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法律环境研究★
2016-03-15于成杰
于成杰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 河北 秦皇岛 066004)
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法律环境研究★
于成杰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图书馆 河北 秦皇岛 066004)
通过对澳大利亚图书馆协会、国家图书馆和各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网站进行调研,发现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有着完善的残疾人服务法律体系。为完善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法律环境,建议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
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法律环境;澳大利亚
2011 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与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世界残疾报告》明确指出,目前全世界残疾人数量超过10亿,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5%[1]。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受教育、找工作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常会受到各种不公平对待。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促进残疾人平等的参与社会活动中理应承担必要的责任。自2003年以来,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已成为图书馆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无障碍物理环境建设、无障碍资源建设、无障碍网络环境建设、无障碍人文环境和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现状调研等方面[2],而图书馆残疾人服务事业的相关法律环境研究相对缺乏。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的残疾人服务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本文通过访问澳大利亚图书馆协会(Australian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Association ,ALIA)、国家图书馆((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alian,NLA))和各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网站,调研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有关残疾人服务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措施,以便全面了解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的残疾人服务,学习他们先进的经验,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残疾人服务法律保障提供指导。
1 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概况
据统计,澳大利亚有四百多万人忍受着残疾的折磨,这相当于澳大利亚五分之一的人口。另外,患有残疾的可能性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55至65岁的人中31%的人有残疾[3]。患有残疾的人数之多加上人口的老龄化使得像公共图书馆这样的澳大利亚公共机构有更大的责任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澳大利亚图书馆的残疾人服务无论是从设施、项目还是制度保障来看,都已达到非常高的水平。
1.1 便捷的服务设施
无障碍设施一直受到澳大利亚图书馆界的重视,他们在图书馆的设计思维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便利设施上,处处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关照和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周到服务的理念。公共图书馆专门为残疾人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在图书馆大门和停车场都有符合残疾人使用的电梯[4],配备带有自适应性技术的电脑,包括带有追踪球的鼠标、大号键盘、黑板白键键盘、智能钥匙键盘等,为轮椅用户提供的可调节高度的桌子等。
1.2 周到的服务项目
澳大利亚图书馆对不同的残疾读者提供了细致入微的服务。为聋哑读者配有专门标识、设备和工作人员,以方便他们更便捷地获取信息资源。为了更好地为盲人读者服务,澳大利亚建立了多所专门的盲人图书馆,其服务细致入微[5]。昆士兰州汤斯维尔城市图书馆的艾肯维尔分馆设立了一个小型接待室,在那里残障人士可以通过使用定做的家具和专门化的器械,在私人空间里上网。
1.3 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残疾人服务制度建设方面, ALIA和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发挥了重大作用。残疾人由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原因, 不可避免的会受到经济劣势、教育困难、就业歧视等诸多难题, 因此澳大利亚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以确保残疾人平等自由使用图书馆的权利。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提供了法律基础, 使其残疾人服务工作走向制度化、常规化。
2 澳大利亚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的法律保障
像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澳大利亚采用并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法规被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联邦政府、州政府、地区政府等。因此,他们对于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机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1 国际条约
澳大利亚承认并遵守一系列的国际条例。《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首部为保护残疾人权利而专门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权利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澳大利亚是该公约的早期签约国,早在2008年就已加入。尽管没有明确的关于图书馆可利用性的内容作为参考,公约的确包含了许多相关的条款,这些条款提出要把公共图书馆发展成全体公民都能使用的重要的公共机构。例如,在基本的无障碍问题上,公约要求缔约国查明和消除障碍,确保残疾人可以进出物理环境,使用交通工具,享用公共设施和服务,利用信息和通信(第9条);缔约国促进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娱乐和休闲体育活动,确保残疾人可以获得以无障碍形式提供的电视节目、电影、戏剧和其他文化活动,可以进出剧院、博物馆、电影院和图书馆,使残疾人能够有机会发展和利用自己创造的潜力,不仅为其自身利益,也为丰富社会资源(第30条)。公约强调了为残疾人提供可使用的包容性环境的重要性。作为缔约国,澳大利亚承认公约序言中提到的对残疾人的非歧视原则[6]。
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了信息权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2015》表明,“公共图书馆服务是在平等和普遍的原则上提供的”,以此鼓励公共图书馆为社区内的全体成员提供服务。澳大利亚自1945年起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员,提供使用公共图书馆的方法和途径就是澳大利亚政府的基本义务。因此,各级政府都有责任确保残疾人能够像社区其他公民一样获取和使用图书馆资源。
2.2 联邦法规
在澳大利亚,众多联邦级、州级、地方级立法机关管理和控制着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机构,制定了很多针对残疾人的明确的信息资源获取原则,其中包括许多可使用性问题和保护性问题。
2.2.1 残疾歧视法案(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DDA,1992)
尽管残疾歧视法案(DDA)是澳大利亚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但它并没有直接提到公共图书馆资源获取问题。其标准和原则体现在第23条“进入住所”以及第24条“商品、服务和设施”条款中。第23条要求保障残疾人能够进入图书馆,使用内部设施等各方面权利。第24条要求保障在商品、服务和设施方面对残疾人没有任何歧视,如果公共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坚持这些原则是至关重要的[7]。 2.2.2 国家残疾策略(National Disability Strategy )
国家残疾策略是旨在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一系列政府政策。政策主要包括六项,其中有三项与公共图书馆有关:一是图书馆要提供可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二是图书馆对社区事务的融合和参与,应与专业残疾人服务机构密切合作;三是图书馆要为残疾人的教育提供帮助,包括残疾人的早期教育、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假期教育和终身学习等[8]。作为一项政府政策,国家残疾策略的执行权在地方政府手中,由于公共图书馆服务是由地方政府资助的,这一策略在确保公共图书馆服务可利用性和包容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3 州及地方法规
澳大利亚图书馆管理体制是以州为基础,各系统图书馆分立,全国图书馆“相互”协调。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都享有独立的立法权,在各州境内都执行本州的法律。各州的法律有许多类似之处, 但也有很多不同。在发展图书馆残疾人服务上,也都是根据本州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制定图书馆法律、发展政策和管理方式。因此, 各州的地方图书馆立法也各不相同, 各具特色[9]。
澳大利亚很多图书馆都有关于如何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的确切说明。例如,维多利亚州图书馆为残疾人提供了停车场,轮椅通道,以及一个带有辅助技术中心的大楼。新南威尔士州针对本州残疾读者制定了《2010-2014年新南威尔士州立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战略》,在实体访问、提高残疾人的独立性、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改进、残疾人信息服务和图书馆残疾人就业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西澳大利亚残疾人服务法案(The WA Disability Services Act (1993))要求西奥图书馆发展自己的残疾人准入和包容性计划,并强调残疾人同样拥有享受图书馆服务信息和设施的权利。在南澳大利亚,图书馆委员会作为一个法定的权威机构,管理州和当地的公共图书馆。该委员会制定相关残疾人准入政策,以满足残疾人对公共图书馆资源的需求,并且包含一系列针对残疾人的特殊规则,为当地图书馆制定残疾人服务政策提供了良好的规范。
2.4 专业协会标准与指导
澳大利亚所有的图书馆都是澳大利亚州及地方图书馆(National and State Libraries Australasia,NSLA)和ALIA的成员,NSLA有自己的关于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标准和指导条例,然而,却没有关于残疾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明确的指导条例或政策[10]。一项关于NSLA网站的扩展性调查注意到只有一项关于残疾人顾客需求的相关性内容,而这一内容是在网站的链接页面。尽管我们无法从NSLA官方网站上得知该组织是否为协会会员提供关于制定残疾人平等准入服务条款的指导,但是ALIA确实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该协会制定的“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标准”被认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意义。
3 启示与思考
3.1 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法律体系
2014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的法制理念。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将残疾人服务通过法律强制的方式来实施,使公共图书馆在残疾人服务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公共图书馆开展残疾人服务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当前公共图书馆界应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出台,完善各项政策规定。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尽快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2015年12月),在本征求意见稿中对残疾人服务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定,使公共图书馆有法可依; 其次,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管理部门应出台具体的残疾人服务实施细则,使地方公共图书馆开展工作具有可操作性;第三,明确政府各机构之间( 如政府、民政、残联等) 的职责和义务,协调各方力量,相互配合,以普遍均等的服务原则,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1]。
3.2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交流与合作
《残疾人权利公约》、国际图联《公共图书馆宣言》及其制定的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政策等,从国际社会的大背景为我们提供了可遵循的国际惯例。我们应参考和借鉴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法律方面的经验,通过广泛深入的立法调查,防止新制定的法律与其他法律条款发生矛盾,造成执行中的困扰,学习国际上通行的理念,尽量少走弯路[12]。
[1]万琪,华薇娜.美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及对我国的启示[J].新世纪图书馆,2015,(9):73-76,96.
[2]刘玮.基于盲人和残障人士服务的美国州图书馆法探析[J].图书馆学研究,2015,(3):93-96.
[3]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4430.0-Disability, Ageing and Carers, Australia: Summary of Findings, 2015 [EB/OL].[2016-10-01].http://www. abs.gov.au/au sstats/abs@.nsf/0/C258C88A7AA5A87ECA2568A900 1393E8?Opendocument.
[4]杨江平.服务与公平——美国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现状及其启示[J].新世纪图书馆,2008,(4):83-85.
[5]张莹莹,高恩山.美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工作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当代图书馆,2008,(2):27-30.
[6]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EB/OL].[2016-10-01].http://www.un.org/development/desa/disabilities/.
[7]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2[EB/OL].[2016-8-22]. https://www.legislation.gov.au/Details/C2013C00022.
[8]National Disability Strategy[EB/OL].[2016-10-01].https://www.dss.gov.au/our-responsibilities/disability-and-carers/program-services/government-international/national-disability-strategy.
[9]龚龙,李雪梅.澳大利亚图书馆立法概述[J].山东图书馆季刊,2006,(3):26-30.
[10]National and State Libraries Australasia [EB/OL].[2016-8-22 ]. http://www.nsla.org.au/.
[11]何正伟.浅析我国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现状及对策[J].当代图书馆,2015,(4):18-21.
[12]乔海滨.国内外公共图书馆残疾人服务法律环境比较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6,(5):43-46.
本文系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 (201603120514)的研究成果之一。
G258.2
A
2016-10-01 责任编辑:张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