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角下的社会治理创新
2016-03-26姚大志
人民论坛 2016年7期
姚大志
一个政府应该表现出良好的治理能力,而这种治理能力表现为提高效率和履行职责。提高效率,就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事情则交给市场、企业或者非政府组织。履行职责,就要分清职责,对民众的要求做出迅速反应,而且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如果一个政府做到了这些事情,那么它就被称为“善治”。
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说一个政府是善治的政府呢?就地方政府而言,我认为有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效率。所谓效率就是用我们手里的资源把该做的事情做到最好。这也是善治的核心。比如“大盆菜”这个项目,龙岗区政府投入了四个多亿。这四个多亿的钱是由区政府直接来花,还是由社区通过大盆菜的工程来花,哪个更有效率?现在看来得出的结论是通过“大盆菜”项目比政府直接花钱更有效率。
第二个条件是回应性。这里所说的回应性就是政府对民众的要求、疑问和批评要做出迅速的回应。这不是说一定要满足所有人提出的所有要求,这是任何政府都做不到的,而是说即使政府满足不了民众的要求,政府也要做出回应,要表示出政府知道民众的这些要求以及很看重这些事情,而且要解释政府为什么做不到。
第三个条件是公平正义。什么叫公平正义?我理解的公平正义就是帮助那些处境困难的人们,帮助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最需要帮助的人,而各级政府应该为解决他们的困难做出最大努力。在这个意义上,公平正义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