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育人”机制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2016-03-18任团伟刘唯佳
任团伟 刘唯佳
“协同育人”机制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任团伟刘唯佳
摘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角已经吹响,而高校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必须结合高校实际,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开展富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本文着重从校内师资队伍和校外师资队伍协同、校内课程与校外培训机构项目协同、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协同、校内资金与校外资金协同、校内创业园与校外创业园协同等“五个协同”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研究。
关键词:五个协同;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已到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创业教育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部分,是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得到国内外高校的高度重视。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在北京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指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类型结构和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构建高校和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在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突破口,把协同育人作为重要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创新创业教育所具有的重大战略意义和教育价值已经被高校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要有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把握其理念内涵、分析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构建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是十分迫切的问题。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和政策支持,而高校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在这种情况下,协同育人机制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需要汇集、协同各方力量,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并有效结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高校“四大职能”,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做出更大贡献。
一、何谓“协同育人”
“协同育人”的理念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欧洲,当时为促进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协同育人”的概念应运而生,根据文献检索情况,目前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尚未有官方或权威的解释,袁小平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协同育人模式研究》中将“协同育人”定义为:“开放性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资源或个体,基于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在系统内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分担、利益互赢、能量积蓄的原则,共同培养符合社会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有效互动过程或活动”;研究者徐平利将其诠释为“各个育人主体以人才培养和使用为目的,在系统内共享资源、积蓄能量的有效互动。”因此,笔者认为,“协同育人”的关键是协同,目标是育人,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化协同,注重组织,既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机制,强调的是内涵式发展,其作用发挥和成效是一种合力的体现。
二、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分析
1998年,德国大学校长会议在全国发出倡议,呼吁创造一个有利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独立创业的环境,要使高等学校成为创业者的熔炉,要求在其后5-10年的每届毕业生中要有20℅~30℅的学生独立创业,这种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创业教育一时成为社会时尚,并成为国际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个潮流。各大高校陆续掀起了创新创业教育潮流,各个高校的模式、机制、理念等值得学习和参考。创新创业教育包含创新和创业,两者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创新侧重于思维、态度、精神等方面,而创业则侧重于实践和市场。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高校层面、民众层面都非常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目前,我国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趋势良好,各高校都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外来文化地冲击,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
(1)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队伍、师资队伍、领军人才,更加缺乏有创业经验的教师队伍,没有从顶层上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
(2)目前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多、实践少,同时也缺乏系统的创新创业课程,且设置形式单一,不利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
(3)学生及家长受传统观念影响,更多大学生认为上完大学找个好工作就可以了,没有基础去创业,不想去创业。学生和家长的观念亟需转变。
三、“协同育人”机制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1.“校内师资队伍和校外师资队伍”协同
高校应按照“校内队伍、校外队伍”协同方式建设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队伍,从而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选聘出一批优秀的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注重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目前,各高校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多数都是辅导员、学工干部等老师,因此缺乏系统知识的师资队伍,很难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发展,不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面对这种情况,高校必须在校内培养一批优秀的师资队伍,强化师资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校外师资队伍地选聘更加重要,为了避免高校“关起门来搞教育”,在选聘校外师资队伍时,应结合学校优势和学科建设,有目标、有重点地从其他高校、企业等单位选聘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例如可以将学校历年毕业生中创业成功的学生作为校外师资,也可以聘任知名企业家,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创业教育,从而能更好地引导更多学生去创业。
2.“校内课程与校外培训机构项目”协同
《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指出高校创业教育的教学原则是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充分发挥校内课程、校外培训机构项目等协同作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应包括很多课程,针对不同年级学生设置不同的课程,做到系统化和科学化。转变教育思想与观念,以服务学生创新创业为导向,完善教育教学体系,培养学生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就业观念,将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渗透到高校日常教育中去。课程设置应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比如:大一时,校内课程在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的同时,在课程中加入校外培训机构的一些项目培训,如礼仪礼貌、生涯规划、KAB等培训项目;大二时,设置一些创新创业能力提高课程,同时课程中加入校外SYB培训项目;大三时,可以设置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并且在课程中加入校外SIYB培训项目。这样的协同方式将很大程度上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发展。
3.“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协同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高,必然离不开实践,正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方面,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各实验室,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操作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科研水平。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让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了解产业,让学生将所学知识最大限度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以此树立学生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的协同作用发挥,可以很好地将创新创业教育与教学、科研、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结合起来,以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4.“校内资金与校外资金”协同
各高校应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纳入预算,加大投入,积极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竞赛、成果专利活动的开展,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组织相关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经费,并且积极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之中,建立长期合作的校外资金源。推动地方政府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政策,如提供额度和还款期限不等的贷款,建立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无息资助等,从而降低学生获得创业资金支持的门槛。依靠“校内资金和校外资金”的协同作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5.“校内创业园与校外创业园”协同
各高校都应建立校内大学生创业园,有计划、有目标地选拔一批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孵化和孕育大学生创业,完善创业园入园、考核、出园等机制。同时,积极与校外创业园沟通联系,整合学校内部和社会各种资源,加快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政府等创业园、科技园的合作,促进成熟创业项目进驻国家大学生创业园、省级创业园、科技园等。充分利用校外创业园,积极开展参观交流、调研调查、创业项目设计、创业成果展示、创办企业等创业实践活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和锻炼平台。
参考文献
[1]刘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思考[J].教育科学,2011(05).
[2]王革,曹胜利,刘乔斐.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大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J].中国高教研究,2009(6).
[3]陈耀,傅方正.构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思考[J].高教与经济,2009,22 (01).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DOI:10.16653/j.cnki.32-1034/f.2016.10.051
[基金项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就创业专项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2014NUISTJCY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