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探讨
2016-03-19钱结海
孙 良,钱结海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 马鞍山 243041)
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探讨
孙良,钱结海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马鞍山243041)
摘要: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数量不断增加,同城各个职业院校之间专业群的跨校建设是产业调整与升级发展、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联合发展和职业教育“整合资源、抱团发展”的需要。同城职业院校之间进行专业群跨校建设,必须遵循系统性、整合性和发展性的原则,建设信息畅通共享、内涵发展共享、资源共建共享和成效评估共享平台。
关键词: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3.035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一般的地级城市都有好几所中、高职业院校,这些职业院校虽然定位各不相同,但在专业设置上有相似性和互通性。职业院校普遍重视专业群建设,但是这种专业群建设往往局限于学校内部,忽视了同一城市各职业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共建共享。实际上,同城各职业院校之间专业群的跨校建设不但是必要的,也完全是可行的。
一、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的必要性
1.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是产业调整与升级发展的需要
随着产业转型的快速推进,产业不断升级,现代产业体系逐渐成熟,新行业、新工种、新岗位群不断涌现,市场对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需求的类型逐渐发生变化,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进行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群内各专业可通过共享资源平台,围绕产业链或岗位群的通用知识和技能实施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掌握行业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相近岗位群的通用知识和技能,相近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共享的实习、实训体系环境中学习,在行业企业文化中受到熏陶和浸染,实现“宽基础”和“够用”的专业培养理念。在这样的环境下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有助于提升学生对产业升级或岗位迁移的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2.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是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联合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既有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发展压力。其机遇在于区域经济的体系化、特色化发展,在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其压力在于与产业的融合度、与社会的适应性。与其相伴随的是职业教育的竞争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已不仅是院校之间的竞争,而是发展为区域间职教联合体之间的竞争。抱团发展已成为全国范围内同城职教发展的新形势。这种竞争压力要求同城职业院校放弃“校本主义”,积极联合并与企业、行业和地方“结盟”,形成“共生、共存、共赢、共荣”关系,壮大力量,形成竞争优势。
3.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是职业教育“整合资源、抱团发展”的需要
由于各校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平台,导致办学各自为战。 热门专业“齐头并进”,形成抢生源、拼资源的不良状况;同类专业资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各类专业小而全,很难做大做强;专业对接产业链分布不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弱。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有利于降低专业建设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专业群建设的核心内涵是构建共享资源平台,最大的优势是可为群内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通用的教育资源,如师资教学团队、基础课程平台、实习(训)基地等。建设好“专业群共享资源平台”,可以大大减少相近专业教育资源建设经费的分散投入,充分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二、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的可行性
同城院校组建专业群离不开宏观环境的支撑,政府行政力量的支持保障和职业院校自身的积极探索。
1. 宏观环境的支撑
(1)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是需求结构出现新变化,消费拉动力增强;投资结构改善,民间投资开始发力。二是第三产业占比超过第二产业,经济呈现服务化态势;经济增长的就业吸纳能力提升,“中低速增长、高就业”格局初现。三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城乡关系更趋协调[1]。这些变化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数量、质量和层次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4年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以来,职业教育发展进入黄金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召开职教工作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在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内涵培养等方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提出职业教育必须创新发展模式。在内涵建设方面,推进专业、课程和教材改革是其重点之一。
2. 政府行政力量的支持保障
专业集群组建的前提是利益相关,通过组建专业群,对专业的内涵提升和集约发展都有积极意义。但是专业集群的真正形成,仅仅有利益驱动是不够的,因为它牵涉到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实训基地等资源的重新配置,必须依靠外部的行政力量。过去专业群的组建只在校内进行,通过学校内部的行政力量就可以完成。现在要突破院校范围,就必须依靠更高层级的行政力量——地方政府。教育事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同城院校组建专业群的过程中政府应义不容辞、有所作为。
3. 职业院校自身的积极探索
职业教育过去一直自成封闭体系,各个职业院校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沟通,职业教育管理尚处于较低水平,重复开设专业、布局分散、规模小,职业教育总体办学质量不高,效益较低。为了克服和解决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职业院校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探索。从20 世纪 90年代中期开始,就已经进行关于专业群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推动职业院校内部专业群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院校内部专业建设都是按照组群的方式进行的,在一个学校内部进行专业群建设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为专业群的跨校组建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的原则
着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新格局,在同城职业院校之间开展专业群跨校建设工作是全新的尝试,也是必然的趋势。围绕大类专业进行系统的合作、多校间的合作、紧密型的合作,这是为未来同城校际之间合作以提升办学层次的前瞻性铺垫。这种合作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升质量。因此,同城职业院校之间开展专业群跨校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系统性。基于协同理论,实施专业群跨校系统建设。根据同城职业院校办学的各个层面和专业群建设的各个要素,真正解决同城院校之间、同城院校与行业产业之间、与其他有关方之间,形成系统、协调、有机的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二是整合性。着眼于地方产业链的发展,形成同城职业院校之间在专业建设上的分工协调,实施专业(专业群)资源共建共享共赢,实现对同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资源的全面优化整合。
三是发展性。在地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大格局中,以专业群为载体,实施同城跨校、跨行业的深度合作,从而打破校本建设藩篱,建立开放的“大专业群”建设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才培养主体实现多元化、人才培养手段实现多样化、人才培养规格实现多层次化,由此,专业建设的内涵、人才培养的模式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四、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的举措
专业群跨校建设的本质应是合作院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用具有约束力的新平台实现同城专业资源的优化组合,达成实现相关方的共建共享共赢。专业群跨校建设举措应当包括:
构建专业群建设的信息畅通共享平台。在合作院校之间形成制度和长效机制,以分工协作方式获取专业群建设的各方面信息,以彻底透明的方式为合作双方知晓、拥有和使用专业群建设的各方面信息,以研究讨论方式共同分析鉴定专业群建设的各方面信息。
构建专业群建设的内涵发展共享平台。合作院校应以分工协作为原则,通力开展专业群内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调查、研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与完善,课程结构的重构、优化与调适,人才培养过程的相互督查、检验与评估,招生计划的匹配、提示与协调,就业服务的交叉管理与合作等工作。
构建专业群建设的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在明确责权利的基础上,针对某一专业群选择教学主体资源、客体资源、载体资源和环体资源等全部或部分开展共建共享。各项资源中的核心资源应是合作共建的关键,如主体资源中的师资,客体资源中的学生,载体资源中的课程、实习实训基地与就业基地,环境资源中的社区环境和合作企事业单位文化环境。
构建有关专业群建设的成效评估共享平台。专业群建设的合作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应就专业群跨校建设成效进行周期性评估,并以此为基础落实利益分配和共建共享机制的修正工作。
五、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的保障
专业群跨校建设意味着合作院校之间即将实行专业群重构、新的利益重组,专业建设形态由一校内的专业或专业群向全城视野下的跨校“大专业群”转变,如果没有充分和严格的保障措施,目标则难以实现。因此,必须做好专业群跨校建设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力保障和物质保障工作。
专业群跨校建设的组织保障。组建校际决策领导机构、专业群跨校建设落实机构、专业群跨校建设专项委员会、专业群跨校建设督导与评估机构等。
专业群跨校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定和实施有关专业群跨校建设的领导与决策、分工与协调、运行与修正、督导与评估等制度或机制。
专业群跨校建设的人力保障。包括专业群跨校建设的管理与服务队伍、一线师资队伍、第三方评估力量等,其核心是要建立起一支能跨校使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专业群跨校建设的物质保障。按照自愿共享、能力通用的原则,建设校内基于专业群建设的实训教学场馆;对接地方产业链、企业岗位群,组建新的实习实训基地群;搭建新的网络管理平台,以保证专业群内信息畅通、调度快捷。
参考文献:
[1]郑嘉伟. 新常态下的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展望[J].当代经济管理,2015(5).
责任编校:汪沛
An Exploration of Cross-college Construction of Major Groups of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he Same City
SUN Liang, QIAN Jie-hai
(Maanshan Teachers College, Maanshan 243041, Anhui, 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vocational education, the number of vocational schools is increasing. The cross-college construction of major groups of vocational colleges in the same city is required by industrial adjustment and upgrading, joint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y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resource integr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systematic, integrated and developmental principles have to be followed, and a shared platform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resource co-construction and effect assessment should be built.
Key words:vocational schools; major groups; cross-college construction
收稿日期:2016-01-26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项目“同城职业院校专业群跨校建设研究与实践——以马鞍山市为例”(2013zdjy160)。
作者简介:孙良,男,安徽巢湖人,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6)03-0147-03
钱结海,男,安徽怀宁人,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硕士。
网络出版时间:2016-06-23 16:44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60623.1644.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