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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特征及其完善

2016-03-18孙国栋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制度建设

孙国栋

(安徽医科大学 学工部,合肥 2306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特征及其完善

孙国栋

(安徽医科大学 学工部,合肥230601)

摘要:依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内涵、根本特征以及内在联系进行了研究,得出结论,必须要在实践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完善、发展。因此,在当代中国,必须立足时代发展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建设,培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与特征;制度建设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内涵

2011年7月1日,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胡锦涛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概念,称它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并对其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行了初步阐述。甫一发表,便成为当时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党的十六大,我党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和各个维度上,来发展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完善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为新一轮的制度革新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党的十七大,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基调,确立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目标,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入了新鲜血液。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成为显学。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内涵作了本质规定,“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1]由此可见,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主要分为三大类,如以地球内部圈层分成的地核、地幔和地壳三层来比喻,就包括“地核”层面的社会主义制度、“地幔”层面的基本经济、政治等制度和“地壳”层面的各种具体制度等。

“地核”层面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中国国情、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社会主义制度。它是在我国社会制度体系中起决定作用的制度,决定着我国社会制度的本质,是我国社会制度区别于其他形式、形态的社会制度的主要标志和内在“灵魂”;“地幔”层面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基本“骨架”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是根本制度的延伸、深化和展开,规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地壳”层面上,各种具体制度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粘连在基本“骨架”之上、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体变得丰满的“血肉”,为各种社会制度的高效运行提供养分和保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三位一体,使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向正确、层次分明、逻辑清晰、衔接得当,凸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部的科学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内涵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以选举民主为主要特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以间接民主为媒介,让能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精英来进行选举,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紧密结合,成为中国人民参加国家政权的基本形式。其制度绩效不仅在于能保证全国政令畅通,而且也较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加国家政权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以合作民主为主要标志的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以人民政协为基本载体,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基本方针,彰显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花簇中的一朵奇葩。它以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为基调,实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其制度绩效不仅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合”精神,最大限度地统合各种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而且也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实践逻辑的理论提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以民族平等为主要原则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平等为前提,以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为目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少数民族自治政策,在中央政府统一治理下,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样既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和政治认同,而且也实现了民族与地方(区域)、政治与经济的双重融合,也有利于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巩固与发展,更能“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四)以直接民主为主要标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国在城乡社区、基层群众中实行自治制度,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保证人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凸显了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使人民享有民主权利与自由。它集内容的丰富、形式的多样和群众主体论与国家主导论、实体性民主与程序性民主于一体,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五)以法律科学为主要标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架,由刑法、民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也是基于宪法、法律之上的各种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体系的总称。上述法律体系科学统一、立体多样、层次分明、逻辑系统、动态开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文本样式和规范表达,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而且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完善的法治保障。

(六)以经济发展为主要特色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发展之魂。实现科学发展的核心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其决定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施创新型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七)以党内民主为主要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制度。党内民主是党成长、发展的生命线,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党内民主的核心在于能以制度确保党员民主权利,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干部制度,进而实现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由上可见,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等组成的有机统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纛旗的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会失去制度保障,就能造成西方国家对中国道路产生误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就不能向深处挺进、发展,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大潮中,很有可能在所谓的“文明冲突”中向西方文化“趋同”。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特殊发展阶段和具体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并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达到了道路、理论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与文化特色的中国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有机统一体,道路是实现途径,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

肇始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道路和依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点和时代特色,即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三者浑然融为一个“有机体”,更凸显出全面融合的“中国特色”,即效率与公平兼顾、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活力与秩序相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一致、社会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相促进。

从发展程度上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没有定型,仍需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完善、成熟、发展。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中国道路为前提、以中国成就为基点、以中国经验为特色、以中国文化为内生力,并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不断更新、完善、发展的开放性发展范式。[2]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特征

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顺应当今时代潮流、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并能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实践中艰辛探索出来的制度体系,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内容和最大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基本特征,主要涵括以下五点。

(一)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论与中国基本国情论的辩证统一。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创造了“中国奇迹”“中国模式”,娩出了“中国震撼”,其根本就在于它既坚持、高扬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又根据我国具体实际和文化传统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涵盖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科学社会主义诸多基本原理,核心两条就在于坚持生产力发展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正是在这两个维度上实现了理论与实践、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即社会主义本质论。一方面,把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任务,极大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另一方面,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更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价值维度。也正如习近平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4]

(二)坚持改革动力论与吸纳世界文明论的辩证统一。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务必要全面深化改革,把坚持制度和完善制度有机统一起来。“不改革就没有出路”[3]237“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3]370可见,改革是一场新革命,是推动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5]因而,中国的改革要在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进行,同时要扬弃、吸纳世界文明一切进步因素为我所用,秉承改革与开放的同步、坚持与完善的统一,不断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代、时势、时机俱进。

(三)坚持社会差别论与社会公正论的辩证统一。邓小平的“先富”“共富”论,体现了社会发展差别与社会需要公正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于中国基本国情,追求效率,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我国的综合国力,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但在实践中,社会差别愈来愈大、社会贫富悬殊,出现两极分化,任其发展下去,会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破坏社会生产力。因此,我们要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在实践中实现追求效率、维护公正的“双赢”局面。

(四)坚持经济“红线”论与若干制度协调论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坚持生产力标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发展的“红线”,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运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并且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政党制度、文化创新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和环境治理制度,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坚持社会全面发展论与以人为本论的辩证统一。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两大理论基石为基础,对以雇佣劳动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剥削社会进行了深度批判,深刻阐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指出代替资本主义阶级社会的“联合体”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未来社会是物的极大丰富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协调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一致性、逐步实现最高理想和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有机协调,充分发挥人民在创造历史中的伟大作用,在实践中达到了社会“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和以人为本的高度统一。

由上可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其基本经验就是: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科学地回答和解决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四个基本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四个基本规律最准确、最深度的把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维度来研究这四个基本问题和四个基本规律,可以使其更为深化,更有着力点和支撑点。

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理路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和文化多元化的视域下,完善中国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必须立足时代发展实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培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臻于至善。

(一)社会主义社会是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7]在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前提下,要对社会主义进行改革,但改革是对根本制度的坚持、基本制度的完善、具体制度的创新,不能以改革之名而偏离社会主义。当前深化各项改革必须向前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信念,勇于担当,逡巡、停顿甚至倒退都没有出路,改革出现的问题还要由坚持、推进改革来解决。在当代中国,坚持以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三者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坚持科学社会主义。

(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能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政党是现代国家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组织中枢,必须切实开展党内民主建设,依法治党,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党的民意引导能力、制度创新能力和组织动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执政党的现代转型来带动国家的现代转型,使党的领导与政府治理、社会自治、市场配置四方面有序联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三者的良性互动,进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加强各种配套措施的协调兼顾,顶层设计与地方经验提炼相结合。顶层设计指导地方实践探索,地方经验为顶层设计提供素材。改革进入深水区,难度增大、阻力增多、风险可控性不明显,必须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而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的最优顶层设计。“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3]277提炼地方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层面,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创新,重塑中央、地方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和谐的层级治理机制,最大效用地发挥“两个积极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5]333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能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3]372制度选择和科学设计,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重新界定、明确国家职能,大力推进政府执政方式的现代化,实现国家科学治理。缩小国家权力,增强国家能力,对全能国家进行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解构,集有序解构和有效建构于一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其核心点就是在市场与政府、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求均衡,使两者的关系趋于科学合理,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互动的多元共治模式,力求建成法治政府、服务(善治)政府和有效政府。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政党制度、文化创新制度、社会治理制度和环境治理制度,并注重制度之间的适应、衔接、配套、协调,实现“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目标。[8]

(五)加强法治建设,注重法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在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形成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制衡关系,构建法治秩序,以法治建设来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合理性、联动性和有效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9],以法治来构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法治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亨廷顿认为:“一个拥有高度制度化的统治机构和程序的社会,能更好地阐明和实现其公共利益。”[10]以法治精神大力培育全民法治意识,进而培养具有现代精神的“中国特色”公民。

(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是制度之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兴国之魂。必须建构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多元多样的社会文化,建造转型社会的文化融合机制、价值整合制度,塑造当前转型中国的改革共识,引导转型社会时期的社会心理、社会思潮、文化信仰以及生活观念,从而实现低成本的国家治理。

(七)借鉴人类历史上一切文明制度,为我所用。社会主义制度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替代制度,虽是先进的,但仍不能完全割裂与资本主义制度的联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更不能游离在世界文明之外。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在价值认同之上树立制度自信,必须科学借鉴、批判继承资本主义制度中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并在对外开放中促进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内生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EB/OL].(2012-11-19)[2015-11-17].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_2.htm.

[2]孙国栋.中国道路的世界历史意义[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98.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

[4]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N].人民日报,2013-01-05(1).

[5]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7.

[6]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7]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3.

[8]习近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3-11-15)[2015-11-17].http://www.gov.cn/jrzg/2013-11/15/content_2528179.htm.

[9]习近平.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4-10-28)[2015-11-17].http://cpc.people.com.cn/n/2014/1028/c64387-25926125.html.

[10]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9.

[责任编辑李潜生]

Connot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Improvement of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UN Guo-dong

(Department of Students Affairs,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spirit of the eighteenth congress of the Party, 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basic features and internal relations of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been studied. For this purpose, we must explore and perfect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practice. In contemporary China, based on development practice with the time and guided by the system of theorie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must adhere to the socialist direction of reform, improve the party's leadership and ruling ability, strengthen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and actively cultivat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in order to perfect 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the socialist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onnot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improvement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021(2016)01-0001-06

作者简介:孙国栋(1980-),男,河南夏邑人,讲师,哲学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基金项目:安徽医科大学2014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新媒体视域下的辅导员就业服务能力探析”(项目编号:2014xszh02)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5-11-07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此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科学界定,这对于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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