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新闻标题中的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2016-03-28谭竺青
谭竺青
新媒体环境下新闻标题中的新闻专业主义研究
谭竺青
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阅读习惯,也改变了新闻生产的过程。在新媒体背景下,同样会对新闻专业主义形成挑战。选择从新闻标题入手,探讨新媒体背景下新闻媒体对于专业主义的执行力,以及新闻专业主义的新变化。
新媒体环境;新闻专业主义;新闻标题
[作 者]谭竺青,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新媒体环境的特征和影响
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阅读习惯,也改变了新闻生产的过程。
一方面,新媒体的发展改变了受众的阅读习惯。此前受众习惯通过报纸、广播等方式来接收新闻,新媒体改变了这种模式,受众越来越习惯依赖新媒体来获取资讯。这也是新媒体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仅如此,人们了解新闻内容本身的方式也不同,“标题党”受众不在少数,很多受众会习惯通过新闻标题来判断新闻价值,看标题再来决定是否要阅读新闻全文。
另一方面,受众接收、阅读新闻方式的改变,必然会对新闻生产带来影响。新闻媒体更讲究时效性、更贴近受众,但也会出现利用煽情、夸张的手段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而这种趋势,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新闻标题反映出来。
二、新闻专业主义
新闻专业主义诞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是政党报纸解体后在新闻界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共服务”信念[1]。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界定,黄旦做出了总结:实践的不断推动,形成了后来人们所理解的专业主义基本理念。第一,报刊的主要功能是传播新闻,同时还要干预和推动社会;第二,在性质上,报刊是一个独立专业,因此,它必须是自主的,尤其是在政治上不依赖任何派别,更不做政府的喉舌;第三,报纸的目的是为公众服务并反映民意;第四,报纸的运转是靠自己的有效的经营,尤其是广告收入;第五,报纸的约束机制是法律和职业道德自律,尤其是后者。[2]新闻专业主义可以通过三个关键词来概括:自由、真实、服务公众。[3]
新闻专业主义是相对的概念,具体特征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不同时期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也不同。
三、新闻标题与新闻专业主义的联系与冲突
新闻标题,是在新闻正文内容前面对新闻内容加以概括或评价的简短文字,与新闻内容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是新闻的眼睛。新媒体环境对新闻标题的制作必然产生影响。布迪厄所研究的“场域”理论表述:新闻的制作和发布是处于新闻生产场当中的,在此新闻生产场中,资本占有特殊的主导位置。为了寻求自身地位的突破和资本积累,媒介间会展开竞争。为了吸引受众,有些媒体会降低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坚持,利用夸张、煽情、暗示性的标题来博眼球。此外,众多新闻APP、新闻网站普及发展,对新闻的时效性更为重视,导致发布内容的质量难以保证。
本文将在各类不当新闻标题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标题,梳理分类,进行研究。
(一)搞文字游戏,挑战道德底线
这类新闻标题通常言语低俗,利用文字巧做文章,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2013年6月28日,《聊城晚报》刊载题为《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的新闻报道。同一案件中,2013年9月上海《新民周刊》第35期刊载题为《李某某他妈的舆论战》的报道,引起很大反响。
“李天一他妈的”这六个字存在较强的歧义,一解为李天一的母亲,指代梦鸽女士;二解“他妈的”属于国骂,带有侮辱性的意味。第二层不妥更为敏感,律师不干了中的“干”字,被很多受众解释为带有色情性质的动词。由于此案在社会中造成了人们对富二代的普遍不满,这个标题在贴吧中被网友建帖讨论,传播广泛,影响恶劣。
这两则报道因违反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且违反了国家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有失社会公德,被上级主管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二)概括事实不准确,表达方式不恰当
在这类新闻标题中,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表述不当,断章取义。2006年8月16日,《新京报》刊登了标题为《溺水男子呼救引来百人围观却无人下水施救》的新闻报道。百人围观、无人救助很博人眼球,事实上河里布满淤泥,深达5米,市民若贸然施救更不理智。围观者虽未下水但也帮忙报警求助。新闻标题表述不当,概括不准,违反了新闻专业主义中的“客观”“准确”的具体要求,断章取义误导受众。
2.对特殊人群随意定性,存在歧视。2005年5月19日新浪新闻中心发布名为《垃圾部落,彩虹桥下好碍眼》的新闻。“垃圾部落”指的是拾荒大军,而使用“碍眼”这样的形容词明显带有歧视、鄙视的意味。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应因为是拾荒者的身份就对他们怀揣歧视的态度而使用鄙视性词语。不仅是对乞讨人群定性随意,而且对某些地区的犯罪分子称谓上也有失公允。“汉川帮”“诈骗之乡”等词语都是不适宜的形容,却在新闻报道中广泛出现,这是缺乏社会责任与良知的表现,同样有悖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新闻媒体要时刻注意恪守公允原则,避免给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带来不应有的歧视与伤害。
(三)误导性强,引起歧义
舆论导向是新闻宣传的生命,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总会表现媒介的态度,这种态度的表达很容易在受众间形成舆论。倘若媒介为了追求新闻的吸引力,在新闻标题中使用误导性言辞,很容易给受众传达错误导向,形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对社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006年1月11日,新浪发布了标题为《统计局调查报告显示全国仅37.1%的人感到安全》的新闻。乍看标题,读者会认为62.9%的国民都感到不安全。但调查中有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几个选项,认为安全和基本安全的占到91.9%,比2004年上升了1%。这个标题虽然是事实,但所传达的意义与事实相反,存在误导。
(四)利用标题引导舆论的不满态度
2015年10月15日,中国男足在亚洲杯预选赛中,客场与印尼1∶1战平。《青岛晚报》发布新闻《丢印》,“印”既指印度,暗指丢人。网易新闻刊登《烂泥扶不上墙!国足三次辜负习主席期待》的标题,“辜负主席”指赛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印尼时,专门提到了国足的本场比赛,并给予期待。作为一篇新闻,此类标题就是利用球迷的不满,使用“烂泥扶不上墙”“丢人”这样的文字迎合受众情绪。新闻专业主义要求媒介反映民意,但是这类标题对于国足队员和球迷而言是一种语言的暴力,不仅违背重在参与的体育精神,同时也影响了受众对体育精神的理解。
(五)将未经核实的“传闻”作为事实报道
为了吸引眼球,有些媒体会利用炒作、杜撰等手段发布虚假新闻或未核实的传闻。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发报道《老汉开房见网友遇到儿媳妇》,因为标题充满戏剧化,还被多家新闻媒体转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来经过调查,此报道是记者编造,报社未深入核实和严格把关,致使此虚假低俗新闻被刊发。杜撰新闻是对受众和社会的不负责,完全违背了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
分析了几类不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标题,我们会发现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媒体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把握更为随意。缺乏专业主义会导致媒介公信力的下降,也会误导受众,甚至易引发群体事件。
四、新闻标题缺乏专业主义的原因
(一)商业逻辑进入新闻生产场的必然结果
新闻是媒介新闻生产的产物,代表媒介声音。商业化逻辑进入新闻生产场,新闻是作为新闻资产进行传播的。在竞争逻辑下,媒介往往会降低对专业主义的要求,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为第一准则,以收看率及其能拉到广告的程度作为第一考量。布迪厄在《关于电视》中指出,商业逻辑进入文化生产场的结果之一就是“快速思维”的形成。这同样适用于新闻生产场,快速思维意味着在新闻发生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发布新闻,这种速度与新闻的质量往往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这也是新闻标题失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新媒体大环境对新闻生产的负面影响
新媒体形成了一种公民记者的大环境,新闻传播过程中把关人作用的缺失,使进入大众视野的新闻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另外,新媒体在处理新闻过程中缺乏经验,新闻来源基本是传统媒体,新闻同质化现象严重。因此,即使是“失范”的标题及内容,也会在传播过程中得到认同。甚至,个别媒体为了寻求点阅率,即使同样的新闻内容,也会将标题文字改得更耸人听闻、更戏剧化,力求抓住受众眼球。
(三)新闻专业主义内涵的变化易导致新闻生产失范
新闻专业主义不是一成不变的概念。随着新闻生产实践不断丰富更新,存在一个“扬弃”的过程。在网络资源极大丰富、信心传播渠道极大扩张的现实情况下,新闻专业主义自身也更讲求趣味性,更迎合受众。那么,落实到新闻媒体的新闻生产过程中,如何把握这个度就成为关键。媒体也同样在实践中摸索,实现效益与公信力的双赢。
(四)新闻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易造成信息处理失当
新闻从业人员是新闻生产线的主力,既包括新闻记者,也包括新闻编辑。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涉及新闻教育的问题。我国很多高校都开设有新闻学、传播学专业,有意培养新闻工作者。然而中国的新闻教育不同于美国的职业教育,往往更加注重理论层面的学习,新闻专业的学生在新闻实践的过程中本身存在差距,对于新闻内容及标题的把握就容易失范。
《纽约时报》作家安东尼刘易斯评论说:新闻界在争夺受众的竞逐中,存在着诽谤性丑闻和煽情性新闻驱逐严肃新闻的倾向。记者写稿存在着“自己清楚,误以为别人都明白”的心理误区;编辑在设计标题时,往往也会出现这种情形,新闻标题应该在制作的过程中就精雕细琢,避免歧义,记者编辑都参与审读,层层把关才会出精品。[4]
公民记者的时代,每一位公民都是新闻的发布者、传播者,拥有自己的信息采集渠道和新闻发布平台,在处理新闻的过程中更为随意而自由,这样就会导致一些不符合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内容进入大众视野,造成不良影响。而网络环境的监管还处于探索实验阶段,对于这样的新闻内容,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应对举措。
缺失新闻专业主义的新闻标题往往追求猎奇性、煽情性,利用暧昧不明来吸引受众,利用新媒体环境下迎合受众趣味为自己的失范行为开脱。媒体不能保证受众对新闻的消费程度,既然无法干涉受众的阅读方式,就要在新闻生产的源头下力气,追求商业元素的同时也要提高新闻质量,改善标题质量,真正践行新闻专业主义。[本文系烟台大学2015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成果(项目编号:151122)]
[1]徐锋.新闻专业主义对我国新闻业的参照意义[J].新闻记者,2003(6):33-34.
[2]黄旦.传者图像: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32.
[3]于晓辉.网络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专业主义[J].青年记者,2011(33):38-39.
[4]陈力丹.标题要让人一眼就看明白[J].新闻与写作,2006(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