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
——以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为例
2016-03-18李如海
李如海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六盘水 553004)
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
——以贵州省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为例
李如海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六盘水 553004)
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种创新模式,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出现萌芽,通过“三变”改革,把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农户重新组织起来,发挥多种股份合作形式,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在推动“三变”改革过程中,存在股份合作经营主体数量匮乏、承载农业风险压力大,缺乏监督管理机制,产权边界不清、股权封闭,入股农民的顾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加强经营主体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农村产权股权流转服务体系,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稳步递推“三变”改革,因时而异、因地制宜地探索与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型路径。
土地股份合作制;“三变”改革;困境;建议
中国农民在农村改革开放中不断实践和国家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创造性地将股份制和合作制融合在一起,建立了一种新的企业制度——股份合作制。20世纪90年代初期,广东省南海市(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率先拉开了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序幕,开展了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制改革试验。[1]目前,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进行。[2]在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不断探索过程中,全国各地农村先后产生了许多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主要代表有南海模式、恒台模式、苏南模式、上海模式、重庆模式等。
相比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西部地区农村改革滞后,尤其是西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作为国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其土地零散、生态环境恶劣,难以适宜规模化的生产与市场竞争。六盘水市位于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境内的贵州省西部,喀斯特山区地貌突出、生态脆弱、农业生产条件恶劣。自2014年来,六盘水市借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以产业发展为平台,以股份合作为纽带,在市辖区内开启了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创造性开辟了以“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简称“三变”)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路径,得到了国务院汪洋副总理,省、市各级政府领导及相关领域专家的肯定。六盘水市的“三变”改革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的实践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能否适应西部贫困地区、石漠化片区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对于非农产业不发达、农业劳动力较多固守农村土地的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能否探索出一条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新路径,鉴于此,本文以六盘水市境内股份合作制为核心的“三变”改革模式、现实困境、改革建议进行初步探索。
一、六盘水市“三变”改革的现实意义及实践模式
1.“三变”改革的现实意义
“三变”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又一次“螺旋式”上升的重大发展。通过“三变”改革,把家庭承包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发挥多种股份合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三变”改革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动农村综合改革等全域发展。
2015年至2016年,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曾对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三次作出批示,指出需研究“三变”改革深层次的意义,要考虑把“三变”改革由盆景打造成一道风景线,并要求及时总结“三变”改革的经验,推广成功做法。2016年初,贵州省决定在六盘水市境内全面推广“三变”改革,在省内其余市、州范围内试点推广。
2014年以来,六盘水市探索的“三变”改革对促进境内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积累、消除“空壳村”、贫困群体脱贫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变”改革构建了股权合作新机制,对农村土地、荒山、古树等资源确权,入股经营主体,通过股权纽带连接成为一个个扶贫产业平台。两年多来,通过农民参股,构建了资金整合新机制和产业带动新机制,形成了村集体、农民、经营主体“产业联体、股份连心”的经营体系。[3]截止2016年3月,全市16.6万贫困人口参与“三变”改革,通过股权收益脱贫5.63万人。[4]
2.“三变”改革的主要实践模式
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主要模式以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辅之以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农村发展、扶持类资金、技术等要素投资入股。“三变”的参与主体为农户、村集体、投资经营主体,主要将土地、资金、技术等作为入股要素。在折股量化、股权设置方面根据各地实际,均有所不同。如六盘水市境内的钟山区大河镇周家寨社区,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发展葡萄产业,股权量化为每1亩土地为1股;在股权设置上,合作社占股70%,社员占股30%;在收益分配上采取保底+分红的模式,即在前三年采取保底分红,每股保底分红600元,三年后实行固定分红(合作社占股70%,社员占股30%)。
还有固定分红周期性浮动外加收益分红的模式。如水城县米箩镇俄戛村,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企业共建猕猴桃基地,基地又集中分片交给农户管理,参与管理的农户获得管理地块产生的利润分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第一个五年(未产生效益前)公司给入股农户每年每亩600元的固定分红;第二个五年起,采用“固定分红+收益分红”的模式,即第二个五年每亩固定分红1300元加收益分红,第三个五年每亩固定分红2000元加收益分红,第四个五年每亩固定分红2500元加收益分红。农民以劳动力和技术入股的,可获得管理地块产生纯利润30%的股权分红。
“三变”改革还有其他模式,主要是在股权设置和分配方式的差异,其共同点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后,均是改变传统农作物而规模化种植经济作物,发展现代农业。
二、六盘水市“三变”改革的现实困境与挑战
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在该区域内是个新鲜事物,在现实发展中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推动“三变”改革过程中,同步出现了“三变”改革工作的现实困境,制约了“三变”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行。截至目前,六盘水市“三变”改革推动比较好、起引领示范的地方为数不多。多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得利于其特定的农业产业发展环境、实力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三变”改革推行顺利、效果明显的地方,与其自然条件、交通区位、旅游资源、投资主体等方面的优势都有必然联系。相较而言,境内一些交通区位优势缺乏、基础设施落后、自然条件恶劣的地方,加之农民对农业股份合作经营体制发展意识淡薄等原因,难以吸引农业投资主体的入驻,以股份合作制为核心的“三变”改革制约瓶颈明显。具体而言,“三变”改革的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股份合作经营主体数量匮乏
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以种植经济作物发展现代农业,需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而一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难以担此重任。因此,是否有实力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影响农村“三变”改革的首要因素。一些地方虽有好的农业产业资源与农业发展条件,若没有经营主体投资入驻,并无法较好地开展以股份合作制为核心的“三变”改革工作;一些资源优势缺乏、交通区位条件差的地方,农业企业的招商引资依然是最大的困难,并影响“三变”改革推进。
2.农村股份合作经营主体需承载农业风险压力
农业产业效益容易受自然条件和市场供求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且农业产业投资大、周期长。目前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主要集中在农业,农业又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需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技术压力、市场压力。经营主体在投资收益、产业效益的可持续性都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一旦遇到农业企业经营效益持续下降,将影响经营主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发展。
3.股份合作经营主体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当前,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处于探索阶段,其管理措施、制度不完善,对经营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股份合作制的农业企业内部没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机构的设置,多数企业没能建立起监事会之类的监督组织。[5]农业经营主体在理顺入股的账务体系,保障入股人的利益方面,缺乏监管体系,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项目资金管理缺乏监督机制;农民作为股东通过参与“三变”改革,农民与经营主体的利益链接机制缺乏监督主体的监督。如果农民没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便无法确保企业资金的有效监督。企业产生利润时,如何鉴定企业的利润、企业收益的时间节点,鉴定结果缺乏监督主体公正的监督;对扶贫资金、财政资金作为股金入股企业、合作社,对资金评估不当或监督不力,就有可能出现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如有的经营主体对农业经营原本不感兴趣,主要是看中项目资金。在经营过程中,只注重前期工作,后期管理跟不上,结果可能整个项目失败了,但个人却从中套取了部分资金,或占为己有、或挪为他用。
4.农村股份合作经营产权边界不清、股权封闭
我国现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产权边界仍模糊不清,产权残缺和权利侵犯问题尚存。[6]六盘水市在推行“三变”改革中同样存在产权不清、产权不完善的问题。首先,表现为土地不能及时确权,未能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不能及时确权就会影响到农民的土地权属,如资源变股权后,农民所占股权的比重,以及分配利益的数量都会受其影响。其次,产权不清引起土地纠纷。在乡镇,土地纠纷成为信访当中最棘手的问题,并且随着时间的延续,有些土地地形地貌发生改变后,确权难度更大。在针对六盘水市2015年村、支两委培训班的问卷调查中,90.14%的村支两委成员认为所在村委会有土地纠纷现象,其中地界矛盾是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农村产权归属不清是产权制度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制约着基层“三变”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确权以后缺乏农村产权股权交易平台,使得股权封闭性强,股权无法实现抵押、交易。
5.农民(股东)对土地股份合作模式的顾虑
目前参与“三变”改革的社员群体较少。某些地区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借助几户农户的身份证就可以组建合作社,有些合作社社员根本没有真正参与农业产业的发展,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主体甚至仅有一户人;一些村集体虽承办农业企业,但村集体办企业大多数是有实力的村干部、村民出资或合资的运营模式,绝大部分农民没有参与。由此,农民没有真正参与“三变”改革,这是推行“三变”改革最大的困难之一。
三、六盘水市深化“三变”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合作社)主体、群众参与,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与沿海地区及对口帮扶的城市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三变”改革探索初期,要发挥村级集体的组织与宣传作用,发挥“党支部+合作社”的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民集体经济的运行管理,将基层党建与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相结合,以达到更好的产业发展效果,并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在没有农业企业投资入驻、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方,可引导、扶持一部分种植大户,作为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先行探索;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优势,对种植大户进行种植培训,引导种植大户对种植作物实施精细化管理;探索将政府性扶持资金项目注入种植大户的试点工作。
2.建立股份合作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机制
要为经营主体的利益保驾护航,通过开拓市场,保障农产品销路,采取合同订单、最低保护收购价格,保护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的利益。稳步推行政府监督,企业与农民签订种植作物的保底收购价。建立农业保险机制。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服务。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产业的覆盖,将全市猕猴桃、茶叶、核桃、刺梨等特色农业产业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范围,降低“三变”改革过程中农业产业风险和保障农民的利益。
3.加强股份合作经营主体的监督与管理
健全股份合作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推行科学规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推行“三权分立”。农村股份合作制经营主体按有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三会”工作规则,明确“三会”职责,明确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等,[7]38逐步建立起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地区政府出台系统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以保护农业投资主体、村集体、农民的利益。政府要对经营主体的财务建立监督制度,明细国家、企业、群众的投资比例;研究与制定如何管理农民的股金、股权的细则,保障农民的利益,保障入股资金安全;监督合同的鉴定,使得企业与村集体、农户的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4.建立农村产权股权流转服务体系
明确界定企业产权关系,完善股权流动机制,[7]42逐步打破股权封闭性。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土地、林地确权,明细村集体、群众的产权。在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村产权股权交易中心,制定交易的细则和章程,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在乡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便于农村部分股权转让、抵押或者买卖,使股东的“虚权”成为真正的“实权”,维护股东权益。[8]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建立健全产权评估、流转、抵押、担保和股权设置、股权交易、确立股比、股红分配、股权退出等流程。让农民拥有土地、林地产权的处置权,实现流动的自主性,促进农村生产要素与现代金融体系的衔接。
5.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稳步递推“三变”改革
深化以股份合作制为核心的农村“三变”改革,要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展“三变”改革工作,现阶段不宜搞运动试的推广,要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完善、农民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以及在农业产业稳步发展的前提下,以示范引领递推“三变”改革工作。推行农村“三变”改革,要建立起几个具有模式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的农村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起到示范引领的旗帜作用。在农业产业发展运营期间,不断总结经营管理的经验与路径,逐步形成较成熟的运作模式。通过引领农民(股东)透过示范点看清真正的产业效益,体会如何参与、如何践行“三变”改革工作,并且如何从中得实惠,让农民真正体会到“三变”为其带来的好处。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六盘水市以股份合作制为核心的“三变”改革,为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依然任重道远。不可否认,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与其他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就业机会、农村劳动力转移等要素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乌蒙山连片特困地区在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过程中,在借鉴其他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先进经验的同时,需应时而异、因地制宜地探索与完善适合本区域内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型路径。
[1]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解析与实证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3-4.
[2]盛智颖.关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探讨[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1):41.
[3]“三变”托起凉都小康梦——记全省脱贫攻坚奖创新奖获得者、六盘水市委书记李再勇[N].六盘水日报,2016-10-18.
[4]市政协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N].六盘水日报,2016-08-30.
[5]谭芝灵.回顾与反思:中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历程[J].理论探讨,2009(2):91.
[6]刘爽,郭淑缓,李志伟.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研究[J].农业经济,2012(2):40.
[7]张笑寒.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特征、现实困境和出路选择—以苏南上林村为个案[J].中国土地科学,2009(2):38-42.
[8]朱满德,刘超.土地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62.
A Probing into Rural Joint Land Stock Cooperation System of the Poverty-Stricken Covered Areas ofW umeng M ountains—Taking the Three ChangesReform of Liupanshuiin Guizhou asan Example
LiRu-hai
(Party Schoolof LiupanshuiCommitteeof the CPC,Liupanshui,Guizhou553004,China)
As an innovativemodel to deepen the reform of rural land system,the land stock cooperation system of the poverty-stricken covered areas ofWumengmountainswasgenerated,through the Three changes reform,the farmers thathouseholdswith decentralizedmanagementwere reorganized,it play a variety of forms of stock cooperation,to develop rural economy,promote farmers'income,and promote poverty alleviation.In promoting the Three changes in the reform process,it simultaneously appeared the realistic dilemma of Three change the reform,restricting its further implementation.There is that the number ofbusiness entities of stock cooperation is scarce,it carries the risk of agricultural pressure,lack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mechanism,property rightsunclear,equity closed,farmers(shareholders)toworry aboutsystem of land stock cooperative.So,itproposes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stock cooperative system as the core of Three changes reform:cultiva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establish a risk protectionmechanism,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management,establishmentservice system of rural property ownership transfer,in point,demonstration lead and steadily recursive Three changes reform.it should changewith time,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exploration and improvementof land stock cooperation.
Land Stock Cooperation System;Three ChangesReform;Predicament;Suggestions
F207
A
2096-0239(2016)06-0066-05
(责编:明茂修 责校:明茂修)
2016-10-15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彝族文化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乌蒙山彝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股份合作扶贫开发机制研究”,项目编号:YZWH1605;贵州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2016年度立项调研课题“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助推精准扶贫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6DxktSH21;贵州省六盘水市社科联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资助课题“‘三变’与精准扶贫协同发展机制研究”,项目编号:lpsskl-2016-03。
李如海(1985-),男,云南南涧人,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讲师,法学(民族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族经济、乡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