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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心身问题研究近况与问题评析

2016-03-16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心身第一人称心智

维 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国内心身问题研究近况与问题评析

维 之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国内去年发表了多篇研究心身问题的学术论文,可体现我国这方面的研究进展和尚存问题。心身问题涉及了感受质和现象概念策略。感受质问题不仅是指人感受到了不可言说的现象面相,而且也是包括感受本身的,即包括了心智的觉知特性。研究揭示,觉知是自明-自显示的,具有“知、明、我”的三位一体性。现象概念策略之能形成的关键是采用了“第一人称视角”,但人脑拥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条件是具备觉知性能、成为第一人称者“我”。觉知和自我都是难以自然化的主观东西。故物理主义不能使用现象概念策略解决心身问题。

心身问题;感受质;觉知;第一人称视角;自我

一、 研究近况简述

心身问题是心智哲学的一个最重要的基本问题,也是最困难的理论问题之一。我国心智哲学界在此问题上也进行了多年的持续研究,并在刚过去的2015年里集中发表了多篇有份量的力作,体现了我国近期心身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尚存问题。下面试作简介与评析。

去年初,《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上发表了一篇洋洋大观的论述心身问题的文章《心性多样论:心身问题的一种解答》[1]23-44。文章指出,“心”不是单一体,而是由形式多样、性质各异的心理个例和样式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因此,解决心身问题时,不能简单地说它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具体的心身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心身同一论、功能主义、解释主义、双重语言论、随附论、副现象论、突现论和一体两面论等各种心身关系理论,都分别说明了某些心理样式与身体的关系,但都不完整。进而,该文认为,基本的心理活动与过程是“借助整体突现而发生的”,作为整体心理之集中体现的自我也是由极为复杂的大脑过程突现的(“作为突现自我的大脑过程是一种极为复杂的过程”)。由是,可以看出,突现作用在这里的心身关系中最为重要,该文的心身关系理论应是一种以突现论为主部而兼容多种其他心身关系论的联合论,这是一种独到而包容的理论。

稍早《兰州学刊》2014年第12期上也发表了一篇观点新颖的论文《物理主义与心身问题》[2]31-35。该文提出,可以用心理/非心理的二分世界模式取代通常的物理/非物理的二分模式来解答心身问题,即替代心灵到底是物理的还是非物理的究问而探讨心灵是心理的还是非心理的东西。因为物理主义致力论证心灵终归是物理的东西,但对于什么是“物理的”问题却一直没有确切的答案,并且也难有最终的答案或定义(因为物理学还在发展之中,其内容和对象也在变化着)。若采用心理/非心理的二分模式看问题将会避免上述困难,因为对于“心理”是什么人们都有直接经验而能明确定义。当心身问题的研究转向探讨心理与非心理的关系、追究心灵或心理现象是否最终依存于非心理的东西,这会开启心身问题研究以至心智哲学的新理路,带来方法论的变革和新前景。但也应看到,采用心理/非心理的二分世界模式的理论前提是预设“心理”(的属性、现象或实体)也为世界的基本特征,这也会引出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

几个月后,《自然辩证法通讯》2015年第4期上重点发表了一组论述心身问题的论文。其第一篇是《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3]1-14,该文细致评述了四种常见的物理主义观点及其尚存问题,借助现象概念策略辩护了戴维森版的殊型同一论,认为这能是物理主义对于心身问题给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解决(具体内容见下文);第二篇是《对于“感受质”之“不可言说性”的一种自然主义解释》[4]15-22,该文借助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和语义学分析,对感受质问题提出了一个自然主义解决方案,从而为物理主义清除了主要的疑难困扰,具有呼应上文的效果。但我们认为,感受质问题还有更多的含义,现象概念策略中还隐含着一个有待处理的理论前提,物理主义要真正解决心身问题还须做进一步的工作。下面对此试作讨论评析。

二、感受质与觉知

我们的讨论从“感受质”入手,这是一个在当今心智哲学文献中经常出现的概念,也是近年来非物理主义学派向物理主义挑战的一个新利器,曾一度为难过物理主义。但物理主义随后也以各种方式对它进行破解,上述《对于“感受质”之“不可言说性”的一种自然主义解释》[4]15-22一文则又对它提出了一个独到见地的新破解方案。

该文首先依据美国哲学家泰(Michael Tye)的定义和解说,将感受质概括为一种以“不可言说性”为主要特征的现象面相。进而通过语义学分析认为感受质并不是一个自然类,故而将其细分为视觉体验、听觉体验、味觉体验等12种现象面相。然后,该文选取视觉感官道为典例,从形状和颜色两个方面分析了视觉感知由感官到大脑的形成过程与机制。找到了视觉的感受质之“不可言说性”的症结所在:视觉的神经系统能够产生和辩认的形状种类和颜色种类都是海量的,但人类自然语言表述形状和颜色种类的词汇量则相对太少,远远不足以全面和确切地表述自己的视觉体验。这就是视觉感受质不可言说性的原因。但这种不可言说性的原因乃在于人类语言的不完善而非物理(神经)机制上的不完善:视觉形色现象完全可由视觉系统的物理条件产生出来。故而最典型的视觉感受质并不构成对物理主义的威胁。

总之,该文以独到的研究对于困难的感受质问题提出了一种新的自然主义解决方案,对物理主义作了进一步辩护,是一可称赞的学术成果。若一分为二地看,作为对感受质问题的真正解决,该文的结论还有些简单化,因为感受质的不易作物理解释的主观性不仅在于它的现象面相或表现状态的非物理性,而且它还有一种难作物理表述的觉知性。

关于感受质,学术界有多种界说,但其基本意思,由知识论证可表明,乃是说即使掌握了关于大脑和经验现象的一切物理知识也仍不能物理地解释经验现象的感受经验与性质。因而这还不是自然语言的词汇量不够的问题,而是指物理知识和概念充分完善也不能正确说明感受经验的主观性质,它必须得由非物理的概念和知识来表述和解释。具体对于颜色而言,颜色的感受质问题,并不仅是色彩种类海量而无足够的词汇对应表达这一点,也不是自然语言的词汇量不足以准确地表述一种颜色的全部现象性状,它实是指每一种颜色之感受经验的主观性质都不能用物理概念和知识来正确表述和解释,因为感受颜色时的内心状态是不能用质量、能量、电磁、波动等客观指标来刻划的,它乃带着情致意向而澄明自我。例如,粉红色的感受引起“我”一种温馨和澄明之觉,嫩绿色的感受引起“我”一种清明惬意之觉。这类自我觉态并不在物理概念的表述范围之内。

因而,经验—心智现象具有不能用物理概念所表述的主观状态或现象面相乃是事实,许多物理主义者也承认这一点,当今的学术争论也主要在这一方面。然而,感受质的意义还有另一方面,这就是心智现象不仅以现象面相的样态存在着,它们同时还觉知着。海德格尔指出,精神意识现象的突出特征就是:它们存在的同时知道着自己的存在。觉知乃心智现象的存在方式,它们是“以知为在”、“在中有知”的;一切心智状态与活动都为自己所知道,失去了觉知也同时失去了心智(已有研究论证无意识现象也具有微弱的觉知)[5]87-92。这也是大家都能认可的事实,谁也不会否认自己知道自己的所感与所思。

所以,心智活动不只是一个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而还有着对信息加工结果(现象面相)的觉知。觉知伴随着一切心智现象,是其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特性。然而,觉知究竟是何义?它也是一种不为物理概念所表述的主观心性或感受质吗?

我们先考察觉知的具体含义。在词典上,觉知是知、知道、知晓的同义词,但它不同义于感觉和知觉两心理学概念;特别要指出的是,觉知与认识(或认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认识论和心理学上,认识是一人(脑)反映外界事物的多环节复杂过程:先是外物以某种方式对人体感觉器官的刺激作用,感觉器官则将外界刺激信息转换成特定模式的神经冲动经由神经通路传向大脑感觉皮层,接而大脑皮层对传入的神经冲动信息进行加工整合、并形成一个表征-反映外物的主观映象。主观映象则是一心智现象,它乃是一认识过程的终端主观环节,觉知就出现在这个终端主观环节上,使主观映象成为主体(我)知道的东西,再加上与别的主观映象间的联想与思维活动而完成一个认识过程。但认识过程前面的几个环节都是无觉知的,人并不知道自身的感官和神经系统是如何运作活动的,只有主观映象才是知道的。

简言之,觉知是认识过程终端环节的主观心性,它乃认识过程的关键所在:有心理学实验表明,人在睡眠或昏迷时,外界的声音和皮肤刺激也会在大脑皮层形成与人醒时类同的神经活动样式,但此时人没有觉知(意识),因而就不能形成对外界刺激的感觉与认识。由此足见觉知的重要,它与认识的关系和区别也在此显示出来。

鉴于觉知(awareness)与认识(cognition)的概念不同,二者的作用机制也不一样:区别在于认识作用的主客对立性,觉知则是一种主客同一的自明性。这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现象乃是“就其自身显示自身者”[6]36,即主观映象-心智现象被觉知的方式乃是一种主客同一的自显示,是现象自己觉知自己的,觉知者不是立于现象之外而是在现象之中。反之,觉知的意义研究揭示,如果觉知是主客对立关系,则会引起费希特所说的“意识的意识的意识......”的无限后退序列,觉知终将不能实际发生。因此,觉知确是一种主客同一的自明性作用,这相当于心智现象本身具有觉知性而能自明——自显示自身(即心智现象是有知的主观东西);但当多个有关的感觉映象经联想回忆而一同显现时,这种整体觉知作用会形成一种指向外物的意向性,从而实现对外物的知觉——认识[7]187-199。

由于觉知是一种自明性,研究表明,觉知的现象学状态乃是一种(广义的)明态[7]151-161:颜色的觉知是明亮的光明态,声音的觉知是响亮的音明态,味道的觉知是味明态,等等,一切觉知着的现象都必在某种明态之中。由是,我们视觉所见的明亮景色和听觉所听的响亮声音实际是一种内心觉知状态(即主观映象)而不是外界的事物状态。这似乎有违于人们的日常直觉和知觉透明性理论:色彩和声音乃外物状态而非内心状态。关于知觉透明性理论已有论者作了系统的批驳[8]94-101,我们再对明态现象是内心觉知状态的结论作几点论证:

首先,科学已查明,视觉刺激的物理本体是一种光波——特定频率的电磁波,它与我们觉知到的明亮的色彩是完全不同的东西(颜色现象中没有任何波动状);听觉刺激的物理本体是一种空气振动,它与我们觉知到的响亮的声音也是殊然相异的,二者不能是同一东西。

第二,我们在静夜的睡梦中也能觉知到明亮的色彩和响亮的声音,这时的色彩和声音肯定是在头脑内部或内心显现的(即使说它们是对外物状态的回忆,但此回忆也是显现在脑内的)。因而,梦境的事实证明了脑内是能够显现明态现象的,也即人脑是以内心的明态现象来表征—反映外界刺激物之客观状态的(这也是反映论的观点——脑内有外物的主观映象)。

第三,做一个思想实验:有一个开颅患者正在熟睡,几个脑科学专家用最先进的声光仪器和电子设备对其大脑皮层进行细致观测。脑电图显示患者正在做梦,专家开始观测其视觉区和听觉区的状态变化,但观测到的仍然只是各种脑细胞的电化学活动(神经活动),而丝毫未观测到一点声音和红绿色彩的影迹。此时把患者叫醒,问它梦见了什么。患者说他刚刚梦见一场音乐会,一个歌星穿着红色盛装高唱着美声歌曲。这个思想实验的内容是可实现的,由此可证,明态的色彩和声音只在不可观测的心智中存在,相应的大脑皮层只有神经电化学活动与之对应。即声色等明态现象并不是大脑神经系统的物理状态。再则,正常人脑里面是一黑暗而寂静的物理环境,但在此静暗的物理环境中人则可以觉知到明亮的色彩和响亮的声音,这也指示色彩和声音等明态现象是非物理的状态。

综合以上三点:一,我们确实觉知到了明态的声色现象,但它们与相应的外界刺激的物理本体是绝然不同的东西,即颜色并不是外界的光波,声色也不是外界的空气振动;二,明态声色现象确能于脑内存在;三,明态声色不是脑内的物理状态。所以,明态的颜色和声音只能是脑内的心智觉知状态。心智的觉知状态也就是一种主观的明态。

再一方面,觉知是有主体的,人的亲身经验表明,觉知乃是“我知”,一切所知内容都为“我”觉知到,“我”或自我就是觉知的主体。这个作为觉知主体的自我是一种深层自我,也即哲学史上的纯粹自我。心我关系研究表明,纯粹自我不是一个脑内小人,也不是一面对心智现象的独立主体,而是心智现象的本质因素,一种位于现象之中的全息性明质[7]285-299。因为上面已述,觉知是一种主客同一的自明性,作为觉知主体的“我”只能位于所知的现象中,否则将会引起“意识的意识的意识……”的无限后退问题。哲学史上,费希特的哲学就持一种“心我同一论”,他强调:“我在我自身感觉......我感觉到的只是我自己和我的状态”[9]37,即把自我感知的心智现象视为“我自己”的存在状态。后来海德格尔也持这种心我同一论,他的“在世”理论就是把此在与世界述为一种“混沌未分的统一现象”:其“此在”具有着“向来我属”的性质,“总是我的存在”[6]53,实为“我在”之意;其“世界”非指自在的物质世界而是指的现象世界,也即心智现象世界。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是“在世界之中存在”的,但强调这绝不是像“衣服在柜子之中”那样此在与世界“比肩并列”,而是此在“融身在世界之中”[6]67-68,“世界属于此在的自己存在”[6]178,并把现象世界视为此在的“展开状态”和“澄明之境”。这也是一种“我”在现象中的心我同一论。另外,现代心理学也只在人脑内发现各种心智现象而从未发现一种外于现象的独立自我;同时,大脑也是一个没有中心的神经网络,其间并无独立自我的居所(关于对自我自然化的问题参见下文)。因而作为觉知主体的“我”也只能是一种现象中的因素。

又由于心智现象是一种明态现象,“我”作为觉知的发出因素,理应是一种明质,现象由这种有知的明质所构成而成为一种明态现象。已有许多研究表明,深层的纯粹自我具有时间的同一性,是人的自我同一性的内在根据;同时此“我”也具有全息性,是一全息的明质,其总体和部分都是一“澄明之我”。因而,“我”作为心智现象的明质,也是现象变化中的不变本质,使心智具有了自我同一性;全息性则使得每个现象中的“我”又能在整体心智中整合为一个统一的自我,保证了心智活动的统一性。

由上所述,觉知的主体性又指示了“我”在心智现象中存在。于是,觉知是一种自明性、一种澄明状态;此明态以“我”为明质,即明中有“我”;“我”又是觉知的主体,是“我”觉知。所以,“知、明、我”乃三位一体[7]151-161,三者互依而同在。

“知、明、我”的三位一体性乃由觉知的意义分析所导出,实是觉知之义的充分展示,较完整地体现了觉知这一心性的主观特质所在,从而也论证了觉知确是一种难以用物理知识解释的主观心性,构成了感受质的本质因素。作为一种主观心性,觉知也是不能够客观把握的,一切物理仪器和方法都不能直接在人脑中观测到觉知活动;有知与否只有自我能断定。

也有人试图对觉知作客观把握,而将其界说为一种元表征活动。元表征也即表征的表征,认为大脑对一阶表征内容的再表征就实现了对它的觉知。对照上述觉知的特性来看,此举是不成功的。因为元表征的作用实际是在大脑神经系统中形成又一级表征图式,该表征图式仍只是一种物理性神经活动模式,它并不会真正产生(对一阶表征内容的)主观觉知经验,就像照相机对一相片进行再次拍照而不会产生对原相片的觉知经验一样。觉知是一种有明有我的三位一体性,神经活动模式不能具有这种灵明心性,无法形成一种明态的我知。再说,元表征是一种主客对立的关系,觉知则是一主客同一的自明性,是心智现象自身所具的一种自显示性,这不能通过表征关系实现的。表征只是认识或感觉过程的性能,它通过形成主观映象来表征外物性状,但主观映象本身的觉知则是自明—自显示的而非表征活动。因为只有当所知内容成为了“我”的生命内容时才是“为我所知”的,觉知状态实是一种自我澄明状态,所以,觉知是不能作客观把握的主观心性,它的明态和我性都是非物理的性状,物理学和生理学中都没有“知、明、我”的位置。

由于觉知是心智现象的特性,其三位一体性因而也为心智现象所具有,使心智现象成为一种内含自我而有知性的明态现象。或许有人认为心智现象不是实体而不能有内部成分。但我们认为,心智现象不是幻影,它作为可持续存在的现象而当有其本质和特征状态。有知的明态和明质之我构成心智现象的主观特征之所在,也是其不能作物理解释的实质所在。

所以,觉知是心智现象的主观特性之本质与根据,它充分体现了心智现象的非物理性。但这一关键心性长期被心智研究所忽略,只把其注意力放在现象面相或心智状态的非物理特征的揭示上,往往抓不住重点。虽然体验和感受等概念也包含了觉知的因素,但它们也未予以深究而未把觉知的意义和堂奥明示出来,没能深入觉知的实质。觉知才是最本质的心性,“知、明、我”三位一体的觉知特性才是感受质问题的要义所在。物理主义要破解或兼容感受质问题,就必须发展新的方法来破解或兼容觉知的三位一体性。近年提出的现象概念策略就是一种新的尝试,它是否已成功的问题,我们下一节来进一步分析。

花奴打了电话后,小虫被罚了款后放了。从派出所出来,小虫不知道玉敏在等他,带一帮乡党去大排档喝酒,喝到半夜才回来。小虫喝高了,满嘴酒气,舌头像短了一截,对玉敏说,我……不会……放过她的。光脚不怕穿鞋的,不把钻戒要回来,老子决不罢休!玉敏看他醉醺醺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只是紧紧地搂着小虫,一股温暖在心头荡漾。

三、现象概念策略与自我

现在来分析上述《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3]1-14一文的结论中所隐含的问题。该文指出,笛卡尔的心-身区划论证开启了近代以来关于心身问题的争论,而物理主义是当前学术界处理心身问题中的常见立场。随后该文重点评述了当前常见的四种物理主义观点——取消论、类型同一论、功能主义、殊型同一论——的基本理论,分析了它们目前面临的主要困扰。这些困扰问题分别是简单化、类比不当、多重实现性、解释鸿沟、排他性问题和感受质问题等。但该文的分析认为,戴维森版的殊型同一论除了尚未处理感受质问题外并不存在上述其他问题的困扰,而且通过对它进行适当改进后,也可以有效处理感受质问题。

戴维森版殊型同一论的基本观点是:一个个体物理事件与一个个体心智事件之间的同一关系,就是指心智概念Cm所描述的一个个体事件E就是物理概念Cp所描述的同一个个体事件E。即对一个事件可有两种概念来描述而造成了心-物之区别,这只是一种概念二元论而不是属性二元论。因此它就避免了许多理论困扰。该文为处理感受质问题对戴版殊型同一论的改进,主要是借助或引用了近年提出的现象概念策略(PCS)。这样,通过引入PCS后,该文认为这种殊型同一论就既能处理感受质(该文作者已在另一篇论文中进行了这个处理[10]91-103,也能为人们的心-身二元直觉提供合理说明,从而对心身问题作出了一个基本解决。

《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3]1-14一文的论述细致而严谨,文中的分析结论,除了有关现象概念策略的问题外,我们多能认同。该文也已指出,对于“现象性质”究竟如何在认知者意识中“呈现”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本文也正是准备就这个问题来对现象概念策略进行深一步讨论。也应该指出,现象概念策略在这里的确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它若不完善以致不成立的话,也将会影响该文最终结论的完善性。

现象概念策略在具体表述上有多个不同版本,但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思想:在坚持物理主义基本原则的同时,承认可有现象概念与物理概念并存,并认为物理概念是人们以第三人称视角获得的客观知识;现象概念则是人们以第一人称视角获得的亲知的主观知识。其之新意与要点乃是启用了两种视角的方法,让现象概念/知识由人的第一人称视角来产生而有了存在的方式,但它们又只是一种视角转换的效应而依附于物理事物。所以“第一人称视角”乃是现象概念策略的要点与关键。有些版本并未明言“第一人称视角”,而是用“内省”或“直接知觉经验”等说法来包含第一人称视角的作用。然而,《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一文的作者所选取的劳尔版的PCS则是明确启用了“第一人称视角”的,它把第一人称视角作为现象概念的首要特征,说现象概念是“认知者S本人从第一人称视角获得的”,“具有主体性和私密性的本质特征”[10]91-103。

由上可见,启用“第一人称视角”乃是现象概念策略得以形成的关键之点。然而这第一人称视角的具有与运用是有其特定条件的,不是一切东西都能具有之。请见以下分析。

首先,“第一人称”,在语义上,乃言者言指本身,谓之“我”。“我”是第一人称者,为第一人称的发出者和指归者。从而,“第一人称”的本义就是:“我”对自己的自称或自指;这是一种主客同一的状态。因此,鉴于主客同一性,“视角”在这里不应作“观看角度”用,而当作“省察方式、觉知状态”用。于是,第一人称视角就是:“我”省察自身、觉知自己的状态,也即“我”的自知状态。由此也可看到,作为“第一人称”之发出者和指归者的“我”(自我)在拥有“第一人称视角”中的重要性,若无第一人称者,则必定没有第一人称视角可言;而一切不能以“我”自居的非我东西,都不能是第一人称者。

第二,“我”有许多特性,最基本的一条乃是“能知道自己存在”:一言到“我”,如“我在此”、“这是我”等,则必定已知道着自己的存在与状态。凡不能知道自己存在的东西必定不会使用“我”字,不能自觉地言称“我”,也不能以第一人称者“我”自居,故而就不是一个“我”了。机器人若能言说“我”字乃其电脑程序的设置,它们不是自觉说话的。

由是,根据以上三点论证:具有觉知性能者才是一个“我”,才是一个“第一人称者”而能具有“第一人称视角”。从而,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条件就是:在者或主体具有觉知性能。这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有觉知性能者是一个“我”,必能觉知自己、处于自知状态而具有第一人称视角;没有觉知的东西不知己在而不能是一个第一人称者“我”,它不能觉知自身、无从行使第一人称职能,必定不具有第一人称视角。虽然无觉知的东西也有其内部状态但它是不被知道的,这不能成为一个有别于外部状态的内在视角。

按照上述有觉知性能者才可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条件,众所周知,人(脑)有觉知性能,所以,人(脑)具有第一人称视角,可以据此产生主观明态的心智现象,获得现象概念和亲知知识。但这是根据基于民间心理学的大众“知识直觉”所作的常识判断,而非严格的学术结论。两面论可论证人(脑)有觉知性能,按此理论,当有知性的大脑内形成某种表征外物的神经活动模式时,该处的觉知性能就被激活而显现,从而就将该神经表征模式觉知-显示为一明态的主观声色现象。然而,若根据严格的物理主义原则,现在的各种物理主义理论都不能证明人(脑)具有“知、明、我”三位一体的觉知性能,从而物理主义意义的人(脑)就不能具有第一人称视角。下面对此进行论证:

首先,物理主义的原则是把人(脑)定论为“一个完完全全的物理事实”,一个纯粹物理性的骨肉神经系统。这样的物理系统如何可具有自明性的觉知能力,不仅取消论和同一论无从说明,功能主义也不能说明,因为觉知不是一种因果功能,它不对神经活动和机体行为产生直接原因作用,而只是自明心智现象的此在。随附论也不能说明觉知如何可以从纯粹的物理结构中产生,因为它只是定论了一种心-身依存关系,但并未提供任何实现这种依存关系的具体机制。

其次,物理主义要说明觉知的产生似能借助于物理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组织的层次性这类含糊的理由。其实不然,复杂性与层次性都不能必然说明全新性质的产生,莱布尼茨的机器论证已经表明“不应当在复合物或机器中去寻找知觉”:假定一部机器构造得能思想、有知觉(觉知),并设想它按比例放大到能让人走进去观察。这样,我们也只能发现一些零件在彼此推动,却找不出什么东西来说明一个知觉(觉知)[11]497。人脑虽不是一部普通机器,但它毕竟由物理粒子所组成,实是物理粒子之间复杂相互作用的大系统。我们同样也无法从这些粒子间的相互作用中找到说明觉知产生的机理。微观粒子虽有波动性和测不准性,但这也只是两种特殊的客观性质,仍无助于说明主观觉知的产生。

再则,似乎还可以借助于“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整体性原理来让觉知性能从复杂大脑系统的整体作用中突现出来。但这已是突现论的观点;由于突现论主张大脑突现出的是不可作物理解释的全新的、本质的主观性,这已违背了物理主义原则,物理主义不会采用它。

再从因果关系上看,觉知心性也难从物理形质中产生出来。因果关系中有一个内外因法则,规定事物的产生与变化要有内因根据,而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原理则指示现象产生的根据乃是其本质。但当现象尚未产生出来时,其本质则存于它的原因之中。这表明,现象与其所由的原因之间具有相同的本质。由是,心智现象与其产生原因之间也当有相同的本质。显然,物理形质系统与心智觉知现象之间绝然不同而不能有相同的本质。从而,依因果性原理,纯物理性大脑是不能成为主观觉知性能之产生原因的。

一般而论,物理主义的物理知识完备性原则以及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原则已经完全排除了非物理的心智意识现象在物理世界中的存在位置。这也意味着,如果真有非物理的主观心智现象与性能存在的话,它们也当不在物理主义解释的范围之内了。因而,觉知这种典型的主观性能也当不是物理主义可以解释的。

于是,又有人(如利夫特等)试图以大脑的元表征功能来将觉知性能自然化,使之成为一种物理作用而能为物理主义所容纳。但我们在上文中已论证了元表征作用不能成为自明性觉知的机制,而且至今也未见到再有别的对觉知自然化的成功方案。觉知乃是一切心智现象都具有的基本特性,因而它没有特定的神经机制,更不能由主客对立的表征作用来形成。

还有,现在也有人试将“自我”自然化。达马西奥就是一例,他的自我自然化的方案就是效仿利夫特的元表征模式而将“自我”述为一种神经系统“对一级表征的再表征”或“对表征的表征”[12]15-19。达马西奥将自我分为三种:一是原始自我,为有脑生物表征身体状态的神经模式,是一种无意识的自我;二是核心自我,为某些脑区对于脑中一级表征活动模式的再表征模式;三是自传式自我,为大量核心自我在时间中的历时综合体。达马西奥对于自我自然化的工作是为自我寻找自然定位的探索,精神可佳。但其探索不是成功的。理由如下:

(一)把一种神经活动模式作为一自我是不合格的。上文巳述,“我”-自我作为第一人称者,其最基本的特性是“能知道自己存在”;不知道自己存在的东西,定然不能以“我”自称和自居,故不是一个“我”或自我;凡“我”者必能自觉地以“我”自称或自指(聋哑人可用手式或手语自指本己此在)。但是,一神经活动模式,不论是一级表征模式还是再表征模式,都只是一种不被知道的大脑神经活动,它们既不能觉知自身,也不能知道被表征者;而且,上面已述,表征的表征模式也不能是觉知的机制与模式。因而,再表征的神经活动模式不具有任何意义的觉知性而不能知道自己的存在,不具有自我的基本特性,故不能获得作为一自我的资格。另则,再表征模式是一种主客对立性作用模式,故此模式也不能行使主客同一性的第一人称职能而不具有第一人称视角。

(二)有人认为自我是一行为主体,大脑神经活动的表征模式是行为主体的核心,可为一自我。但根据自我的自知性要求,“我”-自我首先乃是一觉知主体,而不一定是一行为主体。例如,当一个人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后,只要还能觉知,他就仍是一自我。电脑和机器人是一合格的行为主体,但它们没有觉知性能,故不能是一合格的“我”或自我。自我必是自知者。大脑神经系统的纯物理方面不能是一自我,只当大脑有了觉知性能、有了心智时,才是一合格的“我”。

(三)那么,再表征的神经模式可以是自我的神经机制或物质基础吗?实际上也不是。自我虽有多种定义方式,但据古今的自我研究,最基本的自我只有四种:一是社会的自我,这是由人的身心加上各种社会因素(职业、地位、名誉等)所构成的一个自知己在的在者。这种自我的物质基础是身体和衣物。二是身体的自我,当一个人进入荒漠后,其社会因素全失但仍不失为一个自知己在的“我”。此我的物质基础是整个身体。三是心智的自我(也称精神自我),人脑内的心智现象是有觉知的,各种心智现象的整体也构成一个自明的心我。这种自我的物质基础乃是整个大脑皮层,而不只是一些表征模式。虽然达马西奥所说的核心自我可以是一个时刻中的心智自我,但一般心智现象不由再表征活动所产生,它的有知性也不是再表征的结果。因为上文已述,心智的觉知性并不是由元表征机制产生的,而是心智现象本身是自明-自显示的(有三位一体性)。四是深层的纯粹自我,上文已述,此我是构成变化的明态心智现象的不变明质,乃心智觉知的实际主体,为以上三种自我具有终生同一性的最终根据。由于纯粹自我是心智现象的本质,并作为全息式的明质存在于一切心智现象中,其物质基础也应和心智自我的相同,即整个大脑皮层(但两者所据的方面有不同)。可见,再表征的神经模式并不适合于充当上述各种自我的物质基础,不是自我存在的根据。

(四)再表征的神经模式可以作为自我意识的神经机制吗?先考察一下。所谓自我意识,就是自我对于自己的存在状态与性征的知悟与把握,因而是与自我的情况有关的。上面已指出人的自我有四个基本种类,也是步步内缩的四个层次。前三种自我(社会的、身体的和心智的自我)是经验自我,其内容与性征主要是后天形成发展的;第四种纯粹自我则是先验自我,乃一种终生不变的主体性与自我性。与之相应,人的自我意识也有不同种类。对于社会自我和身体自我的知悟,可通过直接观察自身状况,在心中形成一个自身映象来实现。若要全面把握自己的这两种自我,还得通过许多回忆、思想和他人的反应来实现。这种自我意识的神经机制可以视为一种表征活动,与达马西奥的原始自我的形成机制有些类似;不同的是,人们对于社会的和身体的自我的自我意识是明确有知的,而原始自我则是无意识的。对于心智自我的自我意识主要是通过反思来进行的。由于心智现象是自明的,每一感觉、情绪和意愿在产生的当下都是能觉知到的,但往往印象不深。要想仔细省察自己的某个心智状态,就要通过反思来实现。心理学告诉我们,这种反思实是一种立即回忆,将某个刚已过去的心智状态回忆出来重新省察。这种对心智状态的反思与达马西奥所说的再表征有些相似,因而再表征的神经模式可以且当为是反思活动的神经机制。从而,达马西奥的核心自我的形成实则应是对于某心智自我的自我意识活动。最后,对于纯粹自我的把握则不能通过观察和反思来进行,因为此我隐于心智现象中,是直接观察不到的,反思或回忆也不能见之,只能在某种希有的灵感状态中来洞悟纯粹自我的此在。历史上只记载奥古斯丁和笛卡尔明确洞见了这种自我而惊呀不已。由于关于灵感顿悟的神经机制问题至今尚未成功解决,因而对于纯粹自我的自我意识的神经机制现在尚不清楚。许多人由于从未明确洞见自己的纯粹自我而干脆否认有这种自我存在。然而,纯粹自我确是存在的,是本真的我、觉知的主体和人格同一性的根据,也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基点。

经由以上四点分析,我们已看到,达马西奥对自我的自然化方案,实际主要是给人们对心智状态的自我意识活动寻找神经生理机制,为心智自我意识活动提供一种自然化说明,而并未对人的自我本身进行自然化。此外,我们至今也未发现其他的对自我自然化的成功方案。所以,作为觉知主体的自我仍不是一个纯物理事实。

到此,我们已论证:觉知是至今尚未能成功自然化的主观心性,作为觉知主体的自我也未能自然化,大脑结构的复杂性不是产生觉知的机制和原因,物理形质与心智觉知之间也不能有因果关系,物理主义的同一论、功能主义和随附论也都不能合理说明主观的觉知如何可以从客观的物理系统中产生出来。这样,物理主义的人(脑)作为一个完全、纯粹的客观物理系统,确是不能够具有主观自明的觉知性能的。从而,这样的人(脑)就既不能具有、也不能成为一个自知己在的第一人称者的“我”,于是也不能够觉知自身而具有第一人称视角。若是物理主义坚持人(脑)具有元表征、再表征式的觉知与自我,上文已述,这样的觉知与自我不具有主客同一性和自明性,并不能使人(脑)具有第一人称视角。因此,物理主义的现象概念策略也就失去了成立的根据。劳尔等人在提出现象概念策略时,并未认真考查第一人称视角的意义与运用条件,而是直接运用它去获得现象概念与亲知知识。这实际是凭借了基于民间心理学的大众知识直觉(或默认了某种非物理主义观念)而认为人(脑)理所当然会具有觉知能力和第一人称视角,暗设了有自明性的主观觉知性能在脑内本来存在。此乃一严重的理论疏漏,致使现象概念策略中夹杂了论敌的观点,不是一个严格的物理主义理论了。所以,在物理主义者成功处理觉知问题之前,他们是不能运用这种现象概念策略的。

再则,依据上面分析,觉知和自我是形成第一人称视角的基本条件,而具有觉知性能、是一个自我的在者则已经是一个有心智的在者了,其之存在与活动必定伴随心智现象。所以,具有第一人称视角的大脑就已经有心智了,那么,现象概念策略启用第一人称视角来产生现象概念-心智现象之举,也就是以心智来产生心智现象,这是一种逻辑循环,多此一举。

由于《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3]1-14一文是直接采用劳尔版的现象概念策略,以它为依据或帮助来为戴维森版殊型同一论辩护的,因而也有理论欠缺,故这种对心身问题的物理主义解决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四、余 论

在国内外的心智哲学界,主张或赞同突现论的论者也是很多的,突现论是物理主义之外的另一大心智哲学派别。突现论也是唯物主义,它采纳整体论原理,为心智现象在物质大脑中产生找到了一新的依据,既维护了唯物主义的一贯原则,又能保持心智现象的主观地位,比物理主义心智观更符合经验直觉,一度大受欢迎。其不足之处在于“突现”概念的二重性——既新颖又神密,未能给出整体突现作用的具体机制,让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终究有些令人不能完全信服。要让突现论成为因果清晰的心身关系理论,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自然辩证法通讯》2015年第4期上还发表了邓刚的《柏格森对身心平行论的批判》一文。该文所说的身心平行论是对斯宾诺莎的一体两面论、马勒伯郎士的偶因论和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论的总称。柏格森对它们的批判分三个方面:一是在逻辑上,说身心平行论不能坚持一种哲学立场而有跨越唯物论和唯心论的矛盾;二是在经验方面,说身心平行论有悖于某些科学事实,具体指它不能解释一种渐进性失语症的身心过程:三是从历史上看,说“身心平行”不是一个科学命题而是一源于古希腊哲学的形而上学命题。然而进一步考查表明,上述三个批判并不适合于斯宾诺莎的一体两面论。

先从经验方面看,渐进性失语症事例并不构成一体两面论的反例,由名词到动词的渐进性忘失的心智过程仍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机制,即这里仍有身心对应的两面性。其次,不能认为古希腊哲学中的思想与命题应一律禁用,实际上,西方科学就是从古希腊哲学发展而来的,其原子论的形而上学思想至今仍有生命力。再说,斯宾诺莎并不是为了遵俸古希腊的“身心平行”命题来创建其一体两面论的,而是为了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两面论中的身心平行现象只是一种理论后效而非一种先在依凭。第三,在逻辑上,虽然一般认为唯心论和唯物论是两种逻辑自洽的哲学体系,但这不是说它们已是非常完善的哲学而不能再变动发展了。当今时代唯心论之所以衰落了,乃是由于它与科学事实不相容。传统的唯物论也有只能以物质运动说明精神意识的简单化之漏。实则,斯宾诺莎的两面论哲学也并未超出唯物论的范畴,哲学界一直是把斯宾诺莎哲学划归唯物主义阵营的。

斯宾诺莎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创建一体两面论哲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克服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同时也是想克服一些机械唯物主义者用物质运动来解说精神意识的简单化偏向。于是,他对传统的唯物论内容作了一点微调,即在物质实体的无限多属性中增加了一个心智属性(他称思想属性)。这样一来,既未违背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第一性、本原性的基本原理(物质多一属性还是第一性本原),而又为精神意识的存在提供了唯物主义的根基,使之立足于物质实体之上。从而把精神这种唯心论、二元论的实体改变成为一个物质实体的内在属性,维护了世界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并使精神意识的存在获得了合理的新方式而成功地克服了心物二元论。这是一个伟大的哲学智慧和创见,博得了许多人的赞扬,也还得到了恩格斯的肯定[13]404。

斯宾诺莎的一体两面论具体到心身关系上,就是一种心身两面论,其含义是:人体物质具有物理属性和心智属性,其物理属性发展出人体的生理构造和大脑神经系统,心智属性则表现或实现为各种心智意识现象。人脑中的心智属性也是心智现象得以产生的本质与因果根据,使各种心智现象或意识活动可以依因果关系有具体机制地产生和运行。这里,心智意识虽不干预身体的物理因果活动,其意义在于给人以灵明的主观生命,使身体行为获得知悟和情致,人生有了自我意境和思想天地。从而,与突现论相比,心身两面论在确保心智现象有主观实质的同时,也克服了突现作用的神密性和黑箱性而使心智意识的产生能够具有明确的因果机制。物理主义也能将心智现象依规律产生出来,彻底根除了意识的神密性,但其物理还原论与随附论都将使心智意识的主观性大打折扣:没有主观本质与根据的心智事件实际只有着一个主观的名称和概念而已——此心智概念指称的是物理事实。“知、明、我”三位一体的主观心性在物理主义框架中是难以容纳的,只能将其述为幻觉。

心身两面论虽然也有其特点,但在当今学术界赞同者不多,通常将其斥为泛心论和属性二元论。但此两面论面临的问题实非学理问题而是思想观念问题。因为一体两面论是一个逻辑自洽的唯物一元论体系,不具有唯心主义的事理荒谬,也不具有二元论的内在矛盾,不与已知科学知识相冲突。只由于其关于一般物体皆有心智属性的观点与传统的思想观念不合拍,人们难以相信一个石头也会有微弱的心性。可这点并未违背任何科学知识与规律,只是违背常识而已,就像凭常识也不会相信普通石头和木块也内含微弱磁性一样。常识有许多已证明是不可靠的。我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潘菽教授于1980年代曾系统研究过心身关系,其结论之一是,心身问题的真正解决有待于人们基本观念的变革。最基本的观念乃是存在观-物质观,正是传统的物质观造成心物对立而阻碍着心身关系研究的突破。精神或心智意识现象是真切存在的经验事实,但传统物质观(视精神为异己的对立面而)难以直接容纳它。要给予精神-心智一个合理的存在位置,就必须变革传统的物质观。由于基本观念的改变是艰难而缓慢的,心身问题的真正解决因而也会有漫长的路程。

[1] 高新民、刘占峰.心性多样论:心身问题的一种解答[J].中国社会科学,2015(1).

[2] 柳海涛.物理主义与心身问题[J].兰州学刊,2014(12).

[3] 王晓阳.心-身问题与物理主义[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5(4).

[4] 徐英瑾.对于“感受质”之“不可言说性”的一种自然主义解释[J].自然辩证法通讯,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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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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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2卷)[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

(编校 左葛生)

On Recent Situation of Psychosomatic Problem Research in China and Problem Comments

WEIZhi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A number of academic papers about psychosomatic problems were published in China last year. These papers can reflect the research progress and the remaining problems in this aspect in China. The psychosomatic problems involved receptive substance and phenomenon concept strategy. The problem of receptive substance refers not only refers to the ineffable aspect, but also include the receptive itself, which includes mental awareness characteristics. The research has revealed that awareness is self evident-shows, with the trinity of “know, understand and I”. The key of the form of the phenomenon concept strategy is that a “first person visual angle” is adopted, but the conditions that the human brain having the first-person perspective is that it should have awareness performance, becoming the first person “I”. The awareness and selfhood are difficult nature subjective. Therefore, the physicalism cannot use to the phenomenon concept strategy to solve the psychosomatic problems.

psychosomatic problem; receptive substance; awareness; first person perspective; selfhood

2016-05-15

维之(1949—),男,湖北阳新人,副研究员,从事哲学原理和心智哲学研究。

N0

A

1673-0313(2016)05-00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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