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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社会主义到现实社会主义
——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

2016-03-15张恒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俄国列宁恩格斯

张恒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从纯社会主义到现实社会主义
——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

张恒赫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国内发生了战乱,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面临空前巨大的困难。在这一险境之中,列宁经过了一番极其复杂的思想转变,在说明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究竟在人类思想史上实现了什么样的革命变革之后,创造性地以新经济政策的最终实施来完成其从“纯社会主义”到“现实社会主义”的根本转变,创立了自己独特的社会主义观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

纯社会主义;现实共产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6.03.002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标志着人类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代——社会主义时代。社会主义作为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探索世界和超越自身的最具现实意义的革命史实,它不仅有着资本主义时代无可比拟的丰富内容和伟大的历史意义,而且对未来社会发展和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也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但是,作为刚刚夺取政权的俄国无产阶级在打破旧的封建思想荼毒和驱除“为利己主义所玷污”的资产阶级思想之后,如何建设一个取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更高社会形态的新社会?这样“早熟”的新社会究竟应该怎样发展?直到新经济政策实施之前,俄国的社会主义思想家,尽管各自的主张不同,但都是遵循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来研究和探索俄国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考察俄国社会历史的。这样,一种沿袭着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固有方向前进的“纯社会主义”观念日益成为俄国社会主义思想家衡量一切现存事物的“客观尺度”,这种“客观尺度”因其作为独立于历史之外的“理性工具”和“概念体系”,使人们习惯于从固有模式的体系架构上来解释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笼统地否定作为历史观基础的“实践”原则,这一错误倾向在经过俄国国内叛乱和战时共产主义的恶性发展之后,最终酿成了“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历史性悲剧。

在论及社会主义如此命运时,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与实践,打破了以往关于“纯社会主义”观念的一切神话,使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存在总体是惟一具有现实独立性、完整性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存在,历史发展的动力不是观念、文化、宗教和关于“纯社会主义”的一切原则,而是组成社会的各种现实力量和关系的、有其自己特殊的表现形式和规律的总体。基于这个理解,当我们在历史研究中试图重新探寻社会主义本质的时候,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变革思维和实践逻辑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求知大门。

一、马克思恩格斯历史辩证法的实质

在未来社会的激荡演进中,马克思恩格斯从来不打算教条式地预测未来社会,更不打算用未来社会繁芜复杂的幻想图景作为救世之道,他们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只是希望在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分析中,通过倒转、剔除、清洗、补充来对未来社会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社会的发展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演进规律,并不存在总体的、抽象的“一般社会”的共同结构,存在的只是由社会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决定的不同的具体社会形态。马克思指出:“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这些变异和程度差别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所提供的事实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1](P892)

马克思主义虽然发源于西方,但是作为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指南,它的世界历史意义并不局限于西方国家。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就明确地反对把他的西欧历史理论简单地运用到还处于前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他强调:“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部分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2](P342)

将实践的具体性同社会形式、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特殊性结合起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本质规定。从这一方法论出发,实践当然不能抽象地理解为辩证法的一般范畴,要理解和把握历史规律的实现形式,就必须要弄清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基础。也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地理解实践离不开辩证法的灵活运用,这意味着,第一,实践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这种“概念”提供给人们只能是“通向一切人自由”的乌托邦,即使是辩证法大师黑格尔,都未能从彻底的辩证法立场中解决这一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改造,在理论视界上正是把这种“概念”从永恒化的存在中解放出来,以具体实践作为考察问题的现实途径。第二,实践的具体性是同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相关联的。社会历史情境的特殊性决定了实践的具体性。1851年,马克思发表了《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他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P585)这句话形象地表达了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一方面,实践的特征决定了历史不是简单地作为自然史与人类史的联系的被动存在;另一方面,人们创造历史的实践又只能是在现实的历史活动下进行。

正是由于历史辩证法的上述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自己的理论不是抽象思辨的逻辑体系,而是从现实出发、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对历史做出新的解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从“实践概念”中彻底清除掉先验性和抽象性的逻辑羁绊,从现实的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出发,不再纠缠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理想本质与现实存在之间的形而上学对立,获得历史唯物主义所需要的现实基点,使得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彻底与空想社会主义划清界限。

二、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与理论探索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社会形态理论的目的,是为了探索一种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更高的社会形态。在这个目的里无疑包含着信仰的动机,往往具有一种超越现实生活而遨游于永无定论的超验世界的倾向。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并不仅仅着眼于它能够创造出比前者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它将能够第一次提供一种无愧于人的本性与尊严的劳动和经济生活方式。马克思恩格斯曾设想,在未来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一种完美的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它将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消除剥削,消灭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实行计划经济,人人平等,毫无贵贱之分。在那里没有对抗、私利、占有、竞争或者阶级冲突,是一种“人间天堂”。

从列宁早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来看,在列宁的思想深处总有一种“纯社会主义”的先验观念时隐时现地缠绕着他。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国家与革命》、《布尔什维克能够保持国家政权吗?》等一系列著作中,在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占有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深刻地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两大历史阶段的思想和俄国未来社会发展道路的问题。“由整个发展论和全部科学十分正确地肯定了首要的一点,也是从前被空想社会主义者所忘记、现在又被害怕社会主义革命的现代机会主义者所忘记的那一点,就是在历史上必然会有一个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特殊时期或特殊阶段”[4](P82)。这一时期,由于列宁一再认为资本主义发展本身创造了“监督生产和分配,计算劳动和产品”的经济前提,通过“真正的计算和监督”就可以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调整好”,全体公民就可以把粗野的本能变成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上的自由;每一个公民都已成为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整个社会就会成为一个合乎理性的社会存在,成为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社会工厂,人们对于俄国社会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也就会很快地从被迫遵守转变为习惯遵守。但是,列宁并没有意识到,他所设定的“纯社会主义”这个先验性的认知原则恰恰是他那个时代的“意识形态”的玄想。在笔者看来,此时的列宁以现象学的方式来设定“纯社会主义”原则,就等于说把未来社会的景象展示出来并从概念上范畴上加以固定,使得未来的社会现实欲达到“客观存在”的被规定为作为未来社会及未来社会结构显现出来的东西。

如果试读一下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剩余价值理论》、《哥达纲领批判》、《论住宅问题》、《反杜林论》等著作,可以发现,在分析未来社会的某些规律时,马克思恩格斯着重研究的是未来社会的高级发展阶段,而不是经济落后社会存在的初级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预测和理解,是以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的,因而是向高度发达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这一“直接过渡”的实现形式取决于两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方面是个人的全面发展,即取决于主体的发展程度,另一方面是主体的共同的生产能力成为他们共同的社会财富,即取决于主体对客体占有和所有形式上的发展程度。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中,价值规律已不再发生作用,商品和货币关系也已不复存在,生产资料实行全社会公有制,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差别,国家也许已经消亡,直接接近于完美的共产主义状态。

处于社会主义思想形成过程中的列宁也许还不知道,不是“纯社会主义”物化为现实的社会主义,而是现实的社会主义是“纯社会主义”的现实的外化形式。列宁认为,如果无产阶级能够认识到“纯社会主义”原则,并使“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去适应“纯社会主义”的要求,即根据“纯社会主义”的准则来制定“现实的社会主义”的规范,比如“将银行、大工业、土地收归国有;使全体居民都加入消费合作社;利用银行、辛迪加等现代化的管理机构,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最严格、包罗万象的计算和监督;使全体公民都成为“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4](P97),那么,这样的社会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理想的未来社会,人类将由此而获得个性解放;相反地,如果违反了“纯社会主义”的原则,那么社会就会陷于病态,人类将会遭到资本主义无尽的苦难。

按照列宁的观点,当时经济文化落后的苏维埃俄国,不是一种“纯社会主义”的状态,而是“纯社会主义”的一种否定。列宁相信,只有马克思恩格斯所发现和描绘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才是符合于“纯社会主义”的制度。在列宁看来,既然苏维埃俄国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那么就理应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构想去付诸于实践。但是历史充满吊诡的是,逻辑和历史有时并不一致:逻辑是单一的、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是由必然性来支配的,即一个环节必然推出另一个环节;而历史则是感性的,充满偶然性的,它是跳跃、“断裂式”发展的,而不是循序渐进的。

1918年夏,大规模的国内战争爆发,曾一度以粗犷遒劲的苏维埃俄国几度陷于低吟浅唱的绝望之中。苏维埃俄国大部分国土被帝国主义和国内叛乱者所占领,重要的粮食产区和原料产地被切断,粮食供应极其困难。在这种普遍迷惘的氛围里,民间各种阴郁诡异的谣言四起,大肆鼓吹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企图用“饥饿的枯槁之手”将苏维埃政权扼杀在襁褓之中。正是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列宁提出要进行大规模的“十字军讨伐”,这种讨伐一方面将整饬暴戾恣睢的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分子,使他们那散漫谣言的放纵就范于一种铁的纪律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清算;另一方面,这种讨伐将不惜采用暴力的办法去征集粮食和工业燃料,以挽救俄国持久而艰苦的革命,挽救苏维埃政权。

系统阅读列宁这个时期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列宁在谈到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时所采取的屠杀、掠夺和民族压迫等落后手段,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是无法避免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给俄国各民族带来了种种惨祸、灾难和痛苦,但它的历史贡献在于结束了武装叛乱者的分裂和国内混乱局面,这是应当肯定的。但是,这一国家统一的形成过程,却存在着极大的阴暗面。也就是说,列宁在这个时期也还没有摆脱“纯社会主义”的原则束缚。诸如列宁为了论述向富农、投机商和隐瞒粮食者组织“十字军讨伐”的同时,认为当时的余粮征集制“就是社会主义的真正的、主要的前阶。这已经不是‘一般革命’的任务,而正是共产主义的任务”[5](P339)。列宁多次讲过,用余粮收集制收集到的粮食,是用社会主义方式取得的粮食。

可见,列宁和当时的布尔什维克的领导人的主观指导思想是想趁热打铁,就势利用战时共产主义这种激进的、因而也是更简捷的“直接过渡”的特殊形式改造城乡经济,实现当时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但是,这种代价确实太高了。当列宁用武装起来的工人先锋队将这些构想付诸实施时,其久经酝酿的弊端也就随之爆发了。

首先,农民难以忍受余粮征集制的征服与掠夺的方式。国内战争期间,农民面对严酷的社会现实和非人化的处境,为了战胜叛乱者的分裂企图和资本家的复辟,把自己降为国家的生产工具,忍受了余粮征集制的沉重负担。1919年1月11日,苏维埃政府通过了《关于在产粮省份收集归国家支配的粮食和饲料的法令》,这个法令规定社会主义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要求处于极端贫弱的农民必须把全部余粮上交给国家,由国家统一分配给前线的士兵、城市工人和其他居民;1919年12月,第七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鉴于国内物资匮乏、粮食供应短缺,对余粮征集制作了新的调整,即不仅在粮食征集方面加紧了步伐,就连家畜和农民生活用具也在征集范围之内;1920年3月23日,俄国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肉畜的义务供应的法令》,该法令对人民生活造成的破坏也是惊人的,征集涉及各农户和集体单位的一切现有牲畜,牲畜严禁自由买卖。1920年底战争结束后,无数的城市和村落被夷为平地,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农民纷纷向各级苏维埃政府写信、上访,借以表达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不满,从大量的农民信件中可以发现,在农村的一些地方,农民难以忍受国家工作人员的淫威,频频出现杀害国家干部、烧毁国家粮库等群体暴力事件。

其次,在经历战时共产主义的社会大变动时期,粮食及日常生活用品均通过一系列国家分配机构进行计算和监督,禁止市场与贸易自由。1918年11月21日,俄国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居民所有个人和家庭消费品的组织和供应的法令》规定:“为了取消私人贸易机构,并用国营的和合作社的分配点对居民有计划地供应所有产品,责成粮食人民委员部收集所有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消费品。”[6](P91)这样,从1918年底到1919 年3月,俄国居民的主要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和分配便完全纳入到国家的计划经济体系里。在俄共(布)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演讲报告中,列宁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莫斯科消费合作社要买法国人的罐头食品,请示对外贸易部,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审批程序的复杂性和责任的分散性,购买罐头食品的报告迟迟批不下来,而莫斯科的人民却在挨饿,因而引起人民的普遍不满”[7]。

再次,国内暴乱时期由于军费开支较大,国家被迫大量印发纸币,以至于货币成为一堆没有价值的符号。“1920年底同1918年7月比,货币贬值187倍,而同1913—1914年比,则贬值12999倍”[8](P42)。1920年10 月11日,俄国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取消一些货币结算的法令》,委托财政部拟定关于废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厂的邮电费、煤炭费、自来水费和其他公共支出费用的草案。这一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厂的人员工资以实物的形式进行分配,如用布匹、农产品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作为工资分配给工人和国家公务人员。

除此之外,在政治领域,列宁原来设想在建立苏维埃政权之后,由于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加管理工作,从此实现了真正让其当家作主的愿望,因而官僚主义就可以得到根本铲除,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新的社会机体内,官僚主义似乎死灰复燃。于是,从1919年初起,列宁把反对官僚主义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国家是带有官僚主义弊病的工人国家”[9](P373)。

时代的急剧变化,迫使列宁及布尔什维克党人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做出反思,其中最重要的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背后潜藏的最根本的力量是什么?推而广之,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究竟是什么?陷入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困境的社会主义究竟向何处去?面对历史和时代发展提出的这些难题,倘若不从“纯社会主义”的烙印转向现实的社会主义,不从历史的客观性上进行突破,列宁的社会主义建设就无法向前推进。事实上,列宁的社会主义之思在一路行进中不断地出现一些矛盾,甚至屡屡发生逻辑分裂,然而正是这种真实曲折的思考之路,直接促动他实现了重要的理论逻辑变轨和重大的认识飞跃。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一文中指出:“由于我们企图过渡到共产主义,到1921年春天我们就遭到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表现在:我们上层制定的经济政策同下层脱节,它没有促成生产力的提高,而提高生产力本是我们党纲规定的紧迫的基本任务。”[9](P575-576)“直接过渡”规划上的局限性,决定了列宁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俄国思考还仅仅停留在“应该”的价值判断上,还无法运用彻底的唯物主义原则来规划俄国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的内在矛盾与运动过程。可以说,列宁的“直接过渡”思想内在地存在着人本主义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矛盾,不管它如何达到理论上的整合和逻辑上的完美,如何满足了未来社会“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要求,但对于俄国无产阶级刚刚取得的新政权来说,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认知水平上,最终便只能把一种需要动员整个无产阶级参加的伟大的革命批判运动,转化为对于人的“真正本质”的呼唤和“善良意志”的诉求。

三、实事求是与社会主义实践的全新构想

新的历史情况要求列宁必须重新提出经济文化落后的苏维埃俄国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途径和方法的问题。列宁指出:“因为具体的社会政治形势改变了,迫切的直接行动的任务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10](P279)

列宁早期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依赖于一系列集体性的经验研究,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在十月革命之前,列宁及布尔什维克党人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发展还缺乏系统的理解,为了建构和维护马克思恩格斯绝对正确的革命导师形象,不惜抹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形成过程中的具体理论特质,而以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本本”建构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任何这种以个体自我的反思和冥想当作起点的尝试都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这些尝试植根于把特定的历史条件误解为某种普遍范畴或者某种人类学的假定。由此不难理解,列宁为什么通过对“纯社会主义”原则的批判性考察,一步一步地“从天上回到地上”,而且能够通过现实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功进入当代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

1921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关于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反复强调实行“新经济政策”要借助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来找到通向社会主义的入口。根据列宁的观点,“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1](P217)当然,列宁这里所说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预先“规定界限”的资本主义,这种“规定界限”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是由生产关系的改造和生产力的革命引起的,是生产过程的社会化和为创造新社会所绝对必须的物质条件之间的矛盾的解决,是把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个别工厂中先进的生产管理和科学技术推及整个社会,使整个社会变成由统一的国家管理机构进行组织与安排、统计与监督;另一方面,既然允许国家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其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所通向的决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而只能是造成贫富差别的资本主义,因此必须要对其加以限制,规定其自由活动的范围。

新经济政策实施以后,列宁的态度又发生了质的变化,他观察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不是陷于孤独个人的困境而无力自拔的私有者之间的竞争,而是充满着交流、理解和对话的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它不会改变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不会导致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以及资本的异化恶果。因此,列宁强调“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12](P228),亦即恢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旧形式。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更不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和私有制一同发展起来的社会历史现象,而主要是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中利用商品、货币和市场的理论,是从“实践的唯物主义”出发,并指出“实践的唯物主义”就是社会主义,意在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和革命性。列宁观察社会主义问题的方法既不是简单地诉诸于单纯的直观,也不是诉诸于抽象的思维,而是通过自己观察、审视、思考和把握一切现存事物与客观历史进程的实际,综合地运用人类认识的一切要素,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在思维过程中再现事物的具体统一性和历史过程性。正是在这多重扬弃过程中,列宁完成了从“纯社会主义”的先验原则到现实的社会主义的过渡,创立了自己独特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历史主义方法论。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关于经济问题决议汇编[M].俄文版.

[7]左亚文.社会主义建设史上的首次改革——列宁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及其意义再评[J].江西社会科学,2015,(9).

[8]刘佩弦自选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9]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2]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叶剑锋)

张恒赫(1985—),男,辽宁营口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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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155(2016)03-0012-05

20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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