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6-03-16金艳
金 艳
天津保监局
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与对策研究
金 艳
天津保监局
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紧密联系,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改革发展必须把握的一项经济指导政策。本文结合中共十八大等会议内容以及各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归纳研究后,认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前提下,总体经济、社会效益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差距日益缩小,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各地区居民能够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等值化的生活质量;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区域利益共享政策机制逐步建立,各地区共同发展,并防止出现区域经济过度拥挤问题以及避免某些地区出现衰落或边缘化。
经济增长;区域经济;金融协调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又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内容之一。区域协调发展之所以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体内容之一,是因为经济结构的调整活动,总是发生在特定的空间结构中,如果没有在特定空间中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产业体系,没有形成有利于全球经济竞争的专业化分工格局,就不可能奠定全面小康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在这方面,中国独特的东中西产业梯度体系,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长期的经济增长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和回旋余地,但是也是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主要体现。
一、影响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
1、区域金融政策失衡致使区域经济差距逐渐扩大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金融政策未充分考虑区域间金融、经济的发展差距,统一实行社会主义计划金融体制,因此整个金融运行在低水平上保持均衡。区域金融政策在施行的过程中,使得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逐渐扩大,尤其延迟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这种均衡型金融政策调控的低效率问题凸显。我国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这样的差异导致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并产生“马太效应”,致使区域经济难以协调发展。
2、区域金融信贷资金逆向流动
我国区域之间信贷资金流动的特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经济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优化配置,在对企业配置信贷资金和经营授权时,以其经营效益、经营规模、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为标准,由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优势企业不多,部分银行经营效益不够理想,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配置资金中,势必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造成了信贷资金多由经济落后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由农村流向城市的现象。由于资金虹吸作用,严重影响并制约着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
3、区域经济实体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资金需求大和供给不足的矛盾
我国区域经济实体资金需求大,而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造成供需矛盾。主要表现在:营销观念的制约;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责任机制与激励机制不匹配;信贷资金供需条件不适应;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观念落后等。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存在贷款难的问题,而作为微观经济主体也存在借贷能力不足的问题,对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有直接的影响。
4、重复建设造成金融资产质量低下
重复建设是区域支柱产业的选择与地区发展优势相背离的结果。我国曾确定建筑、机械、石油化工、电子及汽车5个产业为支柱产业,也使各省市区重复建设的产业。由于支柱产业的重复建设,导致支柱产业发展不足与产品的相对过剩,进一步导致地区工业结构的严重趋同,效益自然较低。重复投资引发的后果反映到金融上,必然会导致地方政府硬性规定国有银行为地方建设项目贷款“买单”,加大了不合理的资金需求和占用,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从而危害了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
5、财税政策及国家发展战略导向的影响
政府调控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自改革开放以来,从内地指向的传统均衡发展战略、沿海指向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到现在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都可以看出政府发展战略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例如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导致大量的资本、人才和技术等要素开始流向中西部地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中西部地区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
目前国家进行财税调控,经过层层剥离,到基层的资金会大幅度减少,导致某些地区因资金不足而导致原本致力于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计划无法执行。目前,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为第三产业的税收,落后地区第三产业发展普遍滞后,营业税税源有限,造成在税收收入中,中央税占很大比重,由此导致地方性政府“贫困”现象,从而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二、促进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1、调整金融体系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
我国金融业改革至今,竞争机制已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但在一些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特征依旧明显,其提供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借款者不得不寻求非正规的金融支持。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调整金融结构,引入各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以打破国有金融机构垄断的低效率状态,并引入新的金融工具,使整个市场更为活跃,使金融市场的效率进一步提高。民间金融在一定时期,在总量上推动了省际经济增长,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一个有效补充,而在偏远地区,甚至是一种替代,并成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主力,对地区经济增长的推动不可忽视。发展民营银行,村镇社区银行,多种小规模金融合作基金都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有力补充。
2、培育具有多层次、多规模的“双重经济中心”
金融体系的构建需要符合一个区域的发展水平和分工,这样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资本要素的产生,且能充分发挥本区域的优势产业的发展。这样可以加快区域经济水平发展的步伐,调整产业结构,对于区域经济的扩散具有一定的作用。由于我国在对金融经济进行接轨,这样可以促进金融规模和结构按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去对不同层次和区域的差异性配置。与此相适应,将会出现一些符合金融结构发展特点的金融中心的出现。区域经济金融中心的经济、金融辐射和扩散作用会在更大规模和水平上对区域经济金融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样可以进一步使得区域金融经济的发展步伐更加稳健、快速和协调。由此可见,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重难点就是对不同层次和结构特点的区域性的金融中心的培育,同时也不能放松对不同层次和规模的区域经济中心的培育,这是我们必须要引起足够关注的问题。对于“双重经济中心”的培育,则是我们下一个世纪要努力的方向。
3、掐断重复建设的资金支撑并保证融资渠道的集中化、多元化
我国凡是跨行政区设置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均对区域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对支柱产业企业集团建立专门的贷款支持体系,积极制订并实行扶持发展支柱产业企业集团的贷款制度,促进属于重复建设的企业向支柱产业企业集团转化,或者直接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破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可注入支柱产业企业集团,起到强劲地拉动作用,使得经济和金融资产效益显著提高,能够对其它的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产生好的示范效应,可引导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也主动投入到支柱产业企业集团中去。区域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要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区域金融协作,努力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水平。
4、建立区域经济、金融合作并加强中西部地区金融扶持力度
经济增长的启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资金积累的能力和引入外部资金的能力。我国经济呈现的典型特征是由东到西,逐步走弱。我国金融发展的特征是呈现区域二元结构。现阶段金融结构的二元化表现,势必决定了经济结构的二元化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就必须大力提高中西部的金融发展水平,把加强中西部地区金融扶持力度作为一项建立区域经济金融合作的重要策略。
5、充分利用不同区域的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
区域发展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资本要素的制约,然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把握好金融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来表述:第一,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具有一定的调整结构的作用,充分利用现存的信贷分布存在不平衡情况,进行资源的有效利用;第二,金融在区域资本的产生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聚合功效,这对于经济的发展壮大具有促进作用。虽然,在区域发展过程中,金融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金融的发展特点和作用都是一样的,它也会根据地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反应出不同的特点。由于金融资源在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上存在着不均衡性,因此,区域金融的发展具有不同的形式及层次,其主要表现:按不同的划分方式划分出了三种区域金融,一种是按金融的功能划分,一种是按和经济区的相关区域划分,另一种则是按照借贷资金运行的区域化联系程度划分。在对金融区进行跨行政设置央行时,应当着重考虑上述所有内容。在对跨省区的央行的分行进行划分的基础上,再对各个金融区做出具体的次级金融区域的划分。从而对我国以及省市的中央银行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监控,这样对区域的金融发展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想要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采取有效策略,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其中的重要任务。结合我国的经济实际,从金融层面入手应是破解区域金融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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