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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群体社会救助困境分析

2016-04-08王佳珩

现代交际 2016年4期
关键词:社会救助

王佳珩

[摘要]近年来人们对低保制度的质疑声不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也逐渐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即低保边缘群体。这一群体的收入略高于贫困线,虽然生活困窘但却得不到应有的救助。本文从低保边缘群体的现状入手,分析了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困境,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低保边缘群体 社会救助 交换权利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4-0050-02

低保边缘群体指的是那些由于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线的人群,这一人群定位导致这些家庭无法享受低保对象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缺乏社会或他人对于其在经济、教育、医疗以及就业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与低保户相比,这一群体生活得更为艰辛。在1999年我国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指出,许多贫困家庭能够得到许多实质性的帮助,随着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城镇低保制度对于社会和谐稳定与消除贫困等方面都有着极大的贡献。但同样身处贫困的低保边缘群体却始终无法享受低保制度所能带来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不仅如此,这些群体政治、文化方面的权利的缺失往往没有受到政策制定者的充分关注。

一、低保边缘群体的现状

到2014年,我国享受低保政策的约有7400多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6%。然而对于低保边缘群体来说,由于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线,无法享受低保待遇,也无法得到与之配套的优惠政策和生活补贴。综合来看,低保边缘群体的实际生活情况要比低保户更为困难。低保边缘群体主要集中在三类人群中,第一类,收入略高于低保线,但生活开支大,例如家庭成员中患有重大疾病或是子女上学等。第二类,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是没有固定的收入,例如一些刑满释放人员和刚大学毕业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的人员。第三类,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他们失去了土地,没有了生活保障,但又无法很快适应城市生活。从收入和支出总体看来,低保边缘群体的实际生活情况比低保户更为困难。

低保政策有力地保障了低保群体的基本生活,而对于低保边缘群体来说,其生存困境亟待解决。随着低保边缘群体问题的产生,部分城市对低保边缘群体也给予了相应的关注,并参照低保线对这一群体做出了界定。例如,江苏省南京市在2005年开始将这个群体界定为: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之内的人员。北京市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各个区县已经开始行动起来,制定了符合本地区状况的标准,如朝阳区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意见》,将其定义为该区家庭人均月收入330—450元的家庭。长春市在2011年将月人均收入在351元到450元之间的家庭视为低保边缘家庭,将其纳入到救助范围。虽然各地在政策制定方面对低保边缘群体有了一定的倾斜,但对于低保边缘群体来说,缺少政策方面的帮扶加之生活开销比较大,与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相比,实际的家庭生活状况往往更为困难,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低保边缘群体存在的社会困境

(一)对低保边缘群体缺少合理的救济措施

现行的低保户的认定标准,多数以家庭资产、月平均收入标准低于当地低保线来认定,被认定的低保户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这一认定方式自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它只考虑了收入与资产,而忽略了每个家庭的月支出额。低保边缘群体虽然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线,但许多家庭用于子女教育或医疗的费用比较大,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对于低保边缘群体来说,缺少政策方面的帮扶加之生活开销比较大,与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相比,实际的家庭生活状况往往更为困难。近年来,虽然我国对低保边缘群体的关注度有所提高,各地也开始探索对于这一特殊群体的一系列救助政策,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没有统一的法规与政策支持,缺乏依据,大多都属于补漏型的救助(即出现问题后才开始寻求补救措施)。例如在长春市,对于低保边缘家庭的优惠政策有:政府为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60%为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对于准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防疫部门要减收体检费,工商部门对这类群体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在高中学校的低保边缘群体子女可以免除学费;对垃圾处理费和居民卫生费都可以免除;在冬天有煤补贴等。但是,这些政策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落实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第一,与低保户相比,低保边缘户的医疗救助远远不够,很多低保边缘户正是因为缺乏医疗资源才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目前的许多除了现金以外的其他方面救助政策大部分都是“捆绑”型政策,使低保边缘户失去了很多应得到的救助;第二,由于低保边缘群体大多教育意识不强,仅对其子女高中的学费进行减免是不够的,加之就业难问题的出现,易导致其子女完成高中学业后就辍学的情况出现;最后,对于低保边缘户来说,最为迫切的就是提高其家庭收入,但专门为这一群体设计的就业帮助政策比较少,使低保边缘群体无法走出困境。

(二)低保边缘群体自身的脆弱性

阿玛蒂亚·森在《贫困与饥荒》中认为,贫困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贫困人口缺乏创造收入和机会的能力,这也就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得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从收入水平上来讲,低保边缘群体自身抵御风险和发展自我的能力都较差,经济上极易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从心理状况上来讲,看病难、看病贵、房价居高不下以及教育费用昂贵的情况可能不会威胁到低保边缘群体的生存,但无疑会给其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压力。针对低保边缘群体,要使其真正脱离贫困群体就必须使其得到更多的交换权利,使这一群体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由于不良风气的影响,人们难免会出现互相攀比的现象,低保边缘群体由于其自身处于不利地位,极易产生自卑心理,从而被社会边缘化。从各项权利的实现来看,低保边缘群体由于文化素质偏低,各项资源相对匮乏,政治权利以及文化权利等都不能充分实现,导致这一群体向上发展的渠道狭窄。在科学与文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教育成为最常见的摆脱边缘化的渠道,但高等教育高额的学费和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迫使低保边缘群体家庭放弃了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就导致了这些家庭向上发展的渠道变窄。同时在接受教育过程中还遇到户籍、城乡差距、享受公共服务差异等多种问题,使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在接受教育时遇到阻碍。

三、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对策

低保边缘群体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往往缺乏政策和制度的关注,同时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在对该群体采取社会救助时,要做好各项工作,使这一群体既能够保证正常的生活,还能使这些家庭长久地依赖于社会救助,通过自己的力量走出困境。对于低保边缘群体的救助,有如下建议:

(一)明确低保边缘群体范围,完善救助体系

现行的低保制度都以低保线为实施准则,在低保线以下的即可得到救助,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就无法得到救助,这样的方式既不合理也缺乏公平。通常无论怎样制定这一贫困线,都不可避免地产生低保边缘群体,但只要不使低保边缘群体生活陷入困境就不会产生社会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贫困线标准偏低,低保边缘群体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仍得不到救助,很容易产生社会问题。针对目前这样一刀切的情况,可以用分层式救助的办法加以改善。用合理的标准将贫困程度分为不同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家庭或人员给予合理救助。这样的方式既能使资源得到充分使用,又能使更多的贫困家庭得到救助。

想要改善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状况,就必须完善合理的救助制度。现阶段低保边缘群体诸多权利的缺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制度的不合理。一方面,低保的进入、监督、退出机制不完善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使本应该得到救助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救助。另一方面,将低保救助作为享受其他救助的前提,致使低保边缘群体应有的救助资格丧失,所以有必要将专项救助与低保救助分开进行,使社会救助体系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使低保边缘群体得到应有的救助。低保边缘群体收入在贫困线之上的家庭之所以陷入贫困,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家庭支出过大,如果能够得到专项救助,减轻支出负担,生活状况将会有很大的改善。

(二)帮助低保边缘群体就业,增强其自身抵御风险能力

低保边缘群体自身交换权利的不足是其贫困的根本原因。交换权利是指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人可以把自己所拥有的一种商品通过交换、再生产等方式转换为另一种商品。在这个过程,一个人所能够获得的各种商品组合全部称为一个人的交换权利。每个劳动者将自己的劳动作为商品通过劳动力市场出售,然后将之转换为货币用来购买其他商品。贫困者通常是缺少交换权利,即自身的劳动无法获得足够的货币去换取维持生活的商品。所以要从根源上解决贫困问题就要增强贫困者的交换权利难题,使其劳动能力得到增强,即同等时间的劳动获取更大的价值。

低保边缘群体中有工作的人大多都是从事不稳定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针对低保边缘群体,要使其真正脱离贫困群体就必须使其得到更多的交换权利,使这一群体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了帮助低保边缘群体脱离贫困,我国民政部门和社区要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帮助低保边缘群体收集就业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劳动指导,使其能有更大的选择空间,针对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找到合适的工作;其次,加强对低保边缘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这一群体的劳动能力,通过培训使其掌握更高含量的技术,拥有更多的交换权利;最后,政府应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贫困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低保边缘群体进行创业,并为其提供便利。对于低保边缘群体,帮助其脱离贫困不应是单纯的物质方面的救济,更多的应是帮助他们用自身的力量走出贫困,只有这样才不会使他们出现对社会救助的依赖,减少社会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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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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