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实现问题的调查研究
2016-03-20康安峰李胜利
康安峰 李胜利
(1.赣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江西赣州 341000;2.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 361005)
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实现问题的调查研究
康安峰1李胜利2
(1.赣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江西赣州 341000;2.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 361005)
教育选择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权。留守儿童依法享有教育选择权,但在实现过程中较之于其他群体面临着更多的现实制约。江西赣州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众多,约占全国的1.5%。对其教育选择权实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进而探讨政府对此承担的公共责任与行动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样本价值。留守儿童家庭要更为重视家庭伦理,承担起应有的家庭教育责任和教育选择责任。
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
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定社会群体的存在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及水平息息相关,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与农民工流动相伴生的一个群体,其合法权益的实现面临更多的现实制约。教育选择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权,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的实现,直接影响其受教育成就和未来发展。保障教育选择权的实现具有“凸显主体地位,塑造自主意识;满足差异需求,进行因材施教;激励学校自主,求得教育效益;革新传统机制,提升教育品质”[1]的重要意义。赣州毗邻湘闽粤三省,2010年全市有留守儿童近45万人[2],尽管近些年来留守儿童总数在下降,但这仍是一个庞大的、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如何有效保障他们教育选择权的实现,是家庭和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与担当。
一、赣南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及受教育概况
(一)赣南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与基本特征
1.基数较大,各县市分布不均。据《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2014年样本数据显示,赣州市有留守儿童318505人,其中小学阶段207809人,初中阶段110696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24.17%。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075.42万,赣州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数量的1.53%*参见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赣州留守儿童人口多、基数大、减速缓,严重制约了这一特殊群体教育选择权的实现。其中,信丰县、兴国县与瑞金市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人数分别占全市前三位,留守儿童的人数分别是50610人、47786人、33505人;除赣州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留守儿童人数较少的县市为崇义县、寻乌县、全南县及大余县,其留守儿童人数分别是:2962人、3138人、3372人和5380人。*参见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各县市留守儿童人口分布不均,为该群体教育选择权的统筹落实形成了层层阻碍。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特点显著。2014年全国小学阶段在校生9451.07万人,初中4384.63万人,留守儿童的规模分别是小学1409.53万人,占小学生总人数的14.91%,初中665.89万人,占初中生总人数的15.19%[3]。赣州市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占全国同阶段留守儿童的1.47%和1.66%;占赣州市同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22.85%与27.1%。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留守儿童规模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10个百分点。其中信丰县、兴国县的留守儿童最多,分别达到了35862(小学)14748(初中)、33618(小学)14168(初中)。与2012—2013学年相比,全市小学阶段减少了12439人,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增加了1855人。*参见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可见小学留守儿童规模仍较大,但小学留守儿童的增幅在减小,初中留守儿童规模在缓慢增加。
3.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比总体差别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2014年赣州市流动儿童中,小学有31544人,比上一学年减少了8392人;初中阶段为13634人,比上一学年增加了360人;相比赣州市小学阶段留守儿童207809人,初中阶段110696人,城乡流动儿童是农村留守儿童的14.18%,其中小学流动儿童是留守儿童的15.18%,初中流动儿童是留守儿童的12.32%。*参见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
4.约50%的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2.1%的农村留守儿童与兄弟姐妹居住,无成人监护。根据抽样调查显示,51.4%的孩子与祖父母一起居住,21%的孩子与母亲一起居住,3.4%的留守儿童寄养于亲戚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还有2.1%的农村留守儿童与兄弟姐妹居住,无成人监护。此比例虽不算高,但由于基数大,由此对应的没有成年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近6700人,这是留守儿童中亟待被给予关爱的孩子。
5.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困难。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隔代照料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偏低, 47.6%的祖父母为小学文化程度,还有近10%的祖父母从未上过学。这对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带来了诸多的现实困难。
6.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有所改善,学前和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凸显。调查显示,低龄留守儿童,极少数存在入学晚的问题。大龄留守儿童,则存在完成义务教育前终止学业的情况,而义务教育结束后即结束自己的求学生涯的留守儿童也非常多。因此,学前阶段及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也亟待解决。
(二)赣南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概况
1.教育监护问题最为普遍。据调查显示,由于监护人的体力、知识等原因,监护人未上过学的占15.4%,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6.1%,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1%。监护人往往只能给予孩子较低层次的关怀,难以构建起必要的家庭教育氛围。留守孩子一般都能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但不太喜欢上学的仍占44.3%,成绩好的只占8.4%,53.9%的人成绩一般,还有37.7%的孩子成绩较差,认为父母外出影响了自己学业的占50.5%。
2.教育心理问题值得关注。由于收入与距离等原因,农民工很少回家。亲情缺失导致子女对家长的怨恨以及与家长沟通障碍的加深。同时,监护人对孩子通常重养轻教,重身体关心和物质满足,忽视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难以避免的是,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往往会产生情感冷漠、社会逆反、行为孤僻、不善与人交流、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等个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人格障碍。在调查中,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影响自己性格的占61.7%,不善于交往的有41.9%,不自信的有32.9%,网络依赖的有17.4%。
3.单一依靠在校教育,家庭教育较为缺失。留守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往往觉得,孩子的培养教育主要在学校。实际上,这种认识是有偏差的。在这种有偏差的认识指导下,导致一些留守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不太重视其孩子的学习、安全、思想品德等方面,甚至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在调查中,受访教师普遍反映,有的孩子在学校表现突出,但周末或放假回家后由于家庭教育没有跟上,往往滋生了很多不良习惯。这种现象,被人生动地形容为“5 + 2 = 0”现象,即在校每周5天良好的教育,被每周2天在家的学习生活抵销了。究其根本,多是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
4.片面强调学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严重缺失。在很大程度上,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及其惯性,很多学校、教师十分重视学生的学业教育。从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堂讲解、试卷考查、作业布置、课后辅导等诸多方面看,基本是围绕语数外、物理化学等主干课程开展,而心理健康教育往往较少触及。然而,就留守儿童而言,由于其不同的生活环境与成长经历,更为缺少亲情的关爱,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心理方面的问题。
二、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保障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对其教育选择权保障力度有待强化
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受其学识能力、经济收入、在外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并不注重对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的实现与保障。往往把留守儿童送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至于孩子是否适合该学校的教育、在学校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内容,普遍不很关注。最多只是做到了保障留守儿童“有书读”“有学上”,而至于“学什么”“在哪学”“适合吗”等问题则较为忽略。
(二)受益群体碎片化严重,有的又重复成为帮扶对象,难以实现保障工作的全员性
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既要让受益群体更为广泛,也要注意区分受益群体内部的差异性,更要有预先的工作计划和规范的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可以发现目前在对赣南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中,受益群体存在严重的碎片化现象,难以保障全体留守儿童的教育发展。例如,儿童托管中心的受益对象多为居住地点相对集中的留守儿童,因为居住地点集中,有利于降低相应工作支出的费用。
(三)行动主体缺乏协同机制,难以实现教育选择保障工作的规模性
社会上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主体多元,其工作各有侧重和关注,但相互之间没有较好的协同机制。例如,对留守儿童开展有规模的关爱工作的主体多为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基本上都会定期派出工作队伍;对留守儿童建档,则主要由学校、民政部门、妇联等主体实施;为留守儿童开展志愿者关爱行动的多为高校大学生;为留守儿童开展慈善活动的多为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例如在全南县陂头镇,退休老师钟宗才创办了“留守孩之家”。由于行动主体多元,关爱行动多样,缺乏必要的协同机制,所以难以实现整体效应和规模效益。
(四)资金支持是突出瓶颈,难以实现教育选择保障工作的实效性
赣南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政府机关能够为留守儿童教育选择保障提供的财政支持力度还较为有限,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而社会其他资金来源渠道也难以提供良好的补充。因此,资金支持和保障,就成了最为突出的现实瓶颈。
三、保障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实现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留守儿童关爱观”,强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认识
儿童本身是一个受保护的概念,这个群体特别需要物质支撑与精神支撑。而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较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明显处于相对的弱势。首先,留守儿童有自己特殊的家庭环境与生活境遇,处在个体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的儿童遭遇留守现象。其次,留守儿童是一个权利在实现过程中有缺失的群体。因为留守而缺乏成长所需的家庭呵护与权利保障,其教育选择权利的实现与否就远不及非留守儿童。
正是留守儿童的这些特殊属性,决定了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提供相应的保障服务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因为留守儿童遭遇的所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影响其成长的重要瓶颈。因此,全社会需要有正确的“留守儿童关爱观”,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的特殊性及留守儿童教育选择保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二)推动地方立法,构建起留守儿童教育选择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国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出台。2013年,《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颁发。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出。这些文件的出台,反映出我国政府高规格地为留守儿童保护工作作出的系列部署,足见国家对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视程度。
赣州市作为法律上“较大的市”,已经获得了地方立法权。因此,需要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实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效的代理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的监护缺位。同时将涉及到留守儿童福利保障服务的相关内容以及必要程序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另外,地方政府也应逐步修订建立受二元结构长期影响下的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既坚决落实政策又因地制宜,建立起有助于留守儿童问题解决与教育选择的配套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与公共责任
1.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政府尽责是重要支点[4]。这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有研究者指出,责任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教育公平理论、乡镇政府职能理论都可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基层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5]。赣州市是相对不发达的城市,再加上赣州市毗邻发达省份广东、福建等,使得外出打工变得更加便利,农村留守儿童相对较多,市、县、乡三级政府对此责无旁贷。
2.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6]。通过户籍改革,逐渐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民工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逐步缩小、消除城乡差别,为减少乃至消除留守儿童现象提供动力和支持。
3.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部门需要关注与解决的问题,也是民政、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需要共同关注与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保障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儿童成长保障工作的有效模式。
4.在确保资金投入的同时,还要加强主体间的协同行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涉及妇联、计生、公安、教育、民政等多个部门和组织,但当前各部门各司其职,职能有独立也有重叠,在管理与服务上存在责任不明确、配合不积极的现象。而严峻的留守儿童问题亟需社会管理部门的有效衔接。因此,各主体间要加强配合,协同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从而实现工作的长效性。
总之,在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时,政府作为一个强有力的主体,应当利用有效资源扮演主体引导角色:加大对教育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有效发挥政府的社会支持作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立法以及法制安全教育,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创新社会管理,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7]。
(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的减量化机制是保障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利的有效途径
据调查,目前我国农村家庭80%左右不再依赖农业生产收入,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长期外出务工必然导致其回家探访频率降低,基本失去对留守孩子的照顾。
要不断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主要通过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让农村留住农民,二是有各种保障让孩子跟随父母。农村要留住农民,农民无需外出打工,需要各级政府创新思路,结合地方特点大力发展地方经济,鼓励和留住外出农民工回乡就业、创业;加强新农村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使农民增加收入,过上较好的生活;加快城镇化建设,实现农民在家门口打工,可兼顾家庭与工作。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赣州市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不断发展本地特色优势产额,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农民工的返乡就业、创业,自然可以相应地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更好地保障留守儿童的教育选择权利。
(五)建立起以学校为主体,以寄宿制为基础的留守儿童教育选择保障机制
赣州市留守儿童较多的信丰县只有7540名小学生寄宿,而其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却高达35862人;兴国县寄宿小学生数量是5313人,而其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高达33618人*参见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教育事业基本情况》。。赣州市寄宿的留守儿童比例还较低,为方便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安全等,需要尽快建立起以学校为主体,以寄宿制为依托的留守儿童教育选择保障机制。可以说,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制是现阶段最有力、最有实效、可实施性最强的方法。
因此,在实践中,就需要摸清赣州市、县各地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村、镇,在聚集相对集中的村、镇或者交通便捷之地建立寄宿制学校,并根据学生成长需要配置相关的教育设施、生活设施以及体育设施,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老师及心理辅导教师,并将其纳入学校编制中。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积极探索实践“强校+弱校”“名校+分校、新校”等集约化办学模式,提高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继续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只有这样,方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有更多的教育选择空间。
(六)重拾传统的家庭伦理,强化家长责任意识
赣州很多区域为客家人聚居地,被人誉为“客家摇篮”。勤劳俭朴、敬老爱幼是客家人的传统,努力赚钱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是外出务工家长的朴素愿望。但是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有些家庭由于种种原因,家长长期外出务工不回家,对留守的子女不闻不问,对子女的养教义务置之不理。因此,需要重拾客家的亲权伦理,敦促家长履行家庭的抚育教育职责。留守儿童更渴望更需要家庭的关爱、家长的榜样和正常的家庭结构。对孩子成长抱有强烈责任感的家长会在经济效益与孩子成长间进行权衡,即便在外出务工的状况下,也会提高探访频率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子女的联系,这也能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1] 康安峰.论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及学生教育选择权[J].现代教育论丛,2009(5):23-26.
[2] 陈小兵,徐光明.江西赣州培养留守儿童“心灵导师”[EB/OL]. (2010-11-15).http://www.chinanews.com/edu/.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R/OL].(2015-08-11). http://www.moe.edu.cn.
[4] 张爱芹,王以第,潘庆忠. 政府尽责: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支点[J]. 山东工会论坛, 2015(6): 25-28.
[5] 丁金玲.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基层政府责任研究[D]. 保定: 河北大学, 2015.
[6] 古桂琴.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的政府职责研究[J]. 黑河学刊, 2010 (7): 143-145.
[7] 丁宇,刘春环.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政府作用研究[J]. 现代中小学教育, 2015,31(6): 1-4.
An Investigation of Implementing Educational Choice Right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in the South of Jiangxi Province
KANG An-feng1LI Sheng-li2
(1.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Gannan Normal University, Ganzhou 341000, China; 2.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Educational Choice Right is an important human right. The left-behind children have educational choice right conferred by law, but they confront with more practical confinements than other social groups. Since Ganzhou of Jiangxi province is a city of labor export, there are a large number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about 1.5% of the country.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and value to have an investigation of implementing educational choice right of rural left-behind children, which facilitates to explore the government’s public responsibility and action strategy. The family with left-behind children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family ethics and shoulder more responsibilities of family education and education choice right.
rural areas of south of Jiangxi province; left-behind children; educational choice right
2016-08-27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赣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实现问题的调查研究”(12ZD02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CHA140175);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选择权实现问题的调查研究——以罗霄山片区为例”(14JY4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康安峰(1979—),男,江西泰和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教育法学研究。
G526.5
1009-0312(2016)06-0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