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建构:主体、主义、主题、主张
2016-03-21刘永佶
刘永佶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建构:主体、主义、主题、主张
刘永佶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任何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在其国度性范围内,都是由四个要件,即主体、主义、主题、主张构建的。虽然所有政治经济学及其方法论的研究者都未指出这一点,但它们却又都实实在在主导着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及其理论体系。由于众多的研究者未能明确这四个要件及其关系,因而在研究中走了许多弯路,所论证的学说体系也显得难以理解。当我们进行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时,必须从方法论上明确主体、主义、主题、主张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由此设计研究的思路,建构理论研究和论述的体系。
政治经济学四要件;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主义;主题;主张
一、政治经济学的四要件:主体、主义、主题、主张
政治经济学是以系统的经济概念体系区别于古代经济思想的,它的形成,是以工业文明的资本主义经济矛盾为基础的,并在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发展及社会主义经济矛盾出现后,得以逐步演化的。[1]国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对特定区域内人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总体界定。国度性经济矛盾是上述两层次经济矛盾的集合,也是其具体的存在形式。国家不仅是世界经济矛盾存在的一个单位,也是从政治上对该单位范围内全部经济关系的集中概括和制约。同时,国家又是文化存在及作用的界定,文化对经济的作用,也在国家范围内体现。[2]主体、主义、主题、主张是任何国度政治经济学都必须有,但又未有人明确规定的四个必要构件。在方法论上明确规定这四要件及其相互关系,不仅对中国政治经济学研究,而且对各国政治经济学,乃至世界一般性政治经济学研究都是必要的。
主体,是政治经济学的根据,也是四要件中的基础。在苏联政治经济学中,把阶级性规定为基本属性,并明确其阶级性是无产阶级的,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的。这与我们所主张的主体相近,但又有差异。我们所说的主体,包含两重意思:一是阶级主体,二是研究主体,二者是统一的。研究主体即研究者,不是外在于阶级主体的,而是阶级主体的一分子,其个人利益与所在阶级的利益是统一的,从统一的角度概括本阶级经济利益和意识。
主体是意识的根据,个体人作为主体是以其社会存在为前提的。从来没有超出主体的意识,也没有脱离社会存在的个体。政治经济学现实中活着的人从自己社会存在的矛盾中形成的经济意识的集中体现,首要的是对研究者及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的概括,进而是从主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矛盾的规定。
阶级内部是有阶层和集团之分的,这也会表现在政治经济学的主体上。自政治经济学形成以来,其在西方国家已出现了若干学派,究其原因:一是历史阶段的演变;二是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的主体。正是由于主体的差异,才导致不同的经济理念和体系。二三百年来,西方国家资产阶级的各阶层、集团,都在政治经济学上有其代表。同样,劳动者阶级中的各阶层,也在政治经济学上提出了自己的观念和主张。
主义,是由主体利益和意识集中概括的基本理念。因主体不同而形成不同的主义,是阶级社会以来思想界普遍存在的,在现代尤其突出和明确。哲学和社会科学各学科都有若干主义相互对立、斗争,但概括起来,主要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总的主义。其中,资本主义的概念是准确的,而社会主义的提法并不是准确的概念规定。对此,我在《民权国有》[3]等书里多次指出过,其要点在“社会”一词,“社”为群体,“会”为人的集合性活动。“社会”既可以表示群众的存在,又可以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交往。以“社会”加上“主义”构成的“社会主义”,可以理解为:第一,关于总体、集体的理念;第二,规定人际关系的理念;第三,从集体、总体立论或为中心的理念。但都不能像资本主义那样明确表示其主体和性质,而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的主义,都是关于“社会”的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甚至可以表示所有关于社会的学说。因此,我提出“劳动社会主义”以取代“社会主义”这个不准确的提法。而与“资本主义”相应,也可以用“劳本主义”。“劳动社会主义”或“劳本主义”都能够准确地表示其主体是劳动者,其性质是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集中概括,与“资本主义”的主体是资本所有者,其性质是资产阶级利益和意识集中抽象概括相对应。
现代社会,除资本主义与劳动社会主义(劳本主义)两大主义,还有旧时代遗留并有其主体和影响的封建主义、集权官僚主义及其变种官僚资本主义,它们虽然已不在世界总的意识形态占主流,但在某些国家却还有相当的地位和作用。
只有劳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能够明确自己的主义和主体,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则将自己说成全人类的“普世价值”或“客观经济规律”的表述者,它将所有人都规定为理性的“经济人”,都是资本的所有者(为此将劳动力和技能也说成资本),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因而其主体就是全体“经济人”,其主义也就是所有人经济利益和意识的概括。而各个国家及资产阶级各阶层、集团在政治经济学上的代言人,又都根据其主体的特殊利益,具有各自从属于资本主义的特殊主义。比如,美国的“新自由主义”、“货币主义”,实为大资本财团的代表,但其主义的表述却看不出主体所在,只有对其主题和主张进行分析后才能确定。封建主义、集权官僚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比资本主义更不愿意表明自己的主义和主体,它们的思想代表及其代表的阶级、阶层、集团主体,则利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甚至苏联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术语,将自己都意识到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利益隐藏其中,打出为国家或民族总体(他们掌控的权势使他们自以为是国家或民族的代表)经济利益论证的旗号。这样,就使政治经济学的主义名目繁多、错综复杂、真伪难辨。
主体、主义、主题、主张这四要件在中国政治经济学中的统一,根本就在劳动者为主体,这是与英、美政治经济学、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区别所在。英、美政治经济学、苏联政治经济学的主体、主义、主题、主张也是统一的,其统一的根本也在主体,不过是以资产阶级或行政集权领导者和既得利益集团为主体。虽然它们都未在方法论上明确“四主”及其关系,但其主体性却是坚定的,透过其被“客观”认识论掩饰的并不明晰的论述体系,依然可以把握其“四主”的统一。
时下一些人说“少谈主义,多研究问题”。其或许有一个原因是由于主义名义上的混乱。然而,主义名义上的混乱并非不谈主义的理由。正是由于混乱,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才更需要明辨他人宣称的主义之实质,更需要根据个人及所代表的主体群体利益,来明确、坚定自己的主义,由此来选择确定研究的主题。
主题,是主义的展开和具体化,是主义确定的研究对象和目的的统一。从字义上说,主题就是研究和论说的主要问题。小至一篇文章,大到系统学说体系,都有其主题。主题不仅是政治经济学的范畴,而且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范畴,是方法论所要探讨的政治经济学基本框架的要件之一。主题的核心、根据、前提是主义,主义内在并具体化于主题之中,主题从研究对象和目的的统一中确定。二十世纪中国政治经济学界曾进行过关于研究对象的争论,当时参与争论的人都力求从“客观”的角度,为政治经济学确定一个共同的研究对象,或是生产关系,或是生产方式,或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总之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规定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几百年来,各个政治经济学家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之所以如此,不在于经济矛盾自身,而在于由主义所主导的研究目的的差距,因此,确定研究对象,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有目的的选择。经济矛盾是现实存在的,选择某个层次研究,如何确定研究范围,都与研究目的直接相关。根据主义有目的地从现实经济矛盾中选取某一层次和范围,作为研究对象,进而依循主义进行系统研究,由此也就确定了主题。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虽然因时代、国度及阶层、集团的差异,分为若干学派,但这并不妨碍它们有一个总的主题,即探求有效配置和利用劳动力、资本、自然资源,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在这总主题之下,又分不同的支主题。正是对众多支主题的探讨,使总主题得以充实和实现。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他们有共同的主义,虽然有些经济学家不愿意承认其主义,但他们都明确自己所代表的社会群体的利益。把握了利益,也就明确了研究目的,从而确定了主题。从他们的主题,进而其主张中又可以发现其主义。
号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从来不隐瞒自己的主义,但是否为真的社会主义,不能仅从其声明来看,必须通过其主题和主张来验证。早期法、英两国的社会主义者,仍沿用斯密、李嘉图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体系,但在主题上却有了质的差别,他们不是把增加利润、增殖资本作为主题,而是把从经济矛盾的分析中探讨维护劳动者利益作为主题,马克思明确以产业工人阶级为主体确定主义,将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矛盾规律,探讨制度变革途径作为主题。以此建构了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相对立的学说体系。而以“马克思主义者”名义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者,有的是能把握马克思的主义和主题的,有的则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名义下,根据自己小集团或社会阶层的利益而确定了与社会主义背离的主题。
主张,是主题的延伸,是从主题的研究中形成的基于主义而得出的维护、实现主体利益,并据此提出的对待经济矛盾的态度和方式。如果说在主题上还可以隐晦其主义和主体,但在主张上则必须明确论说,从而使主义和主体得以展示。不论依哪种主义而展开的主题研究,都是针对经济矛盾的,其主张也必然都是针对经济矛盾的。不论是正视矛盾、解决矛盾,还是掩饰、回避矛盾,都要亮明观点,为研究者所代表的群体主体——阶级、阶层、集团及其政党或团体提供可以应用,即转化为纲领、路线、策略和政策的建议。现代社会的各群体主体,都有相应的政党或团体在政治、经济、社会中代表其利益而展开活动,这些政党和团体在制定纲领、路线、策略和政策时,都要依据相关的政治经济学理念和学说。这又正是政治经济学主张实现的社会条件。政治经济学主张通过法律、政策、纲领等作用于经济矛盾,使各政治经济学学说体系在经济矛盾的演化中得到验证。
政治经济学的主张具体而直接地体现着主体群体的利益,是主体群体对经济矛盾演化的意愿表达。各阶级及其阶层、集团都是现实存在的,他们的利益就是经济矛盾的内容,对经济矛盾演化的意愿是其经济意识的重要因素,政治经济学的主张是以学理形式对主体群体经济意愿的概括。也正因如此,会形成有明显差异,甚至对立的主张,并贯彻于各具体经济学科之中。从某种意义说,似乎主张是先于主题的,因为在进行主题的研究之前,特别是一些专题性研究,研究者或者会得到相应集团或组织的授意,或者(极少数)自觉地接受了其阶级、阶层的经济意愿。研究主题只是为之前的主张寻找论据。不过,经济意愿与政治经济学的主张还是有区别的,这主要表现于逻辑层次和学理性上。政治经济学的主张是以对主题深入研究为基础的,是学理性的表达,所以,它更集中、明确地概括表述了主体群体的经济意愿,又是主题和主义作用于现实经济矛盾的必要中介。
二、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现代中国劳动者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来就主张“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出发”,[4]即从实际的和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经济问题出发。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建设和发展,深刻地立足于我国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实践,是对这一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成果的揭示和提炼,是对这一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理性认识的升华。[5]要真正地对中国经济矛盾作出规定,必须明确政治经济学的国度性和主体性,由此而从现实和历史中进行总体上归纳性的研究,同时对经济矛盾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规定,在前人已有的相关认识,特别是马克思有关经济矛盾第一、二层次论述的基础上,形成对基本经济矛盾和商品经济矛盾的规定,以此为前提,集中分析中国经济矛盾。[6]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经济矛盾演化的要求,是中国历史发展逻辑的必然表现。集权官僚制和小农经济曾使中国在农业文明时代领先于世,但却阻滞了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演进。正当满清皇朝巩固并强化集权统治时,欧洲的英、法等国已进行了由资产阶级领导的产业革命、社会革命和文化革命,进而又展开了以全世界为资源地和市场的大侵略。面对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中国自以为是的集权官僚制和官文化之腐朽无能充分暴露。是守旧而灭亡,还是变革求发展?中华民族必须选择。当官僚地主阶级反对变革,甚至其“开明派”也只是演变为官僚资产阶级,为外国大资本财团充当买办,从而使中国成为其附庸的时候,先进的知识分子则选择了变革。孙中山领导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失败证明了其脆弱性,不可能成为变革的主体。中国的切实社会变革,是毛泽东领导的以农民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劳动者主体,以从俄国传来的社会主义为指导的革命。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沉重、最伟大、最曲折的社会变革。迄今为止,这场变革远未完成。
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世纪的中国社会变革,最基本也最为重要的成果,就是开启了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体的进程。虽然新旧统治势力总会以各种方式阻挠这个进程,但已经具有主体意识的中国劳动者越来越多地加入这个进程,形成历史进步的洪流,今天中国所取得的一切进步,都是这个进程的体现。正是这个进程要求中国政治经济学,争取成为社会主体的劳动者也就成了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中国社会变革初期的主体主要部分是农民,但不仅是农民,在变革之初工人和知识分子数量虽少,却是变革主体中的先进力量,随着新政权的建立,工人和知识分子的数量迅速增加,成为社会变革主体劳动者的主干和先导。
中国的社会变革目标主要是通过制度和文化变革确立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为提高和发挥劳动者素质技能创造条件与社会机制,生产力的发展只是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和发挥的社会表现。只谈发展生产力,不谈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回避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是对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述的偏见。唯生产力论者不考虑确立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反而贬损劳动者权利,或许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延长工时、增加劳动强度、压低工资等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而取得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但不可能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也不可能真正发展有效生产力,更不可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中国现在面临的一个基本矛盾,是制度与文化不适应工业文明和公民社会发展。工业文明不仅是使用工业技术,更重要的是制度和文化的变革,增加劳动者权利,进而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西方国家之所以能率先工业化,根本原因在于废除了旧的封建和专制制度,树立了以资为本的文化,确立了劳动者的劳动力所有权,由此在工业文明第一、二阶段领先于世。但以资为本的制度和文化是反对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是抵制以人为本、以劳为本的社会变革的,因而越来越与工业文明的发展相抵触,日益不适应工业文明新阶段的需要。这个矛盾的累积正孕育着西方国家制度和文化的变革,这个变革的目标就是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而中国某些自以为先进的学者,却还把已经没落的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文化作为其“改革”的根据与目标,这是与时代发展不符的。
劳动者是与资本所有者和权势者同样的具有主体意识的现代人,现代劳动者的主体意识与非劳动者的主体意识的差别,在于是以人为本、以劳为本,还是以资为本、以官为本。
现代中国劳动者的主体意识来自一个多世纪的社会变革和经济矛盾,虽然变革的目标尚未实现,劳动者的主体意识还不充分,但却已使他们认识到只有继续制度和文化的变革,才能实现其社会主体地位,也只有从理论上概括自己的利益和意识,才能认识和解决现实经济矛盾。中国政治经济学就是现代中国劳动者为了确立社会主体地位而进行社会变革,认识和解决现实经济矛盾的理论要求的体现。现代中国劳动者是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
劳动者之外的阶级和社会群体是否需要政治经济学?他们为什么不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现在的中国,除劳动者之外,还有正向阶级聚合、演化的利益集团,他们并不是不需要政治经济学,只是他们不需要中国的政治经济学,他们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中国的私人资本所有者虽然已形成私有利益集团,但并未有明确系统的阶级意识,更没有振兴中华民族的总体意愿,这从一波又一波向国外的“移民潮”就可以看出来,而仍然留在国内的,还是以小买卖人的意识主导自己并不强大,更不稳固的低技术、劣管理的经营,而那些与权势者勾结而暴发的亿万富翁,大多数已拿到或正在申请外国国籍。他们的思想代表以奉行美国经济学为宗旨,将只领会了其皮毛的美国经济学视作“市场经济规律”,是“普世价值”、“普遍真理”。他们认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提法就是违背经济学性质和原则的,美国的经济学就是全人类的经济学,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不应当存在,也不可能形成的。
由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只能是要求变革发展的劳动者。一个多世纪的大变革虽然没有完成,但在变革中,劳动者已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不仅其构成从以农民为主转化为以工人为主,而且知识分子也大大增加,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社会主体意识和权利观念明显提升,具有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改革行政集权体制的强烈愿望。中国劳动者内在地需要概括自己利益和意识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而从事经济研究的劳动者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个体利益与劳动者总体利益的一致,在克服苏联教科书弊端的同时,系统探讨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义、主题、主张。
三、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义:劳动社会主义(劳本主义)
以现代劳动者为主体的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义是劳动社会主义,这是现代中国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集中概括,是从百余年中国社会大变革经验教训的总结中得出的基本理念。
“社会主义”是近两个世纪通行于世界的术语,但不论汉字还是西语,这个术语的含义都是不准确且容易产生误解的。问题在于“社会主义”没有主体规定而让人不清楚是什么主体的基本理念,也不明确其性质。我认为可以用“劳本主义”来表示与资本主义相对立并否定它的基本理念,其主体是劳动者,性质在于强调劳动为人本质之核心,是社会之本——根据。但全世界都习惯了使用“社会主义”,完全抛弃“社会”一词,暂时又不易被人接受,因此把“劳动”这个表示主体和性质的概念加在“社会主义”之前。“劳动社会主义”即劳动者平等共同劳动联合体的理念,概括现代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理论,以及在这个理论指导下的社会运动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与马克思说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相通的。
劳动社会主义是现代世界劳动者的主义,也是中国现代劳动者的主义。从形式上看,社会主义似乎是外部传入中国的,但当我们以“劳动社会主义”概念明确规定其主体和性质,就可以认识其特殊性与一般性。现代中国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集中概括为劳动社会主义,这是特殊的,也是一般的,即其他国家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也可以进行这样的集中概括,劳动社会主义集中概括了现代世界全体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就像资本主义是一国,也是世界各国资本所有者利益和意识的集中概括一样。这里,特殊性和一般性是统一的。如果说“社会主义”传入中国时的宣传带有明显的演绎性,那么今天我们规定劳动社会主义则主要是对现代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概括,是对一百年来中国社会大变革经验教训的总结,是从中国社会经济矛盾的认识中的归纳。它不再是外来的,而是内生的。它在一般性上受到外来社会主义学说的启示,而在特殊性上又充实和发展了一般性劳动社会主义理论。
劳动社会主义是概括现代中国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基本理念,我们是以汉字的本义规定这个概念的,并据汉语词义进行界说,这与一百年前梁启超借用日本人以汉字翻译英语“Socialism”为“社会主义”是有区别的。从概念和理论的内涵上,既有对中国百余年社会变革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有对“苏联模式”的反思和否定。“苏联模式”是人类最先创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初级体制,它不仅存在于苏联,也通行于中国。虽然中国革命及其建立的制度有自己的特点,但在理论上却沿用了苏联教科书的基本理念,并将之贯注于制度和体制中,这种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反思“苏联模式”及其教科书的理念,是与总结中国社会变革经验教训内在统一的。
“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特点在于强调总体,把政党、国家、集体的利益说成至高无上的,个体人只是总体的填充物,要无条件地服从政党、国家、集体的需要。贬抑个人的权利,限制个体自由,损害了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阻抑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而代表总体的个人或集团,却在不受民主选择和监督的情况下,任意所为,甚至以公权谋私利。“苏联模式”建立之初是以社会主义为理念的,其对社会主义的片面理解,既有领导者思想原因,更与俄国的东正教和专制制度传统有关。这种理论上的片面性未能得到纠正,导致其体制和制度越来越与劳动者相对立,滋生腐败,以致演变出以权谋私利益集团及其官僚资本。以叶利钦等人为核心的以权谋私利益集团对“苏联模式”的瓦解,正是“苏联模式”内在矛盾的必然结果。
劳动社会主义并不排斥个人利益,而是强调个人利益集合为社会总体的利益,社会总体并没有个人利益之外的利益。社会主义总体要为实现个人利益提供条件,并规定以劳动为根据的个人利益的原则和制度、机制。劳动者是社会主体,劳动的社会,社会的劳动,“劳动社会”就是劳动者联合的形式,也是劳动者利益的根据和归结点。每个个体人都应以劳动创造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利益。劳动者个人的利益就是在不断提高素质技能,并有发挥素质技能的社会条件和机制的条件下,进而取得个人劳动创造的属于个人的那部分价值。在消除了资本和特权的社会制度中,这些都不复杂,也不难实现。之所以不能实现,就在于资本,在于特权。“苏联模式”的根本弊端,是少数人为了维护其不受制约的政治、经济特权,而贬抑劳动者个人权利,进而损害劳动者个人利益,并以“反对个人主义”作为这种做法的依据。
“苏联模式”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和排斥,是与其强调总体利益相一致的,甚至把个人主义完全归入资本主义的范畴。个人主义是在反封建、专制斗争中形成的,它包括个人的自然权利、个人自立、个人选择、个人竞争、个人平等、个人自由、个人隐私、个人表现等内容。这初始的个人主义后来分化为二:一是以财产和资本所有权为根据的个人主义;二是以人身权和劳动力所有权为根据的个人主义。前者即资本主义,后者理应发展为劳动社会主义,但由于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将总体与个体对立,以人身权和劳动力所有权为根据的劳动者个人主义被排斥于“社会主义”之外,甚至被说成“社会主义”的对立面。对“苏联模式”的反思和一个多世纪中国社会大变革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个人主义并不等于资本主义,劳动者的个人主义集合起来就是劳动社会主义。劳动者个人为了其个性、人格、利益、自由,必须确立自己的社会主体地位,为此必须反对专制主义和资本主义——以资为本的个人主义,建立以劳为本的社会的个人主义。劳动社会主义作为劳动者个人主义的集合,绝不排斥个人利益,而是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为实现个性、人格、利益、自由创造平等的社会条件和机制。劳动社会主义既是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实现,也是对它的否定。劳动社会主义不仅以个人为本位,还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总体社会性,明确总体要以个人利益为根据,以实现个人利益为原则。
劳动者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作用于生产,以此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这同时又是为人类总体的存在和发展努力。在现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处于社会关系中,个体的劳动,不论生产商品还是提供服务,都是通过交往实现其价值,并由此得到个体及家庭消费资料,只有劳动,才能创造效用和价值,社会的全部财富,都是世代劳动的成果。然而,阶级统治却导致劳动创造的财富被非劳动的统治阶级所有并成为其控制劳动者的手段,劳动者只能勉强维持其生存和提供再劳动。劳动者维护自身利益不是脱离劳动并成为统治者,而是要求所有劳动者的劳动所生产的效用和价值,在满足个人和家庭消费的同时,积累社会总体所需要的再生产资料,这部分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并由他们选举公共机构来占有和使用。从而为劳动者个人提供平等的生产、受教育等各种社会条件,使每个人都能作为社会主体而提高和发挥素质技能,并通过社会机制认可每个人以劳动形成的价值。
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归劳动者所有。这就是劳动者的利益,它是人的本质和人性的体现。这是一个多么简单、清楚、明白的道理!然而,几千年来历代统治阶级都用各种说教——论证财富应归非劳动的统治者所有,劳动者只能作为“生产要素”和“资源”被统治者支配、配置。这是人的本质和人性的异化。现代劳动者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进而联合起来,为争取社会主体地位而斗争。劳动者利益的根据在于劳动,在于提高和发挥素质技能,为此就要求确立社会主体地位,建立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制度。这是劳动者个体的利益,也是其总体的利益。对劳动者利益和意识的理论概括,就是劳动社会主义。
劳动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是劳动主义,哲学方法论是实践辩证法,社会观是劳动社会观。劳动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劳动者在建立、完善公有制和民主制的进程中实现其社会主体地位和自由发展。劳动社会主义的原则是:以民主促进并强化劳动者的自由联合。
劳动社会主义的哲学观念、方法论、社会观及其本质、原则,都具体化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基于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也可以用“劳本主义”来表示其主义,即对劳动者经济利益和意识的集中概括而形成的基本理念。劳动社会主义或劳本主义的中国政治经济学,基本经济观是现代劳动价值论,这是继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精神,根据现代劳动和经济矛盾特点而形成的,是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基点。依据现代劳动价值论,批判现代资本雇佣劳动制度,分析中国经济矛盾,探讨劳动公有制度取代资本雇佣劳动制度的必然性和途径。以此为前提,明确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题,规定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
四、中国政治经济学主题:规定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
主题是主义的展开和实现,是在主义指导下对特定对象有目的的研究。各国、各派政治经济学都有主题,但各自主题都是不同的,这不仅取决于其国度性,更取决于因主体差异决定的不同的主义。经济矛盾与自然现象的区别,在于研究主体及其代表群体主体是经济矛盾的内在组成部分,它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从外部进行“客观”的研究,而是,也只能是从主体利益及其集中概括的主义出发,对现实经济矛盾进行有目的的研究。
中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有自己的主权,要成为现代化富强的大国,中国必须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学,中国政治经济学必须有自己的主题。这个主题不是依照苏联政治经济学的主题,更不是照搬美国政治经济学的主题,而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义的展开,是对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
中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大国,中国经济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和特殊的制度传承,这是只有两百多年的美国经济不可比拟的。我们不应当因为历史而骄傲,但绝不能忽略历史而在经济发展理念上盲目追随外国。更重要的是,美国政治经济学作为其大资本财团经济理念的系统表述,已经在主题和内容上将如何限制其他国家的发展做了深刻思考,依照其政治经济学,势必内在地对中国经济发展进行限制。
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因和动力都在中国,就在中国的经济矛盾中。作为中国人,我们每时每刻都为中国经济的矛盾而苦闷,设想摆脱矛盾而达到梦境的和谐、美好,但总也不能逃离矛盾,矛盾就是中国经济的内容,就是我们每个中国人的生活和关系。只有正视矛盾,规定矛盾,才能解决现实矛盾,使矛盾达到一个新阶段。这就是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是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题。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题是其主义,即劳动社会主义或劳本主义的展开,是在主义指导下对中国现实经济矛盾进行系统规定。经济矛盾系统分为八层次,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也要逐步进行探讨。对第一层次基本经济矛盾的规定,是劳动社会主义展开的首要环节,也是规定中国现代经济矛盾系统的基本观点。在这个层次的规定中,我们将劳动者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的矛盾作为人类社会,也是中国的基本经济矛盾,这是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的集中体现,也是规定中国现代经济矛盾系统的总纲。第二层次是对现代人类所处的一般经济阶段,即商品经济矛盾的规定。在这个层次的规定中,论证现代劳动价值论,这是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的全面阐述,也是规定中国现代经济矛盾系统的理论依据和前导。
经济矛盾第三层次是国度性经济矛盾,在这个层次的规定中,我们将明确中国经济矛盾的特殊性,为此,就要探讨中国现代经济矛盾的历史成因和它在现代世界经济矛盾中的地位,进而规定中国经济矛盾的国度特殊性。从第四层次到第八层次,是对中国现实经济矛盾内容的规定,包括:(1)制度层次经济矛盾。这是对中国经济矛盾性质的规定,也是主要经济矛盾的探讨。制度性经济矛盾分析,要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及其与占有权的关系,规定现实经济的阶级与阶层,探讨主要经济矛盾,说明各种经济成分或势力的相互矛盾。(2)体制层次经济矛盾。体制是制度的阶段性具体形式,在这个层次的规定中,我们集中探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现阶段的特点及其与占有权的关系,由此规定现阶段中国经济体制的性质及其矛盾。(3)经济结构与运行机制层次矛盾。这是经济体制层次矛盾的展开,涉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占有权对使用权的支配、布局和使用,以劳动力结构、投资结构为基本,具体化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流通结构、分配结构,以及因结构而形成的运行机制。对这个层次矛盾的规定,可以从总体上把握中国经济的总格局与发展状况。(4)经营管理层次矛盾。这是对企业和个人经济行为及其关系的规定,在这个层次,具体地展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使用权如何由所有权及其占有权支配,而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使用,即经营和管理,是对中国经济矛盾具体的规定。(5)对外经济关系层次矛盾。这是国内经济矛盾在对外关系中的集合,各种经济权利集中于主权。对外经济关系直接表现经营管理层次矛盾,并包括经济结构与运行机制、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矛盾,从而使中国经济矛盾得以展示。对这个层次矛盾的规定,不仅要从主权角度关注国家和企业、个人的利益,还可以验证、充实对前面各层次矛盾的规定。
经济矛盾系统各层次是内在统一的,由抽象到具体规定的各层次,是总体的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的理论规定,它们是逻辑的,更是现实的,是逻辑对现实的规定。以规定中国经济矛盾系统为主题,既是劳动社会主义所体现的主体利益的实现,也是为实现主义而形成主张的依据。中国经济矛盾是错综复杂的,只有明确其层次及系统,才能确定研究的主题,才能展开研究。明确中国经济矛盾的系统,也就把握了中国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纲,依其层次逐步探讨,就可以规定中国经济矛盾系统,并形成解决矛盾的理论依据。
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提高并发挥劳动者素质技能,是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的基点,也是在经济矛盾系统第一层次的理念,而第二层次的现代劳动价值论,是展开这个基点的对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的论证。由此从主义而展开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题。规定中国经济矛盾时要体现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或者说,依据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来规定中国经济矛盾。
规定矛盾是辩证思考的过程,劳动社会主义的方法论,即实践辩证法也就成为方法论原则。为此,不仅要从总体上界定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层次,还要确定其主要矛盾,在八个层次中,主要经济矛盾只能存在于第四层次,即制度层次上,因为经济制度是对基本经济权利,即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法律规定,这两个所有权的划分与归属,就成为经济制度及其规定的人们经济关系的基本内容。人类历史就因这两个所有权的划分和归属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阶段,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的性质,取决于这两个所有权的划分与归属,而其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也要从这两个所有权的划分与归属中确定。规定了主要经济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再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划分与归属分析制度层次其他矛盾,形成对中国经济矛盾制度层次的规定。由制度层次矛盾规定展开于体制、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对外经济关系各层次的研究。这个过程,劳动社会主义经济观、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划分与归属、主要经济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都要具体化于各层次研究,由此形成内在统一的辩证思考进程,并为形成主张奠定理论依据。
五、中国政治经济学主张:提出解决经济矛盾思路
依据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提出解决经济矛盾思路,是中国政治经济学贯彻其主义而形成的主张。主张是劳动者主体经济利益的实现。
劳动者主体的经济利益不是凭空而来,更不能简单地将劳动者的需要或欲求作为其利益。直到今天,仍有一部分人以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的特征之一是“按需分配”,而攻击共产主义是“空想”,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人忘记了,或者故意忽略了马克思所说的“各尽所能”,只谈“按需分配”。而且,马克思所说的“需”,是基本生活资料的需求,而非奢侈无度的妄求。实际上,这些人的说辞正是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将需求作为利益观点的体现。这是非劳动者的利益观,与其将劳动定义为“负效用”是一致的。劳动者的利益在于劳动,而非不劳而获。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拥有其创造的价值。为此,就要为提高并发挥劳动者素质技能提供社会条件,即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及其实现机制,摆脱非劳动阶级的控制,因劳动而自由发展。而这正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主张的基本点。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张并不是简单地将劳动者主体利益表述出来,而是要经过主义和主题这两个中间环节而探讨实现途径。主义将劳动者主体利益和意识从总体加以概括,并指导主题研究。主题则对经济矛盾系统进行规定,为主张的形成提供理论依据。在主题研究明确规定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的基础,形成对解决矛盾途径的认识,这就是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张,也是对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规定的延伸,是对劳动者现实利益及其实现的理论规定。
所谓解决矛盾,并不是消除矛盾,而是对经济发展现阶段中矛盾的合乎规律的否定,使之上升到一个新阶段。新阶段依然有矛盾,但新阶段矛盾的质和量与现阶段是有差别的。因此,解决现实中国经济矛盾的方法都来自现实经济矛盾,来自生存于现实经济矛盾并作为其重要内容的中国劳动者。劳动者的利益在矛盾的解决中得以实现,但这只能是阶段性的实现。不可能超越现实经济矛盾提出利益要求,只能根据现实经济矛盾系统的实证规定,阶段性地实现劳动者的利益,即在阶段性地确定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加强其权利的进程中,提高和发挥其素质技能,并以相应体制和机制保证劳动者获取其劳动创造的价值,由此促进中国经济发展。
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就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保证劳动者利益。那种把国内生产总值数量增加等同于经济发展,为了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削弱劳动者权利,损害劳动者利益,延长工时,减少并克扣工资,以“劳动力密集”于低端行业,超发货币,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所导致的短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绝不是经济发展,而是对中国经济从根本上的祸害。而这种经济发展观及其恶劣作用,已是现实中国经济矛盾的重要因素,解决中国现代经济矛盾,必须克服这种经济发展观,消除其祸害,更要认知其产生的制度和体制原因,进行以劳动社会主义指导的改革。
概括起来说,解决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改革。以改革完善劳动公有制,对主导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系统进行阶段性的变革。值得一提的是,马恩的著作阐述了国有经济的一个最根本的作用。国有经济服从于什么任务和目的?就是服从于让劳动人民过上美好的共同富裕的生活。如果没有公有制,在私有制基础上,必然产生两极分化。[7]改革,在今天的中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和原则的前提下,对政治、经济体制的阶段性质变,由此完善并发展制度,解决各具体层次的矛盾。改革不是改换制度,而是坚持制度的本质和原则对体制和各具体层次矛盾的解决。那种以“体制改革”的名义对公有制经济实行“私有化”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体制层次,是在改换制度,因此,它绝非改革,而是违背制度本质和原则的对公有资产的侵吞。
中国现阶段的改革,对象是各层次的经济矛盾,其集中体现就是仍保留的行政集权体制,它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统制经济体制。统制经济体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集中力量加速工业化,有其积极作用,但其弊端也很快显现,不仅在于由它控制的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对外关系等具体层次矛盾,更在于它对劳动公有制度本质和原则的违背,导致制度层次的矛盾。对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改变统制经济体制的弊端,依循劳动公有制本质和原则完善劳动公有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进而改革完善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对外关系等层次。由于统制经济体制的作用,致使劳动公有制度出现了所有权主体缺位及其权利不能保证的缺陷,因此,解决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的首要环节,就是明确和落实劳动者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完善劳动公有制,以此为前提,改革统制经济体制,调整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改进经营管理,强化主权为中国经济发展而展开对外经济关系。
对于改革的主体,以美国政治经济学为依据的“改革家”们,往往声称要以“市场”、“企业”等作为改革的主体。但“市场”本身是一个经济关系网,并不能构成主体,而“企业”又都是有主的,从他们对公有制企业的“私有化”观点看,他们显然是把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改变的对象,而非主体,他们所认可作为主体的“企业”就是私有企业,私有企业的所有者才是主体。这是从资本主义出发的认识。从劳动社会主义出发,则中国改革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改革不能把资本所有者作为主体,那样就不是改革,而是改变制度性质。中国的改革是通过改革体制而完善劳动公有制,只能在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前提下,选择解决各层经济矛盾的途径。
在界定了改革的对象和主体之后,改革的目标也就明确了。以美国政治经济学为依据的“改革家”们,认为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结合他们关于改革对象和主体的认识,可以知道这所谓的“市场经济体制”,实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而从劳动社会主义出发对中国改革目标的规定,只能是改革体制,完善劳动公有制,进而理顺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改进经营管理,在强化主权的基础上展开对外经济交往。归总起来,就是使中国经济现代化。其标准,只有一个——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
明确了对象、主体、目标,中国的经济改革就要依据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以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为纲,有步骤地解决各层次矛盾。这里的重点与难点,在于解决主要经济矛盾,其前提又在主题中对主要经济矛盾的规定。抓主要矛盾是辩证法从学理到实践的关键,这是毛泽东对辩证法的伟大贡献。[8]以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为纲,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主张的特点之一,也是连接主张与主题的逻辑纽带。如前所述,主要经济矛盾是制度层次的矛盾,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矛盾。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也就是依循劳动社会主义原则,纠正因行政集权体制所导致的初级公有制度的偏差,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即明确并保证劳动者对其劳动力所创造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制度层次的主要矛盾,要通过对行政集权体制的改革得以解决。经济体制层面由行政集权体制具体化的统制经济体制的各种矛盾,又要在完善劳动公有制的前提下来解决。
以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为纲,就是以明确和保证劳动者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两个基本权利为起点,以解决各层次权利关系的矛盾为主线,使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张贯彻于对解决现实经济矛盾途径的探讨中。这与在主题中对各层次经济权利关系的研究是对应的,从而把规定主要经济矛盾和解决主要经济矛盾统一起来,形成贯通中国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纲。
以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为纲,并不是不顾其他矛盾,而是在解决主要经济矛盾的同时,依据对主要经济矛盾层次劳动者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明确与保证,界定各层次所涉及的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及国家主权等权利关系。在解决各层次的经济权利关系矛盾的基础上,所涉及的其他矛盾,如体制层次现行的政府掌控国有企业,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层次的产业低端化、产能过剩、趋利式运行机制等,经营管理层次的行政和家族式管理,对外经济关系层次的本国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政府对企业的保护与协调不够等各种矛盾,也都有了解决的依据,并纳入系统解决中国经济矛盾途径的探讨。
以解决主要经济矛盾为纲,并将其贯彻于解决各层次经济矛盾的探讨中,不仅要注重其他矛盾的解决,还要注意对各矛盾主要方面的把握。如果说中国经济矛盾系统只有一个主要矛盾,那么包括主要经济矛盾在内的各层次的所有矛盾,则都有其主要矛盾方面。规定和解决中国经济矛盾,核心就在保持并强调主要经济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劳动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也就是保证劳动者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各层经济矛盾中,都要使其主要方面与主要经济矛盾的主要方面相统一,由此保证劳动公有制对经济系统和过程的主导。
解决中国现实经济矛盾是一个过程,要根据对矛盾系统及其各层次的认识,制定总体的方案,明确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在服从总目标的前提下,分出阶段和轻重缓急,具体矛盾具体解决。
中国的经济矛盾是与政治矛盾、文化矛盾内在统一的,因此,我们绝不能按美国政治经济学的教条,把政治、文化排斥于经济之外,而是要将政治、文化作为人的经济的内在要素,对此还要具体探讨。从规定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主题中,就要包括对这些要素的认识,到解决矛盾的主张,更应探讨与经济改革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变革的途径。
六、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主义、主题、主张的统一
中国政治经济学能否形成并在中国现代化中起其应有作用,就在主体、主义、主题、主张这四要件的统一。统一的根本在主体,主义、主题、主张都由主体而生发。四要件的统一则是方法论的必要内容和原则。
经济是人在意识的导引下,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物质满足需要的活动,人的主体性和主动性首先体现于劳动,并贯彻于交往、意识和需要及全部经济活动和关系中,对于个别研究者而言,经济似乎有一个自然规律左右着,但对人类总体来说,经济却是主动的进程,每个人都在其意识的引导下从事相应活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因此,不能把经济视为与自然界一样的“客观存在”,更不可能以“客”的身份对待经济矛盾。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不仅是认识的主体,也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并且是作为与自己利益相同的群体主体代表进行研究的。主体性是政治经济学研究首先要明确,并由此进行研究的。所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都有主体性,只是有人故意不承认罢了。
强调主体性,并不等于不尊重事实,不对现实矛盾进行实证的分析而靠主观愿望和臆断来论证。明确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就是要强调主体主动性,概括现代劳动者利益和意识形成主义,以此作为研究的基本理念。主义不仅是主题的指导原则,也是主张的依据。在主义、主题、主张的规定和探讨中,都体现着主体的利益和主动性,只有四者的统一,才能使主体的主动性得以发挥,由此规定和解决现实经济矛盾。作为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的现代劳动者,在现实经济矛盾中的地位是重要的,甚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研究中国现实经济矛盾,也就是研究劳动者在经济矛盾中的地位和利益。按劳动社会主义规定,劳动者应是中国经济的主体,他们拥有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和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这个基点出发,分析现实经济矛盾,即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他们的两个所有权及其派生的占有权等各种权利的明确与保证状况。从制度到体制到结构到经营管理到对外经济关系,都贯穿这一主线,就可以对中国经济矛盾做出系统规定。而探讨解决中国现实经济矛盾的主张,则是以主体的主动性为依据。也就是说,是把主动性作为解决矛盾的动因纳入主张,否则,解决矛盾就是空话。解决中国经济矛盾的根本,在于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提高并发挥劳动者素质技能。因此,解决矛盾的途径就在明确和保证劳动者的两个所有权及其对共同占有权等权利的支配,改革削弱、阻抑劳动者所有权及其对占有权等权利支配的体制,消除解决不利于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和发挥的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进而强化主权,保证劳动者权利和利益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实现,并为提高和发挥其素质技能创造外部条件。
以劳动者为主体,则主义之“主”是劳动者,其“义”是劳动者主体的利益和意识所集中概括的基本理念;主题之“主”,也是劳动者,以劳动者的主义为指导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研究,与标榜“客观”实为谋取资本之利的英、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相区别,不仅避免了因“客观”而导致的混乱,更为规定矛盾提供了依据和标准。突出表现就是对经济矛盾层次和系统的界定,这是“客观”认识论永远认识不到的,只能从现象形态做出片面归纳,形成切块式体系。再就是对主要经济矛盾的规定,不同的主体按其主义会规定不同的主要经济矛盾。以劳动者为主体,按其主义的规定与以资产阶级为主体,资本主义为主义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虽然所面对的都是同一个中国经济矛盾。主张之“主”,更明显的是劳动者,依据主题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探讨解决矛盾的途径,其主体是劳动者,劳动者的主动性是解决矛盾的动因,而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则是解决矛盾的动力。主张只有以此为根据,才是切实可行的。
[1]刘永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纲要[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42-43.
[2]刘永佶.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教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181-182.
[3]刘永佶.民权国有:作为所有者的劳动者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考[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6.
[5]顾海良.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A].本书编写组.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十五讲[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5.
[6]刘永佶.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主义、主题、主张[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93.
[7]卫兴华.科学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A].本书编写组.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十五讲[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59.
[8]刘永佶.辩证历史:从黑格尔、马克思、毛泽东的辩证思想与历史变革论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郑洪昌
F092.7
A
1005-2674(2016)10-025-12
2016-07-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JL001)
刘永佶(1951-),男,河北抚宁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