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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思想及其历史贡献

2016-03-19戴安林

邓小平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乡镇企业责任制农民

戴安林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党史教研部,湖南 长沙 410006)

论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思想及其历史贡献

戴安林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党史教研部,湖南 长沙 410006)

邓小平农村经济改革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村经济改革的必要性;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运用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其历史贡献是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的追求公有制经济纯而又纯的格局,允许其他形式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初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实现了分配制度的多样化;对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最根本的突破,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农村实际相结合,坚持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党的在农村政策和农村改革措施正确与否的标准。

邓小平;农村经济;经济改革;农业生产责任制

中国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而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使中国的农村乃致整个社会发生了十分深刻的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波澜壮阔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是在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为此,本文拟对他的这一思想作一番认真的探讨。

一、邓小平农村经济改革思想的基本内容

农村经济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中国农村的方方面面,邓小平正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一)农村经济改革的必要性

邓小平从农业的基础地位,从党领导农村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基本经验,从分析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内在矛盾三个角度回答了这一问题。

1.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邓小平指出:改革为什么首先从农村开始,是 “因为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在农村,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不会是安定的。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1〕。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虽然延续了两千余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了,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刺激下,中国于19世纪60年代开始陆续出现一些工业企业,但旧中国现代工业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下发展十分缓慢。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现代工业的总产值只占整个国民经济的10%左右,自然经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成分。中国人绝大多数仍然被捆绑在有限的小块土地之上,用落后的生产工具从事效益很低的劳动。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 “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2〕的宏伟蓝图。中国共产党率领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实现这一巨大的转变,“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而奋斗”〔3〕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78年,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工业总产值所占的比重达到75.41%,农业总产值只占24.89%。〔4〕这与旧中国相比无疑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与工业化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世界上几个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农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所占的比重基本上都在10%以下,并且从事农业的人口仅占10%左右。而中国却有80%的人口在农村。所以,邓小平强调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所以,我们首先在农村实行搞活经济和开放政策,调动了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积极性。”〔5〕由此可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把经济改革的突破口放在农村,完全是根据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这一基本国情作为基本出发点的,是符合中国实际的。

2.党领导农村工作正反两方面基本经验的启示

邓小平认真总结了党长期领导农村经济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的基本经验。他认为,中国既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对多数,那么,农民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长期植根于农村,依靠广大农民群众,“也就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把中国革命搞成功了”〔6〕。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实行土地改革,使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农民祖祖辈辈渴望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在社会主义革命中,为了使农业适应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开展了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运动。邓小平指出:“我们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和合作化,在城市进行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干得很好。一九五七年后,‘左’的思想开始抬头,逐渐占了上风。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一哄而起搞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 ‘一大二公’,带来大灾难。”〔7〕1966年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带来了更大的灾难。邓小平尖锐地指出:“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整整二十年里,农民和工人的收入增加很少,生活水平很低,生产力没有多大发展。一九七八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二百五十美元。”〔8〕正是在总结这些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进一步强调指出:中国的改革必须从农村开始做起,因为,如果不解决农民问题,中国的社会就不会安定,工业的发展,商业和其他经济活动就不能正常运转,“农业上如果有一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如果那样,将会影响我们经济发展的速度”〔9〕。而改变中国农村长期落后的面貌,必须进行农村经济改革。

3.解决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内在矛盾的需要

分析矛盾是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邓小平之所以要把改革首先放在农村,是由于当时农村经济体制的内在矛盾在中国现实社会已经非常突出尖锐。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中国的农业经济仍然是土地归私人所有的个体经济,而个体经济是难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特别是在土地改革中新获得土地的贫下中农,其中不少人为了维持生产,不得不借高利贷,有的甚至实在无法耕种,只好典让出卖土地。因此,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避免农村重新产生两极分化,同时也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和为农业采用机械及其它新技术,确确实实有走农业互助合作化道路的必要性。问题在于开展这项工作中出现了偏差和失误,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特别是1958年在 “大跃进”运动中各地纷纷成立的“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这无疑是在原来遗留问题上雪上加霜,使农村体制的内在矛盾越来越多,更加难以纠正。农业合作化以后,片面追求公有制的纯而又纯所产生的农村体制的内在矛盾,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不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最突出的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刮共产风,没有实行按劳分配,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对于我国农村体制存在的内在矛盾,邓小平有着深刻的认识。早在1962年7月,他在一次讲话中就明确指出:“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 ‘包产到户’、‘责任到田’、‘五统一’①“五统一”是指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一些地区农村出现的生产管理的一种形式。主要内容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劳力、耕牛统一调配,生产统一计划安排,肥料统一使用,庄稼统一收打,统一分配,在这个前提下,实行主要农活集体操作,一般农活责任到人。等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百分之二十,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

“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一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10〕他还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11〕

所以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把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放在农村,就是以上述客观情况作为依据和出发点的。

(二)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又是从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起步的。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邓小平农村经济改革的基本思想和核心内容,也是农村经济改革的主要形式。邓小平明确指出:“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12〕“但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点是肯定的。”〔1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业生产责任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1979年至1980年9月,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初步推行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恢复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时期在一些地区实行并取得成效的生产责任制,并在这一基础上有所创造,有所发展。这一阶段的主要形式是小段包工、定额记酬、包产到组、联产记酬、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小段包工、定额记酬是最先出现的责任制形式。这种形式一般用于临时性作业或季节性作业。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小段包工,按完成作业规定量实行定额记分,按分记酬。常年包工、定额记酬的责任制形式是由生产队把劳动力分成相对固定的作业组,实行常年包工,负责完成某个或某几个生产项目的各项作业。它是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各作业组按照实际完成的作业量记工付酬,有奖有罚。在推行小段包工、定额记酬的同时,一些地区的农民开始试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或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责任形式。这一类责任制的特点,是组织专业劳动,实行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承包制。在生产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与分配的条件下,把农、林、牧、副等各项生产或者某一类费工多、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经济作物生产,分别包给擅长专业的农民,按产量记工分,按工分领取报酬,超产奖励,减产受罚,包产到组责任制。包产到组把作业经营的好坏和组内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是对于原有经营方式的一个突破。但仍然不能明确个人的责任和直接体现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于是一些地方又兴起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包产到户是在生产队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与分配的条件下,生产队把土地承包到户,实行联产计酬。即实行定人员、定土地、定工分、定产量(或产值)、定成本,包产部分的产品由生产队按工分统一分配,超产部分归承包户所得,减产部分由承包户赔偿。包产到户责任制实际上含有生产队核算的因素,而核算主要以实物为主,为了减少中间核算形式,更加直接体现劳动成果的分配,包产到户又发展到包干到户。包干到户不同于包产到户的主要特点是:由生产队统一分配改为按土地面积承包上交任务,生产队和农户签订承包合同,把土地承包到户,承包户负责向生产队上交国家征购、派购 (或合同定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包干到户责任制又称“大包干”制。农民群众称赞这一形式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转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该拿的拿在明处,该得的心中有数,干部省心,社员放心,我们越干越有劲。”农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带来了农业生产的巨大变化。邓小平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14〕

2.第二阶段是1980年9月至1982年,为农业生产责任制大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责任制的形式逐步由包产转变为包干,由以组、以劳承包转变为以户承包。中共中央于1980年9月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发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座谈纪要,肯定 “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是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15〕。并且指出:“因此,凡有利于鼓励生产者最大限度地关心集体生产,有利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增加商品的责任制形式,都是好的和可行的,都应加以支持,而不可拘泥于一种模式,搞一刀切。”〔16〕这个文件进一步激发了我国亿万农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热情和创造精神,推动了农业生产责任制深入发展。但是,由于包产到户是经营形式的重大变革,从根本上动摇了过去那种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一些受“左”的思想影响很深的党员干部顾虑重重。邓小平指出:“对这个政策有些人感到不那么顺眼,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17〕对他们采取等待、说服、疏导的方针,认识问题允许有先有后,同时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及时总结他们的实践经验。198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并于1982年1月发出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文件进一步肯定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和其它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一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并且明确指出:“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在一些生产队实行以后,经营方式起了变化,基本上变化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础上的,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接受国家的计划指导,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将会逐步发展成为完善的集体经济。”〔18〕在这个文件指导下,联产承包责任制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到1982年底,全国农村已有90%的生产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80%,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正如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开始的一两年里有些地区根本不理睬,他们不相信这条路,就是不搞。观望了一年,有的观望了两年,看到凡是执行改革政策的都好起来了,他们就跟着走了。”〔19〕

3.第三阶段是1983年以后,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稳定、提高阶段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包干到户成为农村经济经营的普遍形式。包干到户又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主要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土地等生产资料公有,由家庭联产承包,集体统一管理,提供服务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既不是纯粹家庭经营,更不是过去的集体经营,而是以户为基础,分散经营。这样的经营形式,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吸取了农业合作化高级社的优点,克服了它的缺点,又保留了过去家庭经营的长处,突破了它的局限性,使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和农民的主动性、灵活性同时得到发挥。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 《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全面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文件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其中,普遍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而联产承包制又越来越成为主要形式。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必将使农业社会主义合作化的具体道路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20〕此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那些原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地区也推广开来了,并且扩展到种植业以外的领域。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8.6%,其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占97.7%。〔21〕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分散承包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本确立起来,标志着我国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适应了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面对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邓小平高兴地指出,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些政策很见效,三年农村就发生了显著变化”〔22〕。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路子走对了,人民高兴,我们也有信心”〔23〕。1991年11月,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再一次明确指出:“要把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24〕邓小平满意地说:“这次十三届八中全会开得好,肯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25〕

(三)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在保持土地生产率有所提高的前提下,使每个务农劳动力承担的经营对象的数量 (如耕地面积),与当时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实现劳动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邓小平十分重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26〕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一经营形式的新飞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表现在三个方面:

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粮食商品率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大国,人均耕地稀缺。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0%以上,而耕地占世界耕地总面积不到7%,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不过5亩耕地,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仅为日本的三分之一,美国的三百分之一,人口多耕地少的矛盾本来就十分突出,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非农业占地日益增多,更加剧了这一矛盾。在耕地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如何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耕地,提高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从而实现粮食总产量的稳定增长,则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靠发展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大量的集约经营的商品粮基地,不断提高其物质装备和生产技术水平,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和粮食商品率。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实行科学种田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需要

新的农业技术,如测土配方施肥、模式化栽培等,只有在大面积土地上应用才能取得高效益,在几亩几分地上搞土地化验,设计配方,指导耕地,极不经济,农户不愿意采用,科技人员难以承担。科学种田,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特别是高产模式化栽培技术,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机械替代效益的实现,均以经营规模的相应扩大为前提条件。农业生产的小规模经营往往与传统的方法手段相适应,而要实行科学种田,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就必须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3.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生产的社会化。即由孤立的个体生产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社会生产。随着农村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的步伐加快,农村产业结构,劳动力就业结构等迅速发生变化,导致出现了兼业经营的农户。兼业农户的非农收入比重不断增加必然会降低对农业投入的兴趣。在凡是务工经商收入高的地方,农业生产就成了副业,出现了土地荒芜或者半荒芜现象;与此同时,一些种田能手又因耕地少而无用武之地。要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实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商品化。将一部分土地从兼业农户手中转移出来,使务农者和务工经商者都能各专其业,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从而达到既促成各行各业竞相全面发展,又保持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要求。

对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总方向,邓小平的发展思路是非常清晰的。他明确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27〕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就是朝着这个总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我国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形式有:

第一种是集体农场式规模经营,包括乡、村办农场,租地农场和承包经营型农场等。乡、村办农场多是在经济实力雄厚的原集体经济的框架上,随着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以机耕队为基础而筹建的机农合一的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

第二种是联合体式的规模经营,包括组合式的种植、养殖、林业专业队等。这种专业队是在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趋于优化、技术装备和机械化水平较高、服务组织比较健全和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乡村、集体经济内部,实行专业分工而形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有的是在实行生产责任制时直接形成的,有的则是在实行农户承包后,根据农田基本建设和发展专业生产的客观需要重新集中土地组建的。

第三种农业车间式规模经营。这是村办工业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以工补农,解决务工、务农收入不平衡,采取的一种土地经营形式。其特点是集体提供全套服务,务农人员纳入村(队)办企业正式编制,农业生产费用打入乡村企业税前统一核算,务农务工人员享有同等工资、劳保、退休福利待遇。

第四种是专业大户的规模经营。这种形式多是由 “两田制”造成的,村里把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口粮田以人均粮食需求量为前提,按照单产水平确定面积。口粮田除交粮食税外,一般不再承担粮食定购任务,责任田通过竞争投标选定承包人,村合作社对承包专业户实行合同管理。专业承包户属于集体经济中的一个层次,是集体经济中的个体因素,但它是实现更高集体经济的一个杠杆,发展的方向是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邓小平对它给予热烈支持,“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28〕。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对于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来说,“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29〕。这一前进,证实了邓小平在农村经济改革初期所预言的:“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30〕

(四)运用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那么,农业的发展主要靠什么呢?1982年10月,邓小平在同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人的谈话中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31〕发展我国农业生产,是靠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投入,还是靠政策和科学技术,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由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左”的错误思想发展泛滥,特别是 “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破坏,我国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还有相当多地区的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过着贫困的生活。如何发展我国的农业生产,怎样才能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呢?依靠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投入来推动农业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基于国家财政经济力量有限这样一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做到的。邓小平提出,“要提倡科学,靠科学才有希望”〔32〕,“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33〕。依靠科学技术来发展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孕育了广阔田野的美好希望,这就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发展农业要依靠科学技术,还与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任务紧密相关。邓小平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34〕他进一步指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没有科学技术的高速度发展,也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35〕中国式现代化特点的 “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邓小平把科学技术摆在了一个十分突出的地位。所以说,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就是要把农业生产和经营逐步建立在科学技术的基础上。从一定意义上说,正确的农村经济政策,对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往往因时、因地、因人会受到某种制约,其作用有一定的限度,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调整虽然完善了生产关系,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只能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有在农业生产中广泛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才能振兴我国农业,从根本上改变农业落后的面貌。

邓小平还就应用科学技术加快我国农业的发展作了论述:

1.培育优良品种,科学施肥,发展多种经营

邓小平指出:“一个种子、一个肥料,潜力是很大的。种子搞好了,在同等条件下,有显著的增产效果。淡水养鱼很有前途,有的省份到处是大小湖泊,经营好淡水渔业,农民很快富裕,还能解决城市供应问题。要搞饲料工业,这也是一个行业。搞种子、饲料,除了需要努力运用和发展有关的科学技术外,还要有很好的组织工作。”〔36〕“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要切实组织农业科学家重点项目的攻关。”〔37〕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我国传统农业,提高土地的肥力是关键问题。土地是农业最主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和提高土地肥力密切相关,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生化技术,增强农田抗灾能力和培养土地肥力,能够使农业投入的增加有效地促进土地产出效益的持续提高。在同等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品种优良的种子,能够生产更多的粮食,产生显著效益。未来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育和推广新的品种。当然,单纯地种植粮食作物,还不能使广大农民很快地富裕起来,因此,应该以粮为主,从各地区的具体实际出发,开展多种经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发展畜牧业、养鱼业、植树业等等,因地制宜,搞副业。这样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又可以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走上富裕之路。

2.从实际出发,搞农业机械化

邓小平指出,要发展 “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38〕。机械化既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搞农业机械化,要防止两种错误偏向:一种是认为我国人多地少,搞农业机械化没有必要;另一种是既然认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就脱离实际,盲目去追求高指标,搞形式,花架子,急功近利,结果导致欲速而不达。因此,发展农业机械化,一定要适合各地的具体情况,以确实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农村生产力为唯一标准。

3.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我国生态农业

邓小平指出,“科学技术方面的投入……农业方面的投入要注意”,“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对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39〕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我国生态农业。生态农业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一方面,继承了传统农业重视利用自然生产力提高生物有机能转化效率的长处;另一方面,又采取了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使农业转变为建立在遗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和高度机械化、自动化基础上的高科技产业。在农业中广泛运用现代生物学方面的科学技术成果是一项投资少、效益大的技术措施,对于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必须积极吸收现代生物技术成果和技术手段,加速实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

4.改革农村科技管理体制,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村科技管理体制与农业生产的状况越来越不相适应,必须改革。所以,邓小平指出:“现在要进一步解决科技和经济结合的问题。”“经济体制,科技体制,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新的经济体制,应该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的体制。新的科技体制,应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体制。”〔40〕198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国家科委党组 《关于当前农村科技工作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阐述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指出必须依靠群众,依靠社会,遵循从实际出发,全面而系统地改,坚决而有秩序地改,有领导有步骤地改的原则和采取典型示范,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的办法,必须逐步打破部门所有制。自成体系和按行政区划设置起来的科技机构,建立起按自然条件和经济区设置起来的科技机构;必须改变完全靠国家花钱,依靠上下行政隶属关系来指挥的办法,采取有偿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同等经济办法,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讲求经济效益,必须发挥中心城市领导周围农村的作用和各行各业支持农业建设的作用。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和健全农村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体系,加速农业技术改造,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意见》提出了改革的具体要求,要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与生产相结合。鼓励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科研推广机构采取各种形式,积极承担农业科技任务,主动支持农村建设,并且把注意力放在开展大面积的综合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上,为农村提供成熟的配套的适用技术。《意见》特别强调,县一级科技体制的改革,因各地情况差异,要从实际出发,形式多样,突出特点,重点是抓推广应用。〔41〕只有改革农业科研管理体制,理顺关系,才能为加强农业科研,培养大批科技人才创造有利条件。

邓小平深刻论述了发展我国农业必须依靠科学技术和如何具体利用科学技术来发展农业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为我国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在1984年以前称为“社队企业”,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当时的社队企业主要集中为小铁矿、小煤矿、小水电、副食品加工、农具机械修造业等。由于受 “左”的思想影响,只准公社和生产大队办企业,不准生产队和农民个人办企业,只允许社队企业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在分配上不仅社队企业内部搞平均主义,而且在务工务农之间也搞“吃大锅饭”,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在管理上突出政治,大抓阶级斗争,管理混乱,质量差,效益低,缺乏自我发展机制。因此,社队企业始终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42〕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 《〈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提出的将 “社队企业”名称改为 “乡镇企业”的建议,并指出:“发展多种经营,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方针。只有不断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妥善安排不断出现的多余劳力,充分利用农村的剩余劳动时间,逐步改变八亿人搞饭吃的局面,使农村商品生产得到充分的发展,农村才能富裕起来,也才能逐步积累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乡镇企业是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新的重要来源。”〔43〕改革开放以来,根据 “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积极扶植,加强领导”的方针,乡镇企业在我国农村呈现出潮水般涌动的迅猛发展势头,形成了以乡(镇)办、村 (村民小组)办、联户办、户办这样的以集体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据统计,1978年,社队企业总产值只相当于当年全国农业生产总产值的37%左右。而到了1987年,乡镇企业中第二、三产业产值合计增加到4854亿元,相当于农业生产总产值的104%,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这是乡镇企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到2013年,我国乡镇企业的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达87%。〔44〕其中,农村工业占全国工业总产值52.2%,成为支撑农村经济最坚实的支柱。

乡镇企业的发展,凝聚了邓小平的心血,得到了他的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他对广大农民在发展乡镇企业的过程中所创造的成功经验作了科学的总结。

1.充分肯定了农民群众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的创造力

当邓小平从有关方面了解我国农村乡镇企业有了巨大的发展,表现出由衷的高兴。他在会见外宾时非常热情地介绍了我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情况。他说:“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45〕邓小平坚持认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发挥聪明才智的结果。他认为乡镇企业的发展,“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46〕,“这是我个人没有预料到的,许多同志也没有预料到,是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效果”〔47〕。邓小平对广大农民在发展乡镇企业中表现出来的创造力的充分肯定,既体现了他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的唯物史观,也是他设计的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的必然结果。

2.深刻分析了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农业翻番 “主要靠多种经营”〔48〕战略的重要途径。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农业必须翻番,那么靠什么来实现这一战略呢,事实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这就是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邓小平指出:“乡镇企业每年都是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率,持续了几年,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如果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有点功绩的话,就是中央制定的搞活政策是对头的。这个政策取得了这样好的效果,使我们知道我们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情。”〔49〕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它在农村经济中比重不断上升,已经逐步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是一个历史性变化,也是农村经济翻番的希望所在。

第二,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改革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最突出、最尖锐的问题是农村劳动力由潜在的剩余转变为现实的剩余,而且一时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邓小平指出:“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剩下的劳动力怎么办,我们原来没有想到很好的出路。”〔50〕其实,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这是由于我国人口多,耕地面积有限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解决这个问题是采取强制性办法,甚至不惜动用专政的武器来制止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这种做法既没有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又人为地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对此,邓小平曾深刻分析说:“长期以来,我们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51〕解决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在哪里?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事实给了明确的答案,“只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52〕。乡镇企业的发展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做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到2014年,乡镇企业累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达到1.61亿人。

第三,发展乡镇企业可以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邓小平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53〕乡镇企业先是在农村小集镇集聚发展,后来逐步发展成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实行集中连片发展,吸引人口、要素、设施和公共服务的集聚,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小城镇。据统计,我国小城镇从改革开放之初的2173个发展到2014年的建制镇1.9万个、小集镇1.5万个。〔54〕小城镇的发展,加强了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联系,形成了广大农村的经济、文化、交通、流通、信息中心网络。城市通过小城镇这个中心,把文化、科学、技术、经济信息、商品等输入农村,使农村和城市能够基本协调同步发展,逐渐缩小城乡之间差别,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城市结合,以发展小城镇为主体,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四,发展乡镇企业是改善广大农民生活状况的基本途径。长期以来,由于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至于农民温饱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使广大农民深刻地认识到 “无工不富”的道理,从而激发了他们大办乡镇企业的积极性。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又大大增长了农民的收入,明显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正如邓小平所说:“广大农民购买力增加了,不仅盖了大批新房子,而且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四大件’和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普通农民家庭。”〔55〕据统计,1985年以来,乡镇企业的劳务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达到40%以上。

二、邓小平农村经济改革思想的历史贡献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毛泽东从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社会状况出发,深刻地阐述了中国革命的特点和中国革命的规律,创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毛泽东在 《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这是小学生的常识。因此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56〕毛泽东以农村作为中国革命发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成功地开辟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最后取得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毛泽东仍然高度重视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他反复强调说,农业是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和城市、工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业是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工业品的广阔市场;农业是出口物质和国家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实际上也就是工业。〔57〕毛泽东还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提出并实行发展工业与农业同时并举,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按照农、轻、重的顺序来安排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方针。但由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左”倾错误思想开始发展蔓延,并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上也实行了一些错误的政策和做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可以说,从一九五七年开始我们的主要错误是 ‘左’,‘文化大革命’是极左。中国社会从一九五八年至一九七八年二十年时间,实际上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58〕

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思想既是对毛泽东思想中关于农民、农业和农村理论的继承,同时又纠正了毛泽东晚年在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上出现的一些“左”的错误政策和做法。邓小平关于农村经济改革思想对传统社会主义的农业发展模式具有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追求公有制经济纯而又纯的格局,允许其他形式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1956年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以后,确立了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我国农村中的主体地位,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的最深刻的变化。然而在这之后,随着毛泽东 “左”倾错误思想开始发展,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追求农村公有制经济纯而又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农民保留的自留地、自留山被看成是生长资本主义的温床,正当的私人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统统割掉。这种状况完全脱离了中国农村的实际状况,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而由邓小平设计的农村经济改革,从根本上突破了原来农村所有制经济的格局,在保证集体所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他形式所有制经济成分进行较大发展,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二)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初步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

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 “大跃进”运动中建立的人民公社,这是毛泽东认为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的得意之作。人民公社的突出特点是高度集中和政社合一,农村的经济活动包括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都是围绕着国家计划转,为了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人民公社领导下的生产队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劳动、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消费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模式不仅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而且由于切断了农民和市场的联系,市场在农业资源的配置上根本发挥不了作用,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组合的不合理。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支持和推广由广大农民创造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包括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新型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这样就使我国农村的经济体制由原来适应计划经济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三)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实现了分配制度的多样化

从1958年以后长达20年的时间里,毛泽东力图用平均主义 “吃大锅饭”实施均衡发展的办法来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达到使全体农民脱贫致富,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这种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虽然其初衷是美好和纯洁的,但其结果却是虚幻、苦涩、甚至是沉重的,在现实生活中导致了广大农民长期贫困。正如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59〕共同落后、共同贫困不是社会主义,它同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明确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60〕改革开放以来,根据这个原则构建起的我国农村分配制度,就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形式并存的并且相互补充的格局,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

(四)对传统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最根本的突破,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农村的实际相结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党在农村政策和农村改革措施正确与否的标准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内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典范。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成功地集合全党的智慧,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最后取得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他又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立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这以后,他又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对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农业问题,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又花了大气力去寻找解决农业问题的途径,取得了重大成果。但毛泽东晚年在对待我国农业问题上也出现了严重误区,致使广大农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邓小平总结过去历史经验教训,在提出生产力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61〕。具体到农村,判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判断农村中每一项改革措施是否正确,归根结底,就是看是否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尽快帮助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从以生产关系是否先进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到提出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这无疑是思想认识上的一次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恢复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综上所述,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生机勃勃、欣欣向荣、充满希望的辽阔的田野上,亿万农民在他的这一光辉思想指引下,正在为谱写美好幸福生活的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1〕〔5〕〔6〕〔7〕〔8〕〔9〕〔11〕〔12〕〔13〕〔17〕〔19〕〔22〕〔23〕〔25〕〔26〕〔28〕〔29〕〔31〕〔32〕〔33〕〔39〕〔40〕〔42〕〔45〕〔46〕〔47〕〔48〕〔49〕〔50〕〔51〕〔52〕〔53〕〔55〕〔58〕〔59〕〔60〕〔6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7,65,62,115,115,159,138,117,29,155,155,81,29,371,355,23,355,17,377,23,275,108,238,238,252,238,23,238,251,251,252,258,376,237,155,166,372.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7.

〔3〕〔1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6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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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 萌 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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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921(2016)03-0047-16

2016-03-03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核心若干重要思想研究”(2012年CGB015)

戴安林(1956),男,山西祁县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中国共产党史与党的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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