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04-09何静,陈飞
何 静, 陈 飞
(1. 铜陵学院 金融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2. 铜陵广播电视大学,安徽 铜陵 244000)
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
何静1,陈飞2
(1. 铜陵学院 金融学院,安徽 铜陵244000;2. 铜陵广播电视大学,安徽 铜陵244000)
摘要:从介绍创新型小微企业界定及其特点入手,分析了新形势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分别从企业自身发展、国内市场环境及政府政策等方面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剖析,探讨了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对策措施,为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关键词: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创新;股权众筹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平稳发展,小微企业对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作用重大(如图1)。十八大后政府明确提出金融政策要向小微企业倾向,全面支持小微企业群体发展,特别是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理念后,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就显得极其重要。
图1我国中小企业的社会贡献
(资料来源: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20世纪70年代,国外学者就开始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进行研究。国内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改革开放至2007年金融危机前,小微企业发展很快且发展中的问题并不显著,国内学者研究内容集中在中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及国外中小微企业发展经验等方面(见文献[1-5]),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理论研究较少。
第二阶段,2007年金融危机开始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结束,这期间小微企业发展问题频发,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专家学者在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研究成果丰富,加大了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譬如,周松兰[6-7]给出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界定与评价,研究了国外关于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模式等;王俊峰和王岩[8]认为,我国小微企业生存发展艰难,面临成本上升、融资艰难等困境,分别从企业和政策两个层面提出了解决对策;李恩媛[9]认为破解小微企业发展困境需要政府加大经济改革力度,加大金融领域创新,创造良好融资环境等等。
第三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活力体,国家从政策上给予其极大支持,学术界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研究成果颇多。譬如,刘钒和钟书华[10]认为,国内创新型小微企业研究主要有五个方面:界定与分类、发展经验、成长性、绩效评价以及合作创新等。陶勇和王益民[11]认为,要建立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体系,并提出了提升发展质量、健全财税金融和营造创新文化等政策建议等等。
新形势下,我国实行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是激活市场的动力,是适应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的。但是,当前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理论不足,实践发展中遭遇瓶颈,需要进一步深入的理论研究。
一、创新型小微企业界定与特点
根据十八大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指示,政府制定并执行了各类经济政策,注重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成长。学术界加深了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认识,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普遍使用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概念。[12]周松兰[10]156-160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保持竞争力,且在新产品开发、专利、品牌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收益突出的中小规模企业。张玉明和梁益琳[10]156-160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指以创新为核心的中小规模企业。腾响林[10]156-160等从其他不同角度阐述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概念。
对于创新型小微企业认识,首先从规模上来看,它属于小微企业,我国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统称。2011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清楚地对企业进行了划型。其次从技术特征来看,它是创新型的,非传统型和特质型的小微企业。最后从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定性界定即对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等经济形态主观区分后,对企业规模进行判别;二是定量界定即从科技创新指标量化来判别。[13]
由此可知,创新型小微企业是一个复合概念,是具有集技术、产品、管理以及生产模式等多方面创新因素和创新能力于一体的小微企业。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生命力,除了具有小微企业的特点(数量少,规模小,员工少、资本小等)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1)企业创新能力强,创新思维活跃,集中在科技、信息和服务等行业;(2)企业员工文化素质高,有很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文化基础;(3)产品技术含量高,研发周期长,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要求高;(4)企业经营模式新颖;(5)企业场地具有特殊要求,且分布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东部11个省市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为60.40%,中部8个省小型微型企业占比为20.35%,西部12个省区市比重仅为17.23%。[14]
二、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困境分析
(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我国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大体经历萌芽期、成长期、停滞期和快速发展期四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创新型小微企业开始萌芽,以乡镇小微企业形式出现;90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以出口带动经济增长,随着加工类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型小微企业逐渐成长起来;进入21世纪后,由于国内外市场的剧烈变化,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缺乏行业规划与转型,导致其发展出现了停滞或倒闭。调查显示[14],仅有12%的小型微型企业表示在近几年营业额快速或高速增长(增长率30%以上),其余大多数企业经营发展缓慢。[14]2008年金融危机后,政府加大了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文件与措施,例如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务院出台的“国九条”“国四条”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等,使得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迎来了春天。
十八大后提出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建设。然而,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并不乐观。企业制度多元化,且产业结构不合理,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3月底,我国实有企业1 374.88万户。其中,私营企业1 096.67万户,80.72%的私营企业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可是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占各类小型微型企业的比重仅为4.62%。[14]此数据表明创新型小微企业占小微企业比重较少,且大多为私营企业。企业转型升级较为困难,企业面临着经营压力增大、行业垄断严重、利润空间压缩等问题。根据有关问卷调查显示,46.84%小型微型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58.08%反映市场竞争压力加大,23.74%反映订单不足。[14]另外,企业自身创新手段不足,技术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资金缺乏,融资难度大,产品研发周期长;企业管理模式陈旧,缺少行业长远规划;与之匹配的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跟不上等等。
(二)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出现了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下面从几个层面进行分析。
1.企业自身发展问题分析
近年来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很快,但自身面临很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企业发展体系不健全。创新型小微企业一般规模小,固定资产少,有些企业还是家族式企业转变而来,没有形成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有时表现为家长式的一言堂,经营不规范,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可信的会计报表。企业内部人员结构不稳定,人员职责不明确或一人兼多职,高层次金融管理人才缺乏。另外行业规划欠缺导致企业盲目投资,易引发产能过剩和不正当竞争。
(2)缺乏充足资金支持,融资渠道窄、成本高。创新型小微企业需要大量创新研发资金,企业直接融资门槛较高,难以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另外,企业有价值的抵押担保物少,很难找到金融机构为企业担保,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也困难重重;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贷款给创新型小微企业。因为这些企业贷款数额小、周期短,且风险较大。统计表明[14],银行信贷基本覆盖全部大型企业、中型企业的80%以上,而规模或限额以上企业中小型企业70%与信贷无缘,规模以下企业的小型企业90%以上无缘银行信贷。创新型小微企业之间的资金多数紧张,相互之间的融通几乎不可能。创新型小微企业采取民间借贷来解决融资问题,大量小微企业通过高达50%-100%的借款利率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3)风险防控能力差,缺乏风险管理能力。创新型小微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经验,产品单一且经营分散,外部环境发生较大波动时,容易受到冲击,成活率不高;另外由于缺乏资本支持,资金链很容易断裂,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企业成本上升,实际利润空间小,企业也没有资本和能力进行风险防控。
(4)企业创新困难,产品周期过长,缺乏品牌意识和产权维护意识,同时社会信用度不高,企业发展随意性明显。部分企业为获得政策支持,注册为创新型小微企业,而不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有些初创企业有创新能力,苦于没有资金支持产品创新;有些企业产品属于高科技服务性质,产品研发周期过长,品牌打造意识不强,知识产权维护意识淡薄,导致企业发展受牵制。社会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报道负面信息多,企业自身对市场的把握具有盲从性,遇到困难后易于选择停产、歇业等方式,影响企业形象,使金融机构对其信用产生疑问。
2.国内市场环境问题分析
创新型小微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但金融市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支持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金融市场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体系不完善,缺乏与之匹配的金融机构和中介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少、频、急”,且需求具有个性化、多样性。国内金融市场建设起步较晚,近年来不断完善,但是专门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还比较少,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受政策的限制,从规模和数量上远不能满足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另外创新型小微企业迫切需要中介金融服务平台,解决融资服务问题。
(2)金融机构对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高,信贷评审机制不健全。创新型小微企业资本少、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及会计报表可信度差等,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据统计显示,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比例较一般贷款高出近一倍,500万元以下的小微贷款不良比例高出其余企业贷款近5倍。而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利润极大、风险极低”为原则。[15]因此,银行不愿意贷款给创新型小微企业。同时信贷评审机制落后,缺少时效性与灵活性。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政策落实不到位,融资门槛高要求,程序化现象严重,导致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政策难以实施到位。
(3)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足,金融产品风险容忍度低。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改进服务方式,以适应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类型、不同规模的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是它们对金融产品的额度进行限制,产品数量少、期限短、附加条件多,产品创新不够,导致贷款量很少。特别是缺乏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银团贷款、融资租赁以及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同时金融机构对产品的风险控制较严格,金融产品缺少风险容忍度。
(4)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保险制度不完善,缺乏匹配的担保制度体系。从保险制度上看,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保险机制不健全,与之匹配的产品较少,保险路径不畅通。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建立“保险共同体”,保险实力有待增强。另外,适合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公司少,大型担保公司要求过高,而中小担保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弱,担保收费高、额度小,无法满足企业群体资金需求。
3.政府与政策层面问题分析
政府实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出现偏离,同时税费改革政策有待创新,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减少对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不愿意加大贷款额度和比例,有些银行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钻空子、走形式或者为企业融资设置了较高条件,使得创新型小微企业望而却步。现有风险补偿基金基本服务于小微企业,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比较有限,需建立体系化、多层次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另外,对专注于服务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制度化的税费优惠和减免政策。
(2)政府对金融机构与企业监管创新不足,缺乏差异监管策略。政府相关部门对金融机构监管模式单一,程序呆板,没有针对不同规模、类型、性质的金融机构进行分层分级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也没有差异化监管。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没有建立特别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模式。
(3)金融法律体系与法律保障建设跟不上,执法部门行为混乱,职责不清晰。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颁布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还出台了《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的通告》等6个部门规章。这表明当前缺乏专门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金融法律体系构建需进一步细化,法律维权不便捷、渠道不畅通,企业在出现金融纠纷时,执法不清、不严以及重复执法等情况时有出现。
(4)缺乏权威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创新型小微企业的信息获得难,且得到的资料不具有可信度,对于企业的信息没有一个权威的信用体系平台供查询。政府部门应该专门构建创新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平台,节约银企融资成本,减少信用风险。
三、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对策与措施
随着政府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逐渐显现出成效,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多,创新能力也不断增强。资料表明,创新型中小企业虽然仅占中国中小企业总数的3%,但是却贡献了超过50%的创新成果。[16]针对目前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采取不同对策进行解决。
(一)创新型小微企业自身问题的解决对策
1.构建适合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链
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金融管理素质,注重培养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其次,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理分配,明确权责,另外要规范经营模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最后,建立创新型小微企业集群产业链,形成一体化生产和行业标准,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分配,节约创新研发成本,提高企业发展质量。
2.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信用度,提高企业的自融资能力
首先,通过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规范的财务管理和组建优秀的人才团队,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注重企业自身资本积累。其次,形成小微企业联合体,增强企业信用,扩大创新型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发行规模;同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于初创期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再次,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创新型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推动企业通过信托和金融租赁融资。最后,实行企业股份改革,引导民间资金及社会资金进入,达到自融资效果。
3.政府创立创新型小微企业行业发展基金,帮助经营中资金暂时短缺、风险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
地方各项专项扶持资金适当降低规模门槛,加大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成立创新型小微企业行业协会,从技术和市场方面给予企业一定的帮助。
4.创新型小微企业坚持自身能力提升,实现创新带动企业发展
企业在注重人才培养同时要不断引进创新型人才,注重企业内涵发展,培养企业创新文化。此外,企业要进行同行业联合创新,加快创新进度与成果共享,实现企业实力提升。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与高校、科研所结成联盟共同开发,提升企业竞争力。
5.加强企业信用累积,注重企业品牌文化宣传,确定企业长远发展目标
创新型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要时刻注重自身形象,树立自己的企业理念和发展目标。同时加强社会媒体的正面宣传,政府要给予一定的立场支持。
(二)金融市场问题的解决对策
1.完善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小型微型金融与搭建中介金融服务平台并进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有计划地降低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发展与创新型小微企业相配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包括零售银行、村镇银行等,整顿中小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完善小额贷款机构资金来源补充机制,鼓励并规范民间借贷进入市场;通过成立多样化的金融中介,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多元化、分工协作的金融服务体系。
2.构建创新型小微企业信息网络平台体系,创新信贷评审机制
一方面,要求不断完善创新型小微企业基本信息,不仅要征集企业资本、财务、税收等信息,还要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品行、家庭成员及社会口碑等信息进行收集,全面地反映企业情况,随时可以提供准确的企业基本情况查询;另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信贷评审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改变调查方式和模式,做到区别化、针对性的企业数据调查,简化形式与流程,提高评审效率。同时还要根据企业成长阶段和业务特点制定信贷审查机制。
3.加大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增加金融产品风险容忍度
首先,金融机构内部组建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专区,设计差异化、细分化的创新信贷产品,针对不同信用等级、不同产业领域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不同风险度的金融产品;其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企业群融资和商圈融资等,创新各种抵押方式,推动开办商业保理、定向信托等多层次的融资服务,适当下放银行贷款权限;最后,深化金融同行业合作,增强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共建创新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中央银行建立区域性资金公积账户,为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与激励。
4.构建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保险制度,完善与创新型小微企业相匹配的担保体系
首先,将银行融资、贸易融资等融资方式与保险相结合,降低融资参与主体的风险;其次,完善保险机制和保险政策,规范保险行业发展,建立保险共同体,增强保险行业整体实力;最后,完善各类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专门服务于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小型担保公司建设,改变传统担保模式,创新融资担保方式,规范担保行业操作,促进担保与保险一体化,增强担保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三)政府与政策方面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大落实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采取信贷考核激励机制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对于已经实施的各类有助企业发展的政策,要进行跟踪调查其实施效果,发现问题要及时改进。尤其对企业融资要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对完成国家规定政策扶持标准的金融机构,要给予奖励并执行营业税优惠税率等措施。没有完成国家贷款政策指标的,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适当的税率惩罚。地方政府通过财税成立金融风险防控基金,防控微型金融的风险,针对贷款风险较大的行业,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2.制定多样化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目标,引导小微企业群建设
政策的制定要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创新性,需要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阶段、行业特征提供相应政策,既要促进企业的诞生,又要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以政策为依托,适当引导规划企业行业发展与产业链建设,建立企业集群,增加企业的存活能力。
3.创建良好融资环境,建立权威性创新型小微企业信用平台
对不同类型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金融差异化监管。首先,依托地方特点和创新型小微企业特点,搭建不同的地方性创新型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金融机构间企业客户失信与违约信息平台,通过“星级式”管理制度,对不同信用度企业进行区别化监管。其次,注重培养创新型小微企业信用文化环境,增强企业金融信用累积意识。最后,中央银行要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实行区别化、分类别、分层次的监管机制,不搞统一化一刀切;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放松金融监管条件并给予金融技术指导。
4.建立健全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企业融资法律体系
要制定专门的融资法律法规,特别是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融资纠纷,规范市场融资,建立合法的融资渠道,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另外,在执法监督上,要明确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的权责,做到有人管、管得好,做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5.大力促进企业税费改革,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继续保持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税费改革,加大减免税费项目力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企业乱收费行为的惩罚力度,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等。鼓励民间专业人员组建金融技术服务团队,在地方政府开辟的网络专区进行讨论与答疑,努力构建国家级网络服务平台。
6.加大创新资本市场,建立创新型小微企业股权众筹平台,完善企业新三板市场融资
在创新资本市场同时要规范资本市场融资行为,特别是规范新三板市场发展,防范风险同时降低企业入市门槛,改变创新型小微企业面临信贷约束的困境。另外通过建立和完善股权众筹平台,在做好企业前期的征信工作和投资者退出机制的前提下,让企业更快更低成本地融资,让投资保持较好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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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七萍]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Innovative Small-micro Enterprises
HE Jing1,CHEN Fei2
(1. Tongling College, Tongling 244000,China;2. Tongling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Tongling 244000, China)
Abstract:Starting from introducing the defin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novative small-micro enterprises,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ir development problem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n it explores reasons from the aspects of self-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s, the domestic market conditions and the government's policies, etc.. It also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which offers an effective support for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s.
Key words:innovation small-micro enterprises; financial innovation; equity crowding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16)01-0045-06
作者简介:何静(1984-),男,安徽无为人,助教,理学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收稿日期: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