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视角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2016-03-17王效,王燕
王 效,王 燕
(安徽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视角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王 效,王 燕
(安徽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可分为革命论与社会论,其中,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是对新中国新社会的理论设计,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来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要防止教条式的理解.无论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还是当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与世界范围内的资本主义同处一个时代,都是在不同时期创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发展理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创造性发展.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形态论;三形态论
作为毛泽东代表作之一的《新民主主义论》以及随后一系列著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随之建立的新社会进行了科学而明确的描述.对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学术界研究的成果较多,争议较少,但是对于随之建立的新社会的理论尚存有较多不同见解.力图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视角来考察毛泽东对新中国社会制度的设想.
1 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毛泽东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明确地把新民主主义论划分为革命论和社会论两个部分.但在学界的研究中,有不少学者对新民主主义论作了这两部分的区分.将新民主主义论划分为革命论和社会论两个部分是有意义的,也是有根据的.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提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是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1].至于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的“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指的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随后,毛泽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定了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纲领,并且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1].除了毛泽东在理论上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进行了细致地描述和设计之外,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政权正是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建立的政权,新中国政权也是参照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政权的模式建立的.所以,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有着严谨的理论体系,也有着充分的实践过程.另外,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不仅是新中国的建国纲领,也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和实践经验.
如果说新民主主义革命论回答的是中国需要一场什么样的革命以及如何进行这场革命的问题,那么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则是对革命前途的设计,是对革命以后的中国社会如何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向社会主义所进行的规划,并且这种规划并非纸上谈兵,而是经过根据地建设实践检验的理论,被证明是合乎中国国情的社会制度.毛泽东曾经说,各抗日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都是新民主主义的社会,把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1].所以,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新民主主义社会都明确地存在着.尽管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形态,正如事物的永恒运动并不否定事物相对静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样,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并不能否定它的独立性.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谈到革命的第一步与第二步的衔接问题时说,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完成以后,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要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那么这两个步骤之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将要持续多长时间,毛泽东并没有明确说明.由于《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分别写于1939年和1940年,此时的中国尚处于抗战时期,毛泽东不可能对所设想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设定时间的界限,只能说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再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上去.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到1956年底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党的历史决议中也指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存在“四个过”的问题.而改造和过渡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恐怕正是与是否具备了毛泽东曾经说过的“一切条件”有关.
2 “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论”
在社会发展形态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有过多次不完全相同的表述.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根据所有制的不同形式,提出了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三种所有制形式[2].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再次提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3].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也存在这样的概括: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4].
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提出过具体的“五形态论”.在马克思所提出的几种社会形态分类中最接近于“五形态论”的是《〈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提出的是四个社会形态,但随后他又说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能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胞胎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3].按照马克思的推断,在资产阶级胞胎里发展的生产力,创造出来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新的非对抗的生产关系会取代这种最后的对抗性质的生产关系,那么这种新的非对抗的生产关系只能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根据诸多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不同表述,俄国共产党总结并提出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五形态说,这种五形态说的模式化、固定化,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历史的复杂性表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总是按照这个传统的五个社会形态的顺序进行的,而是呈现多样性和跳跃性.就中国而言,从20世纪30年代前后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分期方面发生争论以来,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就一直没有得到统一.又如在中国这样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该如何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来探索适合中国实际的革命和建设道路也难以在五形态的框架内找到合适的办法,建国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遭遇的挫折也很难说与这五形态的教条化认识没有关系.而且,当我们把马克思在不同时期中对社会形态的不同分类与这五形态进行一一对照,希望能够“对号入座”时却发现,这件事是很难办到的.再有,当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社会形态进行分析的时候,也不是都能够在这五形态中找出其准确的位置.各个国家在发展道路上体现的多样性说明:马克思在进行社会形态的描述和划分时之所以存在着不同的表述完全是因为人类社会发展既有总体的进步性,又有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另外,马克思对于社会形态的不同划分是建立在不同标准上的.标准不同,结论也不同.所以,“五形态论”具有相当的科学性和一定的适用性,但它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也完全不必要再重新把马克思的其他社会形态分类纳入到这五形态说的统一性中来.
就中国来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就不属于“五形态论”中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更是无法在五形态说中找到位置.因此,必须突破这“五形态论”的教条,从更具有概括意义的社会形态理论上认识人类社会的具体形态,从而更加全面地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性、丰富性和阶段性,进而发现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特色革命和建设道路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理论的重要意义.
由于苏联共产党和苏联革命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巨大影响,“五形态论”在我国理论界影响深远.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在解放思想的前提下,结合中、俄两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际,人们在对马克思的著作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后,逐渐认识到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中,其实并不存在统一的社会历史形态的分期法,更没有传统教科书体系中那种统一发展模式的五形态说.马克思只是在不同的研究层面上提出了不同的社会形态发展线索,因此不能仅仅停留在某一种特定的框架内,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普适性公式.即使从马克思不同时期提出的论述中概括出“五形态论”,它也只能用来说明欧洲社会的演化史[5].其实,马克思对于那种把自身的社会发展理论套用到任何其他民族的做法也表示反对,他认为这样做会给他本人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他过多的侮辱[6].
针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跳跃性,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论”越来越表现出更强概括性和解释能力.“三形态论”所具有的最大的概括性和普适性,为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供了最合适的历史哲学线索.当用“三形态论”来分析社会发展现象时,一方面,很容易判断所处的历史方位;另一方面,能很明确地判断出发展方向并能够自觉地调整理论和政策.“三形态论”包括对人的依附关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对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独立个性阶段和人的自由个性发展阶段.按照这个理论,人类自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都不同程度地处于人的依附关系占统治地位的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开创了对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独立个性阶段,而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则是实现人的自由个性也就是共产主义.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最基本的科学判断.在这样的规律的基础之上,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发展呈现出了丰富多彩的内容和形式.
当然,对于“三形态论”不能待之以教条式的态度,因为根据“三形态论”,人对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阶段,指的主要是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人的个性解放则是共产主义社会阶段.马克思意义上的共产主义虽然指的是能够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个性自由的社会,但是,在落后的俄国和中国,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初期,不可能建立马克思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我们还处于对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阶段,甚至是处于对人的依赖性和对物的依赖性相结合的阶段.苏联共产党由于僵化、教条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最后导致国家解体,不得不退回到资本主义;而中国共产党提出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在未摆脱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发展阶段基础上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成果.而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实也正是对我国社会处于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阶段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探索和创新成果.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避免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波折,走出一条新的通往“自由个性的人”的道路.可以说,自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们并没有摆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发展阶段,也并没有达到人的个性解放的全面发展阶段,所以,我国的社会主义既区别于当今世界的资本主义,也区别于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正因为如此,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
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里,无论是“三形态说”还是“五形态说”,都没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说法.虽然马克思曾经提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的阶段,但是,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没有提出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这正表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所得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在中国革命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不仅需要研究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挖掘并发扬其理论价值,还应该注意学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他们没有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而是利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由于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思想源头上可以追溯到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设计,又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方式和分配方式等各方面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有着很多相似、相异的地方,所以,有必要对这几个概念展开进一步地讨论.
最为人所熟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是在党的十二大上由邓小平首次明确提出.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7].其实,无论是中国革命还是社会主义建设,都不能离开“中国特色”这个关键词,比如,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就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毛泽东对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设计也没有照搬照抄外国模式,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建国纲领.毛泽东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不同,它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1].
从时间跨度上看,新民主主义社会指的是建国头七年这个阶段;党的十三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指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大约要用一百年时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发展阶段,具体说,就是从1956年到21世纪的中叶(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8]).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结束之后开启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在社会政治领域,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比建国初更为稳固,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经济已在全社会占据了绝对的优势,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地位也已经树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宣布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必须与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相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在生产力方面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这成为诞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基本的背景和原因.
从社会性质上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中一直到现代的政治理论课教科书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都有着统一的说法,即它属于社会主义体系,但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党的十三大报告上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从根本性质上就把两者区分开来了.但是,如果从马克思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三形态的角度来看,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与当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都还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形态,就是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阶段.人们之所以总希望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归入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这种思维惯性,很显然是受前苏联理论界的人类社会发展“五形态论”的影响.
在政权性质方面,无论是从毛泽东在三、四十年代对新民主主义的论述,还是从新中国成立时通过的《共同纲领》的规定来看,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都是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其中各革命阶级中包含了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非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共产党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实际执掌着国家政权.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复存在,各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性质转变为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所以,新中国建立的虽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政权,但是,联合专政的因素越来越少.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民族资产阶级被消灭,国家政权不再具有与民族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性质.因此,建国初的《共同纲领》规定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而五四年宪法则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
在经济基础方面,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尚未奠定[9].在经济制度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农民的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国民经济中资本主义经济比重较大,公有制经济在数量上虽然成长迅速,但还不占主要部分.比如上海的资本家对发生在建国初打击不法投机分子的斗争中就有过这样的评论:6月的银元风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压下去的,此次则仅用经济力量就能稳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给了上海工商界一个教训[10].这说明,新中国政权在经济上的力量最初还不能对国民经济拥有足够的控制力.而在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上面,非社会主义的因素更加明显.新中国掀起的土地改革热潮,彻底打碎了地主阶级生产关系的基础,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分田到户的土地制度改革仍然不是一项社会主义的措施,分到农民手中的土地,其所有权是归农民私有,因而是一个具有民主主义性质的改革.而在“三大改造”完成以后,形成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我国由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占据优势,公有制经济具备了对国民经济的强大控制力.在土地问题上,城市的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从而消除了土地的私有属性.土地、矿产甚至是环境都是生产活动得以开展的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的全民所有,使得公有制经济在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占有绝对的优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些经济方面的因素与新民主主义社会有着根本的区别.
在思想文化方面,由于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复杂性、政治秩序的不稳定导致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且,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马克思主义所影响的范围、方式以及人们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程度都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在这个阶段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的阶段,对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之间的思想冲突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的阶段.建国初开展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运动,总的目的就是要在全党和全国人民思想中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已经得到巩固,此时文化建设的任务则是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尊重思想文化发展的特殊规律,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在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面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正是这些相似性使人们常常认为这两个社会发展阶段实质上是相同的,但这些相似性并不能掩盖它们之间的巨大差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翻版.如龚育之先生所说:不是回到新民主主义去,而是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做好初级阶段这篇大文章[11].
[1]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 王伟光,靳辉明,庞卓恒,等.“社会形态理论与历史价值观”笔谈[J].中国社会科学,2011(1):4-29.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0]中共中央党建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上)[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11]龚育之.新民主主义,过渡时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J].中共党史研究,1988(1):14-27.
On the Theory of New Democratic Socie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x's Theory of Social Forms
WANG Xiao,WANG Yan
(School of Marxism,Anhui Polytechnic University,Wuhu 241000,China)
Mao Zedong's theory of new democracy revolu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parts:the theory of revolution and the theory of society.The theory of new democratic society is the theoretical design of new China and new society when studying the theory of new democratic society and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characteristic socialism theory with Marx's theory of social formation,the dogmatic understanding needs to be abolished.Both the new democratic society and the contemporary Chinese characteristic socialism are coexisting with worldwide capitalism.Developed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for Chinese conditions,they are social development theories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inheritance and creative development of Marxist social development theory.
the theory of new democratic society;Chinese characteristic socialism theory;five types of social forms;three types of social forms
A8
A
1672-2477(2016)06-0001-05
2015-11-25
安徽省高等教育提升计划基金资助项目(TSSK2014B20)
王 效(1972-),男,安徽舒城人,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