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恶性事件背后的伦理困境
——医改的境遇伦理分析
2016-03-09邵永生
邵永生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6;新疆医科大学 人文社科部(挂职),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医疗恶性事件背后的伦理困境
——医改的境遇伦理分析
邵永生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6;新疆医科大学 人文社科部(挂职),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医疗恶性事件背后所面临的伦理困境是医患关系出现了紧张、矛盾、不协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对立的状况。因此,从国家或政府层面必须积极进行医疗改革。但应该选择怎样的医改方向?通过境遇伦理的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把“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作为医改的价值选择方向,从而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患关系的协调奠定良好的观念与制度基础。
医疗恶性事件;医改;境遇伦理;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医疗恶性事件指闹医①现在普遍使用的“医闹”(即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应改为“闹医”比较贴切,因为“医闹”从字面理解视乎是医生的不道德行为或者违法行为,是医方在闹而非患方在闹。[1]、伤医甚至杀医等妨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和环境,造成医务人员人身伤害甚至死亡的事件。近年,一系列医疗恶性事件令人震惊。这些现象在令人们震惊、愤慨之余,也令我们不得不思考近些年医疗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的原因。
一、“伦理困境”与医改的“境遇”
首先一点是肯定的,即医疗恶性事件的背后是医患关系出现了紧张与矛盾,医患关系出现了不协调、甚至在某些境遇下出现对立的状况——这就是医疗恶性事件背后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因为,良好的医患关系是以“爱”作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伦理关系,而紧张、不协调、矛盾甚至发生对立就是这种“伦理困境”的现象表达。
为何出现紧张、不协调、矛盾甚至对立的“伦理困境”呢?这里既有患方的因素,比如:对医疗的期待较高,期待会在闹医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等等;也有医方的因素,比如:缺少医患沟通、在医疗的过程中期望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如大处方、过度医疗)、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例如:大城市的大医院拥有更多医疗资源,以至于大医院人满为患,不能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等等。因此,和谐的医患关系必须医、患双方共同努力,克服这些因素的不良影响才能实现。如何“克服”?医疗恶性事件时常发生的事实折射出从国家或政府层面积极进行医疗卫生改革的迫切需要。通过医疗卫生改革(以下简称“医改”),改革那些不适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上层建筑与社会关系,才能为医患关系的协调奠定良好的观念与制度基础。那么,如何进行行之有效的医改?这要求国家或政府在主导医改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根据当下的境遇或背景,从较为宏观的视角或理念,引领医改的方向。这里,境遇含有境况、遭遇或背景(环境)的意思。有必要强调的是:境遇伦理学中的“境遇”既指时间比较短的境遇,也指时间在一定范围内的境遇。而当下医改的背景下所处的境遇就是指时间在一定
当然,医改离不开当前国家的经济改革和宏观的社会背景,即经济结构逐渐走向市场化,经济和社会发展偏重效率、但公平问题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也就是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宏观的视角建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价值方向。这也是当下医改所面临的一种境遇或背景。
二、医改“境遇”与公平、效率密切相关
公平指公正,含有不偏不倚之意,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一般由政府来维护。效率就是指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投入少而产出高说明效率高。效率一般由市场来实现。效率与公平又常常是矛盾的两难选择,人类社会要发展、进步就必须提高效率,但效率不一定带来公平,而社会的发展、进步又必须保持公平,否则,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就不可能长期保持。一般情况下,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提高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实现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或者说欠发达阶段要以效率为主,而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或者说小康社会,就应该更加注重公平(因为这时社会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这是维护公平必要的条件,没有物质基础就不可能谈公平的问题),只有比较公平的社会才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才能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是根据人的各自卫生需求不同,都有同等机会享受到相应的“基本”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和得到与其健康状况相应的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如大病医疗保险)。这里的公平并不意味着均等或一样,因为人的健康状况是不同的。在医疗卫生领域,得到均等的资源和服务意味着不公平。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一般通过市场竞争来满足特殊的医疗消费主体的“特殊”的需求(例如医疗美容消费)以及在一些具备竞争条件的医疗资源(如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容许适当的竞争以使其得到合理的配置。
在医疗卫生这样的特殊领域,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与两难选择十分明显,更为突出,往往很难用市场经济的竞争法则去运用和指导,比如,医疗卫生的效率提高了,但医疗卫生的公平却不能很好地实现。因为,医疗卫生领域中医患双方在资源拥有、身体状况、技术能力等方面是不对等的(不是地位的不对等),而市场竞争恰恰需要遵守对等原则,否则无法竞争。
上述医改所处的“境遇”与公平、效率密切相关。(1)“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重西医轻中医的现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与医疗公平有关;(2)“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伴随而来的老年疾病模式的转变”、“医务人员开大处方、科室承包等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现象”、“部分地区或医疗机构的医患矛盾仍然突出”等,都与医疗公平、医疗效率有关。
医改与经济结构和宏观的社会背景是息息相关、互相影响的。医改所处的“境遇”是和我国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理念——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密切相关的。当前,把握好医改所处的“境遇”与公平、效率的关系,显然成为中国医改的关键性问题。究竟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或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还是两者同时兼顾,这是一种价值选择,即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客体所做的应然选择,它涉及医改的方向。
三、“伦理困境”如何解决?——境遇伦理的方法
境遇伦理(境遇论)是基于境遇或背景的决策方法,是做决定的道德而不是查询决定的道德;它强调以人为中心,以“爱”为最高原则,并把“爱”与境遇的估计和行动的选择结合起来进行道德选择。“在每一个背景下,我们都必须识别、必须计算。没有爱心的计算是完全可能的,但没有计算的爱是决不可能的。”[1]119就是说,境遇伦理需要通过“爱的计算”(即爱的权衡、考量)进行道德选择。
何谓“爱”?在说文解字当中,繁体的“愛”是由“爪”(爫)、“秃宝盖”(冖)、“心”、“友”四部分组成。“爪”字的本义为手爪(行动),“冖”字的本义是覆盖(意为保护、维护)。也就是说,爱(最常见的是友爱)需要用心(真诚)、用行动来保护(维护)。这种真诚的心是无私的奉献与给予,包括物质、感情、行动等。爱的本质是无条件地给予而不求回报,就像母亲对孩子的付出一样。“爱的计算”是境遇伦理的核心,其过程就是道德选择的过程。对行为的目的、手段、动机和带来的结果等考量、权衡或计算就是“爱的计算”的对象,只有在对它们进行整体考量中以“爱”来行动,行为才是道德的或正当的。
对行为的目的、手段、动机和带来的结果等进行计算或权衡、考量,不仅需要善良的意向、关心,而且需要可靠的信息来帮助我们进行行为的道德权衡,不可靠的信息极易导致判断失误、行为出现严重偏差。
爱的计算标准就是借用了功利主义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效用”、“有用”的思想。“我们的境遇伦理学坦率地同穆勒通力合作,其间没有任何敌对关系。我们选择对大多数人最‘有用’的东西。”[1]95“爱的计算”的另外一个标准就是“无偏见”,即追求世人的利益,不管我们喜不喜欢他。“无偏见的爱只能意味着公正无私的爱,范围广泛的爱,一视同仁的爱,……,因为——如我们所说——爱追求世人的利益,不管我们喜不喜欢他。”[1]98为何如此呢?这是爱的职责的特征使然,“爱的职责不是同特别喜欢的人打交道,不是找朋友,也不是‘迷恋’某个唯一者。爱的范围广阔无垠,它普遍关心一切,具有社会兴趣,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1]98
四、境遇伦理与医改方向的价值选择
在这个医疗恶性事件时常发生的时期,针对这种“伦理困境”,需不断深化医改进行解决。究竟何种医改方向更适宜于当下的境遇,可通过境遇伦理的方法进行价值选择或价值权衡。
(一)价值选择一: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两者同时兼顾”的权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就是效率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遵循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政策取向就必须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而且,中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通过提高效率发展生产力成为首要选择和任务。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又必须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所以也需要兼顾公平,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价值方向成为当时的首要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经历了一定的物质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以后,政策取向和一些学者的研究也都逐渐偏向于“两者同时兼顾”的价值选择方向。
在与人的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领域,如何摆正效率、公平的关系更是需要人们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过去,政府也希望通过市场化提高效率和加强竞争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降低医疗价格,减轻政府的负担。但由于市场的逐利天性,市场充其量只能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无法有效地解决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也许在很多的经济领域,市场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在信息不对称的领域(例如医疗领域),市场往往失灵(不光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反倒会降低效率),因为医疗领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例如医患之间),这与市场要求“透明”的、对称的原则相悖。正因为市场存在的这两点局限性,使得试图通过市场化的办法降低医疗价格和明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目标未能实现。
医疗机构过度市场化常常为人们所诟病,盖因其背离了公平的伦理。“在19世纪的大部分的时间里,美国政府对私人企业采取一种放任的态度,包括卫生保健行业。这种放任的政策建立在高度崇尚努力工作、勤俭节约和个人责任的宗教和哲学的基础之上。这种支持发展政策的效果是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显著增长。不过,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描述的‘无形的手’不能平等地分配这些商品和服务,整个制度产生了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即让强者更强甚至发展到具有掠夺性,而代价是牺牲了弱者和无组织者。”[2]159这就是说,依靠市场经济的“无形的手”来调整医疗卫生保健行业的资源分配问题是不可能达到平等地分配这些商品和服务之目的的,因为市场机制的最根本特点在于供求双方通过价格信号进行交易,通常为价高者得,市场的规律是让强者更强,市场是强者竞争的舞台,而那些没有能力的弱者也就自然无缘市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市场是以牺牲弱者的利益为代价的。而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恰恰就是为了照顾弱者(如患者)利益的场所,一旦完全市场化,其负面或不良后果是十分明显的。由此可见,只要医疗卫生服务盲目地走向市场化,其目标偏离医学目的(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问题就不可避免。
医疗卫生领域的特殊性也使得与“效率优先”甚至“效率与公平同时兼顾”显得格格不入。首先,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需要更加注重服务与质量而不是盈利和效益,而且是市场庞大、服务对象众多,这是营利性市场主体不愿干、干不好、甚至干不了的;其次,与一般消费者购买消费品不同,患者到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医疗卫生服务不应该说是消费,如果是消费,必然是花钱买到自己满意的东西,但患者看病你能说花钱就一定能治好病?一定会满意地获得康复?医疗卫生机构不可能给你包治百病,只能说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第三,医疗卫生领域的服务和被服务的主体之间主要是非竞争关系,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改善和增进人的健康——而采取的不同分工和相互合作的关系,而不像经济主体之间各自为了不同的目的而在市场上采取的竞争和合作关系;第四,从某种角度讲,医疗卫生领域的一方主体之一的患者是弱势群体(一般而言,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患者”,都是走在医院的途中或正在医院,都有可能成为患者而变成弱势群体中的一员),而弱势群体在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地位。市场是讲竞争讲效率的,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拉大贫富差距,造成一部分弱势群体在资源分配上的不利地位,因此,一般来说,医疗卫生领域的服务的绝大部分是不适合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的,不能简单采用照搬市场经济的做法。对此,杜治政教授也认为医疗保健服务和其他某些服务不同,有它自己的某些特殊性:“①医疗卫生的直接成果是挽救人的生命,增进人的健康,而人的健康与生命从来是不能用货币价值形态来表现的;任何领域进入市场,必须以该领域能成为商品为前提,不能成为商品的领域是不应进入市场的。否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②医疗卫生工作的目标是消除疾病,增进人类健康,而不是经济效益,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医疗保健部门是非盈利部门。③作为市场运行的基本准则,买卖双方必须是平等的,而医生与病人双方在事实上不可能处于平等的地位。在痛苦与死亡面前,病人没有讨价还价的可能。”[3]344
另外,中国的医改不具备以效率为主导或以市场化为主导的的经济基础。以美国为例,其以市场为主导的医疗卫生制度确实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但医疗费用一路上升,政府、企业和个人都不堪重负。“美国学者Backy White认为,美国的医疗保健正处于危机之中。非常少的美国人可获得充分的保险,保健价格太高。……医疗费用的增长,归根到底要威胁到政府的财政支出。一个国家如何承受将他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的l0%—15%用之于医疗保健呢?在欧洲,西欧的保健系统长期以来是个例外,但是,植根于团结原则基础上的西欧保健系统也受到两方面的攻击:①卫生保健费用日益增长,需要抑制费用;②对传统概念重新定义——生物医学技术和科学的进步扩大了成功干预的范围,使得医学既失去了经济的控制,又失去了伦理的控制。一向以福利闻名而骄傲的荷兰,也因保健费用的增长,在过去几年作出了巨大努力来抑制卫生保健费用的增长。”[3]334而英国、加拿大等以政府为主导的医疗体制虽然效率和服务不如美国,但资源的有效利用、公平上却胜过美国。“平等主义理论强调对商品和服务的平等可及。……平等主义的拥护者经常把加拿大和英国这样的社会普遍可及的卫生保健体系看作美国应该效仿的模范。”[2]163而对中国而言,尚不具备实行如同美国医疗卫生模式这样的个人经济承受能力。
由此可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或者“两者同时兼顾”都不太可能适应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质(为了弱者的利益;信息不对称;主体的力量不对称;为了共同的目标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而非不同的目的与利益需求等)的要求和当下中国的国情(人均GDP较低)。
(二)价值选择二:对“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权衡
在中国现阶段综合国力逐渐增强,实现温饱并朝小康迈进,还存在一定程度看病难看病贵这样的特殊境遇下,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目标应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也就是说,把“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作为医改的价值选择方向。
这是一种基于我国现阶段国情并考虑到医疗卫生特殊性的医改的方向性选择或价值选择。在这里,“公平优先”主要指要优先满足人民基本的医疗服务和保障及大病的医疗服务和保障,以公平地维护人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此特别强调的是,取消“以药养医”与“科室承包”也是实现“公平优先”的主要方式,因为“以药养医”“科室承包”是对患者不公平的现实“符号”);“兼顾效率”就是在公平优先的基础上满足不同的医疗消费主体的不同的、特殊的需求(如医疗美容消费,但医疗美容服务的水平与质量必须由政府实施,严格准入与管理)以及在一些具备竞争条件的医疗资源(如药品、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等)方面容许适当的竞争以使其得到合理的配置。前者主要靠政府来唱主角;后者主要靠市场来唱主角。因为“某些非基本的医疗服务,某些特殊的保健需求,仍是可以市场化的。”[3]334
在当前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市场化的境遇下,在医疗卫生领域,鉴于医方与患方之间不对称性等特征,公平就有了一个特别的意义。“公平比效率带有更强烈的伦理色彩、虽然效率最终也带来公平,但不能为此而付出‘不公正’代价去换取效率。”[4]213境遇伦理的核心是在特定的境遇下通过“爱的计算”达到动机善和结果善的统一,找到行动的正确方向。要实现医疗卫生保健的公平就要进行“爱的计算”,境遇伦理的“计算”带有评估、权衡和考量之意,通过这种认真负责的、考虑周全的和小心谨慎的评估、权衡和考量,来甄别当前的境遇下为何公平比效率更重要,为何要体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就需要权衡、考量在当前的境遇下的决定行为的各种背景因素以及决定或行为目的、手段、动机和带来的结果等,也就是要考虑行为的格式塔①“格式塔系德文音译,意指事物被‘放置’或‘构成整体’的方法。以此为方法论基础建立起来的现代心理学流派谓之格式塔心理学,其主要信条是:无论如何不能通过对部分的分析来认识总体,必须‘自上而下’地分析从整体结构到各个组成部分的特性,方能理解整体的全部性质。”弗莱彻力图把这一方法引入伦理学领域,认为“正当性存在于行为整体的格式塔或状态之中,而不在单个因素或组成成分之中。”[1]119-120,从各种因素所构成的整体中进行综合把握,计算如何能够在特定的境遇下做最大爱心的事。这种“爱的计算”主要通过以下方面来进行整体或综合(格式塔式的)权衡的。
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是由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所决定的。在这种性质的定位下,医疗卫生机构努力的目标就应该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及其亚健康、健康人群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例如,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救治患者等)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例如,以药养医、科室承包等)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2.出于解决“无限”与“有限”这对矛盾的动机。在所有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无法回避的基本矛盾是: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的需求是无止境的,而社会所能提供的资源的服务则是有限的,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水平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的需求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毫无疑问,应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到满足不同需求者之间的不同需求。首先应体现公平性(这里指相对的公平),而后才能达到更高程度的差别性的医疗关照。
3.中国医疗卫生领域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是:不公平性现象比效率低下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和尖锐。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不够;医疗卫生资源和优质服务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而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不足、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也就是说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人口相比呈现倒置现象;医疗费用逐年攀升,以致部分老百姓因无支付能力而不敢看病或提前出院等。
4.通过“帕累托(1848—1923,意大利经济学家)最优”要达到的效用最大、满意度最大、社会福利最大的这种功利主义的计算方法来进行结果善的权衡,评估能否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达到最优。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在不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处境变好,从而实现了以最小的成本创造最大的效益,它是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机制是实现帕累托最优的最好办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由选择,人们在不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社会的资源也自发地得到合理的配置,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下,从人的自利的动机出发,在各种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了互利。但这样的分析仅仅是理论上的,由于种种原因,市场机制在实际的运行中往往并不能自发地引导经济达到帕累托最优,反而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例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就是如此,这是由上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往往不可能指望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纠正资源配置无效率状态,达到帕累托最优,而必须通过政府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并予以贯彻实施,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或者说“有形的手”的调控方才可以纠正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失灵现象,才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正性和资源配置的效率,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医改“结果的公平”。“卫生领域中的公平,是体现于卫生服务产品在任一地区、任一人群中分配的合理化,以及人们在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卫生领域中的公平,不仅要求机会的公平,而且要求结果的公平,特别是结果的公平。”[4]214而无论机会的公平(人人享有医疗保健)还是结果的公平(社会发展的成果要相应地惠及人民),政府都是不可替代的角色。政府重要的作用就是解决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问题。公平性不太可能靠市场化来解决,市场化只能部分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
也就是说,在医疗卫生领域,由于信息不对称、医生诱导需求、垄断等现象的存在,易产生市场失灵情况。这样就不能通过市场本身自发地来调整与解决医疗不公平现象(如过度医疗、大处方等),必须通过行政的手段加以弥补。也可以这样理解,即“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的实现往往不能通过市场本身自发地来解决,而是需要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才能实现。
通过以上境遇伦理(境遇论)的爱的权衡,有一定的理由相信,在当前的境遇下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应采取的价值理念或价值导向是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这是根据当下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特殊境遇所作出的价值选择,或者说是一种道德选择。境遇论把以下两条引为在复杂的情况下的规则:“(1)根据具体的、个体化的特色,在可供选择的行为路线之间做出道德选择;(2)选择可产生较大善的行为路线。”[1]126由于“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在当前的具体境遇下通过“爱的计算”可产生较大善的行为路线,这便是一种道德选择;而且,贯彻“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医改”价值选择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因为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基本人权和宪法权利,是诸权利中最重要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的获得往往是不容重复的,只有首先注重公平,才能使其更好地得以实现。
要使“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得以实现,就必须通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推动,合理选择医疗卫生服务的重点和方向:做好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建设,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大力强化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确保公众能够得到优质和普遍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等,推动医患关系向协调、和谐的方向转变。
[1] 约瑟夫·弗莱彻.境遇伦理学[M].程立显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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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杜治政.医学伦理学探新[M].郑州:河南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
[4] 孙慕义.后现代卫生经济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B82-05
A
1671-511X(2016)03-0033-06
2015-12-10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境遇道德选择理论在生命伦理学的应用研究”(12BZX075)、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10AZX004)阶段性成果。
邵永生(1961—),男,哲学博士,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科部副主任(教育部第八批援疆挂职干部)。研究方向:生命伦理学。范围内的境遇。当下,中国的医改处于什么样的“境遇”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卫生资源配置结构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重西医轻中医的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2)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伴随而来的老年疾病模式的转变;(3)“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问题依然突出;(4)医务人员开大处方、科室承包等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现象依然存在;(5)部分地区或医疗机构的医患矛盾仍然突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