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怎么教”到“怎么学”

2016-03-21冯沫力

卷宗 2016年1期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

冯沫力

摘 要:《自然辩证法》作为理工科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服务型”教师应该“怎么教”,“主体性”学生应该 “怎么学”,这将是《自然辩证法》得以达到根本性教学目的双向辩证的两个核心“单元”。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怎么教;怎么学

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逐渐全面对外开放,“动物园式”的国民迈入“荒野自然”的恶劣环境。对于“中国式裹脚般”的各行各业而言急需改变的是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而后才是遥相呼应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的变革。其中教育就处于迫切改革的突出地位,自然辩证法教学作为教育改革的反映,其重要性不可忽略。那么教师应该“怎么教”,学生应该“怎么学”才能达到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根本目的将是我们以下探讨的核心问题。

1 “服务型”教师“怎么教”《自然辩证法》

面对社会大环境的改变,“说教式”、“满堂灌输式”、“死记硬背式”等等旧教学范式已是脱离轨道的列车,带着乘客驶向幽深的“死亡殿堂”,到达不了目的地,教育与学生、教育与社会、教育与未来等方面将失去关联性,如此教育的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将会“进入历史的博物馆,与青铜器和纺车陈列在一起”[1] 。

对理工科研究生的自然辨证法教学尤其具有特殊性,对教育改革(文理一体化改革)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我国的文理科划分导致学文者与学理者严重的矛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理解,长期处于“对牛弹琴式”的敌对方存在;像中世纪居住在神秘阴暗森林的巫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二者都披上了神秘主义色彩。如此培养出来的学生投入社会从事实践活动势必导致社会行业的畸形发展。文科生看不懂《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天体运行论》,理科生不知何为《形而上学》、《自然辩证法》,而今两者的楚河汉界由其矛盾对立的排他性不仅无法通行而且鸿沟宽而深的加剧化的趋势越发明显,从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视野,文理对立的加剧化出发,文理统一点就在于可文可理的《自然辩证法》,如在《自然辩证法》第大三部分与第七部分就是论述数理化的问题,而其他几部分则是论述哲学的问题。

因此对理工科自然辩证法教学的老师而言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教师必须要具备文理素养,晓之文史哲,通之数理化,而出于文理分化的根源,这样的中国教师大部分被扼杀在文理划分的“十字路口”。文科学者研究《自然辩证法》中文史哲的部分,而理科学者研究数理化部分(当然也有文理兼通的学者,但毕竟是少数),一本具有系统性的书就被我们很好地肢解成自身易消化的食物,其余部分则毫无怜惜地扬弃。加之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产业,与消费者直接联系,就此事实而论自然辩证法教学势必走向“服务型”教学,与之对应的则是“服务型”教师。“服务型”教师“怎么教”是涉及哲学方法论维度的。

1.1 “有所不为”的教学方法

科学哲学中经常使用“祛魅”一词,是指摆脱权威崇拜,去把握事物的本质。同样教学方法也必须“祛魅”才能达到教学目的。“有所不为”的教学方法中的“魅”是指“无为”、“灌”、“秀”、“主客颠倒”。

这里的“无为”不是老子的“无为”(遵循自然的法则而不妄为),而是指在教学中无所作为,其具体表现就是只为完成课时,不去考虑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师机械地上课,学生盲目地“觅食”,其后果是教与学的“人鬼殊途”。所谓“灌”就是满堂灌输式教学,教师成为“传话筒”,学生成为“储存器”,结果却是老师苦口婆心,学生叫苦连连,与“无为”教学是相对的两个极端,但其危害性较之“无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所谓“秀”即是作秀,指教学中教师空摆花架子,各种教学方法层出不穷,教师慷慨激扬,学生崇拜无比,但却没有实质的教学效果,好比正式篮球比赛时,球员却注重打花式篮球,过程或许精彩,但却是舍本逐末。而“主客颠倒”则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颠倒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客体性关系,而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从而导致“无为”、“灌”、“秀”的无限循环。

以上四种教学方式是可以“祛魅”的,是教学中可以也是必须“有所不为”的。

1.2 “有所作为”的教学方法

雅斯贝尔斯说:“以正确的方式传授知识和技能,其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对整个人的精神教育。”[2]随着信息时代的加速化和分工精细化,知识随之几何倍增,学贯中西,通晓古今的全才是不可能“重现江湖”的。那么,作为连接学生和知识的教师怎么“有所作为”才能达到教学目的?

“服务型”教师作为连接学生和知识的纽带,最核心的要求还是“硬核”,即要求教师要不断地给自己充电,用渊博的知识征服学生,其他的一切教学方法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否则必然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自然辩证法》原文晦涩难懂,没有深厚的哲学功底,学生听起来更是找不到南北。

从韩愈“师者,所以传业授道解惑也。”到老子“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欲。”有所作为的回归转变。苏格拉底曾说:“智慧意味着自知无知”,这句话对于知识大爆炸的今天的教师而言无疑是十分贴切的,就像德国科学家哈根·拜因豪指出,今天一个科学家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休息,一天工作24小时,也只能阅读自己专业知识的很小一部分,也就是大约5%。[3]教师“传业授道解惑”的能力只能在“小而精”上才能发挥用武之地,教师更多地应当是而且必须是“授人以渔,授人以欲”的角色。教师应充分发挥教学中的引导功能的主动性,利用多样性教学,充分运用切实可行的网络多媒体教学。在授理过程中结合多媒体,更多地举之有关联性的实例,可以以欧几里德几何学的第五公设的超验性和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思辨性为例,说明“观察渗透理论”这一著名的命题。通过观看视频和互动点评,“授之以渔”,引发理工科学生学习共鸣,从而触动学生学习《自然辩证法》主动性,这样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讲评时观点新颖、独到,这是吸引学生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不能仅限于教材观点,把知识点由抽象到具体,由复杂到简单,带动学生开发创新思维,这对学生是终身受用的,在《自然辩证法》中学会的创新思维能力,那么教学效果也就功成名就了。总之,教师在教授《自然辩证法》过程中应发挥“授人以渔”的同时“中庸之道”的服务价值,以助推理工科学生发挥学习《自然辩证法》的主观能动性。

2 “主体性”学生“怎么学”《自然辩证法》

学生“怎么学”《自然辩证法》,是学习方法论的维度。在《自然辩证法》竖涉天文地理,横贯文史哲,宽通数理化的三维知识坐标系中,要完全学会其中的知识,对任何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的学生而言都是难以达成的。那么对于理工科研究生而言怎么学习《自然辩证法》,从而达到学习的理想效果呢?

2.1“立”

纵观教育而言,教师只是辅导作用,其工作本质是“服务型”的,归根结底还是得靠学生自己主体性的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前人有言:“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中国“高学历,低水平”的教育现状,让世界对中国教育叹为观止。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连锁地导致本应“缓慢”前行的学习急功近利,最终导致学无所成,失去了人生的方向。确立对知识的信仰除了外界因素的影响外内因的关键因素不能抹杀。在此,学生首先得明确学习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自身的人生幸福,二是实现人类的幸福。学习的首要目的是安身立命,然后为人类共同利益而奋斗。知识的原始积累和创新是我们实践活动的两大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精神工具,一旦失去,人与动物就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追根溯源,我们在学习任何知识时,我们首要任务是确立对知识的信仰,从具体的经验事实中领悟知识的重要性,从而达到超越对知识的“名称”式的把握,达到对知识的“概念”,否则学习就会成为没有发动机的轿车,成为鸡肋。

2.2 “钻”

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引自《雷锋日记》)确立了目标,确立了对知识的信仰,我们学习就必须发挥雷锋的“钉子精神”。就分工明细化的现状而言,我们学习也必然专业化与之对接。就像钉子一样,找准一个点,在此基础上发挥“钻”劲,深入内部,深入浅出。研究生要想有所建树必须“钻”才可能专业,无“钻”必然无“专”。学生在学习《自然辩证法》时就应该发挥钻劲,其原因有二:一是拓展思维,培养其创新思维能力,使其研究事半功倍;二是使其生活、工作终身受益,十分有助于幸福的获取。我们以被誉为无产阶级的“圣经”的《资本论》为例。从所周知,《资本论》是马克思在伦敦花费5年时间写出来的,同时这也是马克思生活最苦难的时期。在5年时间里,马克思因为经济和债务问题,精神焦虑,受疾病所苦情绪不佳,三个孩子先后死亡。但他却在这样的环境下写出了伟大的《资本论》。毫无疑问,马克思除了有坚定的信念外,就是秉持着钻的精神,才有此成就。同样如果没有钻劲,只停留在《自然辩证法》表面,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多实践。

2.3 “新”

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则靠创新的推动,国际间综合实力的较量,其实质是创新能力的较量,所以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我们在学习《自然辩证法》时不能麻木守旧地背诵原文,我们要带着问题,带着“有色眼睛”去学习。“新”在此有三层含义:一是新观点,二是创新,三是独树一帜。新观点就是要看法或想法与其他人不同,这就要求在读《自然辩证法》时要参考其他人阅读时的观点,在此基础上看到别人没有看到的地方,并加以总结提炼,得出自己的新观点。在学术上,要想有所建树必然先要有自己的新观点,然后创新,最后独树一帜。牛顿说:“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自然辩证法》中也遵循这个道理,用新观点取缔旧观点,以促进知识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理工科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目的就在于培养辩证思维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立”、“钻”和“新”三者构成学习的非线性有机整体,“立”是基础、动力,树立目标、理想,“钻”是方法,为达到目标、理想的工具,“新”是目的,为实现自身价值和集体价值终极体现。“立”、“钻”和“新”不仅是理工科研究生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方法,而且推而广之是所有学生学习的方法。

总之,“服务型”教师的有所作为和“主体性”学生的能动性发挥是《自然辩证法》教学达成目的根本性因素。

参考文献

[1]孙道进.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4.

[2](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149.

[3]齐振海.未竟的浪潮——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4.

[4] 孙道进.从“是什么”到“为什么”——“自然辩证法”第一堂课的教学方法[J].重庆:重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

[5] 杨丽然,李志强,李肖.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科技道德教育[J].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6.

[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于光远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0.

猜你喜欢

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视角下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科学与辩证法
有机改良剂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研究的自然辩证法评述
浅析“自然辩证法”课程中对话式教学的应用
转基因技术伦理和社会困境
试论自然辩证法视角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自然辨证方法应用于机关公共事物系统的探讨
于光远论自然
科学技术与田径的辩证思考
《自然辩证法》的辩证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