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村庄”的社会边界及其反思
2016-03-21申路玉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超级村庄”成为农村基层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现象。本文以村庄边界作为切入点,对“超级村庄”边界的多样化,尤其是社会边界所具有的封闭性特点进行重点分析讨论,并进一步对其可能会带来的后果进行反思。
关键词:超级村庄;社会边界;二元结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进一步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事物。其中之一就是出现了为数可观的、十分引人注目的出现了许多“亿元村”,其中很多又发展为“超级村庄”,其中有许多明星村庄广为人知,如华西村、南街村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这一现象在学界也引起了很大关注,“超级村庄”的概念便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的。
研究者认为,80年代所提出的小城镇理论,是针对当时的农村发展经验,尤其是我国东部地区(特别是苏南地区)的经验而提出的,并不能很好地说明90年代以来的新情况,尤其是“超级村庄”的兴起。在这样的村庄中,工业和企业制度不仅进人了村庄,而且在村庄扎住了根。在“工业村”基础上发生的“自然城镇化”过程,并没有彻底消灭乡村社会的结构和文化,反而使之对新引进的历来为城市所垄断的企业制度具有了适应力,在村庄基础上造就出了一种新的“非农社会经济区”。“超级村庄”是研究者为这类发达村庄所起的学名,它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有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非农经济结构,工业和非农产值巨大且占村庄全部产值的绝大多数;有稳定的可用于村政和公益事业的“村财”收入,具有初步的“准政府”的村政结构和职能;村社区(即非农社会经济区)的经济组织开始采用现代集团公司的模式,并有向外扩展的趋势;村社区的人口倍增,有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存在;村社區内部已经形成以职业和身份多元化为特征的社会分层结构;村政设施和公益事业迅速发展,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日趋多元化,村社区已经发生了自然城镇化,大多已经超过周边乡镇的发展水平,成为地方事实上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服务中心。
作为一种新的社区形态,超级村庄既不同于传统意义的“乡”,也不同于现代意义的“城”,而是表现出诸多的“中间特性”。相关研究中,以折晓叶为核心的研究团队所做出的贡献尤为突出。对于这种具有特殊结构的村社区,笔者将以村庄边界作为切入点,着重对社会边界封闭性的特点进行分析和讨论。
1 多样化的村庄边界
本文使用的“村庄边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以土地为标志的土地边界;以行政管理为标志的行政边界;以经常性的人际交往圈和社会生活等为标志的社会边界;以及以经济交往圈和经济组织等为标志的经济边界。
在以血缘关系为主,地缘关系为辅的中国传统村庄,拥有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在人民公社时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行政管理模式,这使村庄的土地边界、行政边界、社会边界和经济边界往往具有高度的重合性。而在超级村庄,随着乡村工业化的进行,社会再组织之后,这种高度重合的格局便被打破了。土地是经济的发展所必需的一种资源,超级村庄有庞大的经济规模,为了发展的需要,常常要在其周边相对落后的村庄中租赁甚至是兼并一些土地,土地便开始向超级村庄集中,原来的村界实际上也就变得模糊了,超出了原来土地和行政规划的范围;另一方面,村庄行政的范围随着外来人口的剧增、村政建设任务的繁重和村政职能的丰富,也大大地扩张了,涉及到聚居在村内的全部人口和单位;如果说以上两种边界还须以地域为基础,那么村庄经济实体的成员活动的边界就远远超出了村庄,范围扩大到地区、全国乃至国际市场;只有由本地村民所组成的社会边界,与村庄原来的边界保持一致,并且由于“村籍”制度的存在而大大加强了。
各种边界的范围是不同的。经济边界的范围是最大的,其次是土地边界和行政边界,最小也是最核心的则是以村籍划分的社会边界,它只覆盖具有村民身份的人,但却是其他边界扩展的基础。除边界范围外,村庄边界的多样化还表现在它们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上,尤其是其开放性程度。
超级村庄作为一个经济共同体,它的经济活动不受土地边界和行政边界的制约,以独立的市场参与者的身分,遵循市场的原则,与其他各种市场主体建立平等竞争和合作。这种经济关系以村办企业为中心,像“蜘蛛网”一样,“一圈圈地扩展开去,被圈子交织住的就发生联系”。它的经济网络的边界是开放的,已经扩展到了全国各地,许多甚至直接在国外设有贸易公司。显然其经济边界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资本和所有权的扩展;土地租赁和村庄承包与兼并;人力资源的流人和流出等。
本地人与外地人,在以亲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传统农村社会是分得很清楚的。“外来户”在一个村庄里是很难真正融入当地的社会圈子的,“总是过着多少有些见外的生活”。这当然有着口音、生活习惯等文化上的原因,但是往往就算是已经有好几代居住历史的人,却仍不能改变被称为“外来户”的命运。正如《江村经济》中所描述,“外来人的孩子,虽生于本村,仍像其父母一样,被视作外来人”,可见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区分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村庄的社会边界无疑是十分封闭的。那么,在这样具有发达经济的“超级村庄”中的社会边界又是怎样的呢?
2 社会边界的“封闭性”
虽然由于经济边界的开放和社会流动的加剧,超级村庄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封闭社会”。但也正是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外来劳动力的大量流入,村社区人口规模扩大,出于对共同利益的维护,村民内部便表现出了一种很强的团结性,形成了一种以社区资源和利益的共享以及相应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为主要特征的村社区文化。这种文化使得传统社会所具有的社会边界的封闭性不仅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消失,反而在村社区有了新的适应力而得到进一步强化。以下从村庄的合作主义、就业“以及村籍”制度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村庄的合作主义
折晓叶所提出的“村庄的合作主义”有两个层面:它既是村民在经济上和保障上联合与互益的一种行为规范,又是一种强调社区内部的社会关系、情感和长期利益的价值取向。这种文化所强调的关系和利益往往是与市场原则相悖的,其目的是在村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村政功能的作用,使村民人人都能分享到村庄繁荣的果实,尤其表现在保护村民就业权利上。
它还是一种以“村集体”为合作轴心的文化。在超级村庄,“党政企”常常是同一套班子,这种由村集体为主导的合作体系,使村庄的整体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但与人民公社时代不同的是,这种合作主义既承认村民个人所有权,同时又强调村民共同占有的合作精神。显然,“村庄的合作主义在经济上追求的不是绝对利润的最大化,也不是单纯的经济目标,而是以保障村民利益为前提的相对利润的最大化以及让村民‘共同富裕的社会目标”。
2、就业
村庄中的企业都有着集体化、平均化的特点,在就业权利上本地村民具有极大的优先性,严格的村籍制度更是极大地强化了这种特权。早在人民公社时期,就出现过为保护村民劳动权利而导致的农业“内卷化”(即过密化)现象。因为“集体单位犹如大家庭,不能解雇其过剩劳力,“不容忍部分人失业,哪怕这意味着对其他劳动力更有效地使用。”这种情形不仅在农业经营方式下和公社体制内存在,而且一直延续到今天乡村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的合作体制内。当地村民的就业权利总是优先保障的,哪怕要为此而付出更高的劳动力成本。在乡村工业化的初期尤其如此,只不过后来出于满足日益扩大的规模的需要,才开始吸收了大量外来劳动力。不过,现在村庄对村内劳力的保护造成的并不是“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农业“过密化”,而是村庄社会的相对封闭性。
超级村庄中,村民主要从事的是管理工作,例如在折晓叶所调查的深圳万丰村,村民中从事管理的人数已占59.4%,“厂长,在村子里是一个极普通的职业,全村共有百余个”,占到13.4%的人口比例。而外来人(除去村庄特聘的技术或管理人才)则大多数从事体力劳动或生产线的初级管理工作。这样不同身份群体的职业分化,便在村域内形成了相对封闭的职业圈子。在村社区中还可以发现各种以社會关系为基础的生活圈子,如工作圈子、居住圈子、交往圈子甚至婚姻圈子等,都是以亲缘或地缘特别是地缘关系来划分的,是以村民身分为边界的,都具有很强的封闭性。
3、村籍制度
“村里人”与“村外人”或“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区分,处处都很明确。超级村庄中的这种相互间的排斥不仅是像“江村”里那样存在于村庄意识中的,也已经是制度化了的。
村籍制度是社会边界的封闭性的基础。这是经济发达地区村庄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是单个村庄超前发展,与其他村庄之间形成巨大差别后进行自我保护和加强利益控制的一种制度,也是巩固地缘关系的制度化形式。其社区身分仍以户籍为其基础,但拥有户籍并不一定能够同时取得村籍。村籍制度的核心是控制外来人口流入和防止村庄利益外流。在深圳万丰村,村籍制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体系,这包括保留村籍的限度、再入村籍的限制、违籍的处置等。
村籍制度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现象,它也是村庄产权的社区所有制和由此产生的福利制度的伴生物。这里的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区分,已经不仅仅代表一种村民身份的认同,更是通过“村籍”直接与工资、福利、就业、教育等相关权利联系在了一起。拥有村籍,也就具有了优先选择职业,享受村民福利、补贴或集体分配,以及在村内批地建房办厂、入股投资分红等权利。因此,村籍制度控制下的村庄利益分配带有强烈的排他性。那么,这样以村籍制度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边界的相对封闭性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3 社会边界与“二元结构”
社会边界的封闭性无疑与基于市场原则的经济理性、开放、公平竞争等理念是格格不入的,但它也有加强村庄的内部聚合力、合作精神等作用。因此在折晓叶看来,这种社会边界的封闭性与经济的开放性是一种既冲突而又共荣共生的关系。又由于超级村庄这一发展模式所具有的特殊理论价值,而更多地强调这种这一模式存在的合理性而部分地忽视了它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背后所隐藏的潜在性风险。
如前所述,超级村庄的这种封闭性使得身份认同与职业严重分化,这也成为村社区的基本分层结构的基础。在村籍制度严格的村庄,“一般存在5种身分群体:一是具有村籍身分的村民;二是“空挂户”;三是外来商户;四是外聘人员;五是打工者。”但其实最根本的分类只有两种:有村籍者和无村籍者,核心的分类原则便是“村籍”。这样在村庄内外形成了两种“二元结构”:1)有村籍的“村民”与无村籍的“外地人”;2)超级村庄与周边较落后的村庄。
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目前已经到了“人人喊打”地步的“城乡二元体制”。在不平等的户籍制度基础上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居民被人为地分为在经济权利、发展机会、利益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有差别的两大利益群体。这两者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前者是以村籍为基础,后者是以户籍为基础,身份的获得都是与生俱来的,同样都限制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缺乏开放性。而超级村庄的“二元结构”则更为保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地人与外地人、超级村庄与落后村庄之间的利益对立和分割。
其实这与村庄长远发展是相矛盾的。第一,不利于吸引人才。管理者的职位更多由本地人担任,外人再努力也很难改变“打工者”的地位,往往还要面对当地人广泛存在的“高高在上”的姿态,生活上也很难融入主要由当地人组成的主流社会圈。无疑这是很难建立一支稳定而高效的职工队伍的,很不利于人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配置。第二,也不利于本地村民向外的合理职业流动。因为村籍具有一定的单向性,失易复难,个人发展的多样性受到抑制,有村民为了保住既得利益甚至不愿意外出上大学,显然对村庄的长远发展来说是不明智的。第三,对村民特权的强化,容易导致村办企业内部的“近亲繁殖”和“权力结构家族化”,公司内部各种关系盘根错节,不利于企业的运作效率的提高。第四,与村民身份相应的有各种高福利、高保障政策,再加上这种非平等竞争的就业机制,村庄成员的竞争意识十分薄弱,容易导致自满与不思进取,十分不利于生产积极性与生产效率的提高。
超级村庄作为一种先发型村庄,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又采用了很多传统的制度、方式和措施来保护村庄的既得利益。在缩小与城市的差距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同时,必然拉大与农村其他落后村庄的差距,形成农村内部新的村庄与村庄之间新的不平等发展和利益分化的二元结构,甚至严重地阻碍着村庄之间的正常人口流动与交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超级村庄这一经济体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不仅如此,由于有限的资源(如土地)与事实上的垄断,有些周边地区的发展甚至还可能会因此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另外,在超级村庄内部村民间,很容易滋长自我中心主义、傲慢等情绪,极易影响村庄之间的交流合作,处理不当甚至有可能会引发各种冲突。
此外,如果从超级村庄的发展缘起上看,村庄集体经济能够得到发展,“主要是因为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了对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的垄断”。这些超级村庄,有很多是依靠特殊的区位优势和利用土地换财富而迅速崛起的,一些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村庄是依靠改革开放的政策优势吸引国外的产业转移而快速发家的,也有一些村庄是由于某个“能人”治理而伴随着中国的改革进程而发展壮大的,甚至一些村庄由于自身占有的能源优势聚集起巨额的财富。这种形式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也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但是在市场化程度日益增加的时代,这背后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潜在的风险性。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先发型”村庄的超级村庄已经实现了“自然城镇化”,在村庄基础上造就出了一种新的“非农社会经济区”。它有着相当开放的经济体系,多元化的产业结构、现代化的组织形式,高水平的村政设施、公益事业和优质的生活条件。但与经济边界的开放性不同的是,基于一种合作主义的村社区文化与严格的村籍制度形成了一种主要以地缘关系为主的一种封闭的利益共同体,其社会边界具有封闭性的特点。也因此,在村社区内部、外部产生了双重的二元结构矛盾,这使得超级村庄的发展模式具有诸多潜在性风险。当然超级村庄的现象还在进一步发展和演化之中,如何有效地面对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实践和观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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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申路玉(1987-),男,汉,山西省长治市,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12级在读博士研究生,民族学专业,研究方向:主要从事东北少数民族,历史人类学,汉人社会等方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