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合作的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2016-03-24陈盟盟
陈盟盟
(山西工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6)
基于校企合作的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陈盟盟
(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太原03006)
[摘要]人才培养模式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民办本科院校在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仍存在很大的困难。当前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缺乏明确的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脱离实际,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机制不完善,企业接收人才能力有限,校企合作过于形式化。学校、政府、企业应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学校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校企合作教育;政府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支持力度;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认识校企合作对自身的价值。只有三方利益主体协调配合,其应用型人才培养才能落到实处。如此所培养的人才才是真正的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校企合作;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人才培养模式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决定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多元化的人才迫在眉睫。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教育发展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已初露端倪。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本科院校,在办学职能上既不同于公办本科院校又不同于高职高专院校,它更侧重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因而它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先行者。民办本科院校在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已初具成果,校企深度合作就是一种重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然而民办本科院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中面临着重重困境,其效果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相差甚远,因而进一步发现民办本科院校的特色及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点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一、当前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针对性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系统性的人才培养计划
应用型本科院校担负着培养面向基层高素质和具有创新思维的应用型人才的任务。然而当前的民办本科高校虽然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敏感性,希望参与社会服务,但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时,缺乏区域经济需求的针对性。更多考虑的是学科理论发展的前沿性,没有考虑当地经济需求的“可雇佣性”和产业升级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动态性,因而出现高校培养的人才与企业所需人才对接不上或对接错位等现象。
人才的培养是全社会的责任,包括高校、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所以其培养计划也应该由利益相关方共同制定,这样才能紧跟市场需求,才能实现人才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而当前民办本科院校人才培养计划是由高校单方面来制定,它不能动态的适应企业对人才标准需求变化的需求。即使高市场敏锐性的民办本科高校意识到企业人才需求的动态变化,但因高校运作的独立性使得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方案还是缺乏针对的动态性。这也是为什么校企合作时企业被动配合及态度冷淡的原因之一。
(二)人才培养脱离实际,师资力量薄弱
校企深度合作是指高校与企业从招生到就业的一种全方位合作过程。包括联合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联合设置专业与培养计划、联合进行课程开发与教学等。当前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中除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缺乏针对性外,还存在课程设置实践性不足,实践课程因缺乏实践条件和资源而流于形式,教学方法有待提高等问题,使得人才培养脱离实际。
在高校师资方面,存在校内师资出不去、校外优质实践师资进不来的矛盾。由于民办高校内部师资缺少外出进修和挂职锻炼机会、无相应鼓励政策和资金支持等,使得教师专业实践技能逐渐下降,无法高效实践教学。另一方面,校内师资因课时任务的要求和课时数量的限制,使聘请经验丰富的校外实践教师机会减少,且因欠缺相应鼓励政策,校外教师授课的积极性也不高。
(三)缺少合作培养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校企合作过于形式化
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涉及三方主体,即高校、企业和政府。而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中,由于民办高校的定位和职能的特殊性,使得高校参与的主动性强、积极性高。但相反,因为企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责任意识淡薄、承担的培养成本和风险高,短期利益回报少等原因使得企业被动应付和消极对待。同时校企政三方没有一套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管理措施,如法律保障、相应政策等,使得三方主体处于失调状态,导致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一直处于呼吁和摸索阶段,成效甚微。另外,目前还没有关于企业接收实习学生或校企合作的鼓励及优惠政策,这也是企业一直处于被动、消极的状态的原因。
正因如此,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训实习缺乏实质性,校企双方合作停留粗浅层面,契合度低。学生的实习以观摩为主,或做流水线式工作,与自身专业相关度低,真正与专业相符且有价值的项目很少有机会参加。同时因企业培养人才责任意识淡薄及成本和风险的考虑,不愿配备专门的技术指导和提供生产性操作设备,从而达不到应有的实习实训效果。
(四)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庞大,民办高校寻找对接企业的力量和企业接收的力度有限
民办本科高校的招生既带有计划性又具有利益驱动性,使得其招收的学生规模庞大,这对对接企业的能力和数量提出了挑战。因民办高校的性质和其生源的特点,使得民办高校依自身的力量寻找对接合作企业存在规范性不高、接受力度有限等问题,也使得高校参与的力度下降,无法推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
(一)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主体的利益分析
应用型人才培养利益相关主体图
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三方主体都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承担各自的职责。当满足各自的利益点,发挥三方主体的联动效应(如图)时,才能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1.学校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能够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人力资源和优质的知识智囊。同时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承担着培养人才,为社会服务输入人才资源的重任,帮助政府实现市场经济资源的调配。
2.政府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着推动者、协调者和干预者的作用。因而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中,政府需要向学校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如此,学校才更有能力寻找对接合作企业;同时政府也应该给予合作企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这样才能激励企业承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社会责任。
3.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细胞,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它能够为学校中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实践锻炼平台,帮助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当得到政府政策性鼓励后应该勇于承担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社会责任。
(二)校企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建议
1.学校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校企合作教育。为了保证培养的应用型人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满足企业对人才标准的要求,学校需要开展与企业的深度合作。首先,专业招生的数量应符合市场经济对该专业人才需求的预测,以保证未来企业对实训实习学生的接收能力。其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需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以保证培养的人才更具适用性。第三,在课程设置上,专业课的设置应更突出实践性,且保证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和实践能够有效进行。其中涉及的实验实训资源,合作企业在鼓励性政策下能够积极配合,达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第四,师资安排上,应该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确定校外实践师资的不同比例,以保证实践课程的效果,同时亦能带动校内师资的实践能力。
地方性与应用性作为民办本科院校的两大主要立足点。因而学校应积极为地区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服务,并以此为特色设置特色专业,努力将学校科研成果的转换、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与当地经济密切联系起来。
2.政府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支持力度。若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必须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构建由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政策和管理机制。首先,明确培养应用型人才中政府、企业和学校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并以法规、条例的形式予以确定,增强责任意识。其次,制定涉及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保障条款,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包括权责、奖惩等。第三,出台校企深度合作的鼓励政策。针对学校、企业、学生,出台相应的奖惩办法、财政支持政策、协调配合政策等,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积极性。第四,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制度。涉及的企业、学校和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协调沟通部门,以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政策、制度、措施能够有效的执行,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
3.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正确认识校企合作对自身的价值。首先通过政策的约束,使得企业及其管理者认识到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以政策为导向,呼吁大型股份制及国有企业率先承担校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责任,起到榜样和带动作用。其次,以入股或其他鼓励性措施,提高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并聘请企业或行业中资深的学者、管理者作为授课教师,以荣誉激励的方式使其认识到参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性和自身所发挥的价值。第三,充分开展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将学校优秀的知识资源与企业的实践进行对接,如学校教师以兼职或顾问等形式参与企业发展,实现师资的“双师”转型;而企业的相关者可以以入股或兼职的方式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及人才的培养。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三方利益主体协调配合,其联动效应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带动与激励作用,应用型人才培养才能落到实处。同时民办本科院校必须针对自身的特点,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培养特色人才,如此所培养的人才才是真正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薛海勤,郭均栋,李登慧.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J].山东高等教育,2014(11)
[2]林琦芳.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研究[J].华侨大学,2013
[3]安慧姝,庹莉.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研究[J].商业经济,2010(10)
[责任编辑:刘玉梅]
[收稿日期]2016-02-14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