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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辅警制度,推动社会治安治理创新

2016-04-05

中文信息 2016年3期
关键词:辅助性辅警警力

(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四川 泸州 646000)

辅警是辅助性警力的简称,是指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的存在有其现实的迫切需要,辅警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民合作的重要渠道,只有正视辅警存在的合情合理性,加强改革和规范,使之合法地存在,从而协助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辅警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辅警队伍庞大却是一只杂牌军

辅警队伍十分庞大且分散。目前的辅警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使用的辅助性人员如保安公司、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部分派出所自行聘请的联防员;他们主要协助警察承担部分具体的业务工作,分布在各一线队所,由警察直接带领开展工作。二是社区、街道、综治办等单位自行招聘的治安巡逻员、社工等。辅警队伍庞大却不是一只正规军,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不同的辅警由不同的部门管理,“自用、自招、自管、自养”相互之间不成体系,各管各,各用各、没有统一称谓、没有统一的标志、更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

2.辅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来源不一、动机不纯

辅警是“临时工”“合同工”的代名词,素质参差不齐,来源不一。虽然都是面向社会招聘,公安机关直接招聘的辅助性警力无论从年龄、素质等方面要略高一筹,一般都在20-30岁左右、高中文化居多、退伍军人优先、持有上岗证。

辅警入队动机不纯,违法违纪时有发生。大多辅警的入伍动机不纯,导致对工作没有热情、没有动力,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大不了走人了事。根据调查显示,辅警入队的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好面子。这部分人往往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以经商为主,为了面子加入辅警队伍。二是想穿上警服捞一把,吃拿卡要、违规违法办事屡禁不绝;三是想以此为平台,干上两三年等待机会转正,如果没有机会随时准备走人。

3.待遇低、同工不同酬、缺乏职业保障,流失率高

辅警待遇低,这是不争的事实。辅警工资平均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上。没有完善的职业保障体系,除了统一购买的五险一金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保障。辅警在工作中,面临的风险不亚于警察,当面对着牺牲、致残等危险的时候,因为是辅警,无法认定为因公牺牲,只能定性为见义勇为,得到少量的社会救助。

待遇低、职业保障不到位、发展空间受限,留不住优异的辅警,辅警每年流失比例都在40%左右,其中以主动辞职为主。根据不完全统计,工作不满一年的占到辞职人数的近一半,辅警平均工作年限为2-5年。

二、改革和规范辅警队伍的对策

1.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和定位,解决法律身份

辅警问题的凸显,首先要弄明白辅警的地位和定位。笔者认为对辅警的理解应该做广义的理解即辅警是全方位、深层次辅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一直群众性力量。公安机关不仅仅欠缺的是人力还有智慧。辅助性警力和公安机关的合作也不应该仅仅只停留在行动上的合作,更应该是深层次的智慧、策略的合作。加快辅警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在立法层面统一明确辅警性质,解决辅警队伍的相关问题,统一推进。这样才能打造一支值得国家信赖、让人民放心的辅助执法队伍。

2.构建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管理和使用、社会多方参与的基本模式

辅警制度的规范离不开三个要素: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社会力量。笔者认为辅警的建设中可以参考以下模式: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独立管理和使用、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这种模式下三者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政府主要是经费和政策上全额保障;公安机关独立管理、使用;政府根据公安机关管理的效果综合评价后,支付经费。这种模式既能保证三方各自的独立性也能搭建一个合作的平台。

首先,政府部门必须在经费和政策上予以有力保障。

其次,政府需要监督经费的去向和使用效果。

再次,为了保障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独立性,政府可以通过购买辅警服务的方式来提供经费。

3.扩充辅警队伍,专职辅警和兼职辅警相结合

专职辅警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缓解就业压力的重任,同时辅助性警力的使用不应仅仅停留在协助巡逻、维护交通等浅层次的工作中,之所以借助辅助性警力就是为了深挖群众力量,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为公安工作出谋划策。笔者认为在不大规模增加辅警的财政负担的前提下,可以参照香港地区辅警的组成,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有偿性、专职型;一是义务型、志愿型的。前者属于职业型,固定岗位应该纳入到劳动法的保护和统一财政预算范围;后者属于志愿型,鼓励和吸引社会各行各业的精英尤其是热爱和支持公安事业的人加入。

4.建立完善且层次分明的的权利保障体系

辅警队伍尤其是专职辅警队伍,作为一种职业,需要实行区别对待和层级化管理,根据岗位需求细分辅警的种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培训和使用,定岗定责、优化管理。

对专职型的辅警要根据工作年限、业务技能、思想品质等逐级晋升,建立完善且层次分明的权利保障体系。所有辅警必须涵盖的基本保障包括:辅警工作人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确保辅警专项经费标准逐年提高。其次,根据辅警的素质高低、岗位性质、工作风险和劳动强度,结合考核情况科学确定辅警薪酬的标准和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辅警工作的积极性;用制度彻底改变辅警就是临时工的局限。

总之,在探索社会治安治理的新模式下,辅警队伍必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唯有改变辅警目前合情合理不合法的状态,用法律来规范辅警力量、用法律来管理辅警力量、用法律来使用辅警力量,才能真正的打造一支正规化的队伍,才能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好帮手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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