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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的价值思考*

2016-03-16李敬尧王建明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

李敬尧,王建明(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的价值思考*

李敬尧,王建明
(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摘 要: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也日益加重,而荒野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常受到人类的忽视及破坏。本文从何为荒野保护、如何进行荒野保护以及荒野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几方面论述荒野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引起反思,增强对荒野保护的重视度。

关键词:城镇化;荒野保护;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在快速发展,但是大片农村用地、空地却在迅速减少,天然荒野在快速消失。人们一边开发荒野,一边去各种人化自然中去寻找荒野。一边想走向文明,一边在破坏文明的孕育者——荒野。生态文明建设也不只是简单的美化生态环境,对于原始的、自然的生态环境,更应该有保护的意识。面对当今如此脆弱的城市生态基础,是否应该停下来反思一下,对于那个所谓的蛮荒之地,难道只有征服和占有吗?荒野是否还有值得保护的价值,荒野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又有何意义?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们该怎样保护荒野?对此,笔者进行了初步的思考。

一、荒野内涵及价值

(一)荒野的内涵

在国内外学界,对荒野内涵并没有统一的解释。首先,从国外看,最早为人所知的荒野概念的使用是在13世纪初期《拉亚蒙的编年史》,但是还未被人们接受。到14世纪约翰·威克利夫第一次将拉丁语的《圣经》翻译成英语后,荒野一词才被接受,指的是近东的那片无人居住的干旱的土地。1755年,塞缪尔·约翰逊在他的《英语辞典》中将“荒野”定义为一片荒漠:一块孤立和未开化之地。在此后的很长时间中,该定义都被美国、英国视为标准。[1]1964年美国所提出的《荒野法案》中,对荒野的定义是:“与那些已经由人和人造物占主要地位的区域相比,荒野通常被认为是这样一种区域,它所拥有的土地和生物群落没有受到人们所强加给它们的影响,在那里人们是访客而不能长久停留居住。”罗德里克·纳什在《荒野与美国精神》的序言中,对荒野概念做了阐析,从词源学角度追溯了荒野概念的初始意义,即野兽出没的地方。

在我国,叶平教授在《生态哲学视野下的荒野》一文中写道:“荒野(wildness)一词,狭义上是指荒野地;广义上是指生态规律起主导作用,没有人迹,或虽有人到过、干预过,但没有制约或影响自然规律起主导作用的非人工的陆地自然环境,如原始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的迹地等。”[2]王正平在《环境哲学》中写道:“荒野是一种自我组织的生态系统,是那些有权为自己生存和繁荣的存在物的栖息地,人类应把它理解为需要尊重和敬畏的大自然的内在价值的表现;人类并没有创造荒野,而是荒野创造了人类;作为生命的温床,荒野拥有独立于人类的价值的内在价值,并在人类的道德中占有一席之地。”[3](P147)郭耕在《荒野,视若无价,胜有价》一文中认为:“荒野是未受人为干扰和较少人工改造的自然“本底”;“荒野”(wilderness)一词有野生物种不受人类管制和约束的含义;荒野是一种充满多样性、原生性、开放性、和谐性、偶然性、异质性、自愈性、趣味性的野趣横生的自然系统。”[4]

可见,尽管对于荒野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其核心要义则是相同的。在西方,荒野主要指的是没有人工干预的自然,是近乎于野性的自然。在我国,荒野强调自然规律起作用的自然环境,其中代表性的有:叶平教授将荒野区分为广义荒野和狭义荒野,并将森林、湿地归为荒野;王正平教授主要强调荒野是自我组织的生态系统。总体来说,荒野是指没有或很少有人类活动、任凭自然规律自发起作用的自然生态环境。

笔者认为,循此思路,对于荒野的划分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原始荒野,一类是人化荒野,还有一类是人为荒野。首先,原始荒野并不能完全的做到没有人类干预,只能说是少量的人类干预;其次,人化荒野代表的是人工干预较多,但是从审美等价值上仍然可以称之为荒野,例如草场、林场、牧场;最后人为荒野则是因为人类活动破坏而诞生的,或是被人遗弃的荒地,例如人为的砍伐导致土地沙漠化,人类活动所导致废弃用地,例如废弃工厂、村庄等。利奥波德与他的《沙乡年鉴》便是对于人为荒野的最佳诠释。

(二)荒野价值

荒野保护,保护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保护的就是荒野价值。作为荒野哲学的先行者,罗尔斯顿认为,荒野具有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使基因多样化的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的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与自发性价值、辩证的价值、生命价值、宗教价值等14种价值。[5](P4-35)亨利·大卫·梭罗是瓦尔登湖的神话,虽然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态哲学家,但是梭罗却是荒野史中不得不提的人物,梭罗崇尚一种近乎野性的自然,在梭罗看来:“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梭罗用与罗尔斯顿相似的体验式的方式,发现荒野的价值,打破了人们对荒野陈旧的观念,他认为走向荒野不是走向原始与过去,不是历史的倒退。相反,荒野意味着前途和希望,荒野中所蕴涵的是尚未被唤醒的生机和活力,荒野也意味着美好和健康。[6](P111-119)“生态伦理之父”利奥波德认为,荒野是人类及其文明的出发点,本质上的起源,所以荒野价值的意义重大。在创作《沙乡年鉴》时期,利奥波德认识到人们必须改变只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待自然、只用金钱价值来衡量土地的旧观念。同时,利奥波德认为保护荒野对美国而言是超越了物质需求的国家福利,所以把享受荒野作为一种人权,为荒野价值赋予了更重要的使命。荒野价值不只是自然价值,也是人权的体现,实现荒野价值就是实现人权。如果说梭罗在瓦尔登湖是为了治愈自己,那么利奥波德在沙乡便是为了治愈大地的创伤。约翰·缪尔的思想中,先验论是主要说明荒野价值的基本理论。他在《我们的国家公园》一书中提出了荒野保存思想。他反对仅仅从人类利益出发对荒野进行“科学管理、明智利用”,而是强调荒野的精神价值,因此缪尔坚决反对在荒野区从事有经济目的的活动,并强烈谴责人类破坏荒野的行径,认为荒野自然就应该让它保持其野性。[7]在缪尔眼中,荒野俨然成为了信仰,行走在荒野上,让缪尔觉得可以重获新生。在工业化的时代,缪尔的理论更侧重于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前人相同的是,缪尔肯定荒野价值,并认为:“上帝的荒野里蕴涵着这个世界的希望。”[8](P162)

在我国,叶平教授从荒野保护出发,通过对荒野的生态架构功能和价值的研究,认为荒野的性质具有四个特点:源发自然性与建构自然性;多样性与统一性;稳定性与波动性;局部的斗争性与整体的和谐性。同时,荒野具有游乐价值、审美价值、性格塑造价值、科研价值和医疗价值,也具有非人类价值。它产生生命,支持、考验和折磨生命,同时对一切生命形式都利弊共存地平等对待。[2]印度环境科学家古哈认为荒野保存有重要的价值,但是他主张,在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问题不是保护荒野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问题,而是基本生存问题,包括土壤侵蚀、空气和水污染、食物安全和燃油短缺等问题。

人类文明发展至今,经济价值已不再是最重要的价值。追溯到文明诞生之初,古文明,包括人类,都是诞生于荒野,孕育于荒野,荒野可以说是文明的摇篮,一批批的文明从荒野中走出。然而随着人类认识的进步以及人类活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荒野被人化,甚至因为人类活动的过分破坏,许多荒野在人化的过程中再次退化,从森林、草地退化为沙地、盐碱地,从原始天然荒野退化成人为荒野,从而丧失了原本属于自然本身的生态价值。这些人为荒野不仅丧失了荒野的经济价值更是失去了生态价值,不仅如此,人为荒野所衍生的生态问题还会浪费更多的资源治理。例如沙地会带来沙尘暴,为了防止沙尘暴又要植树造林,可惜的是,土壤肥力流失,沙地已不再适合植树。

如今,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对于荒野、自然,人们更应注重其生态价值,同时,生态价值将会衍生出精神价值。之所以一直追求回归自然,就是荒野能带给人们精神寄托,是人们的精神追求,追求荒野的自由自在,心旷神怡。以美国为例,荒野精神已成为美国精神的一部分,纳什认为,美国史就是一本荒野史。人类在追求精神价值的同时自然而然的带动了经济价值,这种价值的循环可以论证保护绿水青山与繁衍金山银山并不相悖。

二、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的必要性

城镇化过程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所以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之有不同的解释。改革开放30多年间,我国走过了英国200年、美国100年和日本50年的城镇化发展阶段,发展速度快,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问题。生态环境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城镇人口的增多,带给城镇生态系统所不能承受的生态负担,大气、水源、土地等资源的过度使用,让自然无法自我净化,超出了自然的承载能力。一旦生态系统被破坏,人类必将难以生存,可见,良好的生态系统是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与物质建设和精神建设并列的地位,上升为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国家发展理念,从而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理念的提高,从政府到个人都对环境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在此思想基础上,更具体深刻的环境保护理念——荒野保护,就顺理成章的被提出。荒野保护相对于之前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更加细化,更能体现人文关怀,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多重支撑价值,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首先,荒野保护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荒野的保护恰恰符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从城镇化进程来说,为子孙后代留有可利用的空白,避免建了拆,拆了建的资源浪费,也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同时,荒野保护有利于保护物种的多样性,让各类生物可以获得可持续发展存活,让珍稀动物不再只是博物馆的化石标本,多年之后依然可以活生生的存在于生态系统中。保护其他物种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保护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生物链的破裂必然会影响生物链顶端的人类,资源、空间、人口这些因为破坏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已不再遥不可及。所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荒野保护。其次,荒野保护有助于我国生态文明提倡的天人和谐关系的构建。从我国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不管是道家学派的天道无为、道法自然,还是儒家学派的天人合一,甚至是我国中医所认为的人体就是宇宙的缩影,都主张的是天人关系的和合共生。人与自然本来就不是对立的,人类文明诞生于荒野,人与荒野是一体统一的,所以对荒野的保护就是对人自身的保护。自然与人是共同体,自然本身也是共同体,荒野的破坏会影响到大气、水源和生物等,荒野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也会作用于大自然整体,最终作用到人类本身。同时,荒野保护更能体现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道德关怀,将世间万物都纳入关怀的系统中,这种关怀理念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诠释。所以荒野保护不仅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的理念,更能促进生态文明中天人和谐关系的构建。最后,保护荒野就是保护绿水青山。习近平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可以看出,绿水青山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人类乡愁的依托尤为重要。而荒野所代表的就是绿水青山,我们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林地、湿地等荒野的存在必不可少。保护荒野并不是否定城镇化,城镇化是必须的,但是保护湿地、林地等荒野可以为实现农业的城镇化提供生态支撑。城镇化不仅指空间上的,还有精神上、文化上,荒野便是精神寄托的具体表现。保护荒野可以使得绿水更绿,青山更青,生态更优美,人类与自然万物多样性价值得到更丰富的体现。

综上所述,荒野保护不仅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更是生态文明理论构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荒野保护不仅为未来城镇化进程保留可发展利用的资源,也为构建我国特色生态观提供了理论依据,更是现代都市人不可或缺的精神寄托、文化内涵。因此,荒野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多重价值。

三、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说,我国生态哲学起步晚于西方。笔者认为,除了生态哲学本身起步较晚以外,我国传统的对待自然的思想也与西方不同。西方对待自然、荒野有着征服的欲望,将人与自然、人与荒野放在对立的位置上,也正因为这样,才会有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从荒野一词的产生到发展,可以看出荒野对于西方文化一直都是神秘而恐惧的。我国则不同,我国传统文化讲究的是天人合一、和合共生,因此对于自然、荒野的态度少有征服,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对荒野保护问题的漠视,既不会像美国一样将荒野精神化为美国精神的一部分,也不会时时将荒野作为要征服的对象。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在价值观上也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在经济观、消费观中,在生态观中也有体现。近30年来,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荒野迅速减少,城镇化让城市和乡村变得千城一面、千村一面。过度的关注于经济忽视生态环境,从而导致了环境问题的爆发。人们意识到,过去我们认为只可能发生在西方国家的环境问题,同样也在我国发生了,这是在西方文化冲击下的经济观带来的问题,但同时,也让我国的生态文明理念觉醒,结合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应运而生。荒野价值以及荒野保护随着环境哲学在我国的发展,开始发挥应有的理论作用。但是,我国当前对荒野价值的认识以及荒野保护的措施都处于初级阶段,对于荒野价值甚至于自然价值论虽然已有学界学者在研究,但尚未被社会各界熟识,仍有理论和实践上的不足。

首先,原始荒野减少、人为荒野增多;生态公园的建造浪费化以及荒野保护观念的缺失。伴随城镇化进程的是大量对湿地、林地的占用以及对没有经济价值的土地的遗弃。以江浙部分地区来说,曾经的江南水乡只能从图片中寻找,湿地变成了观赏性的景点,而水乡湿地正是吴文化的基础,因为荒野的减少,不仅损失了经济价值更伤害了文化价值。如果说城镇化将荒野消灭,那么一同消失的还有荒野所承载的文化。一些因为过量使用农药导致没有肥力的土地被人遗弃,这种人为荒野的生态价值遭到严重破坏,变成发展中的“鸡肋”,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城镇化进程是为了让乡村人民和城市居民得到相同的生存待遇,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不是简单的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仅只有经济一个衡量标准,文化、环境同样重要,一个地区失去自己特有的环境以及其承载的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失去基础。

其次,生态公园的建造多余浪费。近几年,城镇周边各类生态公园颇多,有湿地公园、生态园、植物园,这些生态公园看似保护了荒野,但人工痕迹太重,不仅无法与真正的荒野相比较,就连与西方的国家公园相比都差距甚远。[9]明明有天然的荒野,我们要把它改造成高楼大厦,却又在周边建造生态公园。并且这些生态公园的建设并不是为了生态而是为了经济,根据人的喜好改造,失去了荒野应该有的野性自由的一面。例如太湖周边的城市群,紧靠太湖,所以太湖湿地公园也很多,而到了太湖边却没有了湿地的影子。过多为了迎合喜好建造的生态公园,不仅不能唤起人们的荒野保护意识,反而会让人们更加忽视荒野的生态价值。让人们肤浅的认为所有生态环境都可以被创造。

最后,荒野保护观念的缺失。之所以重经济价值忽略生态及文化价值,归根到底,就是思想观念的缺失。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和一次次的强化,人们心里才逐渐有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而对于荒野,人们还未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到其价值。在固有观念中,沙漠多是不好的;大山都是要去开发利用的。如果我们也能做到利奥波德那样的,“像大山一样思考”,从荒野本身出发去思考荒野,那么,沙漠不仅有观赏价值,还保护了生态多样性以及地下的水资源;大山的价值不一定只有开发才能得到,大山本身就是生命的宝库。对荒野的保护可以让我们看得见山,望得见水,更记得住乡愁,每一片土地所承载的历史变迁并不是简单的经济价值就能取代。

(二)城镇化进程中荒野保护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要从政府、社会、个人三个方面去完善解决。首先是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下,政府对于生态问题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是具体到荒野保护上,政府的认识并不充分,对于荒野的过度开发现象依然存在,为了追求GDP发展,城市留白基本没有,只有进一步的占据乡村空地,城中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政府首先需要在思想意识层面对荒野有更深一步的认识,荒野不只是空地,更是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是绿色经济所依托的母体,所以,保护荒野是经济发展的长久基础。在意识层面,需要让各级政府都对荒野价值有所认识,这种认识不能只停留在国家政府的层面,更应该让省市级政府对荒野价值有清楚的认识。在此,可以将荒野问题纳入各级政府考察指标中,将保护荒野作为政府政绩的一方面,切实将荒野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体系中。同时,对于生态资源的浪费,政府需要把好第一道关,也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占用荒野的现象加以管理,从源头上保护荒野。所以必须加紧对荒野保护的立法,使其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我国虽然有《环保法》,但是执行的力度远远不够,细化到荒野,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监管。政府应当重视对荒野的法律保护,在法律的基础上对荒野的概念、范围和保护力度以及执法部门做出明确的界定。让荒野保护从意识到政府行动都有所依据。再有,政府应该积极支持民间环保组织不违背我国政策的活动,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成为环保带头人。对于有利国家发展和有实际绿色效益的民间环保机构,各级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奖励和资金支持。政府也可以根据各地风格,拍摄荒野公益宣传片,我国地大物博,各地风光各有千秋,让民众充分认识到荒野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等。同时,对于各个高校中的环保组织和社团,政府应该鼓励其宣传荒野理念,以此带动大学生的力量,让社会大众逐步培育起荒野意识。

其次是社会,在西方,关于荒野保护有民间组织为其出力,这便是社会的力量,可以发动环保人士,先开始行动,让一部分人先认识到荒野保护的重要性,然后去影响更多的人,从意识上让人们意识到荒野的重要性以及价值,在此过程中,还涌现了不少的生态哲学家和生态文学家,梭罗、缪尔、利奥波德等人都是以自身在荒野中的实践写成著作,让广大民众深受影响。在我国,民间环保组织力量相比弱小,只在某个领域有一定的作用,并未波及到社会各界,我国民间环保组织主要议题也未上升到荒野保护。[10]我国环保组织,主要通过自己的行为来传达环保理念,缺少灵魂人物和成熟的体系。作为社会环保组织中的大部队——学生组织,更是没有成熟的理念,所进行的环保活动停留于表面。所以,各民间环保组织应该建立自己的理念体系和领头人物,将环保作为事业发展而不是只是单纯的兴趣爱好。环保组织可将自己的环保主题细化、专业化,例如西部地区的环保组织可主要做沙地类的保护、东部地区的可主要做湿地类的保护。除了政府,社会企业也应该积极承担自己的企业生态责任,认识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所以对生态负责也是每个有良知的企业应该做的,有能力的企业还可以资助环保组织。对于高校中的环保组织而言,应该利用高校的专业优势,对环境乃至于荒野做专业的调查分析,学校可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体验不同层次的荒野,例如深入乡村。

最后是个人,我们不要求每个人都做荒野卫士,但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有荒野意识,从个人行为做起,从思想觉悟上做起,只有认识到荒野的价值才能从根本上去保护荒野,从而为美丽中国做出自己的贡献。当地产开发商有了荒野意识,在开发城市用地时就会思考荒野保护,当城市规划者有了荒野意识,在城市规划的过程就会为城市留白,对待荒野不是只有占有和征服,还应有保护和欣赏。个人有了荒野意识,社会就会有荒野意识,当全社会都有了保护荒野的意识,荒野保护就不再是问题。[11]为了加强个人荒野意识,建议个人多亲近自然,领略大自然的风光,梭罗、缪尔等荒野保卫者都以体验式的方式感受到荒野的魅力。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当今的环境问题,将环境保护乃至荒野保护从口号上升到行动。

虽然目前我国的荒野保护意识还不高,但是人们已经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中,人们更能认识到荒野在生态文明中的多重价值,从而将荒野保护提到新的高度。从国家到个人,都提高了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李秀艳.罗尔斯顿与克里考特的荒野论争及其反思[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3(2).

[2]叶平.生态哲学视野下的荒野[J].哲学研究,2004(10).

[3]王正平.环境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4.

[4]郭耕.荒野,视若无价,胜有价[J].科技导报,2002(9).

[5][美]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程虹.寻归荒野[M].北京:三联书店,2001.

[7]包庆德,夏承伯.国家公园:自然生态资本保育的制度保障——重读约翰·缪尔的《我们的国家公园》[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6).

[8]滕海键.世界视野中的美国荒野史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2012(4).

[9]赵肖肖.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及启示[J].学理论,2013(32).

[10]包庆德,吕忱洋.生态哲学视界中的荒野范畴及其研究进展[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3(6).

[11]王彦丽.荒野价值与生态文明的建构[J].社会科学家,2011(6).

[责任编辑 杨 敏]

The Value of Wilderness Preservation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LI Jing-yao,WANG Jian-ming
(Education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Institute of 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uzhou 215000,China)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the importanc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s becoming more serious,and the wilderness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cosystem,is often neglected and the destruction of human.In this paper,where preservation of wilderness,wilderness and wilderness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 few aspects of the wilderness of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to cause for reflection,enhance the degree of the importance of preserving wilderness.

Key words:urbanization;wilderness;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作者简介:李敬尧,硕士,从事生态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苏州科技大学2015年度课题“新城镇进程下‘荒野’价值问题研究”(SKCX15-058)。

*收稿日期:2016-02-15

中图分类号:B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34(2016)03-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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