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问题探讨
2014-08-18田竞宸
田竞宸
【摘 要】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以释放债券市场带来的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缺。文章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从产品的产生、结构、特点、确认与计量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促进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研究探讨。
【关键词】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创设方; 购买方
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金融产品的产生
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目前在世界上名列第六,在亚洲居第二。但是,很多中小企业风险意识薄弱,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信用水平较低,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很少,也无政策支持,因缺少资金而丧失了企业发展的机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这一金融产品的产生,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010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金融衍生产品专家委员会推出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产品,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机构提交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产品登记,合计4.8亿元。目前,有27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14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和23家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创设机构完成备案。此外,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也通过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资格申请。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以降低债券市场风险,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所以,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特点
(一)产品构成简单
“用于管理、降低信用风险,产品简单”是创立这一产品的原则,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两类产品。
(二)交易构成简单
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产品针对债券和特定债务给予信用保护。
(三)合理配置风险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的规定是为了科学配置信用风险、降低市场风险。对市场参与者进行分层,分为三类市场主体:核心交易商、交易商、分交易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需求,从而进一步提高交易的效率。
(四)增加市场透明度
对所有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要按期披露相关信息,也可通过交易平台和托管的有关机构进行集中清算。
(五)防范系统风险
通过计算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产品的净买入余额和净卖出余额以及净卖出余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结合分析单一标的债务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产品,加强对其交易的杠杆控制,从而降低系统风险。
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
(一)增强金融市场的创新能力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在信用风险管理中融入期权和保险,以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改善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达到优化资产配置、创新信用产品、加强风险管理,最终使信贷可供性提高,平均融资成本下降。
(二)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利用率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创设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扩大资本利用率。银行持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可以分离信用风险和金融资产所有权,即使金融资产的规模不变,也可以通过降低资产的风险权重和风险资本的需求量,从而使得资金利用效率提高,也降低了信用风险,提高了银行的经营竞争力。
(三)改善债券市场结构
固定收益类债券是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标的资产,目前债券市场占整个金融资产市场总量的14%,尤其银行间的债券市场发展极其迅速,同时也暴露出很多信用风险问题,所以,运用市场手段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非常重要,且意义重大。
(四)共担和分散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共担和分散信用风险,使中小企业融资受益。信用风险的分摊规范了取得的收益,扩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
四、如何确认和计量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规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由企业发行,则属于财务担保合同,执行《第22号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若企业是金融工具合同,则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4号》规定,担保业务执行《第25号会计准则——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会计准则——再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的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时,收取购买方的费用确认金融负债——“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待转收入
同时记入辅助账“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进行备查登记。
分期确认担保期间的担保费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待转收入
贷:保费收入
同时,应该对未到期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进行评估,按照期末与期初估值差值计提信用风险准备金:
借:计提信用风险准备金
贷: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信用风险准备金
在信用事件发生日,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即债权人本金及利息损失之和确认赔付金额,冲销“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金额,转销准备金,差额计入“应收追偿款”。追偿后,按照实际收到的追偿款计入“银行存款”,差额确认损失,计入“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赔偿支出”借方。
终止确认时,应全额冲销“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同时确认收入并转销准备金。
(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时,企业按照凭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待转收入
分期确认凭证发行期间的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待转收入
贷:保费收入
同时,应该对未到期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进行评估,按照期末与期初估值差值计提信用风险准备金:endprint
借:提取信用风险准备金
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信用风险准备金
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创设方可以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进行回购。当现价高于发行价,表明债券发行方违约风险加大,此时创设方进行的回购为保护性回购,通过回购已发行的凭证,减少信用事件发生时可能进行的赔偿。将回购凭证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银行存款”,按回购凭证数量占总发行凭证数量的比例,结转信用风险准备金,冲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待转收入”,差额借记“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赔偿支出”。
当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现价低于发行价,表明债券发行方违约风险降低,此时创设方进行的回购为投资性回购,产生投资收益,其数额为卖出收款额与购入付款额之差。将回购凭证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银行存款”,按回购凭证数量占总发行凭证数量比例,结转信用风险准备金,冲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待转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在信用事件发生日,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即债权人本金及利息损失之和,确认赔付金额,冲销“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金额,转销准备金,差额计入“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赔偿支出”。
终止确认时,应全额冲销将与该担保有关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确认收入并转销准备金。
五、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购买方的会计确认与计量问题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参与者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目的主要有三种:信用保护、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同的交易目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
债券持有者的目的是信用保护,买入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与购买的财产保险核算方法类似,购买时发生的费用抵减该债券的投资收益。
在初始确认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摊销当期应承担的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在信用事件发生日,按照实际收到的赔偿计入“银行存款”,注销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同时结转当期费用,将未摊销的费用全部摊销。
债券持有者的目的是套期保值,执行《第24号会计准则——套期保值》。
债券持有者的目的是套利交易,执行《第22号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持有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机构将购入的凭证在到期前平仓。
六、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报告
关于资产负债表:应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创设易于核算且带有鲜明行业特点的会计核算科目,如“信用风险缓释合约负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负债”、“计提信用风险准备金”等;对会计科目按流动性进行排序。
关于利润表:将“营业收入”科目细分为“营业收入”部分和“营业支出”部分。剥离出其中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三大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归入“营业支出”部分;对收入按来源进行进一步细分。例如,在“信用增进净收入”下设“信用增进服务收入”、“信用增进服务支出”;在“增信后管理净收入”下设“增信后服务收入”、“增信后服务支出”等等,使得利润表能够全面反映公司不同种类业务的开展情况和盈利能力。
关于现金流量:创设能体现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收支情况的科目,如“提供增信业务取得的现金”、“收到增信后服务取得的现金”、“出售创新产品取得的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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