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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中国“公共领域” 的机遇与挑战

2016-03-18

关键词:公共领域适用性网络时代

杨   眉

(四川警察学院管理系, 四川 泸州 646000)



再论中国“公共领域” 的机遇与挑战

杨 眉

(四川警察学院管理系,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在步入全民网络时代的当下,需要公共领域平台熔炼公共智慧、铸造理性精神以及培育实践能力。 对于“公共领域”而言,网络时代因其技术革新获得了网络匿名性、超时空性、参与的广阔性和多元化以及超强的互动性等优势,但也存在“合法性基础”的身份困境,面临着诸如“数码鸿沟”、“大众理性”和网络信息快餐化等新的挑战。

关键词:网络时代;公共领域;适用性

2015年2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提升至85.8%。互联网普及率的省间差异从1997年的3.37下降到2014年的0.24,显示我国在推进互联网全面普及的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1]。

一、中国语境下“公共领域”的适用性问题

“公共领域”起源于西方社会,尤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公共领域”概念,指的是“介乎于国家与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公共领域”位于政治权力之外,又是一个与私人领域相对的独立空间,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其独立于政治权力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不仅是政治现实的批判力量,也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2-3]。

2002年李怀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及其现代启示》一文中指出“中国到目前仍然没有形成自己的‘公共领域’,这主要与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不高有关。”[4]历经十余年时间,中国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使得我们再次深切关注中国“公共领域”问题。

这十余年间网络科学技术带来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对传统社会形态的冲击,为我们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公共领域”问题进入中国学术研究领域以来,围绕其理想和现实的探讨与争论不断,理清思路必需首先澄清一个问题:当代中国有无构建“公共领域”的必要性?

(一)中国文化传统的历史性缺陷呼唤现代管理机制

“自秦至清专制集权官僚体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基本政治生态格局”[5]。“官本位”政治文化作为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体制的衍生物也随之经过了两千多年的沉积在中国影响深重。“官本位”是一种以官为本、以官为贵、以官为尊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6]。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特征之一,“官本位”的核心实质是“权力本位”和“利益本位”,这一封建社会的遗毒与现代政治文明背道而驰,对建立民主法治社会带来的阻碍显而易见。

第一,“官本位”思想自古以来利用“君权神授、官权上委”的主张而淡化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即百姓授予权力及百姓赋税供养权力的事实真相。君王的权力由天命赋予,而下官的权力则源于“天子”分层授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5]。权力神化紧接着的即是权力世袭,封建社会用加官封爵的“礼治”形式实现权力和身份的世代承袭。

第二,“ 官本位” 政治文化在权力神圣化的基础上呈现出权力个性化和单向性特征。

封建社会将君王和上官贵人置于绝对的权威地位,从关系国计民生的时政大事到百姓的民间生活甚至包括草民之辈的生杀夺予都可以凭一己之威、一己之念而掌控决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王和官员的个人意志成为左右社会运转和个体命运的惯常准则。官职、权能本应为高度抽象概括化的社会产物在“ 官本位” 政治文化中沦为个人附属。对权力官位的遵从与仰视变为对某个具体人物的个人膜拜,权力与地位的荣耀最终成为私人符号和工具。

(二)中国迈向发达国家不可或缺的历史性跨步

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对比的却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稍显滞后。时至今日与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管理职能体系改革的缺位,导致经济领域已经开始面对发展的桎梏。

对于资源配置按照市场原则应该最终走向理性和高效,但因为行政介入、权力边界模糊化,以资源掠夺和人口红利为基础实现经济的增长,资源配置更深度地倾向于暴利且投资回报周期短的行业。缺乏科技含量和世界竞争力的产能明显无法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真正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在实现国家物质财富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付出的代价也日益沉重:资源枯竭、环境污染、贫富悬殊、发展质量低下、社会矛盾尖锐重叠。如何破除短期利益、小众利益的藩篱,让市场走向健康和理性,让社会生产方式焕发新一轮的活力,让已增速放缓的中国经济避免陷入“拉美陷阱”?近年来国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产业升级换代,这个过程需要足够的动力和排除阻碍的有力举措。这些昭示了中国需要构建突出公民权力以辖制政府权力的社会公共领域,以此满足经济领域发展的新要求。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就是摒除社会运行系统的过度行政化,实现社会主体的真正平等。

(三)中国百姓转变为现代国家公民的历史性成长需要

现代公民首先应具备的是公民意识,是“一种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这种现代公民意识包括主体意识、权利责任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规则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五大要素,其中公民参与是核心[7]。反观中国百姓在阶层分化的现实背景中仍然呈现出上下有别、贵贱有类的隐形等级格局。受历史枷锁和现实条件所限,中国百姓仍显现出“权大于法”的思维模式和卑微求活的“臣民心态”。但时代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终究不可阻挡,对中国百姓而言需要一个平台熔炼公共智慧、铸造理性精神以及培育实践能力,而公共领域正是这样一个平台。

二、西方“传统公共领域”和中国的“公共领域”

(一)西方概念中的“传统公共领域”

西方学术界正式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概念最早由美籍德裔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提出。在她的著作《人之境况》中指出“公共领域有别于文学艺术领域、私人生活空间以及社会经济领域等,它特别是属于政治的”[8]。

1989年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提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的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2]32公共领域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同公权力平等对话的需求以及对公权力实施监督约束的必要性。哈贝马斯进一步阐释了公共领域的产生及其属性:“先是在私人当中形成一个松散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早期的公共领域沿着社会的维度延伸,由艺术和文艺转到了政治……这种联系和网络最终成了处在市场经济和行政国家‘之间’或‘之外’,但与两者‘相关’的某种市民社会的基本要素。”[9]公共领域介于这二者之间,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并对政治权力通过社会舆论进行公共监督和批评[2]32。在西方历史上公共领域是由最初私人生活空间中的松散联合发展为大众对公共事务的理性自觉和意见参与。

(二)中国的“公共领域”

中国近代是否曾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 对这个问题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论。许纪霖教授在《近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形态、功能与自我理解》中认为上海曾具备了公共领域出现的两个重要条件:“从私人领域中发展出公共交往的空间”,包含理性公众和开放、批判性的公共舆论;“政治权力之外公共讨论空间的独立性”。 1896年《时务报》的创办被认为是上海公共领域的起点。在当时报纸、社团和学校成为公共领域的存在形式,具有现实的批判功能以及公开的、全面的影响力[10]。在被打开国门之后的上海,列强各自划地而治,租界势力、中央机关和地方官员共存制衡的权力结构为体制之外的力量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有一派学者则认为“中国近世并不曾出现足以与国家形成对抗的自治空间”[11]。上海的“公共领域”雏形产生于特殊的历史节点,一旦特定的历史条件改变,它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夹缝空间。它的非持续性、非根本性足以说明中国社会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客观表现为:从历史进程来看,中国长期处于中央集权体制,中央、地方垂直分级管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可见行政权力统筹统揽的独大局面。无集中有效的社会团体以独立姿态自发参与包括政府权力授予、监督、商谈等在内的政治公共性事务;社会上公开的商会、自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等活动限于私人领域中科学、经济、文化等社会维度,鲜有实质性介入公共事务并成为权力机构之外影响社会政治生活的独立力量;社会公共团体往往是行政体系或行政手段的延伸。某些组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甚至沦为权贵勾结攫取社会利益的工具,与公共领域中平等商谈、促进公共利益的核心本质相去甚远。

中国的“公共领域”停留在只见其影未见其身,只听其声未见其形的模糊状态。然而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其前所未有的自由、开放、平等和包容营造起现代公共领域的革新之势。

三、网络公共领域的时代机遇

(一)网络空间的“公共领域”

在现实场域中存在的客观限制包括,散落于不同时空的意见表达在物理间隔下难以集合成有效的力量,以及现实交往的时空环境也容易造成信息无法交错汇集而只能消逝。现实场域中构建起的“公共领域”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需要直面权力和资本的傲慢与压制。正如哈贝马斯在描述一种“理想的商谈环境”时,实质上是在想规避“现实中的商谈所受到的由实际各种利害关系、权力等级而形成的人际间的强制性压制”[12]123。网络空间以其独特的优势为我们跨越现实的障碍提供了特定的可能性。

第一,网络匿名性。非直面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强权威胁。这个利好效应尤其在某些特殊的中介变量——中国式思维和心态的固有存在下凸显出来。匿名性正是对摆脱中国社会传统思维误区和心理惯性的禁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短视的思想缺陷和利己的算计心理是最不利于公共价值观的沉疴宿疾。奉行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原则,遵从“自扫门前雪”的世俗准则,我们被裹胁着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漠视旁观。“枪打出头鸟”的潜规则,我们总是想着搭别人的便车,结果即是人人不作为造就社会的集体沉默。这种思想观念上的局限导致了整个社会流于“皇帝新衣”式的荒诞和“沉默的螺旋”怪象。网络的匿名性在某种程度上保全了中国人避害利己的心理安定状态。公众有可能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冲破狭隘的个人视野放眼社会共同体。

第二,网络的超时空性。现实场域中面对面的公共交往形式显然特别地受制于有限的时空条件。在同一时间点一定范围内只能集合有限的公众表达。其他更广阔境域的话语表达因空间隔离而被屏蔽。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杂志等作为重要的公共交往平台,其所承担的公共舆论功能被视为公共领域的核心。它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时空限制,具有更广阔的传播范围和持续性的信息留存。但仍受篇幅所限,且时间和地域因素仍然使它难以实现便捷高效的传播和交往职能。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构建的网络公共空间所承载的公共交往可跨越时空限制,网络的自动存储、即时互动、搜索、超链接和多媒体等功能使讯息在时空维度上无限扩张、延伸[13]441。网络具备了“重建现实时空体系的技术能力”[14],将散落于不同时空的公众表达汇集整合,然后再双向裂变式地传播。

第三,网络参与的广阔性和多元化。尽管进入网络空间仍然要依赖于电脑设备与技术、网络覆盖等基础条件,但在计算机互联网全民普及的时代,这几乎不会成为大众广泛进入网络空间的障碍。相比传统公共交往平台,网络公共空间的参与准入是低门槛的,极其开放且容量巨大。美国学者波斯特(Mark Poster)指出网络彻底瓦解了现实交往中权力等级结构。“强固的群体认同(group identification)被真正地‘碎片化’了”,这几乎理想化地实现了公共交往的重要基础——“身份平等”[12]124。特权和垄断在这里失效,公共意见在全面多元的话语表达和理性辩论中得以呈现。

第四,网络的互动性。传统大众媒介通常表现出单向传递的话语霸权。尤其在“大众媒体日益商业化、娱乐化,并被国家控制”的背景下[15],社会话语权呈现单线收拢、集中操控的趋势,公共舆论遭遇强权和资本的侵蚀而失去应有之义。依托互联网技术形成的网络公共空间以其超强的互动功能打破了权力组织一家之言主导舆论宣传的局面,通过跟帖、回帖、评论、点赞或点踩,甚至自媒体等各种方式进行反馈互动。面对社会公共性事务,公众有机会有途径进行自由辩驳和回应。可以说网络“为辩论者提供了理想化的辩论环境,有助于‘辩论共识’的达成,话语民主在多方真实意愿推动下的理性互动中获得了可能性”[16]。

四、网络公共领域面临的挑战

网络公共领域从发展路线上看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而实现的技术变革,是传统公共领域的形态重构,“形制变革”而本质相同[14]。今天任何试图跳跃发展阶段,借力网络技术革命构建公共领域的行动者们仍然无法越过历史的困境,并将面临新的难题。

(一) 网络公共领域的根本困境

经由公众批判性表达和理性辩论形成的公共意见,最终要返回现实的互动语境,运作公共权力系统才能体现其真正的意义与价值。在现实条件下,这需要在网络公共领域和实体运行之间建立起“感应器”和“传力带”。应问题而生的解决思路指向“上下互动、双向运行”的机制,着力点则是做“自上而下”模式的减法和“自下而上”模式的加法。建立可操作化、系统化的质询制度正好适应上述要求。质询制度并不是新鲜事物,但就具体的实际操作而言需要落实多方面的基础建设[17]。第一,公共性事物的信息公开。这是网络公共领域能就公共性事务进行意见表达和理想讨论的前提。在事实清晰、论据充足的条件下,经多方利益博弈、观点碰撞而整合为公共意见。第二,规定性回应义务。公共意见送达至行政职能部门需要获得回应,展开多方争辩和抗衡,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获得合法性基础。质询答复程序须明确执行主体和具体的操作程序。第三,问责机制。贯彻执行以公共意见为基础的行政决策措施,追踪问责,细化各执行主体的责任及对应结果承担机制。网络公共领域面临的根本困境是历史的延续。质询机制也一直是现成的实际操作程序,它的广泛启动能否成为破冰之举,它的常态化是否能开启网络公共领域的新局面?这些问题的答案将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网络公共领域是否能立足并走向成熟。

(二) 网络公共领域的新问题

网络互联网的优势性为公共领域塑造新形态、提升其质素提供了条件,但也带来新的挑战。

首先,一些人群还是被限制于网络公共空间之外。“数码鸿沟”(digit divide)将特定社会阶层的人与网络世界隔离,而这些人的诉求表达正是公共舆论所倚赖的重要声源,也是评判公共领域是否实现其“促进公共利益”之要义所要考量的重要标尺。

第二,网络参与量的庞大往往意味着将收纳众多的观点和争鸣,但“公众参与的量变不一定能引发公众参与的质变”[13]446,“‘大众理性’在成为现代社会构建政治生活模式的理性基石”的同时[18],也一直备受诟病。勒庞就认为“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在‘无意识’的‘大众心理’的作用下,个人一旦进入群体状态,个人理性就荡然无存,大众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18-19]。“大众理性”真的理性而可靠吗?确有研究证据表明个体心理在群体环境中会出现异化,包括盲目从众、屈从权威、责任扩散效应和去个体化现象等等。“大众”可能在集体无意识推动下陷入情绪狂欢或利益阻隔下的集体失语。“大众理性”意欲对抗“精英理性”最大限度彰显话语民主的同时,却也面临群体调试、系统整合的考验。

第三,网络信息快餐化。当前网络空间显现这样的现象:即使重大社会性事件似乎也无法引发大众作深度思考和持久讨论。在互联网碎片化时代背景下[20],社会信息的传播变得高速却低质,成为一场接一场的“48小时资讯”。 海量呈现、快速更新的网络资讯致使受众思考反应的时间被压缩,人们来不及就某一信息作深入探讨就不得不接受下一个资讯的覆盖。法恩曼(Howard Fineman)指出“所有事情都在加速进行,因而在过程中变得不够深刻。”[13]440如果社会大众对包括严肃性社会议题在内的所有信息都做“快餐式”消费,那么一次点赞、一串调侃式评论只是增添了声色犬马的笑料,却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和实质改变,还养成了大众玩世不恭的习惯化思维和情感反应。网络受众每日接受大量信息轰炸,为避免信息超载,有限的心理容量发起防御自动屏蔽超限信息。单一重复的信息呈现也使得受众感觉阈限提升,被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包围的大众变得去敏感化。这也许能部分解释人们有时的麻木不仁和恶搞心态。网络的自由性使得某些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人不考虑信源可行性,只为夺人眼球,极力夸大、作秀,迎合欢快又廉价的低级趣味和浅薄欲望。网络信息的“快餐化”趋势不会把大众带向我们所期望的严肃正统且有效的公共话语模式,而是极大地削弱它的信度和效度。

五、结语

网络带来的生产方式的变革、技术对传统社会形态的颠覆能否孕育着社会变迁之路?对于网络时代公共领域问题的思索基于历史固守之权力独尊和差序格局,也基于传统社会精英阶层的利益垄断和话语权把持,更是基于寄望未来全体民众共享之平等幸福。全民网络时代网络公共领域的构建是否能为权力失衡和差等有别的社会历史承袭带来一次转折的契机?也许坚定其意义,明晰其困境,寻其道、求其果,方能借力科技发展之潮流,顺应社会文明发展之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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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汪沛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6)02-0117-05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6.02.025

作者简介:杨眉,女,四川内江人,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讲师,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课题“社会公共事件中网络舆论功能及危机研究”(14SB0181)。

收稿日期:2015-07-30

网络出版时间:2016-04-26 14:54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60426.1454.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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