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学”离“最近入学”有多远?
2016-03-15汪昌莲
汪昌莲
“就近入学”离“最近入学”有多远?
汪昌莲
家门口有个小学不能上,却要跑到一公里外,南京家长顾某很不服气,将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告上法庭。3月2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顾某诉教育局重新划分施教区”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澎湃新闻网)
从表面上看,南京家长顾某状告教育局,因孩子不能“上家门口的小学”,最终被驳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毕竟,“就近入学”不等于“最近入学”,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就近入学”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这一规定在具化为教育行政行为时,可能出现一些误解。在笔者看来,“就近入学”应达到的理想状态,便是“最近入学”。
事实上,法院也认为,“被诉行政行为划分学区的方式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会造成部分适龄儿童未能被安排至离家最近的学校入学。由于建邺区目前教育资源不均衡、适龄儿童及学校分布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等因素,就近本身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问题是,因“拼房择校”现象严重,加之当地教育部门在小学配套建设上明显缺位,导致孩子不能“最近入学”,教育部门理应为此担责,而不是一味让孩子吞下“次优选择”的苦果。
不可否认,因“拼房择校”乱象,导致部分适龄儿童户籍地编制单元内小学班级数量严重不足,公众广为诟病。但是,仅把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寄托在教育部门,也是不现实的。禁止跨区择校,不仅是解决利益分配的问题,还是一个涉及公平正义的问题,应该从维护义务教育根本理念的角度出发对症下药。若想彻底打破“拼房择校”利益格局,必须从国家层面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
可见,家长状告教育局,当反思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应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力度,缩小校际间的差距。如果每所学校的教育资源都差不多,大家也不用挤破头往少数几所学校扎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