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五型”法院 提升司法公信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
2016-04-02张强
文/张强/
打造“五型”法院 提升司法公信力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
文/张强/
近年来,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始终把“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注重培育活动载体、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奋力推进“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效能型、廉洁型”五型法院建设,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信访稳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理念引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一)树立亲民司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求
司法工作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是基本的衡量标准。涟水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亲民司法”品牌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自身排查司法作风问题67个,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征求意见函、设立网上信箱、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64条。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升级改造,设立咨询导诉、庭长值班、立案叫号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农民工维权、交通事故处理等4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定点巡回审判130余场次,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树立廉洁司法理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思想不牢,地动山摇”,理想信念对维持司法队伍稳定不可或缺。涟水县人民法院不断推进“廉洁型”法院创建,不断增加干警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与廉洁意识。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与审判实际相结合,通过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严格落实。2013年以来,法院共开展专题学习45次、专题党课23次、院领导参加所在支部和分管部门其他支部会议62次,广大干警文明执法、规范司法的政治觉悟大大提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纪律环境基本形成。
(三)树立效能司法理念,助力审执工作提质增效
“案多人少”、程序衔接不畅等一直是困扰司法效能的难题,更影响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对此,涟水县法院不断加强“绩效司法”品牌创建,奋力推进“效能型”法院建设。针对审判实践中诉讼程序衔接不畅、司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及时发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创建节约型法院活动实施方案等12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定期督查通报。针对审判周期过长、诉讼成本较高等问题,涟水县法院注重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优势。2014年以来,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556件,平均案件审理周期27.15天,当事人诉累大大减轻,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着力打造三大平台注重活动载体创新
一是升级一个固定平台。树立“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的理念,不断完善与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职能。通过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精心打造出诉讼服务、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和司法辅助“七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涟水县法院先后投入资金30多万元,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和诉讼服务网升级改造,建立“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服务标准,拓展微信、手机APP等诉讼服务新途径,新购立案叫号机、诉讼引导机、网上阅卷机、网上立案机各1台。通过添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新型智能办案辅助工具,基本实现了立案环节能够解决的信息录入、材料扫描等审批辅助性事务全部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的预期目标。
二是创新一个流动平台。涟水县法院深入开展了“法庭直通车”创新创优项目。该创新创优项目以“六个一”系统工程为阵地,即一个流动法庭、一部法律服务热线、一张多元化调解网络、一支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一个微信交流群和一个宣传阵地。同时,作为一个活动载体,该流动平台集案件审判、法治宣传、曝光老赖为一体。2014年以来,开展走进党群议事会16次、巡回开庭32次、以案讲法26场次,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1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今年6月,“法庭直通车”志愿者服务团队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团队”,涟水县法院成为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三是发展一个网络平台。经过多次改造升级,涟水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电子触摸屏案件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立案信息和知晓案件审判状态。及时开通“12368”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和新浪官方微博,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平均接受法律咨询10次以上。将庭审“三同步”与加强庭审直播工作相结合,2013年以来完成网上庭审直播244次,倒逼干警规范庭审和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重点突出三项工作注重问题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矛盾集中排查,强化问题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司法规范化整顿专项活动,对司法规范化问题开展集中化排查与整顿。通过排查和梳理司法不规范行为,在全法院收集整理了8大方面的83条问题,形成司法规范化负面清单。针对暴露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司法行为的“禁区”和“高压线”。深入开展“定员、定岗、定责”专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法院干警职责,对个人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年初,全院20多个部门的“三定”工作任务基本完成,真正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效初显。今年以来,法院涉诉信访88人次,同比下降22.1%,其中网络信访由同期25件降至7件,同比下降72%。
二是强化作风纪律整顿,确保作风问题不反弹。司法作风问题影响司法规范化,司法规范问题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法院以“司法作风改进提高年”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庭审、谈话、送达、判后释法等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制度,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整顿作风纪律,建立起司法作风督查长效机制。对庭审活动、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实行全天候监督,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2013年以来,法院开展庭审和司法作风督查72次,发出纪检监察通报35期,与新任职人员廉政谈话25次,对3名违纪干警给予警告处分,对1名干警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有效维护了法院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注重干警能力提升,夯实司法工作基石。以“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干警司法技能。2013年以来,法院新招录公务员16名、聘用制书记员23名、司法辅助警察11名。在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书记员“四项技能”考核,发布成绩并召开专题点评会,不断推进书记员职业技术标准,1名同志荣获市“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在参与市政法委组织的“请百名专家、听百案庭审、评千案文书”活动,1件庭审获一等奖,2件文书分获一、二等奖。在全市率先开展“法律文书零差错”活动,抽查、点评法律文书2987份,瑕疵文书在大厅展示,供干警观摩学习。进一步落实好“青年法官职业导师制”“青年干警论坛”等,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近年来,在省级以上期刊媒体发表调研、宣传稿件90多篇,20多篇信息被省高院、省委或最高院采用,多篇学术论文获奖,一篇作品获“‘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优秀奖。
优化内外监督体系监察工作常抓不懈
(一)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
牢固树立“挺纪在前、严守底线、抓早抓小”的纪律观念,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通过集中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列出责任清单,逐项督促整改。积极开展“树勤廉家风,守幸福家园”活动,出台文件规范干警及家属参与民间借贷、投资等活动。不断加大纪检监察督查力度,建立监察监控中心,对干警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进行实时监督,对53人次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二)畅通外部诉求反馈渠道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法院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日日更新、适时发布。同时,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庭审开放日”,邀请央视12频道等媒体现场进行庭审录播。制订《信访流程管理规定》,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报送《法院工作简报》等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主动登门进行反馈。2013年以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调研15次、旁听评议庭审27次、走访代表委员300余人次。
有序推进司法改革注入工作新活力
(一)深化试点改革,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近年来,涟水县法院以“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年”为牵引,在高沟法庭分别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官+书记员”两种模式的审判团队,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两种模式审判团队年均结案分别是437件和421件,超过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15.69件和199.69件。通过改革达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的。试点期间,高沟法庭当事人满意度不断提高,无信访投诉现象。庭长不再签发未审理案件文书,审判职能得以回归,能有更多的时间参与案件审理和接待当事人。2016年以来,试点法庭庭长办案数为13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3件,同比上升47.25%。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能
2015年初,涟水县法院创设专业化送达团队,明确送达小组工作区域与职责,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工作协同力度,着力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集中送达解决了送达难问题,缩短审判期限,提高了审判效率。自专业化送达团队运行以来,法律文书一次性送达成功率提升33%,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近17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严格司法责任,强化责任倒逼
涟水县法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法官对其履职行为承担责任,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是明确审判组织权限。出台法官办案权力清单,明确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职责,完善合议庭评议与表决规则,强化团队内部监督。二是细化完善错案追究程序。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细化错案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程序,实现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和保障机制的有效衔接,保障法官依法履职。2016年以来,试点法庭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7.14%,同比上升3.9%,无12个月以上超长期未结案件,无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无再审审查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作者系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