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瑶传统丧葬禁忌的文化视角
2016-03-21袁君煊雷晓敏
袁君煊,雷晓敏
(1,2.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广西贺州,542800)
土瑶传统丧葬禁忌的文化视角
袁君煊1,雷晓敏2
(1,2.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广西贺州,542800)
禁忌是一种历史悠久并且十分复杂的民俗文化现象,它广泛存在于民间并具有很强的地域特性。贺州土瑶的丧葬禁忌是在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原始信仰影响之下形成的。其内容主要分断气前后的禁忌、报丧吊唁的禁忌、守丧的禁忌、行殡下葬的禁忌及守孝期的禁忌五个方面。笔者通过对贺州市鹅塘镇的土瑶村落明梅村走访调查了解到该族群的丧葬禁忌及其功能与影响,分析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
贺州土瑶;禁忌;丧葬禁忌;保护
禁忌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文化现象,它从原始社会至今,贯穿了整个人类社会生活的始终,并且存在于生老病死的过程中,影响着人的一生。同时,禁忌文化也是一个民族最古老、底蕴最深厚的文化之一,对一个民族的禁忌进行研究,是了解其传统文化的重要突破口。长期以来,关于禁忌研究的论著不少,然而具体到一个民族的丧葬禁忌,目前尚未发现有比较系统的专论,国内与禁忌有关的书籍如吴宝良、马飞的《中国民间禁忌与传说》、李少林主编的《中华民俗文化——中华禁忌》、陈生编著的《中国禁忌》等都是以全中国的禁忌为范围展开研究的成果,并且包含了整个禁忌体系,而非单独的丧葬禁忌。目前,大多数著述主要将研究视野局限于禁忌的对象、分类、功能等方面,而对禁忌的起源、发展及引导管理方面涉及甚少,这不得不说是学术界的一个较大的缺口。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综述、口述访谈、比较研究等方法对贺州土瑶丧葬禁忌文化进行研究,从而了解该民族的传统文化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便有利于引导该民族向更科学更文明的方向发展。
一、禁忌的界定与土瑶丧葬禁忌的形成
禁忌广泛存在于民间,是一种历史悠久并且十分复杂的民俗文化现象,禁忌具有很强的地域特性。在西方学术界,“禁忌”一词被称为“塔布”,它来源于太平洋波里尼西亚的Tonga岛的土语,在那里,其本意是 “神圣而不可接触”,可指对任何言行的禁止。于十八世纪由英国航海家柯克(Captain James Cook,1728-1779)船长第三次远航返国时介绍到欧洲并在学术界广泛传播。①吴宝良、马飞:《中国民间禁忌与传说》,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年,第6-10页。之后的十九世纪初,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及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图腾与禁忌》一书,并在“禁忌和矛盾情感”部分提出禁忌代表了“崇高的、神圣的”和“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两方面不同的意义,②[奥]佛洛伊德著;文良、文化译:《图腾与禁忌》,北京:中央编辑出版社,2009年,第6页。为禁忌提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此外,还有很多民俗学家、人类学家对禁忌习俗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并刊布了许多珍贵的资料,出版了许多相关的著作和论文。
在中国,关于禁忌的最早记载应该是汉代的《汉书·艺文志·阴阳家》,书中记载:“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人事而任鬼神”,①杨鸽:《近代陕西关中岁时禁忌研究》,西安: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6-16页。这里的“禁忌”指的是“忌讳”、“约束”。作为人类所特有的文化现象,禁忌也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着,从而使得今人对禁忌有了更为广泛的理解。吴宝良和马飞在《中国民间禁忌与传说》中认为禁忌的核心是抑制不祥,认为对于禁忌的定义,应注重对其基本含义的准确概括;“禁忌正在独立”,禁忌虽然一直是作为宗教、法律的附属而存在,但在文化形态变换的过程中,禁忌正在逐渐独立;古老的禁忌是宗教化的,“宗教化禁忌的基本特征是神魔鬼怪制造禁忌的恐惧”,而今日“民俗化禁忌的基本特征则是信仰迷信制造禁忌的恐惧”。②吴宝良 马飞:《中国民间禁忌与传说》,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年,第6页。笔者认为从禁忌的起源来探讨禁忌的内涵更能抓住这一文化现象的本质。禁忌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原始时期,由于人类需要同大自然作斗争,然而自然界的力量之强大使人们难以抗拒。人们靠天吃饭却又深深地感受到自然界的威慑,十分崇拜却又无时不惧怕它。这种矛盾心理的产生使得人类萌生禁忌的根源。因此,禁忌是“恐惧、愚昧、迷信的作用”,“禁忌是可以在思维能力极低的情况下产生的”,“这种恐怖和逃避的本能便是禁忌的萌芽”,“禁忌的传播一方面借助了鬼神及祖灵的权威,另一方面有有赖于祭祀鬼神和祖灵的活动”。③李少林:《中华民俗文化——中华禁忌》,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页。
综上,禁忌是由于科学知识的极度匮乏而对某些包括自然力量在内的对象产生敬畏,从而采取的防范措施,是根植于人类心灵深处的集体观念与基于人们对特定对象所持有的态度而形成的集体行为模式。所以,禁忌具有集体性、惩戒性与预防性等主要特征。禁忌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曾起着类似法律一样的规范与约束作用,但随着人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对被禁物的神秘感以及迷信观念的消除,许多禁忌已经逐渐消亡,但仍有部分禁忌流传下来,并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土瑶,是中国瑶族大家庭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支系,至今共有7000多人,全部聚集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沙田、鹅塘两个镇居住。他们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增添了光辉灿烂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丧葬禁忌民俗正是其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瑶族的最初信仰是对大自然的崇拜,对自然的崇拜从而产生了鬼神之说以及灵魂不死的观念。远古时期的瑶族,包括土瑶,大多数族人皆在山谷居住繁衍,“依山险而居,刀耕火种,采食猎毛,食尽则他徙”,④《瑶族简史》编写组:《瑶族简史》,广西:广西民族出版社,1983年,第16页。贺州土瑶至今仍然在大山之中居住,社会生产力较为落后、低下,基本上算是靠天吃饭,风雨雷电、旱涝霜冻等自然灾害也使族人深深感受到自然力量的威慑,人们为了顺应自然,从大自然中获得更大的福利,制定出了一系列的禁忌规范,企图取悦大自然之神灵。灵魂不死的观念也促使了人们对待死者的特殊行为的产生,这是土瑶丧葬禁忌形成的最初根源。“祖先崇拜,是瑶族原始的宗教。”⑤《瑶族简史》编写组:《瑶族简史》,第125页。在远古时代,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意识形态较为落后。彼时的生产经验和日常生活知识主要由老人和长辈传授,他们受到晚辈的尊崇,死后更受生人的崇拜。每年的正月盘王节,人们祭拜共同的祖先盘瓠,举行还愿、度戒、做洪门功德等祭祀仪式,祈求祖先保佑平安,人丁兴旺,粮食丰收。而作为人生的终结礼仪,一方面是生者为了慰藉死者的魂灵,另一方面是晚辈情感的寄托,因此,土瑶的丧葬礼仪便多出了许多繁复的礼节和禁忌。
二、土瑶丧葬禁忌表现
贺州土瑶的丧葬禁忌作为土瑶的一种民俗文化事象,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笔者通过对贺州市鹅塘镇的土瑶村落明梅村的土瑶丧葬禁忌习俗的田野调查,发现该地土瑶丧葬禁忌习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老人死亡禁忌。贺州市鹅塘镇的明梅村的土瑶民族在老人生前,由子女为其后事做好准备,即做好寿材、备寿衣、请师公看风水选墓地。也有一部分土瑶人自己在生前为自己做足准备,认为自己在风水方面的知识较丰富,自己选取一块较满意的地方作为自己人生的最终归宿。
笔者通过访问明梅村村支书了解到,由于语言的忌讳,为活着的老人准备棺材一般称之为“备寿材”,寿材的头大尾略小,由六块木板组成,备寿材的选料不能用杂木,否则会被视为对老人的不孝。做寿衣不能用皮料和麻缎,因为“缎子”与“断子”同音,而旧时认为亡人若穿皮质衣物,下辈子则会转世为牲口,因而皮质材料做寿衣也成为忌讳。
土瑶人忌讳在家以外的地方意外死亡,如滚坡、溺水、雷击、打斗致死等非正常死亡。这种情况下,死者的魂灵则被认为是不洁的恶灵,其遗体往往不能进入厅堂,而只能在门口举办露天的丧葬仪式,并邀请师公为其做特殊的法事,以禳解当前的不吉。在外“客死”也是老人们十分忌讳的,明梅村村支书说,在一般情况下,许多土瑶老人在感到不支的时候,宁愿停止治疗,在家中等待死亡的降临,而决不愿在医院里继续留住。
装殓包括大殓、小殓。小殓是指在病人弥留之际亲人为病人沐尸穿寿衣;大殓在小殓之后,是将准备好的尸体装入棺木中的过程。在许多地方的汉族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帮死者沐尸这一程序由死者的亲人来完成,而在土瑶则是聘请专门的人员进行净身,死者的子女则在旁边辅助,男性为男性死者净身,女性为女性死者净身。“买水浴尸”是大部分地区瑶族都有的习俗,土瑶亦不例外。土瑶孝子去买水只能用陶埕盛,埕内先放柚或柑叶,装水后埕口以布封堵,不能见光。沐尸时需先用白布将死者的双脚捆绑起来,以防亡灵乱跑乱动。若亡者是男性,还要剃头发,可以全剃,亦可象征性剔几刀。净身剃发后便是穿寿衣。寿衣要在死者弥留之际穿好,一方面是因为人死后尸体会逐渐僵硬,不好穿戴;而另一方面则是认为,在咽气之前没有将衣服穿好,是“光着身子走了”,会使后辈亲属感到内疚。敛衣的件数一般为单数,因为与“好事成双”相反,死人之事,最怕“祸不单行”。鞋子、袜子齐备,衣物穿戴整齐之后,使亡者口含一枚银币,寓意是不让其空口而死,以免在阴间被欺负。在堂上按男左女右的位置停尸,以黑布被单覆盖,头顶及脚下各点油灯一盏。
在土瑶人看来,为死者入殓时,在场的孝男、孝女及亲戚朋友均不能讲话和啼哭,其一方面认为,若生者的泪水滴入棺材与死者同葬,该生者将会行霉运,甚至病难缠身;另一方面,讲话或啼哭会惊动亡灵,使亡灵恋家而不忍离去,因而家里将会闹鬼不已。
2.报丧、吊唁方面。凡是家里有人过世,则必须向亲朋邻里报丧。由孝子孝孙身穿白服,前往亲戚邻里家报丧。收到讣告的亲朋邻里则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葬礼。本命年相冲或事前向师公算命后表明不能去的则不去参加葬礼。前来吊唁的亲友,不能空手前来,需带上一些酒食、冥纸等祭献亡灵。所送之礼,只能是单数而不能双数。吊唁之人皆着素服,按照亲疏、尊卑的顺序,由本家到外客。由于瑶族母舅的地位最高,因而以亡者母舅一系亲戚为首,长者在前,晚辈在后,一律跪拜行礼,吊唁过程中不能哭泣,以免惊扰亡灵。
3.守丧方面的禁忌。老人过世,停尸于灵堂之上,孝男孝女要为其守灵,这是无论哪个地域哪个民族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土瑶孝男孝女守灵,要男女分各一边,以区分性别,此外也有男女地位有别的意味。守丧期间,孝男、孝女不可以坐板凳、睡床铺,需在地上铺草席守灵。吃饭的时候,孝男、孝女不可以去正厅,不得与丧家之外的人同桌吃饭,不吃猪油,以植物油代之。在以前的土瑶忌吃酒肉以表示对亡灵的尊敬,明梅村村支书表示,由于顺应时代的发展,现在已经稍微放宽,已解除该禁忌,而以往用笋壳、竹筒代替餐具盛饭菜的禁忌也已经有所改变。
在汉族和部分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中,家里有人过世是一件极其悲痛的事,亡者的亲朋好友,特别是家眷往往会在灵堂上失声痛哭,排解郁闷的心情。而土瑶灵堂上的章法则是禁止哭泣,不论男女老少,都不能在灵堂上大声痛哭。
4.出殡下葬过程中的禁忌。土瑶出殡的日期须事先由师公择算,以求避免冲犯,得罪死者,恐日后祸患无穷。停表期间,还要给亡人设灵位,写灵牌,男亡人灵牌上的名字写度戒名,女亡人的写乳名。在棺木未出门时,须先派一人在前沿路喊话,让人们把自家门关上,以免亡灵误入而作祟。出丧时,须由死者的女婿以及堂兄弟提着酒坛跟随,不时地用竹筒给手托棺木的人舀酒喝,一路必须不停饮酒、酒坛不能空,这样丧家才会财源茂盛、福泽永存。入葬前须再次打开棺盖由长子为死者整理衣物,让死者真正体面地去见祖先。送葬回来的路上不许回头,否则死者灵魂跟踪回家。
5.守孝期中的规定。在家里有人去世的时候,心情是悲痛的,因此守孝期间土瑶亡者的家眷不分晴雨都必须戴孝三个月以示悼念;七七四十九天不可以剃头,不刮胡,以示对死者的悼念之情以及体现自己的悲痛心情;三天不能进别家,以免给他人带来晦气;红色是喜庆的颜色,因此在守孝期间也不能穿红衣、戴红巾,以示对亡者的尊重;旧时还有七天不外出生产之说,因为在这其间外出生产会导致庄稼不生长,或者收成不好。
三、土瑶丧葬禁忌的功能
土瑶的丧葬禁忌习俗作为一种特有的民俗文化现象得以传承至今,是因为其在土瑶人民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功能与影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因而在文化传承中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土瑶丧葬禁忌的作用及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瑶丧葬禁忌的积极功能
1.调整人际关系。人类自原始社会开始,便属于聚居群体,许多人聚在一起,互相关联从而形成了社会,在一个紧密连接的群体中,如果突然有人去世,使得原本紧密相连的链条出现了裂痕,深处其中的人便会开始恐慌和不知所措,而丧葬禁忌通过固定的模式和程序将人们的行为和关系固定下来,有助于增强群体的凝聚力和个人的信心和生活勇气。土瑶一直是一个互帮互助的民族,倘若有人过世,其远亲近邻都会前往丧家表示悼念和安慰,并留下来,献出一份微薄之力,这体现在吊唁的禁忌之中。它规范、调整了死者与生者的关系、丧家与亲朋的关系、参加葬礼的亲朋之间的关系,它将原本较少有机会聚在一起的人集中起来,使得人们有了更多的交流空间,其互帮互助的精神也使得人与人的感情更加融洽。它也使得家族内部的凝聚力、血缘观更为强烈。当家中有人逝世,家族中较有声望的长辈便会指挥、监护丧葬仪式的进行,使丧葬更为井然有序地进行,加强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巩固了家族的团结。
2.自我保护和抚慰情绪。死,可以说是人生中最大的忌讳,无人不怕死,从古至今也没有人能逃过死劫,因而关于丧葬的禁忌便层出不穷、千奇百怪,因为怕死,所以制定出一些看似能够与死相抗衡的能够自我保护的丧葬禁忌。如在家以外的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则需要经过特殊的仪式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灾害。在数量上、日期上的禁忌也是为了避免再出现“重丧”的情况,“重丧”既是再死一个的意思,是人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体现。除此之外,其作用还体现在抚慰生者的情绪,使生者的心理有些许安慰而不至于太过伤悲。在土瑶丧葬礼仪中,比如为亡者沐浴、穿寿衣等程序能够使生者认为死者已经能够体面地“上路”,亡者的黄泉之旅不会太过悲凉,以及接下来的守丧、行殡下葬的各项礼节也都无不具备这样的观念和作用。
3.丧葬习俗禁忌的教化作用。禁忌就是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丧葬中的禁忌,对参与者的心理和行为都起着规范、约束的作用,它具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人们相信鬼神的心理作用和禁忌所具有的危险性的推动下,人们自觉地或被迫地遵守丧葬禁忌。土瑶的宗教信仰除了最初的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之外,道教、佛教也相继在宋元以后传入,据瑶族简史记载:“道教的传入,对瑶区影响深远,凡属丧葬一套祭祀仪式,基本上是按照道教法旨进行,只不过其中参杂一些民族原始宗教的内容而已。”①《瑶族简史》编写组:《瑶族简史》,第126页。土瑶丧葬禁忌中如通过禁止某些行为以表示对死者的尊敬或避免遭到某些报应、妥善安置亡灵以使亡者保佑后世生活昌盛等都是受到道教“天道循环,恶势承负”、“家庭和睦”以及佛教的“善恶因果”、“转世轮回”等思想的影响,促使人们遵守相关的禁忌约定。
除此之外,未成年人通过参加丧葬仪式以及平时的祭祖、扫墓等活动,了解到相关的禁忌和礼仪,自觉或被迫地接受并模仿,使其形成了当地的民俗文化观念以及尊老敬老、克尽孝道、崇拜祖宗、惩恶扬善等美德,从而使得丧葬禁忌等民俗传承至今,这也是个体在该社区中习俗化的过程。
4.传统文化的传承作用。中国传统文化是古代先民数千年文明的积淀,其历史悠久,内容博大精深,不同地方、不同民族的传统文化还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土瑶丧葬仪式过程中蕴含着许多传统思想和文化,其丧葬禁忌促使了该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使用,如选墓地要事先请师公看风水,出殡等时间也要慎重择日,而丧葬的各个程序禁忌也各有其典故和传说等。通过举行丧葬仪式,调起了人们对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使用。瑶族是一个有自己的语言却没有自己的文字的民族,因而其传说、神话、风俗、禁忌等传统文化大多数皆是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传承下来,所以长辈们在丧葬仪式过程中通过口口相传和以身作则的形式影响后人,使得后辈对本民族灿烂的传统文化有所了解,并世代相传。
(二)土瑶丧葬禁忌的负面影响
1.延续等级观念。由于千百年来都存在着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土瑶各个丧葬仪式程序和环节中,无不存在着男女有别的思想,如停尸堂上按男左女右的规定,守丧时分男女各一边等。土瑶丧葬禁忌中男女有别、重男轻女的思想限制了女性能力的施展,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的心灵及行为有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及限制。
2.妨碍生产生活。土瑶丧葬禁忌的某些规定对土瑶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丧葬禁忌的保守性和封闭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自由地开展生活和生产活动。如守孝期间,七天不能外出生产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瑶社会经济的发展。七七四十九天不可以剃头,不刮胡子的规定使土瑶人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这些禁忌的影响虽小,但也成为了妨碍土瑶人民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陋习。
3.禁锢民族思想。禁忌虽不尽是消极的迷信,然而禁忌本身,特别是丧葬禁忌大多与鬼神联系在一起,便也存在着许多消极的迷信思想。土瑶丧葬禁忌中许多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而制定出的,它们除了对亡者的尊重之外还旨在对鬼神的谄媚、对灾害的防范。而这种对鬼神的讨好仅仅起到精神上的安慰和麻醉作用。比如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土瑶人民就会采取特殊的措施禳解不吉,解除灾害。而我们知道,该禁忌和鬼神原本只是人的意识作用的结果,所谓的灾害也是本不会发生的,所以该禁忌及相关的特殊活动仅仅是人的精神麻醉。而土瑶老人忌讳“客死”而宁愿放弃治疗回家等死的行为,其消极影响不容忽视。
四、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传承危机与破解路径
土瑶丧葬禁忌作为一种民族的风俗管理规范,是历史延续的结果。其在历史长河中跋涉至今,有其深厚的底蕴和特点,同时往往又会存在着与当今社会不相适应的弊端,对于一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要在尊重的基础上发现其弊端,并在其文化背景上辅助其进行完善或革新,使其向更加文明、先进的方向发展。
(一)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传承危机
1.缺乏文字与文献依托。很多丧葬禁忌没有文字记载,仅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承,使传统文化传承不完整,造成禁忌文化的大量失传。瑶族是一个有语言却没有文字的民族,其传说、神话、风俗、禁忌等传统文化大多数皆是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承至今。贺州市鹅塘镇明梅村村支书表示,该村的丧葬禁忌亦没有明文规定,其传承也主要由口耳相传的形式延续至今,而丧葬禁忌作为不吉利的形式存在,在平时由于忌讳和对死亡的逃避,也是极少被人们提起,只有在举行丧葬仪式的时候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该村的年轻人对当地丧葬禁忌的内容很少会有很深的了解。对于这类的禁忌文化,也只有老人才会知道得比较全面、详细。而人老之后记忆力又不甚清晰,难免会有所遗漏,因此在传承的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传承流失的现象。
2.当代文化观念的挤压。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传承中从众心理的趋使,使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传承缺乏创新和个性。土瑶丧葬禁忌文化能够传承至今,其中不乏有许多人出于社会群体的公众压力的影响。丧葬禁忌自形成开始便代代相传,而许多民众,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而不迷信神明的人,本不想遵循,但迫于民众的压力,为尊重民俗、表达孝心、不破坏葬礼气氛等心理而不得不随众从俗。
此外,还有一些人是对丧葬禁忌不甚了解而听从长辈、跟随众人而遵守各种禁忌,这是仅仅在行为上执行却不知其原委的从众行为。在土瑶丧葬禁忌文化传承中的从众行为和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土瑶人民的思维,使人变得墨守陈规,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发展也因此而受到限制,抑制了其个性的发展,使其民族特色不够突出,其次使得其中的缺陷没有得到优化,限制了其丧葬禁忌文化向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二)土瑶丧葬禁忌文化的传承路径
1.尊重土瑶丧葬禁忌习俗。土瑶丧葬禁忌作为土瑶的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之一,有其特点和本民族的文化思想,是土瑶民族自古以来的文化结晶,其中不免存在缺陷,然而在其本民族的立场上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我们作为土瑶民族以外的人,应该以正确的眼光看待土瑶丧葬禁忌,对其某些看似不合理的规定,应该在了解其传统文化背景之后再去评价,而不应一味地歧视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一直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对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也不例外。因而,对于土瑶丧葬习俗,相关部门应该尽力保护的同时,还要监督社会各界人士尊重土瑶的丧葬习俗。
2.引导土瑶丧葬禁忌科学传承。时代在不断发展,而人类文明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有所继承、有所发展。有所继承,即要继承土瑶丧葬禁忌中优秀的、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思想和美德,比如对长辈、祖宗的尊敬和崇拜,体现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土瑶丧葬禁忌中落后的、阻碍社会发展的陈规陋习则应予以革新。继承和发展土瑶丧葬禁忌有利于改善其不良的生活习惯,促进其民族文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其社会更科学、进步。作为一种古老的民族传统文化,土瑶丧葬禁忌固然存在着许多弊端。对于这些弊端,土瑶本族的首领应该不时地集中讨论、发现民族丧葬禁忌中存在的陋习,并通过全民开会讨论来决定该习俗的保留或革新,始终坚持民主、尊重客观规律的原则,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取精去糟,发展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使其更为科学地向前发展。
3.做好土瑶丧葬禁忌的文献化工作。对于其丧葬禁忌文化开展普查并建立完整的资料数据库,解决口耳相传的文化流失问题。贺州土瑶至今仍然没有属于自己本民族的文字,因而其民族传统习俗口耳相传的传承形式导致的文化流失的问题仍然亟待解决。对于贺州土瑶丧葬禁忌的文化,其书面记载少之又少,几乎找不到相应的文献,而相关的论著也极少提及,即使有也仅仅是凤毛麟角,并不全面。我们主要通过实地访谈、调查的形式来获得相应的资料,但也并不完整,仍然存在着许多缺陷,因而对贺州土瑶丧葬禁忌的全面记载是十分必要的。对贺州土瑶丧葬禁忌文化开展普查,如实地记录其丧葬禁忌的所有内容,为贺州土瑶丧葬禁忌文化乃至贺州土瑶民俗文化的研究提供详实的参考资料才能方便我们深入了解该民族的传统文化、民俗习惯,同时也有利于其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有利于该民族内部的团结,增强该族人民对本民族的认同感,进而推动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贺州土瑶的丧葬禁忌习俗是土瑶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一,它是土瑶民族风俗习惯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管其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或者消极的,但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我们都应该重视其蕴藏的历史与文化价值,并采取恰当的措施做好保护工作。因此,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一文化现象。在尊重其传统的同时,对其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落后部分则要恰当引导,使其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责任编辑:刘丽)
A study on Tuyao's Traditional Funeral Taboo in He Zho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e
Yuan Junxun1,Lei Xiaomin2
(1,2.School of Culture and Communication of Hezhou University,Hezhou Guangxi,542800)
Taboo is a long history of folk culture and very complex phenomenon,which is widespread in the community and has a strong geographical characteristics.Tu Yao's funeral was under taboo nature worship and ancestor worship,such as the formation of primitive beliefs influence.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taboo breathe before and after obituary notice condolence taboo mourning taboo,taboo funeral and mourning row of five taboos burial.By the author of soil Yao Ming Mei Village Village Goose Town visits Hezhou investigation learned Funeral taboos and their functions and effects of the ethnic groups to analyze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Hezhou Tu Yao;Funeral taboo;Taboo;Protection
K892.22
A
1008-7354(2016)02-0014-07
1.袁君煊(1975-),男,江西泰和人,广西贺州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族文化研究;2.雷晓敏(1990-),女,广西横县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广西民族文化。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南岭走廊瑶传道教影像资料库建设与保护研究”(项目批准编号15YJC730005)及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创优计划自治区级特色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