序也是很可怕的。每次都推翻重来,重新洗牌带来的治理成本非常高昂,整个社会的急剧动荡也不利于老百姓的安居乐业。例如法国的民主化进程就比英国暴烈很多,城头走马灯式不断变换大王旗,老百姓在血雨腥风中盲从和被摆布,受益最大的还是煽动者和阴谋家,而不是民众。避免民粹主义式的公民参与,对参与爆炸最大的担心就是作为大众身份的民众,对其指责最多的是:群龙无首、乌合之众、短视、自私、盲从和能力有限,等等。发轫于19世纪的民粹主义就是要求极端的平民化,任由民粹主义的发展导致民主从专制主义中走出来,又陷入极权主义的陷阱。因此要求“民主战胜了专制主义之后,还需要战胜极权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后者是更强大的敌人,因为它包裹着大众民主的‘合法性’外装”,[13]而本质上搞独裁统治,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和欺骗性,希特勒正是在大众民主的高呼中走上政治舞台,最终当上纳粹极权头领,这是对民粹主义带来危害的最好佐证。

参与的效能也有阶段之别,在民主转型时期,公民的积极参与有助于促进从专制政体或军事政体向民主政体的转变,而在民主巩固时期,更需要在国家引导下的有序公民参与,对参与的制度化要求会越来越高。当然,随着民主参与的制度化程度加深,也可能出现制度滞后的弊病,而且与民主“制度冗余”往往相伴生的又是民主“制度不足”,这些都导致民众参与动力不足和参与的程序受阻,当人们感觉参与起不到什么效果的时候,就会出现政治冷漠现象,民主参与的激情就会大大减退。尽管一定程度的政治冷漠也可能会有助于秩序的有序,然而,一旦由于参与不足而导致政治不信任甚至政治悲愤的时候,政治合法性就会出现问题。“如何让公民负责的和有能力的行为能够充分地对政体的决策进行控制?仅仅有单纯的参与或者强烈的效能感是不够的。除非他们的参与能够把他们的公共政策和态度准确地传达到影响决策的人之中,除非决策者顺利地对他们的传达做出反应。”[14](P118~124)这也即说,参与不能仅仅是民众单方主体的行为,更不能沦落为精英制造的政治参与“表演秀”,必须影响到决策层,在各种政治力量之间产生互动和对民众产生回应关系。[15]

3.对俱乐部式共同体还是对潜在共同体的参与:对参与范围的取舍

对于超大规模的政治共同体的秩序构建是一个永恒的难题,达尔认为应从参与小共同体的自治入手。由于小共体边界清晰,身份比较明确,人们之间恪守信誉,监督和惩罚也比较容易得到贯彻,这的确是一个好的突破口。人们可以从小共同体的自治中找到凝聚力和归属感,找到自信心,也在参与共同体的自治中学会克制和遵守共同的规则,学会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参与共同体治理的能力。每个小共同体自治带来的稳定对于超大共同体的稳定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既有助于化解在超大共同体治理中面临的矛盾,也有助于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小共同体适应和学会自治。即如果把对于超大共同体治理比作编织一个网的话,那么对小共同体治理得好就好比打下的一个个结,学会打结才是织网的基础。当然,对于小共同体的治理也有令人吊诡的现象值得注意:“达尔推测:小的体系——特别是像村庄和城镇这样的地区社区——比大的体系更有可能全面地分化为两大战争阵营,而在大的体系,匿名、冷漠、没有人情味、缺乏直接的联系,甚至缺乏知识,所有这些都是使大部分人口长期生活更为可能。”[16](P117~124)可以这样理解:小共同体的治理是熟人社会的治理模式,为什么现代社会要从熟人社会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前面所提到过的“内卷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必须正视外部世界的变化对俱乐部式共同体的冲击和解体,这就转到对潜在的大政治共同体参与治理问题的讨论上来。

潜在的大政治共同体指的是边界比较模糊,成员的身份也不一定明确,尽管比较松散但又有潜在的共同利益,从短期来看,潜在的共同利益可能与个体成员的利益存在张力,这种张力处理不好的话又很容易导致共同体瓦解,诸如区域性、全国性还有跨国性的大型组织等等。一定程度上,可以把国家比作潜在的大政治共同体,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跨国之上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甚至有不少学者探讨全球政府的可行性,全球公民资格和全球治理的研究也比较多,这都是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大规模政治共同体如何存续的问题。如何在不回避客观情势的变迁下,构建大共同体的民主治理考验着人们的政治智慧。“达尔为卢梭所强调的传统观点——即规模小对公民效能感有好处——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也为一个完全相反的观点麦迪逊主义提供了理论说明,麦迪逊主义接受了更大的政府单位的要求……政治单位越大,公共冲突通过正式的和客观的组织来表达和解决的程度比通过对抗者自身之间面对面的非正式协商所表达和解决的程度要高。”[16](P117~124)达尔这里更多强调正式的机构和组织作用固然有道理,事实上,我们应该学习青木昌彦把制度理解为博弈规则,从更加动态的角度来阐释制度意蕴,把传统习俗惯例、各种非正式制度、甚至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新制度的范畴中来,探讨潜在共同体合作就会有更多可能性。还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制度安排和公用地两难处境》一文中,批评人们在解决“公用地悲剧”时要么通过公权力的国家,要么通过私权交易的市场,好像社会科学的药箱只有这两种药方。[17](P81)她通过对加利福尼亚南部农民成功解决限制性供水问题的经验研究,既不是集权的强制也不是市场的策略,而是通过志愿组织和公共权威的一个混合体来解决集体行动问题,这不是特例。她也通过对大量存在的、自我组织以及自我管理的公共资源进行制度分析后,发现私产和共产是可以共存的,因而她提出“公共池塘治理理论”,即基于志愿合作基础上的混合治理成为广为传颂的方案。这其中成员之间沟通协商显得尤为重要,接下来谈协商如何让共同体民主自治成为可能,如果说参与还更多是一厢情愿,而协商则更多是基于参与主体间博弈和妥协。

四、协商:身份不对等条件下如何使协商成为可能

1.基于共识的协商:目标激励

相对稳定的民主转型意味着不再依赖军事政变和武力来实施政治周期的更迭,而是依赖于选举从而实现权力的和平交接,只要程序正当,无论是赢家还是输家都应该尊重选举的结果,输家也只能期待下次选举中以自己的政策赢得选民的认可。尽管也有很多的政治不满甚至愤慨,只要保证发泄渠道畅通,也不会动摇现有的政治合法性的基础。[18]甚至这些抗议和冲突反而起到积极作用:对现有政体的反思平衡,更好地吸纳不同的意见表达,对民主体制进行修复和完善。尽管大众民主表达的对多数人的尊重怎么肯定都不为过,但警惕“多数人的暴政”并不是危言耸听,少数人的意见也应得到表达、值得保留,现有制度对少数人的意见常以背书的方式记录在册,留待历史去检验。这些是人们在长期民主政治的参与中习得的民主共识,正是从这层意义上,政治本质在于各种政治势力的沟通协商和妥协平衡。只有在基本政治共识达成的前提下,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参与协商共治才有政治基础,为了维系和巩固政治共识各方才会考虑妥协,不是赢者通吃,弱者也享有话语权和协商的能力,这也是哈贝马斯对协商民主的理解。当然也有人指责哈贝马斯协商民主的条件过于苛刻,“他认为商谈的参与者必须要有共同的前提条件,如有共同的话语、共同的主题,同时参与者还应发起自己最特异性的观点,这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的做法”。[19](P126~130)但他结合自由主义民主与共和主义民主所提出的程序主义协商民主的确又是对民主体制很好的修复,只有参与协商的各方主体都具备成熟的政治理性能力,共同遵循程序民主正义,积极的协商效果才有可能产生。当然,对于操练民主的上述程序共识还相对容易慢慢养成,对于价值共识方面就会显得困难很多,但却也很重要。对于何谓优良的政治生活、何谓公平正义等问题都是价值判断,是一个质的问题而不是一个量的问题,由于多数票决制体现的往往是退而求其次的工具理性,并不适用于这类问题的解决。但也正因为每个人都追求优良政治生活这一共识是相通的,尽管对于价值判断的理解有差异,但在冥冥之中又在指引着人们基于协商的基础上逐渐显现这些共识,而不是做思想的懒汉,把它赋权给精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个人观念不被僭越又不至于各方偏执一端,从而使合作进行下去。

2.基于组织的协商:制度激励

如果说,基于共识的协商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价值判断困扰着人们,那么,基于组织的协商则使协商更具有组织的凝聚力,也使协商赢得组织化和制度化的保障。寻求民主价值和运作民主权利的每个个体不是抽像的存在,而是历史文化境遇下的鲜活存在,人也只有加入形形色色的各种组织之中,只有完成个体的社会化才能获得社会化生存的能力,即可以借助于组织的力量弥补个人势单力孤的不足。同时,每个人又都具有多重社会身份,扮演不同社会角色,也会使组织的张力不至于过分偏狭,这也使组织在凝聚能量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义务,规范组织的行为,才能更好地增强组织的自主性。社会正是由这些组织所编织起来的网络,网络中的个人借助组织的力量使沟通协商变得有力、有理和有据,形成一种交互重叠而又互构的社会共同体。而且在组织化运作社会权力的过程中又借助于制度化形式,从而为基于组织的协商具备了制度的保障和来自制度的激励。这也正如上文讲述过的道理:对于小的政治共同体的参与不是对潜在大政治共同体的挑战和游离,反而是对其补充,潜在的大政治共同体也只有基于多样性差异的小共同体之上才能形成“多元一体”的政治建构,从而确保对潜在的大政治共同体的认同具有牢固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这也有助于实现达尔所强调的“多重少数的统治”。

3.基于主体自我反思的协商:道德激励

对参与协商主体提出的政治理性要求要真正实现,有赖于主体的自我反思平衡能力。自治民主高扬主体性,但主体性的获得也需要有很高的道德基础作保障,通过独白和移情的方式来处理好主体自身与外在他者之间的和谐共存的关系。冥冥之中有一种共识价值在规范和指引着人们的行为,这还得从理解人自身做起。弗洛伊德把人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阶段,对人具有的善恶两面性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如何做到抑恶扬善这需要人一辈子来修身养性,不断提升自我。学会做人既是一个基本的标准也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内心独白就是时刻要求以“人之为人”的标准来严以律己,不仅要在人前做好表率,而且要在人后一人独处的时候也要“三省吾身”,做到表里如一。“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向外移情指的是人要有恻隐和怜悯之心,设身处地地替别人考虑,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来帮其走出困境。也就是要从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在一种关系和境遇中来反思主体性。从这种相互性的视角出发才能更好地获得他人的认同和赞誉,也有助于更好地改善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使合作共治的民主憧憬变为现实。

[1] 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M].梅艳,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 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M].赵一凡,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

[3] 姚大志.现代之后:20世纪晚期西方哲学[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

[4] 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M].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5] 鲍·罗斯坦.创造政治合法性:选举民主与政府治理水平[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4).

[6] 彭宗超.合作抑或冲突:选民与代表相互关系理论评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6).

[7] 布奇.代表——政治学的基本概念之一[M].朱坚章,主译.王浩博,译.台北:幼师文化事业公司,1979.

[8] 李良栋.自由主义旗帜下两种不同民主理论的分野——当代西方主要民主理论评述[J].政治学研究,2011,(2).

[9] 博特莫尔.精英与社会[M].香港:社会理论出版社,1992.

[10] 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M].顾昕,朱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11] 安东尼·吉登斯.自反性现代化[M].赵文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2] 罗伯特·达尔.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13] 郭为桂.大众民主何以可能:一种现实主义民主观的审视[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8,(5).

[14] 高民政,孙红艳.规模视域中的公民交流和控制——达尔的研究与思考[J].浙江学刊,2008,(2).

[15] 袁峰.论中国式民主的民生特色[J].江淮论坛,2014,(4).

[16] 高民政,孙红艳.规模与民主视阈中的竞争、回应和冲突:达尔的分析与结论[J].浙江学刊,2009,(1).

[17]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制度安排和公用地两难处境[A].奥斯特罗姆,非尼,皮希特.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C].王诚,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8] 申建林,姚晓强.协商民主理论的决策合法性构建及其批判[J].江淮论坛,2014,(4).

[19] 李瑞昌.商谈民主:哈贝马斯与吉登斯的分歧[J].浙江学刊,2005,(2).

猜你喜欢

精英协商共同体
爱的共同体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它们都是“精英”
共同体的战斗
精英2018赛季最佳阵容出炉
论协商实效与协商伦理、协商能力
Rheological Properties and Microstructure of Printed Circuit Boards Modifed Asphalt
当英国精英私立学校不再只属于精英
昂科威28T四驱精英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