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助“辅警”走出阴影
2016-03-20
领导决策信息 2016年37期
用立法助“辅警”走出阴影
【舆情回放】 近日,深圳市法制办就《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条例或将成为全国首部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地方性法规。由于涉及辅警执法权等敏感和热点问题,意见稿一出便引起广泛热议。
【网络舆情】
@京华时报:在探索对辅警立法的同时,必须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是现有的警力不足还是警察职责过于宽泛导致工作压力过大?招录一部分辅警不是不可以,但也不能过于机械地控制警察的编制数。
@河北共产党员网:“辅警立法”并不是不可为,而是需要在立法前明确辅警的执法权与责;“辅警立法”并不是不可有,而是需要在征求民意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解释辅警的权与责。只有在权责明晰的基础上,辅警立法才有望推行。
@法制网:既然无法从法律层面赋予辅警执法权,何不改革和完善警察人事制度,增加警察编制,岂不更科学、更合理。
【决策点睛】辅警已经成为我国地方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数以百万计的辅警管理长期处于模糊状态,这本身就很危险。因此,必须对辅警的职责、权利、义务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