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从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谈起
2016-03-28胡海洋
胡海洋
论全球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从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谈起
胡海洋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世界各国正逐步走向共同合作与发展之路,但由于地缘政治缺乏长期稳定的态势,部分地区间国家利益与意识形态的对峙时有发生,因此需要通过全球治理的方式达成和平与发展的共识。本文从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意图威胁地区和平稳定事件入手,分析全球治理与国家主权的内在逻辑,论述全球治理对解决区域和平问题的可行性及所面临的挑战。
萨德;全球治理;区域和平
2016年7月8日,美韩两国国防安全部门联合发表声明,一致决定在韩国本土境内部署“萨德”反导弹系统,中国外交部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美韩部署“萨德”系统。2016年9月30日,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措辞严厉:“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动向,并将考虑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国家战略安全和地区战略平衡。”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席卷全球之际,为了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以对全球政治事务进行共同管理为目的,“全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全球治理”追求的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维护的是国际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地区间的安全稳定,平衡各国之间的战略协调。但是,当前某些超级大国不顾国际社会舆论的反对,意图打破亚太地区长期保持的稳定局面,威胁国家间的和平友好发展,与“全球治理”的初衷背道而驰,同时,危害他国内部国防安全事务,理应受到强烈谴责。
一、“全球治理”与国家主权
1990年,时任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的勃兰特在德国提出了这一理论构想,1995年由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发表了一项题为《天涯若比邻》的研究报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各项概念和主要内容,使全球治理理论第一次以研究报告的形式为国际社会所接受。[1]
首先,全球治理并不是消除国家主权。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的、不受外部势力干涉的处理本国各项事务,管理本国各项生活秩序的最高权力。它是一国国家权力的基础,是一个国家参与国际事务的根据,是国家存在四要素中最本质和最高的表现形式。[2]在当今时代大变革之际,经济全球化已不可避免,但在全球治理理论提出并发展的同时,有一种全球治理理论目的是为了打击弱小国家的成长,侵蚀不发达国家经济成果的言论甚嚣尘上。虽然,不可否认各国在参与国际事务时,必然会遇到与国家主权理论框架相背离的实践,但是国家依据主权的壁垒却并不能阻碍劳动力、资本、信息在世界范围传播,更不能有效地抵御他国恶意或非恶意的破坏和伤害。
其次,国家主权的有限让渡是为了维护各国间的和平友好发展。一般认为制定和实施全球治理的主体主要由超国家组织、区域性组织、跨国组织、民族国家、亚国家(如公共协会和城市政府等)5个治理单元组成。[3]全球治理各个主体均秉承共同理念,为的是全人类共同的福祉,根本上着眼于世界,以国家主权的有限让渡,促成全世界的共同理想,不仅仅局限于某一地区或某一区域性组织,在世界范围的更高格局下,力争使国家间尽量减少摩擦和冲突,创造和谐友好的发展环境,共同发展。当然,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各个国家的努力和付出,作为全球治理下的各个主体,同样需要肩负起更加可靠的国际责任。
最后,在全球治理的框架下,若出现他国以非正常途径干涉本国主权,应当受到世界范围内有关国家的集体谴责。“集体安全组织要求其全体成员国,应具备一种‘天下一家’(A spaceship earth concept)的整体意识,视任何地区和平之破坏为整个国际社会的危机,并负有共同对付侵略行为采取及时有效制裁的法律义务”。[4]集体安全组织旨在针对于全体成员国内部的安全保障,当组织内某一成员国受到安全威胁或侵害时,作为组织内其他成员国有义务对受害国给予援助,这也是国际集体组织所赖以构成的信任基础。全球治理体系的构成同样以此为根基,将“国天下”推广到“世界大同”,将地区国家间安全保障义务推广到全社会乃至全世界范围的整体义务,当国家或地区间出现摩擦与冲突时,即应当视作整体框架下的国际危机,各国家对此应负有全局性义务。
二、“全球治理”维护区域和平稳定面临部署“萨德”的挑战
区域安全和平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问题,各治理主体在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中,以国家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作为主要方式,当然各个国家都具有本国的国家利益,本着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区域间相邻或相关的国家,为了本国的国家利益而做出的行为,往往会影响到区域内其他国家的国家利益,现今充当国家间协调一致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即为联合国。实际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协调机制是参照“欧洲协调机制(concept ofEurope)”为蓝本而设立的一种会议协商体制,其根本在于通过大国一致行动来协调国际事务,维护国家和地区间的和平与均势。[5]不可否认,联合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在某些方面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根源于此机制所暴露出来的弊端也日益显现,联合国协调国家间利益冲突时,通常采用集体会议磋商形式,虽然联合国大会有众多国家代表出席并表决,但最后的会议结果仍然是几个大国主导下的意愿,很少真正关注一些弱小国家的诉求,甚至忽略弱小国家的困境,完全以大国利益为导向,使得联合国在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1“.萨德”将破坏亚太地区的长期稳定局面。2012年中韩国际交流财团曾在全球治理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作为韩国国际交流财团理事长的金宇祥曾表示“在全球治理方面,希望中国发挥巨大作用,两国在政治经济危机方面可以有智慧的处理。”中方也向韩方表达了积极支持的态度:“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中国某导弹专家指出,“萨德”反导系统的雷达探测系统可侦测范围高达1000—2000公里,不仅覆盖了中韩之间大部分的中国领海海域,甚至直接深入中国腹地,完全覆盖了京津冀等重要地区,雷达探测系统将严重削弱中国弹道导弹的威慑力,也必将破坏区域的和平稳定局面,使全球治理下的亚太区域治理陷入困境。同时,美方可以利用“萨德”反导雷达系统收集和探测中国武器发展的国防机密,精准探测到导弹弹道飞行数据、军队作战指挥策略等军事敏感信息,这将为美日韩同盟专门针对中国武器的防御性措施提供重要数据。美方根据收集到的情报,可以从容应对中方核打击,未来的核战争一旦打响,中国将会陷于极其不利的被动局面,时刻威胁中国的国防安全,中方对此是无法容忍的,必然会采取强硬的应对策略。因此,韩国单方面的一意孤行不仅破坏了中韩友好合作关系,使中韩领导人长期苦心经营建立的经济友好往来态势走向破裂,同时对亚太地区的长期稳定局面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2“.萨德”成为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因素。“萨德”的部署会使以美国为首的美日韩同盟因此走向稳固。韩方宣称,部署“萨德”目的是为了威慑朝鲜,是对朝鲜之前一系列核试验做出回应,此系统对保护韩国本国国防安全也起到一定作用。但事实上,在韩方境内部署“萨德”系统的“保护”范围却将韩国首府首尔排除在外,这无疑激起了韩国国内民众强烈的质疑和反对。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就尖锐地指出,美国在韩部署“萨德”系统,引用中国一句古话即为“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部署“萨德”系统实为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重要一环,美国寄希望于借助此举一方面稳固美日韩同盟,另一方面在朝鲜核问题上向中国施压,迫使中国对朝鲜采取实质性制裁,以此破坏中国与其他睦邻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借助美日韩同盟影响,牵制中国处理台湾等其他问题的力量,打破中国近海海域及亚太地区的暂时“均势”,引起频繁的地缘政治变动,达到其“重返亚太”的战略目的。
3.区域内各国家军备竞赛加剧,国家间摩擦不断。2016年10月11日下午,中俄两国军方代表在香山论坛间隙的联合记者会上宣布,中俄双方将于2017年举行第二次反导联合军事演习。实际上,中俄联合作出如此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美国一直以来旨在推进欧洲、亚太反导系统建设,目的就是为了遏制中俄战略同盟的形成,削弱中俄在区域范围内的核威慑力量,以巩固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针对这次美国方面在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的刻意渲染,意图使朝核半岛问题局势持续动荡,由于涉及中俄两国的国防利益,当然不会坐以待毙,随即采取联合军演或提升应对“萨德”系统的防御对称性武器的应对策略,这直接导致了区域内军备竞赛,并将竞争的矛头直接指向韩国以及背后的美日韩同盟。随着各国军备竞赛的加剧,其对外战略意图也随之改弦更张,国家间的摩擦在所难免,一旦局势失控,朝鲜半岛和中国近海海域等相关区域将会受到战争的威胁。
三、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永恒的主题
全球治理并不是全球政府,全球治理依赖于国际体系不同层面上的合作、协调和决策制定的不同形式。在规范意义上,全球治理被看作是依赖于传统多边主义、区域合作和多种行为体的全球一体化的长期目标。全球治理的价值是要在世界范围传播“天下一家”的思想,超越国家和地区间的隔阂,实现全人类和平与发展的普世价值。虽然,地区间国家的摩擦与冲突不断,但我们并不因此抛弃谋求和平和长治久安的愿望,而维护区域和平乃至世界和平需要每一位地球村成员的不懈努力。
第一,根植和平愿望,传播普世价值。无论国家大小,力量强弱,都应当肩负起历史的重任,维护地区稳定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定,谋求全球治理下和平解决国家和地区间的矛盾与冲突,传播友好与和平,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干涉地区事务。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理念的不断深入发展,积极发掘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与全球治理理念的共鸣,为全球治理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加强与各国家间的沟通合作,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理念。
第二,制定全球治理的规制。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秩序,协商达成调整国际关系、规范国际秩序,维护地区稳定的国际通行规则,建立有效的规则保持机制和惩罚机制,防止为实现大国利益而牺牲弱小国家利益,达到全球治理下各国家各地区间的安全平衡。全球治理规则的实施并非以各国正式的政府权威为基础,而是需要一项完整的全球治理框架机制为根本,是一个整体框架下不同层次多元化主体的协调机制,各个主体达成共识,共同制定行为规则,共同维护规则的有效运行。
第三,参与全球治理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国家。全球治理的框架下,每一位成员都应当以和平为己任,国际组织、政府国家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当出现破坏全球及地区和平安全的行为时,都应当对此行为进行声讨和谴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应对措施,并以此为应尽之义务,维护世界范围内的和平稳定。
第四,全球治理的内容不只局限于维护地区和平。如现今影响全球安全保障的恐怖主义、侵犯人权、难民救助问题或者国际经济、全球生态环境等,这些跨国性问题很难依靠单独几个国家得以解决,需要各国家整体联动,协调组织,对世界进行有效的治理,使全世界人民共享治理的和平与经济发展成果。
[1]英瓦尔·卡尔松.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R].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
[2]江洋,王义桅.国家主权的“生命力假说”[J].欧洲,1998(5).
[3]刘俊俊.评析全球治理理论[J].经济研究导刊, 2014(17).
[4]梁西.国际组织法[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230.
[5]刘德斌.国际关系史[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07.
责任编辑:何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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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6)12-0046-05
胡海洋/广西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湖北武汉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