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富裕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诉求的现实幸福
2016-03-15石燕
石 燕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2.淮北师范大学,安徽淮北235000)
论共同富裕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诉求的现实幸福
石燕1,2
(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601;2.淮北师范大学,安徽淮北235000)
摘要: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人民的现实幸福,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所诉求的现实幸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梦实践活动中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追求和获得,这一追求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实现过程。作为社会主义最终目标,共同富裕内在包含着人的本质力量实现的目标,它就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诉求的现实幸福:共同富裕重申了人民群众在劳动中得到现实幸福;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实现人的社会价值中追求现实幸福;凸显了人民群众在物质条件与精神感悟双重要求下实现现实幸福;体现了社会主义对人民群众现实幸福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共同富裕;现实幸福;人民群众;劳动
近年来,幸福成为政府关注度极高的词汇,频频出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幸福愿望”,十七大报告认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十八大指出“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普通民众也将幸福作为自身生存、发展综合状态的一个考量标准,“你幸福吗?”一时之间成为人们相互关注的新风尚。那么,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所诉求的现实幸福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是人民的现实幸福。要了解这一幸福观,就要弄清楚三个概念,即“人民”、“现实”、“幸福”。马克思认为幸福的主体是“人民”,“非人民”是不能获得幸福的;而“现实”意味着幸福的获得必须是在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具体的社会制度中,与特定的社会实践密切相关;马克思主义的“幸福”“是指称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社会关系结构中的生活主体的本质力量得以实现的程度”,[1]它的本质是特定社会制度、特定历史条件、特定社会实践能保障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何者广度和深度得到实现,因此,“人民的现实幸福”就是指特定社会制度下、特定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特定主体在特定的社会实践中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追求和获得。
“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2]“人民”在当代中国主要指工人、农民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他们人数众多,分布广泛,从事各行各业。对照“人民的现实幸福”内涵的界定,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所诉求的现实幸福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梦实践活动中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追求和获得。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民现实幸福的最终目标,马克思认为那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这一目标对人民群众来说显得太过遥远。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所诉求的现实幸福只是这终极目标的阶段性实现,即在社会主义社会范围内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和获得。它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物质保障,主张社会公平正义,反对剥削,消除两级分化,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实现时,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也将达到,当代中国人民群众所诉求的现实幸福就将获得。
虽然我国早就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回答,却经过了曲折的探索。直到1992年,邓小平才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今天我们所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经过对以往建设经验的总结,在十八大报告中又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并要求将之作为全国人民群众的共同信念之一。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各方面的目标,其中也内在包含着社会主义社会人的本质力量实现的目标。当代中国人民群众对现实幸福的追求过程就是其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过程,共同富裕就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诉求的现实幸福。
如何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邓小平说道:“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4]这段话告诉了我们共同富裕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诉求的现实幸福的具体表现:
首先,共同富裕重申了人民群众在劳动中得到现实幸福。共同富裕得以实现的根本方法是人民群众的“辛勤努力”,这里的“辛勤努力”就是辛勤劳动,重申的是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根本地位和人民群众在劳动中的现实幸福。
从宏观层面来说,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劳动创造了人,幸福是一种主观的体会和感悟,当我们论及幸福时,特指的主体就是人。没有劳动,就没有人,又何来幸福?因此,劳动是幸福的源起:人在现实劳动中,发挥了自身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进化了身体的器官,丰富了意识的内容,展现了不同的个性,锻炼了自身的能力,促进了人的发展。也正是在劳动中,人才获得改变世界的力量,人才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在劳动中体会和感悟到幸福。
从微观层面来说,现实劳动是现实幸福的源泉。马克思主义的人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从事现实的劳动。“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有些青年人以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就应当什么都好了,就可以不费力气享受现成的幸福生活了,这是一种不实际的想法。”[5]这里的理想境界就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辛勤劳动,否则就没有现实的幸福生活。放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背景下,这种辛勤劳动就是现实的劳动,它产生的就是现实的幸福。
具体来说,人民群众所从事的劳动有一个现实的背景,那就是如何实现中国的繁荣、复兴。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下,对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经过艰苦谈判,终于加入WTO,融入世界一体化进程;对内我们积极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改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在这种背景下,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积极投身于国家建设中,这些劳动都是现实劳动。因此,“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6]在现实劳动中,人民群众发挥了他们的首创精神,取得了国家建设的伟大成就,整体提升了我国的当代国力,增强了我国在世界上的当代竞争力,同时也改变了他们自身现实的生活处境,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极大提高,社会宽容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在走向共同富裕的劳动中感受到了现实幸福。
其次,共同富裕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实现人的社会价值中追求现实幸福。人是社会存在物,“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7]人只有在与其他社会成员的关系中才能形成自己的现实关系,才有可能获得现实的幸福。共同富裕不仅强调“先富”,更是突出“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人要在社会范围内看待自身的幸福,“如果一个人只同自己打交道,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会对己对人都有利。他的这种欲望要求同外部世界打交道”。[8]人的幸福要放到社会中才能得到检验,也要在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上得到确认。如果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方向一致,则个人价值会得到社会认同,个人的幸福就会得到社会性扩张,获得现实幸福;如果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方向相悖,则情况相反,个人的幸福就会得到社会性缩小,个人只能获得虚幻的幸福。共同富裕是将人民群众的社会价值放在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社会总体发展趋势中去衡量,使它们得到社会认可和尊重,人民群众在对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一致的追求中慢慢获得现实幸福。
作为共同富裕的反面,两极分化则体现了人民群众的价值与社会价值相悖,人民群众只能获得虚幻的幸福。在资本主义两级分化中,人民群众本是代表社会发展的前进力量,但他们的存在及价值却没有得到社会承认,反成为社会发展的配角;资产阶级掌握着社会话语权,他们的价值观成为社会价值的衡量标准,这必然使他们与社会发展“相一致”,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仅仅强调“先富”,没有共同富裕,那就会出现新的资产阶级,形成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9]
再次,共同富裕凸显了人民群众在物质条件与精神感悟双重要求下实现现实幸福。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是物质条件与精神感悟的统一体,物质条件是幸福的客观基础,精神感悟是幸福的主观形式,两者缺一不可。恩格斯在说到获得幸福的手段时曾列举有“食物、异性、书籍、娱乐、辩论、活动、消费和加工的对象”,[10]这些手段表明现实的幸福是一定条件下物质条件与精神感悟相结合的产物。共同富裕本身就是包含了共同的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双重内涵。
在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里,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按需分配,“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1]富裕首先是共同的物质富裕;同时,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富裕还是共同的精神富裕。
共同富裕首先是共同的物质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经济建设放在核心地位,调动一切因素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以摆脱贫穷,“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12]物质富裕意味着普通民众吃的更营养、住的更舒适、商品更多样,物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没有物质内容作为支撑,人民群众就没有现实幸福的客观基础。当然,贫穷的物质条件下,人也会有幸福体验,但这种幸福感是相对低级的,恩格斯说:“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极微小的一部分可以靠观念上的权利来满足,绝大部分却要靠物质的手段来实现。”[13]
共同富裕还包括共同的精神富裕。只有物质的共同富裕未必就会产生幸福,这也是当代社会“幸福悖论”兴起的原因,因为幸福毕竟是一种主观意识,是一种精神性活动。如果你想要幸福,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幸福意识的人。“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14]这种共同的精神富裕表现在“先富”的自我价值实现和对“后富”的无私带动、帮助和激励。一方面,“先富”是通过辛勤劳动实现的,这是对劳动成果的赞扬,是对劳动光荣的肯定,人的自我价值得到实现。在我国现阶段,劳动还仍然是谋生的手段,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仍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先富”就是多劳多得的代表,“贫穷”就是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代表,这在有形、无形中都形成了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先富”带动、帮助、示范和激励“后富”,这又体现了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除了多交税收这种直接的物质帮助,“先富”还向“后富”展示了致富的经验,供“后富”参考和学习,使“后富”能扬长避短,更快捷、更成功摆脱贫穷。“先富”就像海上的灯塔,照亮“后富”的致富之路。“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15]
最后,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对人民群众现实幸福的制度保障。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对剩余价值规律的阐释,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不断扩大生产,实现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导致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两极分化促使主流社会对幸福的评判标准唯以金钱来衡量,整个社会只为金字塔尖少数富人的幸福服务。这种资本积累的模式还伴随资本全球化向世界蔓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福斯特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全球“踏轮磨房的生产方式”。金钱的横行和膜拜造成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盛行,社会传统道德全面沦丧,政治异化、劳动异化、资本异化、消费异化,这些都成为人存在和发展的束缚,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成为虚幻的泡影。福斯特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更高的不道德”(higher immorality)的社会制度,这种社会制度无法给人民群众的现实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16]共同富裕对两极分化的克服在于人民群众对社会财富的共同占有,这里的共同占有不是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奉行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分配原则,束缚了人的创造性,扼杀了人的劳动热情,不可能实现幸福生活。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曾经实行过平均主义,对于其结果,邓小平总结说:“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17]
共同富裕的实现也不是整齐划一的进程,而是经历“先富、后富和共同富裕”的过程,“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18]不管是“先富”还是“后富”,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如国家召开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为特区经济建设提出10项政策,在吸引外资、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了极大支持;《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首次官方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存在;等等。今天,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人民群众自主创业,通过辛勤劳动富裕起来。资本主义社会也会给予普通民众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致富,但这改变不了社会的两极分化格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致富是共同富裕,当共同富裕取代两级分化,这就体现了社会主义对人民群众现实幸福的制度保障。
(注:本文系安徽大学2013级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扶持与强化项目“马克思幸福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幸福保障机制的当代启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yfc100369;安徽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3gxk046)
参考文献:
[1]杨楹.马克思幸福论的特质[J].道德与文明,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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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2][16][17][1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373,110-111,265,123,155,172.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2.
[6]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40.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76.
[8][10][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292,292,293.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0.
[14]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21.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