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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2016-03-16上海秦沪投资股权基金有限公司郝素英

中国商论 2016年21期
关键词:承租方购买方动产

上海秦沪投资股权基金有限公司 郝素英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上海秦沪投资股权基金有限公司郝素英

在美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中,融资租赁、银行、证券形成了三分天下的格局。托收保付业务也逐步在融资租赁领域内得到应用和发展。目前,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活动的银行日益增多,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保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资产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近年来发展迅速,渐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上的一个突破口。

1 保理定义和分类

保理也被叫作托收保付,意为融资租赁企业进行租赁交易活动,产生应收租金后,把应收租金直接转交并卖给银行,然后通过银行索取,使承租方交付相应租金,而银行保有或放弃对租赁企业的追索权。

现代租赁保理主要涉及正向保理、反向保理和售后回租保理三种。

1.1正向保理

又称卖方保理、普通保理、标准保理,是指由债权人(权利人)发起业务申请的托收保付。其中心主旨为“应收账款的转让与受让”,其宗旨是提高议价能力,捆绑上游。

1.2反向保理

又称买方保理,是指由债务人(义务人)发起业务申请的托收保付。

1.3售后回租保理

售后回租保理是指当卖方将设备等资产售卖给买方后,向买方将其租回利用,原来的买方变为租赁方,而原来的卖方变为承租方,其中产生的营收租金,由第三方进行索取并交付给租赁方。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办理的费用:保理业务办理费用率通常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也可以结合实际状况将其免去。

无追索权保理意为托收保付机构凭借债权转让,对供应商进行融通资金后,就不保留对供应商的追索权,而是由托收保付机构独自承担买方不接受付款或没有能力进行付款的风险。

2 保理的流程和优点

2.1保理的流程

2.1.1正向保理流程

买卖双方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和供应商合作签订购货合同;银行对融资租赁公司采取间接授信额度;审核额度通过后,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签署保理合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银行通过保理系统办理业务,发放融资给卖方,同时,供应商发货;到期买方(承租人)付款。

2.1.2反向保理流程

租赁企业与大型供应企业之间具有买卖合同关系,而租赁企业与承租方又构成了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供应企业已允诺回购担保,或其他第三方已经做出保证或进行物权担保,若是租赁企业完成货款支出,则保理业务完成。租赁企业应该在银行对产生的租金进行托收保付。

这种保理形式通常用来处理供应企业强势而承租方弱势的租赁业务中的支付款项情况。

2.1.3售后回租保理流程

在该模式项下,承租人为获得融资为目的或改善财务结构,将自有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并且与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然后将此设备从租赁公司租回,是承租人和供货商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2.2托收保付的优势

2.2.1正向保理优势:出卖方

(1)立刻将没到期限的应收账款转化成销售收入,优化和完善财务报表;

(2)为购买方提供竞争力更大的远期付款机会,扩宽市场发展路径,提高销售量;

(3)购买方的信用风险交由接受转让应收账款的银行来承担,使收款得到了保证;

(4)令接受转让应收账款的银行来进行资信调研、账务管控以及账款追还收回,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2.2.2反向保理优势:购买方

(1)通过接受远期付款机会,有利于资金运转,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 (2)减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花费和开支。

其目的主要是在弱势购买方与强势供应企业之间建立一个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强的业务链。使融资困难的弱势购买方能够利用其对强势售卖方的应收账款来完成流动资金的融资,同时利用强势售卖方的低信用风险来取代弱势购买方的高信用风险,进而减少弱势购买方的融资成本。

2.3售后回租保理的优点

(1)优化并整合承租方的财务架构,增大资产流动性和速效性;(2)如果将承租方得到的资金中的一部分用来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承租方的负债率将明显下降。

应收账款保理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进行查询。

3 保理会计处理及保理涉及的税收政策

3.1贷款业务

意为把资金贷给他人使用而获得利息收入的经营活动。

所有占用、拆放资金获得的收入,包括未到期的金融商品利息利益的总流入、信用卡透支利息利益的总流入、购买返售金融商品利息利益的总流入、融资融券获取利息利益的总流入,还有融资性售后回租、买单结汇、票据贴现、罚息、转贷等业务获得的利息和利息性的利益流入,根据贷款业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意为非资产所有人以融资为目标,将资产售卖给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经营活动的机构后,而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经营活动的机构又将该资产回租给非资产所有人。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另外“超3%即征即退”政策仅适用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3.2差额征税

融资租赁的差额征税政策,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收到的所有价款与价款以外各种费用,在扣掉融资租赁企业自身消耗的费用后,以剩余费用即销售额进行征税。租赁公司的成本包括租赁物直接相关的成本,如租赁物购入费用、关税缴纳成本、增值税缴纳成本、消费税缴纳成本、运杂成本、安装成本以及保险成本等,还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成本。

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支付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

3.3有形动产超3%即征即退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为从事融资租赁交易的试点课税主体中的一般课税主体供给有形动产现代租赁服务,对这类课税主体增值税实际税收负担率大于3%的部分施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为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试点纳税义务人中的一般纳税义务人提供有形动产现代租赁服务,对这类纳税义务人增值税实际税收负担率大于3%的部分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

3.4发票

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可知,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中,非资产所有人贩卖资产的行为,不可算在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收取范畴中,即不对其收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公司采取融资性售后回租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根据相关规定需向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开具普通发票(零税率),企业该行为不属于销售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都不确认为销售收入。

3.5融资租赁资产会计科目设置

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

3.6关注税收优惠政策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租赁公司实收资本须达1.7亿元。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课税主体中的一般课税主体,供应有形动产现代租赁服务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这类课税主体增值税实际税收负担率大于3%的部分施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 陈婉怡.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问题的探讨[J].商业经济,2011 (14).

[2] 李瑞红.加快我国保理业务发展解决小企业“融资难”[J].柴达木开发研究,2012(01).

[3] 秦云,王祎淼,尤建新.我国保理发展现状及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市场,2014(37).

F832.5

A

2096-0298(2016)07(c)-0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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