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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党员发展规模的问题研究

2016-03-10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3期
关键词:问题分析

[摘要]本文在对2012-2014年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有效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发展党员;控制规模;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 D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3-0034-03

近年来,按照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区委要求,虹口区委组织部牢牢把握党员质量的工作核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教育培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2012-2014年上海市虹口区发展党员总体趋势

(一)发展总量得到控制。3年里,区委组织部始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进行调控,确保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2012年全区共发展党员367名,2013年全区共发展党员324名,同比下降11.7%;2014年全区共发展党员282名,同比下降13.0%。

(二)发展节奏把握得当。区委组织部以半年为期,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进度,杜绝突击发展、集中发展以及年底完不成发展任务等情况的发生。以2014年为例,上年完成发展113人,完成进度40.1%,10月底前完成发展218人,完成进度77.3%,确保了全年发展任务按时完成,节奏把握得当。

(三)发展结构不断优化。区委组织部始终紧紧抓住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注意考虑吸收的新党员的年龄、文化、性别、分布以及职业构成等情况,扎实推进在生产一线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吸引进党组织,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这3年里,虹口区居民区及“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占全区发展党员的比重有明显上升,而党政机关发展党员所占比重则大幅下降;新发展党员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逐年上升,年龄在35岁以下的比重也始终在60%以上。

二、重点领域发展党员情况分析

(一)发展党员数较多的单位。这3年里,年均发展党员数在30人以上的单位共有4家,分别是机关党工委、教育局、卫计委和公安分局。由于全区发展党员总额逐年减少,所以,4家单位年发展党员数都呈现下降趋势,且在4家单位中,年发展数绝对值下降最多的是公安分局,最少的是卫计委。

(二)各街道。这3年里,全区8个街道年平均发展党员92名,平均每个街道每年发展12名党员。在全区每年发展党员总数下降13%的背景下,各街道年发展党员总数也略有下降,但街道发展党员总数占全区的比重却逐年稳步上升,不同街道之间每年发展党员数的差距正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区委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和常委会听取区委组织部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和部署;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积极统筹调整年度发展党员数,每年初印发《虹口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年中多次召开全区组织科长专题座谈会,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外,还认真分析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专门制定下发《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相关文件选编》,加强业务指导。2014年,区委组织部要求全区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贯彻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组织收看学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工作细则》解读,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当年底,区委组织部还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检查内容,通过抽查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与新党员谈心等形式,全面了解分析发展党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以专项通报和沟通约谈的形式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着力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二)严把入口,确保发展质量。区委组织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注重突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不断改善结构,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年初拟定发展党员计划前,对各级党组织上报的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预审,对结构不合理、重点不突出的单位,要求其及时进行调整,并做好工作衔接。年中通过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梳理基层情况,督促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进度;年末汇总各部门、街道发展党员情况,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各基层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将发展党员的工作重点向优秀青年和基层一线倾斜,将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推优”工作、群众推荐会等作为优秀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关口,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并及时做好“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党员数据更新和维护。

(三)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坚持将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严格的制度,使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增强发展党员的透明度。通过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教育制度等,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教育与培养管理。此外,还通过开展开放型主题党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广泛利用党课教育、电化教育和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为入党积极分子搭建更为宽泛的培养交流平台,让他们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时刻豁得出,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如,2014年全区举办7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5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落实了培养教育的工作要求。

四、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发展党员“源头活水”不足。从目前虹口区的状况来看,入党积极分子的储备还不够充沛,部分街道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缺乏前瞻性的规划和有力的推进举措;尤其在居民区党组织中,部分群众对党的认识不足,入党积极性不高,申请入党人数不多;有些入党申请人虽然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但仍缺乏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深刻认识,入党动机也良莠不齐,因此短时间内还很难被列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不够到位。区委组织部虽然每年都会集中举办若干期全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集中统一的培训模式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多样化趋势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由于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年龄跨度也比较大,而集中培训在课程设置和培训形式上都相对较为集中统一,导致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知识水平的入党积极分子的个性化培训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致使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下降。同时,虽然全区各大口单位每年也会自行举办相应领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但总体来说,培训内容不够充实,要求不够严格,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提高效果不够明显。另外,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还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认为将入党积极分子送到区委党校参加一两次培训就万事大吉了,平时很少给他们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也不进行考核考察,甚至形成了一种只要入党积极分子不犯大错误就可以发展入党的错误倾向。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严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出台后,虽然市委和区委都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和政策解读等方式,一再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但调研显示,在虹口区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发展党员流程不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格式不对、材料不齐,有的发展流程上存在缺漏,有的组织程序不严谨等,经不起细致检查。

(四)专职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员队伍建设不够。组织员是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党务干部,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提高党的战斗力至关重要。经调研排摸,目前,虹口区委有组织员6人,全部在区委组织部,尚未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在专职专用方面还有所欠缺。各大口单位也均未建立组织员队伍,虽然各单位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但由于负责人员都是单位业务骨干,除了抓党务工作外,还要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致使发展党员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五、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改善结构,突出重点,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根据区域内党员与群众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员队伍的比例情况,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规划和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职责、责任追究以及组织指导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发展的需要和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情况,提出各部门各单位发展党员在数量、结构、分布上的要求。在制定发展规划时,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均衡发展”。一要继续按照市委要求,做好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领域的特点,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使每年发展党员数量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要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重视从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和基层一线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其他领域和群体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三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

(二)疏通源头,严把“关口”,着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在“掘源”、“培源”、“清源”等方面下功夫,打破传统的观念,进一步拓宽选人育人渠道。要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入党是自愿的,但不等于自然成熟,而应当靠培养成熟,要多措并举、因材施教,把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做到坚持标准、主动发展、抓好培养、认真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发展标准上,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第一位,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对那些入党动机不纯、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的人坚决不能发展。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择优汰劣机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逐个进行讨论研究,实行“发展一批、淘汰一批”,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

(三)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必须把这些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中去,不能简化、不搞变通、不走形式,确保发展的党员都是先进分子。特别对于《工作细则》修订完善的新增环节,要通过“三查三看”,确保工作到位,程序规范:即对照新增环节,基层党组织重点查发展流程是否完善,看工作程序是否完备;党(工)委重点查程序把关是否严格,看工作档案是否齐全完备;区委组织部重点查党(工)委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看年度工作目标是否实现。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务求实效,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抓紧、抓好。

(四)专职专用,配强人员,加强各级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员是各级党委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组织员制度是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所确定的一项独具特色的工作制度。实践证明,建立组织员制度,对于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建立起一支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专门队伍,有利于正确贯彻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有利于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有利于严格坚持党员标准,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要选优配强组织员队伍,专职组织员要切实做到专职专用,不能用组织员的编制去解决从事其他工作干部的待遇;同时,为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员保证,除少量专职组织员外,可根据实际情况,从现职党务干部或其他符合条件、热心组织员工作、党性强的党员干部中聘任一些兼职组织员,充实组织员队伍。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组织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搞好组织员的培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关心组织员,经常倾听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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