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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实践视野下艺术本质探赜

2016-03-15

关键词:本质马克思艺术家

孙 倩

(河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河南焦作454000)

马克思实践视野下艺术本质探赜

孙 倩

(河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河南焦作454000)

艺术本质是艺术学研究的元问题,它关系到艺术学的存在与发展。从马克思实践视角来看,艺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形式,其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它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精神性实践,它主要是由艺术生产、艺术交往和艺术共享等方面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马克思实践视野下探究艺术本质,对于丰富和发展艺术学基础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艺术本质;精神实践;艺术生产;艺术交往;艺术共享

人类创造和欣赏艺术的同时,还渴望探求艺术的本质,发现和把握艺术不断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而为艺术创作、欣赏提供借鉴和参考。何为艺术是千百年来哲学家、艺术家们不懈追求的艺术学的元问题。历史上的先哲们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的艺术本质,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但遗憾的是,历史上的各种解释都难以真正讲清楚艺术到底是什么这一元问题。马克思从实践的视角,来考察艺术本质,把艺术看作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实践方式,这在艺术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说:“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1]82

一、马克思语境中实践的两种基本形态

实践是人类生存的一种重要活动形式之一,人类生存的领域是十分广泛的,因此,实践也必然被划分为各种不同的形态。那么,在马克思语境中,实践到底包括哪几种形态呢?关于这一问题,我国学术界存在着一些不同意见。我们认为,要搞清楚马克思语境中实践的基本形态,就必须要将实践的概念放入整个西方哲学史中来考察,不能只考察马克思的相关文本。俞吾金说:“要正确领悟马克思语境中的实践概念和自由概念的含义乃至马克思哲学的本质,就要认真地反省西方哲学。”[2]23

(一)马克思语境中实践基本形态的理论渊源

在考察马克思关于实践的内涵及其形态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西方哲学史上一些重要学者对实践形态的论述。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将人的活动及其对应的科学予以三分,即实践的、创制的和思辨的。其中,实践主要是关注人的行动,它不具有永恒性,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他说:“思辨知识以真理为目的,实践知识以行动为目的。尽管实践着的人也思考事物是个什么样子,但他们不在永恒方面进行思辨,只想到关系和此时。”[3]33可见,亚里士多德已经开始注意到人的不同活动形式,其追求的目的和特点是不一样的。

近代康德则明确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其中,理论哲学与自然概念相关,知性起立法作用,属于现象界;实践哲学与自由概念相关,理性起立法作用,属于本体界。“可是至今为止,在自然哲学和道德哲学这两个术语运用于不同原理的划分以及哲学的划分时出现了严重的误用,因为依据自然概念的实践与依据自由概念的实践被等量齐观,结果虽然在相同的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名义之下实行了划分,而实际上却根本没有作出区分。”[4]417-418在康德看来,这两种实践,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人在认识指导下进行的实践活动,属于现象界;后者是在道德法则指导下进行的实践活动,属于本体界。

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康德第一个建立了典型形态的实践观。费希特、谢林则在继承康德实践观的基础上,从主观与客观方面对实践观进行了创新和发展。黑格尔则是在批判近代哲学的基础上,对实践进行了创新和发展。但遗憾的是黑格尔一方面看到了实践对人类自身的解放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他又把实践局限于精神领域。黑格尔所讲的实践只是抽象的理念活动,而非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因此,他只能是抽象地发展了人的实践活动的主观能动方面。概言之,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实践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但由于他们自身以及其所处的时代局限性,无法对实践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二)马克思关于实践的两种基本形态

马克思是在批判性地继承前人关于实践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当时人类社会的现实,提出了自己的实践观。马克思不同意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人对实践的看法,即把实践仅仅局限于伦理、政治或精神领域的活动,而是主张把人的一切活动方式都看作是人类社会实践。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5]56

实践作为人类所特有的双向对象性的感性活动,是主、客体之间通过实践中介而进行的活动过程,是主体性与客体性、主动性与被动性、目的性与和规律性的内在统一。主、客体间的矛盾,是推动人类实践不断发展的动力。而中介,是主体突破限制、实现超越的重要工具,它们的演变是测量人类社会实践发展水平的“测量器”。可见,实践是人类存在的重要方式,它集中体现了马克思所说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5]55

因此,从实践作用对象的视角,实践可划分为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和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实践。两种实践形态的划分,符合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原意。1845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费尔巴哈不了解实践的意义,没有把实践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1845年到1846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将实践划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此外,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共同构成完整的实践过程。

二、艺术是人类社会的精神实践形式

由上所述,人类社会生活总体上可分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大组成部分。艺术作为人类社会物质生产领域中的一种精神实践,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即审美需求。因此,它应属于人类社会的精神实践范畴,而人类实践大体上是由生产、交往和消费共同构成的完整统一体。所以,完整的艺术实践由艺术生产、艺术交往和艺术消费等实践环节构成。

(一)艺术生产

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艺术生产是人类社会一种实践形式,理所当然也是一种创造性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艺术生产来源于人类社会现实,换言之,社会现实生活是艺术生产的源泉和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艺术生产是物质生产的“分泌物”或“附属品”。艺术生产有着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它是对社会客观现实创造性的反映。换言之,艺术生产离不开艺术家的主观创造,是艺术家运用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依据客观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创造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概言之,艺术生产是主观与客观创造性的有机统一,即艺术生产与社会客观现实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我们认为,艺术生产主要包括艺术观察、艺术构思和艺术创作三个环节。

第一,艺术观察。艺术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丰富自己的生活经验是艺术生产的前提。但仅仅有丰富的生活经验还不够,还要善于进行艺术观察。成功的艺术观察具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注重对人的灵魂的感觉。艺术家相较于普通人而言,更能透彻地领悟人的内心世界。即使观察的对象不是人,而是物,也能够比普通人捕捉到更多的寓意,并赋予其震撼人心的心灵寄托。其次,善于从平凡中见珍奇。艺术观察不是普通的观察,而是一种创造性的观察,目的在于发现事物本身的丰富内涵,因此,不能从某些抽象的条条框框出发,而是要深入社会生活,善于发掘平凡中孕育着的伟大,一言以蔽之,要独具慧眼。

第二,艺术构思。一般意义上的构思是指在采取行动之前对行动目的、步骤、方法等方面的总体考虑和谋划。艺术构思除了具备上述特点之外,还具有自身独特的地方。首先,艺术构思的对象与众不同。艺术构思的对象不是等待加工的客观事物,而是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因此,艺术构思不仅需要理性参与,还要有强烈的情感参与。其次,艺术构思的手段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艺术构思虽然也遵循一定的规律,具有共性,但艺术家的个性特征更为明显。即使面对同一个艺术对象,艺术构思也迥然不同。再次,艺术构思借助想象,能够万里而无阂。艺术构思借助想象,凭借其夸张手法,可以较为自由地创造艺术形象,较少受客观现实的束缚。

第三,艺术创作。如果说艺术观察、艺术构思体现了艺术家对创作环境潜在的能动作用的话,那么艺术创作则是艺术家显在的能动作用的体现。艺术创作借助一定的艺术语言,把酝酿、构思的艺术形象加以外化,创作出艺术作品,从而使得广大艺术欣赏者有机会得以欣赏和消费。这是艺术家与艺术欣赏者之间进行艺术交往的前提。

(二)艺术交往

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之后,艺术作品就成为了艺术家、欣赏者之间相互交往的重要桥梁,换言之,艺术家、欣赏者是艺术交往的主体,二者在艺术交往中,共同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笔者认为,根据艺术交往主体交往的时态,艺术交往可分为历时态交往与共时态交往。

所谓历时态交往是指当前的艺术家、欣赏者,通过人类社会流传下来的艺术品,与已故的艺术家之间的艺术交往。任何时代的艺术创新都离不开继承和借鉴前人的成果。只有在与前人进行有效艺术交往的基础上,才能创造出新的艺术成果。马克思说过:“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5]585那么,艺术创新无疑也要在与前人有效交往的前提下,进行创新。

所谓共时态交往是指当前的艺术家与艺术家之间、艺术家与欣赏者之间,借助艺术品进行了艺术交流活动。艺术来源于社会生活,正如毛泽东所说:“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6]860所以任何形式的艺术创作都不可能是艺术家闭门造车,而必须通过艺术家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只有艺术家与欣赏者之间的有效交往和沟通,才能创造出高质量的艺术作品。

(三)艺术“消费”

艺术作为一种精神实践形式,除了包含艺术生产和艺术交往,还应包含艺术共享。主体在艺术生产和交往中,共同分享人类已有的艺术成果,在批判与创新中共同提高自身艺术修养,从而推进艺术生产的向前发展。艺术享受在艺术实践过程中,表现为艺术家与欣赏者共同享受,因此,笔者亦称其为艺术共享,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消费”

艺术享受抑或艺术共享是艺术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艺术生产的动力和目标。在艺术实践中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艺术共享是艺术生产的动力和目标。艺术的目的就是提高人的艺术修养,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如果艺术主体对艺术品没有吸收和“消化”,或者说,不能享受人类已有的艺术成果,那么,艺术生产就无法继续,更谈不上艺术创新。只有艺术主体之间能够共享艺术生产出来的艺术品,满足艺术主体的精神需求,艺术生产才会有动力和目标。此外,艺术主体在艺术享受中共同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从而引起艺术主体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产生新的动力,从而推动艺术实践不断向前发展。

其次,艺术享受是艺术产品的价值实现的关键。艺术产品的价值的实现就在于能够满足艺术主体的艺术需求。艺术价值只有在主体的欣赏和享受中,其价值才能得到实现。艺术价值的实现,即艺术生产创作出来的艺术品,为艺术主体所享受(消费),转化为艺术主体的艺术修养。如果艺术产品不被主体所欣赏和享受,即使它的艺术价值再高,也只是一种潜在的艺术品,而不是现实的艺术品。所以,再好的艺术作品也需要主体来享受或消费。

综上所述,艺术生产、艺术交往和艺术共享三个环节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实践。艺术交往和艺术共享(消费)是艺术生产的动力和目标;艺术生产是艺术交往和艺术共享的基础和前提。

三、马克思实践视野下艺术本质探究的意义

从人类实践活动出发来探讨艺术本质,把艺术看成人类社会一种精神实践形式,这在艺术学史上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创举,对于丰富和发展艺术学基础理论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首先,艺术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一种精神实践形式。人类实践活动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艺术作为人类社会一种精神实践形式,更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社会实际生活虽然是艺术创造的源泉和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艺术实践就是现实生活的“分泌物”。艺术实践还包括艺术主体的主观创造,艺术主体只有通过调动其强烈而丰富的想象力来从事艺术创作,才能塑造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实践就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统一。如此一来,艺术实践理论就匡正了艺术学史上在艺术本质问题上许多片面的观点和认识。如康德等人的“主观精神说”,他们虽然重视艺术主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但却片面地把艺术主体的主观性过分夸大到绝对化的程度,乃至完全否认客观因素的作用,从而在艺术本质问题上得出了片面的结论。同样,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模仿说”或“再现说”,虽然重视和强调了艺术实践来源于客观社会生活,但却忽视了艺术主体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并把这种客观性过分夸大,在艺术本质问题上同样陷入了片面性的泥潭。与之相反,艺术实践理论认为,艺术从本质上说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艺术主客体之间的有机统一。

其次,艺术实践理论阐明了两种实践的“不平衡关系”。从实践作用的对象来看,马克思认为,实践可分为物质实践和精神实践,与精神实践相比,物质实践具有优先地位,精神实践是在物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艺术作为人类社会一种精神实践形式,它的发展不能脱离一定时代的物质实践基础。一定时代的艺术,总是在一定物质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马克思没有否定精神实践的相对独立性。艺术实践作为一种精神实践形式无疑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艺术实践与物质实践的发展有着较强的异质性。马克思曾以古希腊艺术的繁荣为例,来说明艺术的繁荣与社会的物质实践发展不成比例的关系。

最后,艺术实践理论揭示了艺术系统的秘密。艺术实践把艺术生产、艺术交往、艺术消费这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来研究,从而揭示了艺术主体之间、艺术主体与艺术品之间、艺术生产、交往、消费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艺术生产是艺术主体(艺术家与欣赏者)对社会生活创造性的反映过程;艺术交往是艺术主体之间借助艺术品这一中介形式进行的相互交流的过程;艺术消费是艺术主体对艺术品的鉴赏与享受的过程。在艺术实践的全过程中,艺术生产是起点,起支配作用,艺术交往是连接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的中介环节,艺术消费作为需要,又直接规定着生产。综上所述,艺术学史上各种艺术本质理论都是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揭示了艺术活动的某些特征,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他们的不足在于未能把艺术看作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特殊方式,未能把艺术实践的各个环节有机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从马克思实践视野下探究艺术的本质,较为全面地把艺术生产、艺术交往、艺术消费这三个部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进行系统的研究。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揭示出艺术的本质。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俞吾金.重新理解马克思[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德)康德.康德美学文集[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谭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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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6)03-0130-04

2016-03-10

孙倩(1976-),女,河南洛阳人,主要研究方向为艺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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