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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抗日根据地的村账、村会计与乡村社会变迁

2016-03-15

邯郸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集体化互助组互助合作

张 思

(南开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华北抗日根据地的村账、村会计与乡村社会变迁

张 思

(南开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071)

伴随着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华北乡村社会的激烈变革,乡村中的集体村账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并最终确立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农村展开的互助合作生产运动产生了选任村庄互助合作组织的簿记员、会计人员,以及建立村账的需求,华北乡村集体村账制度由此悄然确立。这种新生的、自发的村庄集体账簿制度不同于既有的乡村私有经济记账方式,也与乡村旧有的宗族组织以及青苗会组织的公账制度有别。华北抗日根据地农村集体村账制度的确立与乡村社会集体化、组织化进程相表里,并为日后合作化时期的村庄账簿制度奠定了基础。

华北抗日根据地;村账;村会计;乡村社会变迁

目前,学术界有关20世纪中期以前的100年间(也即中国乡村激烈变革的年代)村会计与村帐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学者直接利用村庄账簿档案文书资料的研究仍告阙如。究其原因,学术界或许还没有充分意识到乡村的会计与帐簿自身所蕴含的学术能量;更有可能的是,从事近现代乡村史研究的学者目前才刚刚接触到完整系统、可资研究利用的相关文本资料。①在对包括村账簿资料在内的集体化时代乡村档案资料的介绍与研究方面,张思及行龙、马维强的研究属于较为早期的成果。参见,张思:《国家渗透与乡村过滤:侯家营文书所见》,《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行龙、马维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集体化时代农村基层档案”述略》,《中国乡村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此外,张俊峰对集体化时期山西乡村社队档案的形成背景及过程做了梳理,提出了通过乡村档案文书认识乡村社会的方法。胡英泽的研究则提出了在利用集体化时代档案资料时的一些建议和忠告。张、胡二人的论文对村账簿资料也有所涉及。参见,张俊峰:《文本的历史:集体化时代山西社队文书档案的形成、特征及意义》,《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第12期;胡英泽:《集体化时代农村档案与当代中国史研究——侧重于资料运用的探讨》,《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期。这里值得特别提及的是邯郸学院乔福锦教授的一系列新近研究成果。乔教授的多篇论文唤起了学界对村庄档案文书整理与研究工作的重视,此外他还结合自身丰富的太行山文书收藏,具体论述了乡村账簿类文书的分类方法与学术价值。参见,乔福锦:《挖掘民间文献的多重价值》,《人民日报》,2009年7月17日;《历史文献学视域中的乡村社会文献整理》,《辽东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民间社会历史文献与现当代史学撰述》,《河北学刊》,2014年1期;《昔阳县长岭村级档案叙录》,《邯郸学院学报》,2014年12月。最后,涂玲的硕士学位论文《人民公社时期大队凭证、账簿研究》(南开大学,2011年)则是目前唯一一部针对集体化时代村帐问题的专题研究。

19世纪初叶的华北乡村便已出现村公帐与村会计的雏形。伴随着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中国乡村社会的激烈变革,华北乡村的村会计与村帐也历经演变,并最终在20世纪50年代归于一途,在集体化时期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村会计与帐簿记录、保管体制。19世纪以来华北乡村村会计与村账的形成与演变历程都一一对应着近代中国农村的激烈社会变革,因此可以把华北乡村村会计与村账的演变看作是观察华北农村社会变革的动态指标来加以研究。可以说,研究华北农村村会计与村账形成、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对于深化华北乡村社会变革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农村展开的劳动互助与合作生产运动中,村庄互助合作组织的簿记员、会计人员大量涌现,村庄集体组织的账簿在此时初步建立,这在华北乡村村会计与村账演变过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本文截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互助合作生产运动这一激荡的历史时段,通过梳理文本史料,来考察此时期村会计与村帐所经历的演变过程,进而揭示其背后所隐藏着的乡村社会变革的线索。

在华北根据地一带的农村地区,传统上有“工队”、“工合”、“成工组”、“变工”、“拨工”、“换工”等多种自发性的互助劳动组织。这些互助组织所从事的生产劳动上的调剂互助具有简单、快捷以及临时性和流动性特征,一旦农活结束,各家各奔东西,互助关系随即解除。因此在这种自发性的互助劳动组织内部不会产生记录各家出工日数多少的必要,更不会出现记录组织内部公共财产收支情况的需求。[1]①相关问题学术回顾及最新研究参见:侯春华:《论抗日根据地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贺文乐:《20世纪三四十年代晋西北农村变工互助探析》,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关于华北农村传统形式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参见张思:《近代华北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农耕结合习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商务印书馆,2005年。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山东等抗日根据地农村大力推动互助合作运动,以华北农村传统互助劳动为基础,倡导并推广有组织的、固定的长年互助组。被发动起来农民们在互助合作过程中有所创新,多处农村出现了与最初的简单变工互助相比在组织形式上更为复杂,在合作内容上更加多样化的集体合作生产互助组织。这种新型的互助合作组织的出现不仅解决了个体小农在农具、耕畜、种子、人力等方面的不足,还通过集体生产特别是副业合作生产的方式实现了增产增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产热情。

根据地的互助组多以所谓的自愿结合、自愿等价、自由变工、民主灵活为原则组织生产,成立之初也曾就是否记帐产生过讨论,账簿记录制度的建立曲曲折折。当同一互助组中农户出现土地、劳动力、农具、耕畜等多方面的差异时,少不了发生齐工结算、定期清还的事情。农民们此时会想起传统的自发互助劳动里的那种记录各家出工工时的不脱产的“记帐人”。但是部分依靠行政命令建立起来的互助组存在干部嫌麻烦、农民碍于人情不记帐等问题,结果直接影响到互助组的维持与发展。如1940年河北省邢台县水门村“全村实行‘大变工’,互助割了两天,由于是行政命令编制起来的,都感到自己的活要紧,不顾别人,就散了班,后来也没有还工算帐,吃亏的吃亏,沾光的沾光。”[2]460再如,部分地区帐目不清或者“记帐凭的是一张嘴和一张肚皮:‘嘴是流水,肚皮是老帐’,结果,干多干少,稀里糊涂弄不清。”[2]498

但是与此同时,在华北各抗日根据地民众中也有句俗话流传,叫做“好伙计,勤算账。”[3]427“好朋友,勤算账。”[2]498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民们从小私有者出发,对记工写帐也有着自发的需求。对互助合作组织来说,做好记工写账工作,准确计算工数,实现等价交换,是维持互助合作生产持续发展的前提。根据地的干部和群众在磕磕绊绊中逐渐认识到,记“心帐”常常引发帐目的混乱和农民的纠纷,记帐方法的好坏常常影响互助组的团结;为了稳定和发展互助组织,推动集体生产,必须废弃“心帐”,“勤记帐勤齐工,……定期结算,定期清还。”[3]427最终,建立明确的记工、记帐制度便成为华北根据地各地的互助组为维持长远生存的必然选择,记帐制度在各根据地由此得到了推广。[1]此外,一些有着一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较广且稍具集体财产的互助合作组织,出于记录劳动工数、便于分配、明晰集体财产等目的,产生了将集体账目体制化的需求。例如,1943年,在冀中饶阳县五公村,由该村地下党员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打绳组、合伙组)便有了负责记帐工作的簿记员。其后该村合作组织的章程中还确定了适用于记录农副业劳动中出工情况的初级工分簿记制。[4]89-91这是一种自发的、带有村集体性质的村账制度雏形,其记帐方式多是农民们熟悉的传统方法,但是账簿中所记录的内容已超出私有小农经济的范畴。尽管仍处在萌芽阶段,这种村账里书写着的是华北农民在最初的集体化进程中从事合作生产的内容,我们可以视之为日后集体化帐册制度的开端。

华北抗日根据地的长年互助组多采用流水账记工,与旧帐记法相同。如山西省阳城县“曹先亮互助组有一本总账帐,一本流水帐,用工出工都记在内,一种活做完了一算帐。殷望月互助组是一本用工帐,一季一算,零活零算。”[2]498在此时期,记帐人也从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兼职人员逐步衍生为专门的“脱产”财会人员。龙华县(当时晋察冀根据地的行政设置,在今易县境内)的劳动英雄葛存带领村民“成立综合性合作社,决定了统一经营与分别记帐分别分红的办法。这个综合性合作社选出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会计一人,管帐及消费业务,……社里有两个脱离生产的人员,一个记帐,一个办货。”[3]447-448对于群众担心合作社有脱离生产的干部、担心会增加村社开支的疑虑,当时的调查结论是:“只要为群众服务,群众是会算帐的,葛存合作社有两个脱离生产的人员,同县区干部的待遇一样,就很明白。”[3]451须知,设置完全脱离生产劳动的全职村会计,这在华北农村的历史上算是头一遭。

除了沿用农村传统记账方式,部分地区的互助组创造出不少新型记工记帐方法。如前述冀中饶阳县五公村,由该村地下党员组织起来的合作组织便有负责记帐工作的簿记员,其后该村合作组织的章程中还确定了适用于记录农副业劳动中出工情况的初级工分簿记制。1944年,山西省阳城县北部地区邢建中的互助组,采用工票记工制度,即“谁需要多少工,就到合作社领多少工票,用不完交还,不够用再预支工票;按劳动力强弱计工分,十天兑换结算一次,可领工钱,也可兑换日用品。”[2]498各种因地制宜的记帐方法减少了农民之间的纠纷,使折工记工、自由换工等复杂的劳动互助交换活动也能以等价交换的原则加以实现,因而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同样需要记住的是,这些因地制宜的多种记工记账方式,与当时根据地农村互助运动的深入展开互为表里,与合作互助的范围的扩大相适应,它反映着华北乡村在合作化运动的萌芽时期的种种社会动向。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华北抗日根据地的村账制度的确立也许还带来农民思想观念上的革新。村账制度在华北根据地乡村确立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民们接受新观念的过程,也是农民接受一种合理、公平、民主观念洗礼的过程。

华北根据地的劳动互助从根本上讲仍是建立在村落共同体社会的亲密感情与农民私有财产制的基础之上,这就极容易出现两种对立的情况:一方面是“领导上嫌麻烦,认为小亏不算亏。……有些人热情或看人情,不好意思记工。”而另一方面,参加互助劳动的农民心里却想的是“你不记,我们在肚子里记着的。”“记工就不说闲话。”“少数人地多,用工多不愿意。”“公平算帐,有人庄稼大,有人庄稼小,都记清楚,谁也不吃亏。”因此,记工记账给互助合作的农民们带来的好处便是:“(一)可以换工,无论人工换人工,人工换牛工,都能做到‘等价交换’。(二)记工后,便于计算工资,特别有些穷苦人,因为他一工要换一工饭。(三)容易扩大互助范围。所以以后各组都记起工来。”[2]467

村账的建立还意外地起到监督干部权力,催讨欠款、清理赊欠的作用。例如,山西省阳城县曾出现过村干部欠合作社很多钱,一些合作社被村干部赊垮的情况。原因是村干部欠的都很多,讨不起,业务无法进行。而村集体账制度的确立对这些肆意妄为的干部构成了监督和限制,结果是“村干部都说:合作社的帐塌不下来,非还不可。”[2]492在普通农民根据帐目催讨赊欠款物,保证互助生产的顺利进行的背后,应该看到一种思想观念的变革在华北农村悄然发生。

可以说,华北根据地的农民们在互助合作运动中展开记工算账,并在互助组织中建立记账制度的过程,同时也即是农民们走出传统村落共同体社会亲情观念的过程,也是农民们接受一种合理主义的、明晰的等价交换观念的训练的过程,同时也是在接受一种新的公平观念和民主观念,为迎接未来的新社会而做准备的过程。

[1]贺文乐.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晋西北农村变工互助探析[D]. 太原:山西师范大学,2010.

[2]魏宏运.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辑[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

[3]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河北省档案馆、山西省档案馆. 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2编,农业[M].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

[4][美]弗里曼,毕伟克,赛尔登. 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M]. 陶鹤山,译.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贾建钢 校对:朱艳红)

G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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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30(2016)01-0067-03

2015-11-05

张思(1957—),男,重庆人,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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