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感觉派的暴力叙事与暴力审美
2016-03-15杨程
杨 程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51)
论新感觉派的暴力叙事与暴力审美
杨 程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51)
新感觉派不只会描写都市中的风花雪月与纸醉金迷,在他们的笔下,还有一种极端之美,那就是毁灭身体、残害身体的暴力美学。新感觉派作品中的诸多人物都试图在毁灭他人身体的过程中寻求快感,其中又包括个体所施加的暴力和群体所施加的暴力。前者以施蛰存的历史小说《石秀》及刘呐鸥未收集的单篇小说《杀人未遂》为代表,展现了男主角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对施虐过程的赏玩与陶醉;后者则以穆时英的小说集《南北极》为代表,小说中的人物表面上披着求生存、反压迫的“正义”外衣,实际上奉行的却是以暴易暴的复仇逻辑。
新感觉派;暴力;个体;群体
暴力与杀戮,在现实生活中是令人惟恐避之而不及的。然而在许多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作品中暴力却被提升为一种审美范式加以描写,作为中国第一个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新感觉派对西方理论趋之若鹜,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也经常流露出对这种另类审美的推崇。除了西方思想的影响外,《水浒传》等充斥着大义灭亲、以暴易暴思想的中国古典小说,也极大地影响了新感觉派的创作。在西方与古典的双重影响下,新感觉派的小说中出现了一批以暴力、残杀与死亡为审美对象的作品。其中又可分为个体施加的暴力与群体施加的暴力。
一、 个体的暴力
个体施加的暴力往往源自个人心理的畸变,其中的代表是刘呐鸥的《杀人未遂》与施蛰存的《石秀》,在病态心理的作用下,这两篇小说的主人公都将自己施暴的过程当作审美创作来欣赏。
《石秀》脱胎于《水浒传》中石秀与结拜兄弟杨雄的故事,然而施蛰存却作了大胆的改写,把石秀塑造成了一个虚伪的心理变态者和暴力狂,使之成了在现代文学史上描写病态心理的代表。石秀对义嫂潘巧云求而不得转为愤恨,唆使杨雄残杀潘巧云与侍女迎儿。为了观赏残杀潘巧云和迎儿的血腥盛宴,石秀巧妙地将自己嗜血、嗜暴的变态心理掩盖在了惩罚荡妇和兄弟义气的伪装下,借道义之名,掩盖自己的私欲。在身体欲望的面前,兄弟间的义气其实只是一块挡箭牌、遮羞布而已。刘呐鸥《杀人未遂》中的主人公罗君对银行保险库的刻板且并不美丽的女职员由欣赏转为爱慕,并且当他在餐厅无意间看到女职员如一个“柔软的creature(尤物)”[1]一般与人调笑后,迸发了抑制不住的欲念,于是他再去银行打开保险库时便意欲强暴女职员,遭到抵抗后,甚至差点儿掐死了她。在这两篇作品中,主人公都因正常的欲望被压抑而导致了性心理的变态,“常态的性的满足的缺乏可以引起神经病。实际上由于这种缺乏的结果,性的需要乃不得不使性的激动寻求变态的发泄”[2]。这种变态的发泄又以一种极端的、残忍的方式表现了出来,那就是对女性直接或间接的杀戮与残害。石秀和罗君,对女性所遭受的暴力虐待不仅毫无同情,反倒对其抱着赏玩和审美的姿态,在施虐或者观赏施虐的过程中,他们都达到了欲望的顶峰,暴力带给他们的除了快感还有美感,“更向读者展示了人的‘暴力本性’”[3]。
在《杀人未遂》中,当罗君发狂地将银行女职员扼晕过去后,他明明听到了脚步声、喧嚣声、警笛声,按照常人的思维,他理应逃跑才是。然而,他却站在女职员的脚边出神、不动,像欣赏艺术品般欣赏着女职员“蓬勃的短发,雪白的脸,红的唇,绿色的衣衫,撕开的胸襟,凌乱的裙角,裸露的大腿,离开高跟鞋的足尖,一把被抛掷的钥匙,一切的一切都闪光的映在我朦胧的网目里”[4]。在罗君看来,被凌虐的女职员的身体是“闪光的”、完美的审美对象,为了欣赏这种“美”,他甚至宁愿身陷囹圄。而且,即便是已经沦为阶下囚,他也“没有悔恨,也没有露出犯过罪的人常有的形状”,“眼光仍闪着,似乎极度兴奋”[5]。孔子听韶乐而三月不知肉味,是因为沉浸于美好的艺术享受中,罗君在警局内极度兴奋的迷醉表现,恰如欣赏了高妙的艺术表演一般,可见,道德与法律的规约对罗君已经起不到丝毫的震慑作用,他完全将施暴当作了一种审美的过程,把观赏受暴力侵害的身体当作了艺术享受。
罗君的暴力行径毕竟还是一时之举,正如题名所显示的那样,女职员毕竟也未被他杀死。与之相比,石秀的“暴力美学”显然要更极端、更彻底,他不仅心理变态,更是一个纯粹以血腥杀戮为乐的杀人魔。杀戮除了能带给他身心的满足、至高的快感以及无限的享受。在石秀杀了裴如海后鼻子里闻着被凉风带来的血腥气,望着手里明晃晃的刀刃,竟然有了“天下一切事情,杀人是最最愉快的”[6]感觉。因此他对潘巧云也猛烈地升起了“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的诡异思想。对迎儿和潘巧云的杀戮由石秀与杨雄二人协作完成,但这两人所用的手法却有微妙的差别,从中不难窥见两人截然不同的心理活动:杨雄杀潘巧云是为了惩罚她对自己的不忠,其杀人手法完全是凶暴、残忍、开肠破肚的刽子手式,又快、又准、又狠,相当直接,为了泄愤还要边杀边骂。杀迎儿时杨雄只用了一刀,便把迎儿砍死了。残杀潘巧云时杨雄不仅将潘巧云开肠破肚,而且还伸手取出了潘巧云的心肝五脏。在残杀潘、迎二人的过程中,支配杨雄的主要情绪是极端的愤怒,可石秀却不是这样,他剥掉潘巧云的衣服时“并不是用着什么狂暴的手势”,“石秀屡次故意地碰着了潘巧云的肌肤,看她的悲苦而泄露着怨毒的神情的眼色,又觉得异常地舒畅了”[7]。这并不是在为虐杀做准备,而是在完成欲望的变态发泄。
在杨雄虐杀潘巧云的过程中,石秀“定睛对她望着”,“多情地看着”,“每刻一刀,只觉得一阵爽快”,但他却一言不发,“只是看到杨雄破着潘巧云的肚子倒反而觉得有些厌恶起来,蠢人,到底是刽子手出身,会做出这种事来”。与杨雄的暴怒成对比,石秀始终保持着内心的愉悦和平静,迎儿被杀后“石秀稍稍震慑了一下,随后就觉得反而异常的安逸,和平。所有的纷乱,烦恼,暴躁,似乎都随着迎儿脖子里的血流完了”[8]。石秀始终以欣赏、玩味的态度观察着杨雄肢解潘巧云的手法,他的心理不是发泄愤怒而是寻求满足,将潘巧云被肢解的身体当作艺术品和欲望的对象,将杨雄杀戮的过程当作艺术创作和欲望满足的过程,所以他才会对杨雄过于粗放的手法产生反感,认为其过于直接的手法是“蠢人”的举动,破坏了艺术欣赏应有的氛围。在杨雄看来,潘巧云是必须要给予最无情的惩罚的“淫妇”,然而在石秀看来,潘巧云“桃红色”的残肢却是带给他无限审美享受的“奇观”。如果说杨雄的残杀行径令人发指的话,那么石秀对残杀过程的玩赏与审美态度就更是令人齿冷了,他是货真价实的以暴力为美、以残杀为乐的变态施虐狂。
《杀人未遂》与《石秀》都是以男主角为视点进行叙事的,读者只能听到男主角的心声,但却听不到叙述者的声音,叙述者的缺席使这两篇小说成了典型的“内视点”小说。完全通过人物的眼睛毫无保留地展示残暴、血腥的杀戮过程以及杀戮中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这样的小说叙事手法,在中国古典小说领域中是非常罕见的。虽然《水浒传》中的暴力描写比比皆是,但这些暴力往往都打着兄弟情义或替天行道的正义大旗,为叙述者所赞赏。而这两篇小说的暴力描写都是抛弃了道德判断的个体化行为,暴力的产生都源自主人公心理的畸变,当主人公以审美的视角看待暴力行为时,由于叙述者道德评判的悬置,整个暴力的过程就原原本本地以主人公看到的样子呈现了出来,对主人公视角的还原让本身令人愤慨的残害行径审美化了。所以,在这两篇小说,特别是《石秀》中,对杀戮过程的描写异常精妙而细致。新感觉派的暴力叙事小说一方面吸收了在当时颇为时髦的心理分析学理论,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另一方面又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模式,从古典文学作品中汲取资源,让读者不至于过于陌生,迎合了市民阶层的猎奇心理。这样新奇的暴力描写手法在读者看来本身就是“奇观”,而小说在推销暴力美学方面也的确起到了“奇观作用”。
二、 群体的暴力
《石秀》和《杀人未遂》描写了个人心理变态导致的暴力,而穆时英的小说集《南北极》[10]则向我们展现了“乌合之众”的群体式暴力。这部满溢着浓浓“水浒气”的小说集披着求生存、反压迫的“正义”外衣,可实际上奉行的却是以暴易暴的复仇逻辑。
《黑旋风》中的主人公自诩为《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将他敬重的大哥汪国勋视作宋江式的头领。可一直为汪大哥所珍视的女朋友小玉儿却倾心于男学生,抛弃了汪大哥。“黑旋风”便主动替汪大哥打抱不平,打伤了小玉儿和男学生。《咱们的世界》中,二爷为了解决温饱,沦为海盗,在船上枪杀护船兵,强奸委员长夫人。《南北极》中的小狮子被青梅竹马的恋人抛弃,来到上海讨生活却备受压迫,不堪忍受的他怒打了雇用他的小姐和老爷,并逃之夭夭。《生活在海上的人们》中,以主人公马二为代表的三万多渔民不甘忍受财主、恶霸、劣绅的剥削,组织了暴动,并且一度包围了县衙,但在多方的围剿、镇压以及叛徒的出卖下,最终还是败下阵来。这五篇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底层民众,有些也确实受到了残酷的剥削,然而,他们所选择的反抗方式却毫无正义性可言。
其一,他们反抗的矛头率先指向了比他们更加弱势、更手无寸铁的人,其复仇首先是针对女性的施暴。《南北极》中处处流露着对女性的侮辱与谩骂,出场的女性不管有没有错,都会首当其冲地成为男主角的复仇对象,吴福辉就曾尖锐地指出:“男性的复仇即便落点是在社会,却总使女性首当其冲地毁灭掉。《南北极》里让情人甩了的小狮子闯入都市复仇,还不是以奸淫富人女子为乐事。”[10]李二爷在船上造反后的头等大事便是寻找委员长夫人,并强暴她,这便是《南北极》中男性主人公的复仇模式。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性强暴=征服’的性政治逻辑”[11],当这些底层男性对上层社会的反抗屡屡失败时,他们就退而求其次,通过性的暴力来征服上层社会的女性,从中获得发泄与满足。《南北极》中对女性的极端憎恶与暴力伤害,与一向重视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的左翼小说可谓是大相径庭。除了对女性的施暴,还有对老弱的暴力。《黑旋风》中上了岁数的王老儿只不过好心向黑旋风道出了小玉儿与学生相好的事实,却被黑旋风“手起一掌,给他个锅贴,叫他半天喘不上气”。正如王老儿所说:“你怎开口就骂,动手就打,我老头儿拼不过你,是男儿汉别挑没用的欺。”[12]而这些男性却是专挑没用的欺,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反抗上层社会,于是便将自己的怒气恣意发泄到同一阶级但比他们更弱势的人的身上,只要触怒了他们,又没他们强壮,就会沦为他们的出气筒。《南北极》中男主角的暴力手段看似行侠仗义,实际上却显示出了他们极度的懦弱:当无力反抗真正的剥削阶级时,只能靠对女性及老弱的暴力残害来发泄愤怒。
其二,他们信奉的是谁的胳膊粗,拳头大,谁是主子的生存逻辑。他们的拳头并不是为了反抗阶级压迫、消灭阶级剥削、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而是为了体会“翻身乐”的快感。他们希望用自己所拥有的强壮身体和不怕死的“水浒气”、“流氓气”来改变以经济实力决定社会阶层的现状,让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地位互换。这样一来,他们就变成了统治阶级,这与千百年来旨在依靠暴力革命来改朝换代的农民起义如出一辙,他们的暴力抗争与阿Q的“革命”也并无二致。就像海盗李二爷说的:“从前人家欺负咱们,今儿咱们也能欺人家啦!”[13]他们是“乏阶级意识的无产阶级者”[14]。而他们复仇对象的选择也是相当盲目的,有些并不是剥削阶级,也没有压迫过他们,仅仅是因为穿着较为体面,甚至只是因为他们看着不顺眼就沦为了暴力发泄的对象:“喔,先生,你没瞧哩,咱们都像疯了似的,把那桌子什么的都推翻了,见了西装就拿来放在地上当毡子践,那有钱的拉出来在廊里当靶子打,你也来个嘴巴,我也来一腿——真痛快!”[15]这种毫无针对性的施暴只能体现出这些主人公残忍、嗜血的本性和对生命的漠视。更有甚者,马二还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哥哥和情妇,尽管他们背叛暴动在先,但马二在杀死他们时毫不犹豫、手起刀落的干脆以及杀人后“笑开了”的举动还是令人胆寒。“以暴力反抗暴力的压迫,无疑具有合理性;但是,当暴力的反抗伤及无辜、戕贼亲情时,其合理性恐怕多少要打一些折扣。”[16]也正因如此,尽管小说中不乏对他们遭受剥削与压迫的描写,但是他们的遭遇却不能换来读者的同情,“使人看了爱不得,恨不得,失去了感动性”[17]。
其三,这些主人公是暴力和杀戮的爱好者,他们对血腥的喜好丝毫不输于石秀,暴力火并已经成了他们深入骨髓的本能,不管对象是敌是友。比如,在暴动前夜,马二与本为朋友的黄泥螺竟然一语不和便拔刀相向,双方都被扎得“紫血直冒”,马二还振振有词地说:“谁嚷疼就丢脸,谁胜了就谁有理,咱们这儿死几个人算不了一回事儿。”[18]可见他们不但漠视别人的生命,同时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珍惜。更可怕的是,他们一旦大开杀戒,便马上忘了反抗的最初目的和最终目标,一切都沦为了“暴力狂欢”,“他们的杀人,有时为了报仇,有时却为了娱乐”[19]。在暴力复仇或暴力发泄的过程中,他们尽情释放着男性荷尔蒙,感觉“真痛快”、“乐极了”、“笑开了”……
我挤上前去,一伸手,两只手指儿插在大脑袋的眼眶子里边儿,指儿一弯,往外一拉,血淋淋的钩出鸽蛋那么的两颗眼珠子来。真痛快哪!
咱们绑定了那老不死的,把他倒吊在树上,底下架着干劈柴。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绷起一条条的青筋来,嘴里,鼻子孔里,眼眶子里全淌出血来啦。往后,舌子,眼珠子全挂了下来,越挂越长,直挂到地上,咱们才烧起柴来。火焰直往他的眼珠子,舌子那儿卷,眼珠子和舌子慢慢儿地卷了起来。烘了半天,他的脸发黑啦。咱们绕着他,跳着兜圈儿。[20]
这样的描写真是令人不寒而栗,而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更是鲜明地体现出主人公在血的盛宴中的沉醉感。面对被烧成焦炭的身体,他们竟然“跳着兜圈儿”!不仅是主人公,参与暴动的全体成员以及在背后支持他们的男女老少都集体参与到了这场血腥的屠杀中:“还有个家伙一伸手抓住了他的鼻子就扯。那囚攮的疼的直叫。”“有一个小媳妇子跑上来,一口咬了大脑袋的半只耳朵,一嘴的血。”[21]在对血腥杀戮赤裸裸的展示和大众的直接参与下,这场屠杀已经演变为了集体的狂欢,“这种暴力肆虐的特征也以某种显而易见的自发性,甚至在动作和语言方面以某种戏剧性的创造而表现出来。这种创造性所传达出来的欢快气氛使杀戮同节庆颇为相似”[22]。像看戏一样赏玩着杀戮的民众与没有看见阿Q被砍头而大呼惋惜的围观者是多么的相似。
淹没在人海中,沉浸在集体统一的行动中,个人便很容易进入一种类似于催眠的状态,成了一群乌合之众,这就是古斯塔夫·勒庞所定义的“自觉个性的消失”。而当这群乌合之众的目的是要消灭敌人的身体时,其暴力的程度要远超个人的暴力,其行为完全陷入了盲目发泄的疯狂中:“大伙儿你一句我一句的争先说,眼儿全红了,像发了疯,像疯狗,那里还像人哪。这就像是能传人的病,慢慢儿的从前面直嚷到后面,我也直着眼嚷起来啦。”“大伙儿,简直是疯子,拳脚不生眼儿,一个劲儿往这边儿送来。”“大伙儿好像听不见似的,他们的耳朵也没了,眼儿也没了,只剩了打人的胳膊腿。”“大伙儿打起人来真可怕,比海还可怕!比什么都可怕!”[23]穆时英对群体暴力的传染性和恐怖性描写得十分准确,在群体化的暴力中,作为个体的人已经丧失了自我认知和基本的判断能力,其行为完全是机械化和同质化的。不仅如此,群体的暴力还容易让个体忽视自己行为的残暴性,相反,却相信自己是在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进行正义的复仇,这种信念“会因为来自集体而更为强大,杀人者认为自己是作了一件很有功德的事情,既然他得到了无数同胞的赞同,他这样想是很自然的。”[24]在狂怒的民众看来,这些落入他们手中的土豪劣绅已经不能算作“人”了,充其量只是任人宰割的牲畜,敌人的身体被“动物化”了,他们只是吊在肉店里的“死猪”,“烧焦了的人和烧焦了的干劈柴一个模样儿!”“折磨对方的身体,把对方的脚吊住倒挂起来,剥皮,开膛,把敌方士兵变成了一只被宰的牲口:这里就由去人性化转到了纯粹的动物化。”[25]在“宰杀”动物化的身体以获得快感的同时,这种惩罚“加害者”的行为也进一步强化了乌合之众对自身行动“正义性”的预设,使他们的暴力更加肆无忌惮。
从内容上看,《南北极》中的小说都是暴力叙事,而这几篇小说的语言风格也很好地配合了小说内容:主人公用“独语”的姿态,粗鲁、直率地将他们的故事一股脑地说给读者听,给人以强烈的冲击,使读者在阅读时产生一种感觉:“这个虚构的人物,正在口沫横飞地讲述他的故事。”[26]这种泼辣、鄙俗的语言风格与主人公的思想气质十分吻合。正因如此,《南北极》不仅描写了行为的暴力,而且还充斥着语言的暴力。纵观《南北极》五篇小说,“娼妇根”、“狗入的”、“老忘八”、“小狐媚子”、“囚攮的”等脏话不绝于耳,而俚俗的色情小调也比比皆是,语言的暴力与主人公行为的暴力一脉相承。从穆时英对以殴打与残杀为主的报复过程酣畅淋漓的描写来看,他对这些暴虐行为不免有美化和赞赏之嫌,至少也可说是毫无批判之意。在《南北极》中我们只能听到叙述者的声音,而听不到作者的声音,作者的立场完全被叙述者的立场所取代了。正如杨义先生所说:“作品是毫无约束地把这盆正义、邪恶混杂的浊水向读者迎面泼来的。”[27]尽管《南北极》在意识形态上为左翼所批评,但不可否认,在艺术形式上,这种新奇的暴力叙事方式却造成了轰动效应,这正是穆时英所刻意追求的结果,正如他在《南北极·改订本题记》中所写的:“对于自己所写的是什么东西,我并不知道,也没想知道过,我所关心的只是‘应该怎么写’的问题。”[28]
《南北极》中的五篇小说,为穆时英带来了“普罗小说之白眉”的荣誉,似乎左翼里忽然冒出了个尖子,但穆时英无意深入分析与描写阶级压迫以及被压迫阶级的反抗,他更迷恋于用一种简捷、明快的口语化的语言为大众文学创造一种新的形式。因此,初版《南北极》中的几篇小说在精神内核与意识形态上都与左翼小说相去甚远,小说中主人公反压迫的实质是“暴力狂欢”,《石秀》与《杀人未遂》同样如此。新感觉派作家描写暴力行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引发读者对施暴者的厌恶和对受害者的同情,他们仅仅是痴迷于描写暴力本身。新感觉派对新奇表现形式的追求和对塑造人物变态心理的痴迷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暴力美学”。“如果说左翼文学的‘暴力叙事’,完全是出自于一种政治理性的‘革命想象’;那么‘海派’小说的‘暴力叙事’,则完全是体现为都市情绪的非理性发泄。两者间思想本质上的巨大差别,是最终导致社会对其不同取舍态度的关键原因。”[29]
注释:
[1] 康新来、许秦编:《刘呐鸥全集》,新营:台南县文化局,2002年,第204页。
[2] [奥]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246页。
[3] 宋剑华、黎保荣:《试论中国现代文学的“暴力叙事”现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年第5期,第42页。
[4] 康新来、许秦编:《刘呐鸥全集》,新营:台南县文化局,2002年,第207页。
[5] 康新来、许秦编:《刘呐鸥全集》,新营:台南县文化局,2002年,第208页。
[6] 刘凌、刘效礼编:《施蛰存全集·十年创作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9页。
[7] 刘凌、刘效礼编:《施蛰存全集·十年创作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22页。
[8] 刘凌、刘效礼编:《施蛰存全集·十年创作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22页。
[9] 吴福辉:《都市漩流中的海派小说》,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93页。
[10] 这里主要指初版《南北极》小说集中所包含的五篇小说:《黑旋风》、《咱们的世界》、《手指》、《南北极》、《生活在海上的人们》。
[11] 葛红兵、宋耕:《身体政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第126页。
[12]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04页。
[13]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21页。
[14] 李欧梵:《上海摩登》,毛尖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第193页。
[15]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21页。
[16] 秦弓:《中国现代文学的暴力题材》,《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2页。
[17] 舒月:《社会渣滓堆的流氓无产者与穆时英君的创作》,引自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三,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407页。
[18]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21页。
[19] 苏雪林:《新感觉派穆时英的作风》,引自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三,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517页。
[20]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81页。
[21]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74页。
[22] [法]阿兰·科尔班主编:《身体的历史》卷二,杨剑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84页。
[23]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173页。
[24] [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第137页。
[25] [法]让-雅克·库尔第纳主编:《身体的历史》卷三,孙圣英、赵济鸿、吴娟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37页。
[26] 刘以鬯:《双重人格:矛盾的来源》,引自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三,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503页。
[27] 杨义:《中国现代小说史》,引自《杨义文存》卷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702页。
[28] 严家炎、李今编:《穆时英全集》卷一,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8年,第97页。
[29] 宋剑华、黎保荣:《试论中国现代文学的“暴力叙事”现象》,《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年第5期,第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