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的改革与完善
2016-04-02
21世纪 2016年10期
“繁简分流”的改革与完善
编者按: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虽然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但只讲公正而没有效率的司法,也会让司法定分止争的作用打折扣。近年来,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特别是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凸显,阻碍了司法质效的充分发挥。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裁判的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强调对外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向外分流一部分案;对内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多管齐下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为了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的落实和完善,本刊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学术界以及其他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就《意见》进行解读,并就相关制度进行探讨,策划推出“‘繁简分流’的改革与完善”专题,以期为繁简分流改革的深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