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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解读之一——总则

2016-03-28王本晓赵爱玲

财会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财政部门负责人会计工作

■/王本晓 赵爱玲

《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解读之一——总则

■/王本晓赵爱玲

本文对研究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其与微观企业行为之间互动影响的相关文献进行述评,期冀对未来深入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并为政策制定当局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提供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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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共六条,明确了《条例》的立法依据及宗旨、适用范围,并对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条例》的立法依据及宗旨

《条例》第一条规定:“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明确了《条例》的立法依据和宗旨。

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由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会计规章构成。《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是在甘肃省区域内生效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其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务院颁布的会计行政法规,并吸收财政部等部委新出台的部门规章的内容。作为一项地方法规,当然要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本省会计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会计工作既是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基础,又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条例》,完善会计法制建设,加强我省会计工作管理,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和促进我省市场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二、《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实施会计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其中企业包括在甘肃省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工作管理,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组织是指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外的依法应当设置账簿和进行会计核算的社会组织,如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条例》第三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建立和实施本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信息化和管理会计工作。”

2008年以来,财政部与有关部委先后发布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国加快推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工作。所以各单位不仅应当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建立和实施本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监督制度,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信息化和管理会计工作,以便更好地防范财务风险,保护财产安全,提高资金效益。

四、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条例》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法》和《条例》都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会计事务,而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增强会计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责,就是要承担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不能认为会计工作都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事情,与己无关,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仅是一种手续,对其内容不负责任;更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只有高度重视会计工作,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才能负起会计责任,履行好法定职责。

五、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条例》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核算和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必须依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进行。

六、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

《条例》对会计人员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使单位负责人的工作目标与会计人员的工作目标相一致,缓解了会计人员与单位领导之间的矛盾;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要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从而为会计人员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规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从而保障了会计人员的权益。四是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受理和调查处理会计人员的申诉、举报,为会计人员的维权提供了组织保证。

七、财政部门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会计法》规定会计工作由财政部门主管,并明确在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为了便于落实《会计法》授予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条例》细化了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计工作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作者信息:甘肃省财贸学校

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闫树北

◇责任校对:闫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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