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思考与探究
2016-04-04张红梅
□张红梅,严 昀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苏州 215104)
对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思考与探究
□张红梅,严 昀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苏州 215104)
大学生关爱未成年犯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完整人格的需要,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种表现。当代大学生关爱未成年犯的现状不是很融洽,建议可以让大学生在知识、阅读和技能上给予未成年犯一定的引导和建议;还可以创造条件让大学生参与司法矫正和社区帮教;成立稳定的大学生帮教志愿者团队;同时在制度和经费上给予支持。
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情感度;社会责任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大学生作为民族复兴的未来主导力量,不仅仅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更要积极参与到法制建设的工作中去。作为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大学生培养爱心的一条具体路径,也是我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
一、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的关爱应该包含着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的关爱,是一种完整的大学生思想境界和道德素养建立的全部情感内容。
1.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培养大学生爱心的一种重要方式。大学生关爱未成年犯是一种品德,当今时代,物质条件已经普遍能够满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人们的道德水平却在日益下滑,要扭转或者挽救目前的社会道德现状,就有必要从最基点的爱心建设去着手。而大学生对涉罪未成年犯的关爱就是一种大学生应该培养的关爱,同时对于涉罪未成年犯来说也是一种激励。
2.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也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需要。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一种人生境界,这样的境界需要大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才能建立起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1]课本中,详细地介绍了大学生培养的责任包含道德责任、法律责任、民主责任、对自我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这些责任都是从最基本的做人的道德开始,经历过他律约束,达到一种对责任的自我认同和接受,形成对自身的责任感的意识,在内心形成一种不自觉行为的社会责任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而,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可以激励和激发大学生培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培养大学生完整人格的需要。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一种态度,需要大学生能够具有最起码的“恻隐之心”,这样的关爱之心是大学生完善人格建立的必要条件。中国两千多年的教育历史,教育者们锲而不舍地为培养被教育者的人格完善、品行高尚的道德观而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其中,台湾教育家冯定亚女士提倡的“五心”同心会,提倡把忠心呈给国家,把孝心献给父母,把信心留给自己,把热心传给社会,把爱心送给大家,也以“关爱”为主线[2]。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学习各种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知识和技能方面是高于社会平均状态,那么在人格的完善和道德平均素养上也应该努力培养大学生高于社会平均状态的道德水准。参照冯定亚女士的“五心”观,大学生需要具有这样基于自身起点的信心,拥有孝心、爱心,才能够培养出把社会放在心中的大爱之心,使得大学生的人生境界得到升华,大学生的高尚人格得到完善。
4.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社会稳定和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于大学生而言要积极投身到 “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人类历史的进程也向人们展示了一个事实,就是在历史的车轮向前演进的过程中,在重要的历史关键时刻,如果出现了迟缓的发展状态,往往都是青年人的激情和爆发力来推动着历史的车轮勇猛向前的。青年人是最有激情的,这样的激情要在爱心、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主导下发挥,必然会有极大的创造力。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是很好地把大学生的那份关爱输送给涉罪未成年犯,即温暖和影响着涉罪未成年犯的成长,也是自身爱心的一种升华。大学生在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行动中温暖了他人也照亮了自己前行的路,为社会稳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二、当代大学生普遍缺乏关爱他人的心理预期
大学生拥有关爱之心是对大学生人格完善的一种要求。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学习丰富的文化知识是提升内心修养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建立健全完善的人格更是大学生培养爱心、承担责任等不可或缺的重要的道德内容。
1.对自身关爱他人的情感度要求过低,缺乏主动和热心。大学生对自身关爱他人缺乏热度,甚至冷淡的关爱情感,造成了大学生对自身关爱他人的情感度要求缺乏。当代的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是家庭中被关爱的中心,导致大学生对自身关爱他人的情感要求相应的降低,甚至会形成冷漠的情感,对他人的关爱心理预期也极低。另外,日益竞争的社会就业压力和校内学业的竞争压力,都极大地对大学生关爱的心理预期带来影响,也会使大学生对自身关爱他人的情感需求降低。[3]
2.对涉罪未成年犯的关爱度缺乏温情甚至冷漠。 “关爱”包含关心和爱护两层含义。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大学生的内心也有这样一颗“关爱”的种子。[4]大学生对涉罪未成年犯的关爱,不仅仅体现的是大学生应有的关爱情感,也是一种社会温情的内容。大学生关爱弱势群体是一种同情性的关爱,是由大学生内心深处善良的本性触发的。大学生由于自身的成长和学习环境的局限性,不知道怎么去关爱社会弱势群体,而对于那些特殊的比如涉罪未成年犯一类的社会弱势群体就更加不懂了。
3.对涉罪未成年犯的关爱表达方式和渠道缺乏。涉罪未成年犯是指那些触犯了我国刑法,但是尚未成年的犯人。他们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尚未成熟,他们的顺利成长和家庭、社会的关注息息相关,也对社会范围内对他们的接纳度息息相关。[5]大学生对于涉罪未成年犯了解的不多、接触的更少,两者之间虽然有着相同的时代经历,但是,在生活中没有直接的接触渠道和平台。虽然司法部门在对于涉罪未成年犯的处罚原则上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但是要做好这样的事情,必须运用各种积极的社会力量来对涉罪未成年犯进行矫正和帮教,大学生理应是这样的社会力量中重要的一部分。
三、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途径探究与思考
目前我国对于涉罪未成年犯收监执行的比例不高,本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司法实践工作中经常用社会帮教、社区矫正、法律学校等方式。理论上,大学生作为社会中年龄最接近涉罪未成年犯、有着最相似的时代经历的人群,在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等方面有着相同的时代感受,在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实践工作中理应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实践上缺乏直接沟通渠道和表达方式。实际操作上,可以从以下一些建议上尝试。
1.大学生可以在知识阅读和技能上给予未成年犯一定的引导和建议。大学生在知识和技能上可以为涉罪未成年犯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这些涉罪未成年犯在心理上对于别人的正面帮助存在着一定挑剔甚至排斥的心理,同时也要考虑到未成年犯内心的自卑等,要想介入到涉罪未成年犯的帮教中,必须是在心理辅导老师的帮助下,从心理上和他们接近,再给予他们知识、技能、网络软件等方面的介绍,发挥大学生在关爱涉罪未成年犯中的积极作用。
2.大学生可以有条件的参与社区帮教和司法矫正的实践过程。本文所论述的社会帮教或社区矫正主要针对那些已决或未决的涉罪未成年犯,罪行不严重或较轻微、经由司法部门审讯或判决后可以通过帮教或司法矫正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而实行的[6],这些未成年犯年龄相对较小、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可塑性也强、改造后能够回报社会的人群。对他们的帮教对他个人、家庭和社会稳定都有很大贡献。但是,帮教和矫正首先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应该受到道德的惩罚,应该有一定的负罪感,能激起他们心里上“纠错饥渴感”,这时再切入感化和矫正,使得他们在道德和心理上能够认同帮教和矫正工作中的思想和理念。这需要帮教和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层面的把握和介入。大学生作为同龄人,在情感沟通和语言词汇的运用上和未成年犯具有相同时代感,大学生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和未成年犯沟通交流结对子、一起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比如环保宣传、福利院义工等),让未成年犯在沟通和劳动中去感悟,用劳动洗刷罪恶。[7]
3.大学生可以参与对未成年犯帮教和矫正中社会化信息搜集和信息推送工作。当今信息时代,海量信息良莠不齐,对于未成年犯来说,需要有人能够帮助他们来甄别这些信息,有针对性地给他们提供有助于他们身心向着更好人生方向发展的信息,来纠正以往他们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上认知的一些偏差。大学生可以成立固定的大学生社区帮教和矫正“志愿者”团队,参与和承担司法部门和社区帮教和矫正中心的社会化信息搜集,比如本地区的各种生活社会公共信息、本地区正能量的社会故事、国内外重大事件等,再通过QQ、微信、微博、博客等多种信息推送的平台,快捷地把筛选和搜集到的信息推送给未成年犯。一些信息可以为未成年犯人提供帮助,更多的是帮助未成年犯人了解身边事、天下事,关心国家、关注身边的社会动态,激发生活激情和爱国热情。
4.成立稳定的大学生帮教志愿者团队。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应该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团队,形成一种关爱的氛围,不仅仅是涉罪未成年犯重新融入社会被社会接纳的需要,也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一种需要。稳定的团队,有助于参与对未成年犯进行持续的、有序的帮教和矫正活动。在不断的参与过程中,不断地建立起核心的影响力,促进大学生树立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爱心。稳定的团队参与,有助于未成年犯人心理上对大学生志愿者的接纳度,容易形成融洽的帮教关系,对于未成年犯平稳的矫正和融入社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5.建议出台直接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目前,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尚未出台直接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和法规,只是在相关的一些法律中做了强调。以前涉及到司法矫正和社区帮教的内容,是针对所有情节相对较轻的犯罪行为人的。建议出台直接针对未成年犯身心特点、教育方式、矫正或帮教制度等的司法矫正和社会帮教的具体的法律法规。
6.设立国家财政对未成年犯帮教和矫正的专项预算。目前,国家财政还没有直接的对于司法矫正和社会帮教的专项预算。相对操作上在民政部门有一部分社会化服务,可以吸纳未成年犯进行技能培训,享受免费学习。这样的免费技能培训,是面向所有的本地区的再就业人群,但是,不能形成对于未成年犯系统的帮教和矫正。迫切呼吁能够建立相应的财政制度,建立专门的财政渠道,用于未成年犯的帮教和矫正。
大学生关爱涉罪未成年犯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来关注。对于大学生和涉罪未成年犯的全面成长都是必要的,也是建立和谐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内容,需长期不懈地予以关注和倡导。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2]王健敏.关爱教育的教学实施模式[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3).
[3]马凤芹.关爱健康 追求阳光人生[J].焦作大学学报,2010(7).
[4]刘青.学会关爱——大学生关爱情感培养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5]李慧织,储昭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社会科学,2014(4).
[6]丁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探微[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7.
[7]崔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的实践与思考[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本文责编:安春娥
Consideration and Exploration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Care forJuvenile Offenders
Zhang Hongmei, Yan Jun
(Suzhou Industrial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Suzhou, Jiangsu, 215104)
The care for juvenile offenders from college students can not only be helpful to cultivate students’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completed personality, but also can be a projector of comprehensively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 However, such care from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 is not impeccable. So this paper suggests undergraduates to provide juvenile offenders with some guidance and advice on knowledge, reading materials and skills; suggests to create opportunities for undergraduates to participate in judicial correction and community education; and finally suggests college students to set up a stable volunteer team to help educate and in the meantime, institutional and financial support must be offered.
college students; care; juvenile offenders; emotion; sens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2016—04—1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2014SJD582);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01612686003Y)
G640
A
1008—8350(2016)03—0062—03
主要作者简介:张红梅(1970—),女,江苏连云港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