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惧、排斥亡魂及其表述方式——以买地券、镇墓文为例
2016-03-15黄景春
黄景春
畏惧、排斥亡魂及其表述方式
——以买地券、镇墓文为例
黄景春
摘要:基于对作祟的畏惧,排斥死者亡魂的表述在东汉买地券、镇墓文中比比皆是。买地券、镇墓文强调死生有别,通过直接的、委婉的、决绝的或含蓄中带决绝的语句,要求死者不得返回阳间与生者交往。日本学者池田温认为买地券、镇墓文中畏惧与排斥死者的内容“五、六世纪以后逐渐消失”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虽然排斥死者的文字在隋唐以后确实减少了,但并没有消失,而是长期存在于丧葬仪式和随葬文书中。
关键词:买地券;镇墓文;畏惧亡魂;“分别死生”;生死观
日本学者池田温在《中国历代墓券略考》中说:“在汉券上出现的诸如‘乐勿相念,苦勿相思’、‘千秋万岁,莫相来索’等对应的句子,象征着对死者的畏惧和排斥,五、六世纪以后逐渐消失,和人们的生死观变化有很大的关联。”①[日]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86册,1981年,第208页。池田温在中国古代文化研究方面造诣颇深,对买地券、镇墓文研究贡献很大,但他的上述概括似乎不太准确。畏惧和排斥死者的内容在五、六世纪以后的买地券、镇墓文中是否真的消失了?中国人的生死观在隋唐以后是否真的发生了巨大变化?恐怕都需要再讨论。为切题起见,本文也主要借助于池田氏使用的买地券、镇墓文等出土文献来讨论问题,同时辅之以笔者近几年的田野调查材料加以佐证。
在宗教性随葬文书中告诫死者亡魂已归属阴间,阴阳两界不得交通,这就是所谓的“分别死生”。买地券、镇墓文中的“分别死生”语很多,表达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直接,有的委婉,有的态度决绝,有的委婉之中隐含着决绝。本文把“分别死生”语区分为“一般的”和“特殊的”分别加以讨论:所谓“一般的”,就是常见的、表述上没有特殊修辞手法的;所谓“特殊的”,就是在表述上有时代色彩、采用了特殊修辞手法的。
一、一般的“分别死生”语
秦汉时人惧怕鬼魂,包括自己亲人的亡魂。出土秦简日书之“病”篇云:“甲乙有疾,父母为祟”,“丙丁有疾,王父为祟”。②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岳麓书社,2000年,第70页。简文认定是亡故的父母、祖父母作祟造成家人生病。亡魂返回阳间纠缠家人,会造成家人生病乃至死亡或家中横生灾祸。因此,阻止亡魂回家是秦汉时人丧葬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诉求。
“分别死生”的委婉表述,就是从亡魂安全的角度,要求亡魂不要返回阳间。东汉田鲂镇墓文是比较典型的一例。田鲂墓于1997年7月发现于陕西省绥德县,为一座东汉永元四年(92)的墓葬。墓中一石柱上阴刻130多字,上段铭文介绍田鲂基本情况,类似于墓志;下段铭文被发掘者称作“招魂辞”,主要描述亡魂活动的情况及对亡魂的告诫。其文末曰:
类似的委婉表述还有“万岁之后乃复会”,如1972年11月在辽宁盖县出土的永和五年(140)东汉缺名镇墓文:“死者魂归棺椁,无妄飞扬而无忧,万岁之后乃复会”*许玉林:《辽宁盖县东汉墓》,《文物》1993年第4期。,意思是告诫死者要魂归棺椁,不要四处飞扬,唯如此才能“无忧”,一万年后再与生者相见。这里没有直言死者不得返回阳间,也是从亡魂安全的角度,要它“无妄飞扬”,并说一万年后亡魂再与生者相见,婉转地表达了不希望亡魂返回的意思。这种委婉表述方式,也曾频繁出现在魏晋镇墓文中。
更多买地券、镇墓文则是直接而明白无误地表达“分别死生”的意思,告诉死者死生异途,亡魂应呆在阴间,与阳间的家人分离,“乐勿相念,苦勿相思”,“千秋万岁,莫相来索”,永远不要返回阳间妨害生者。如河北望都县出土的东汉光和五年(182)刘公则买地券,就直接说“生死异路,不得相妨”*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望都二号汉墓》,文物出版社,1959年,第13、20页。。河南密县后土郭东汉画像石墓出土的朱书陶罐上写有:“死人行阴,生人行阳,各自有分画(划),不得复交通。”*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密县后土郭汉画像石墓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87年第2期。西安出土的东汉熹平元年(172)陈叔敬镇墓文也直接强调生者与死者不同:“生人上就阳,死人下归阴,生人上高台,死人深自藏,生人南,死人北,生死各自异路,急急如律令。”*[日]中村不折:《禹域出土墨宝书法源流考》,李德范译,中华书局,2003年,第6-7页;[日]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86册,1981年,第272页。最后强调的是“生死各自异路”,也就是强调死者不得与生者交往,不得试图返回阳间与生者相见。陕西户县出土的东汉阳嘉二年(133)曹伯鲁镇墓文:“生人得九,死人得五,生死异路,相去万里。”*禚振西:《陕西户县的两座汉墓》,《考古与文物》1980年创刊号;禚振西:《曹氏朱书陶罐考释》,《考古与文物》1982年第2期。此文把生路与死路的距离说成“相去万里”,极力强调阴阳二途距离之远,最终表达的意思还是死者不得返回阳间。
敦煌出土的魏晋以后的镇墓文,除了直接表达“分别死生”的意思之外,还强调死者不得注仵生者。如吕女轩镇墓文:“生死各异路,千秋万岁,不得相注忤,便利生人,如律令。”壹官镇墓文:“生死各异路,不得更相注仵。”*戴春阳、张珑:《敦煌祁家湾西晋十六国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08-109页。姬女训镇墓文:“生人前行,死人却步,生死道异,不得相撞,急急如律令。”*甘肃省敦煌县博物馆:《敦煌佛爷庙湾五凉时期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10期。有的敦煌镇墓文还强调千秋万岁之后才与死者相会。如翟宗盈镇墓文:“苦莫相念,乐莫相思,从别以后,无令死者注于生人。祠腊社伏,徼于郊外,千年万岁,乃复得会,如律令。”*阎文儒:《河西考古简报》(上),《国学季刊》1950年第1期;夏鼐:《敦煌考古漫记(一)》,《考古通讯》1955年第1期。西郭郎子镇墓文:“苦莫相念,乐莫相□别,无令死者注仵生人,千秋万岁,如律令。”*戴春阳、张珑:《敦煌祁家湾西晋十六国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108页。因此,镇墓文最终的着眼点不在死者,也不是亡魂,而是阳间生者,所以对死者及其亡魂一切可能危害生者的行为都要加以禁止,以期保护生者的生命和福祉。既然亡魂是危险的,禁止它返回阳间就是必须要强调的戒条,东汉到魏晋一直都是如此。
对死者恐惧与排斥的表述在后世的买地券、镇墓文中减少了,但并不像池田温所说“五、六世纪以后逐渐消失”了。减少不等于消失,减少可能是不再受重视、不再被强调造成的,而消失则是不复存在。显然,后世买地券、镇墓文中一直都存在着对死者的畏惧与排斥。如湖南湘阴县出土的隋朝大业六年(610)陶智洪买地券就有“生属皇天,死属地泉,生死异域”*熊传新:《湖南湘阴县隋大业六年墓》,《文物》1981年第4期。的说法,成都出土的南宋淳熙九年(1182) 吕忠庆镇墓文也有“生居城邑,死安宅兆”*刘雨茂、黄晓枫:《四川成都西郊金鱼村南宋砖室火葬墓》,《考古》1997年第10期。之语,与东汉镇墓语相似,观念则相同。由此可见,池田温称畏惧和排斥死者的语句在五、六世纪以后逐渐消失了的论断,是一个不太可靠的推断。
二、特殊的“分别死生”语
特殊的“分别死生”语有多种,以下主要介绍两种。
第一种特殊的“分别死生”语是“生属长安,死属太山”,强调死者归东方的泰山掌管,生者则归西方的长安管辖,死者与生者分别归属东西方不同的界域,由不同性质的衙门管辖,阴阳相隔,天地悠远,因而死者不得谋求与生者交往。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中收录有一件铅质残镇墓券,其文曰:
本券缺文较多,依据汉代镇墓文用语习惯,可补出一些缺字。如“生人□□,□人出郭”,在洛阳烧沟东汉墓出土的初平元年(190)镇墓文中写作“生人入成(城),死人生(出)郭”*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54页。。据此可补上券中缺字。“生人入城,死人出郭,死生异处,莫相干□”,跟下面的“千秋万岁,莫相来索”表达的都是同样的意思,就是死者不得谋求与生者相见。在两句之间还穿插有“生人属西长安,死人属太山”之语,也同样是表达“死生异处”的意思。之所以要反复申明“死生异处”,目的就是阻断阴阳交通。
罗振玉的贞松堂还收藏有一件东汉刘伯平镇墓铅券,其后面的文字曰:
大山,即太山、泰山。大山君,即泰山君,有时又称泰山长。*甘肃省敦煌县博物馆:《敦煌佛爷庙湾五凉时期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10期;敦煌县博物馆考古组等:《记敦煌发现的西晋十六国墓葬》,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中心主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四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630、631页。东汉已流行“死者魂归泰山”之说,相信泰山君主管阴间鬼魂。到东晋,干宝《搜神记》中出现的“泰山府君”,在掌管阴间鬼魂方面与泰山君一脉相承。在佛教地狱观念传入之前,泰山是中国冥府所在地。而长安是西汉国都,是皇帝和文武百官居住之地,阳世之人皆归其管辖。“生属长安,死属大山”,强调死者与生者的差异并重申“死生异处”,告诉亡魂不得返回阳间妨害生者。如果亡魂要返回阳间,要等到黄河水变清、泰山变为平地。归根结底,还是不许亡魂与生者交往。
申述“生属长安,死属太山”的镇墓文还有多件。如日本上田桑鸠收藏的东汉缺名镇墓铅券,也有类似的表述:“□西属长安,死人东属大山,生人属阳,死属阴。”*[日]池田温:《中国历代墓券略考》,《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86册,1981年,第220页。出土时间地点不详的熹平四年(175)胥氏墨书陶瓶镇墓文曰也说:“上天仓仓(苍苍),地下芒芒(茫茫),死人归阴,生人归阳,□□□里,死人有乡,生人属西长安,死人属东大山。乐无相□,□无相思。”*罗振玉:《古器物识小录·辽居杂着丙篇》,墨缘堂,1931年,第17页;[日]中村不折:《禹域出土墨宝书法源流考》,李德范译,中华书局,2003年,第8页。这两件镇墓文表述的意思很接近。1980年在洛阳西花坛出土的东汉延光元年(122)朱书镇墓陶瓶,文字则与上两件略有不同:“生自属长安,死人自属丘丞墓。汝□千日,生人食三谷。死人(入)土,生上堂,死人深自臧(藏)。”*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唐城队:《1984年至1986年洛阳市区汉晋墓发掘简报》,《考古学集刊》第7辑,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59-60页;王育成:《洛阳延光元年朱书陶罐考释》,《中原文物》1993年第1期。此镇墓瓶年代较其他几件早几十年,不说“生属长安,死属太山”,而说“生自属长安,死人自属丘丞墓”。丘丞是地下冥吏,“丘丞墓”就是坟墓。但是,“丘丞墓”显然无法跟“长安”形成对应,所以后来改为“太山”,于是表达的意思没变,却在文句上形成了均衡的对应关系。由此可以看出,用“生属长安,死属太山”表达“分别死生”,语句整饬,讲究修辞手法,应是东汉较晚时期才形成的表述方式。
还有一种特殊的“分别死生”语,即设定特殊条件,等到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后,亡魂才能返回相会;反之,如果这些条件无法满足,那么死者就永远不能回来与亲人相见。这种“分别死生”的表述方式,在东汉及后来的买地券、镇墓文中屡屡出现。其中看似委婉的表述,实则包含着十分决绝的态度。
1975年洛阳出土的光和二年(179)王当铅质买地券,文曰:
家中生人,包括父母、兄弟、妻子,都没有罪责,死者不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即欲有所为”,即如果想跟生者往来,返回家中,就要满足三个条件,即“焦大豆生,铅卷(券)华荣,鸡子之鸣”,也就是烧焦的大豆发芽,铅券像草木一样开花,鸡蛋象公鸡一样打鸣。只有等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家中亲人才会跟地下亡魂有往来。可是,烧焦的大豆永远不会发芽,铅券永远不会开花,鸡蛋也不可能像公鸡一样打鸣。这里设定的三个条件,成为生者与死者往来的门槛。三个条件永远都无法实现,生者也永远不会“与诸神相听”。
安徽寿县出土的刻在墓室石羊身上的镇墓文:“与祖决卷(券),转世无有死者。即欲有死者,须石羊能顾告而咤,足可以莎,乃应召呼。”*周季木:《居贞草堂汉晋石影》卷三十四;罗振玉:《石交录》卷二十一。转世,即隔世,表示时间长久。顾告,回过头说话;咤(音zhà),大声吆喝。莎,连劭名认为此处当读作“娑”*连劭名:《汉晋解除文与道家方术》,《华夏考古》1998年第4期。,即舞动的样子。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与亡祖立券之后,家中再无死亡。如果想让家人死亡,须等到石羊能够回头大声说话、脚会动弹,才会回应亡魂的呼唤。但石羊永远不能回过头大声说话,石羊脚也永远不会动弹,这样生者也永远不回应亡魂的呼唤。此墓用石羊镇墓,就借石羊来设定无法实现的条件,排斥亡魂,断绝死生往来,以达到“转世无有死者”的目的。
三、后世“分别死生”观念的延续
东汉以后,随着佛教的大规模传入,中国的宗教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佛教逐渐成为最有影响力的宗教。佛教轻肉体而重灵魂转世,与中国本土重视肉体、追求长生的理念截然不同。在佛教大流行的背景下,中国人的生死观发生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生死观式微,也不意味着人们对死者的畏惧和排斥会逐渐消失。上文已经介绍了两件隋唐以后“分别死生”的随葬文书,接下来将介绍更多这样的文本,以证明五、六世纪以后排斥死者、分别死生的观念仍然存在,相应的宗教民俗活动仍在延续。
四川成都出土的五代明德二年(935)任菩提买地券,其中有“天番(翻)地倒,方始相会”*张勋燎:《试说前蜀王建永陵发掘材料中的道教遗迹》,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考古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216页。的句子。所谓“相会”,就是死人与活人相会,但相会的前提条件是“天翻地倒”,也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条件。这里表达的仍是永远禁止死者祟扰生者的观念,表达方式与东汉魏晋时期相同。
江西彭泽县发现的北宋元祐五年(1090)易氏八娘墓,出土柏人俑一枚,俑身书写的文字,被称作“柏人当”。其文曰:
殁故亡人易氏八娘,移去蒿里父老,天地使者元皇正法,使人迁葬,恐呼生人,明敕柏人一枚,宜绝地中呼讼。若呼男女,柏人当;若呼□师名字,柏人当;若呼家人,柏人当;若呼兄弟,柏人当;若呼戚门论诉,柏人当;若呼温黄疾病,柏人当;若呼田蚕二邺、六畜牛羊,柏[人当];若呼一木二木,柏人当;若呼不止,柏人当。急急如律令。*彭适凡、唐昌朴:《江西发现几座北宋纪年墓》,《文物》1980年第5期。
随葬柏人或铅人之俗历汉魏晋唐宋不绝,其中依据的假设就是:墓主在阴间仍旧思念家人,呼唤家人,想与亲人说话或有其他沟通。为了满足亡魂的这种需要,就在墓中随葬柏人或铅人,作为生者的替身,应答亡人的呼唤。此件柏人当所应答范围很广,可以看出它不仅用于保护家人,还保护其他亲人,乃至于家中的田蚕、六畜、树木等。
“分别死生”的直接表现是限制亡魂返回阳间,但最终目的却是为了保护生者不遭受疾病、死亡和各种灾害,获得保佑则是更高的诉求。后世随葬文书在表述上略于对死者的限制,而更强调对生者的保护。如上海市宝山区南宋张珒墓出土的一块铭文砖,文字是“石若烂,人来换”*马承源:《上海文物博物馆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第70页。。此铭文“石烂”是条件,满足这个条件才有人来替换石人,即有死人来下葬,其意是家中生者永远不死。这样的铭文到明清时期演变为固定的口诀:“身披北斗,头代(戴)三台;寿山福海,石朽人来。”*梅宁华等:《北京文物精粹大系·石刻卷》,北京出版社,2004年,图版第282页。描述了入殓时棺底画北斗七星、枕头有三台星宿的景象,但“石朽人来”,即“石朽”之后才有新的死亡发生,虽含有对死者作祟的限制,但主要目的还是保护生者寿命长久。近年笔者在山西、陕北做丧葬习俗调查时,发现这四句口诀在丧礼上经常被写在砖瓦上,并随葬在墓圹中。*黄景春:《西北地区买地券、镇墓文使用现状调查与研究》,《民俗研究》2006年第2期。
在各地民间丧葬仪式上,“分别死生”的观念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豫南出殡时孝子要“摔老盆”。《确山县志》载:“棺木起动之时,死者儿子要亲手将一瓦盆摔碎,称为‘摔老盆’。”*确山县志编委会:《确山县志》,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第594页。孝子把盛有祭品的“老盆”一举摔破,意在表明死者在阳世已经一无所有,因而也无需再留恋什么,今后也不要再回来了。
山西阳泉一带民间办丧事,风水先生用朱砂画符,书写“天尊佛像镇此凶丧”之类条幅,贴于门窗墙壁;用黑墨在砖瓦上写“身披北斗,头戴三台;寿山永远,石朽人来”“奉敕令安亡魂大吉”等语,并用朱砂逐字圈点。出殡时,风水先生在大门口用菜刀把装有祭品的瓷碗打碎,并念诵咒语,要求亡魂不要回家作祟。这些做法都表达了对死者的畏惧以及把亡魂从家中驱逐出去的愿望。
浙江金华地区民间出殡时有“敲水碗”的仪式。起棺出门之时*现在浙西都实行火化,起棺出门变成了孝子或其他亲眷抱骨灰盒出门。,道士端起水碗,高诵《打水碗》咒,然后用砍柴刀将水碗打破,弃掷地上,并将放置棺材(或骨灰盒)的凳子踢倒在地,以示与死者诀别。每位道士所诵《打水碗》略有不同。2012年4月初笔者在金华市汤溪镇调查时,得到祝姓道士手抄《打水碗》一份,内容如下:
伏以日吉时良,天地开张,皇(黄)帝子孙行丧大利。吾落一顶一家门,吾落二顶亡者超升,吾落三顶百子千孙。人要获(回),白鹤头上一点吾(红);人要恍,南海石头浪。倘有重丧重伏(复),行丧而去。天上凶星号九良,地然(上)恶然(人)入土皇,祖师毫光高万丈,当门出去大吉祥!天无忌,地无忌,阴阳无忌,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此咒大意:黄帝子孙举办丧事,无所禁忌。碗打破一片一家得福,打破两片亡者超升,打破三片后世有百子千孙。倘若亡者复连家人,要家人一道归阴,亡人随棺离去,不得返回;天上有凶星,地上有恶人,祖师光芒万丈,棺木出门大吉祥。咒语表达的主要意思,还是要死者不得重复、祟扰家人,并保佑子孙兴旺。
总之,中国人并没有因为佛教的传入而放弃原来的宗教信仰,而是在接受佛教的同时,仍保留了本土的宗教观念,将二者兼容并蓄。在生死观上也是如此。唐代以后,佛教的地狱观念和灵魂转世观念固然很流行,但对死者的畏惧与排斥、禁止亡魂返回阳间作祟的观念也没有消失,而是长期流传。虽然在买地券、镇墓文书中写“分别死生”的情形确实减少了,但由于佛教与民间本土的生死观并不是对立关系,在信仰上也不相冲突,因而它们在民间是长期并存的。
[责任编辑王加华]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国民间宗教性随葬文书整理与研究——以买地券、镇墓文、衣物疏等为主”(项目编号:10YJA730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黄景春,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上海 20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