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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条件下人的生存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2016-03-08康雁冰

大理大学学报 2016年11期
关键词:互联网+发展

康雁冰

(1.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贺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贺州 542899)

“互联网+”条件下人的生存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康雁冰1,2

(1.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贺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贺州 542899)

“互联网+”置传统人之生存于一个截然不同的环境。它带给人们方便与自由的同时,也使生存实践、生存主体和生存价值面临各种危机和挑战。在应对“互联网+”时代对人之生存的挑战面前,我们应该有自己的逻辑和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是关键;强化“互联网+”条件下的人之生存教育是基础;实现“互联网+”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是出路。

互联网+;生存;挑战;应对

21世纪,人类社会正在进入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表征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传统集市改变了购物方式,互联网+传统理财改变了理财方式,互联网+传统文化成就了网络文化、粉丝文化,互联网+传统政治成就了电子政务、新型民主。总之,“互联网+”已使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领域发生深刻变革,颠覆了传统的生存方式。作为一种新媒介,“人的肢体或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都将反过来影响人的生活、思维和历史进程”,塑造着新的生存方式,而“每一种塑造社会生活的产品,都使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1〕。

一、“互联网+”条件下人之生存方式

所谓“互联网+”,实际上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并进一步推动知识社会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的创新2.0,改变了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领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2〕。

关于人的生存方式,学界已有很多探究。我们主要从马克思关于人的特殊性和生存方式的相关论述进行本质言说。关于前者,马克思认为,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至于后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明确描述:“人们在其中生产自己生活的并且不以他们为转移的条件,与这些条件相联系的必然的交往形式以及由这一切所决定的个人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当它们以思想表现出来的时候,就不能不采取观念条件和必然关系的形式,即在意识中表现为从一般人的概念中、从人的本质、从人的本性中、从人自身中产生的规定。人们是什么,人们的关系是什么,这种情况反映在意识中就是关于人自身、关于人的生存方式或关于人的最切近的逻辑规定的观念”〔3〕。在他们看来,“生存方式”的观念是人们如何生存在头脑中的客观反映,人的生存方式是人们基于生存价值观念的一种自觉能动选择。综合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及“生存方式”的理解,我们将“互联网+”时代生存方式理解为:以信息技术为中介对生活世界、生存活动、生存意义进行建构,以虚拟方式展示人的现实生活方式,致使人们步入更新的生存状态,拥有民主的政治生活、自由的经济生活、独具个性的生活。

二、“互联网+”条件下人之生存面临的挑战

从历史宏观看,当代中国处于特殊的历史方位,正走在消解“人的依赖”、扬弃“物的依赖”、奔向“自由个性”的路途中〔4〕。人的生存方式呈现出物化生存方式、虚拟生存方式等交织并存的复杂图景,其生存方式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互联网+”与人的生存互动发展的同时,生存实践退化、生存主体蜕变和生存价值迷失也如影随形。

(一)生存实践的退化

马克思认为,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5〕,而互联网+传统人被数字化、符号化,成为抽象而非现实的人,非人之经验所能及。人成为现实性与虚拟性并存的“双重存在”的边缘人。

首先是对实践能力的冲击。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实践方式转向为创新实践和自由实践。它“超越了人的尺度和实用的功利目的的生存活动”〔6〕。人的实践能力拓展至天马行空、无边无际的同时,人的实践能力也在同步消解。人们对于互联网的过度依赖和沉迷导致人对自身感觉和理性的依赖程度降低,引发心理自闭和现实主体能力的退化。

其次是对生产方式的冲击。在“互联网+”时代,人们生产的自主性与依赖性相互伴生。生产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人人都可成为主导者,网络中任何一个人或节点都成其为生产工具。从生产环节看,生产过程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节点都不可或缺,离开他们,生产过程就出现断裂。从具体生产身份而言,他们又并非无可替代。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个体都是网络中的“棋子”,随时可被取代,流变性大大增强。人际关系随之变得紧张和疏离,社会责任感减低,也消解了人的情感特征和社会信任。

(二)生存主体的蜕变

在“互联网+”时代,人的生存方式从非主体性转向主体性、主体间性生存方式,人们在张扬和提升主体个性的同时,创生出另类的主体性抑制与主体依赖。

弗洛姆认为,“现代社会的结构也同时从两个方面影响着人,它使人变得更加自立、自治并具活力,同时它又使人变得更加孤独、彷徨和胆小怕事”〔7〕。一方面,虚拟技术对客观物质性的消解,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生存活动的平等意识和自由权利的增强,这一切,强有力地摧毁了传统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对人的束缚,另一方面,也实现了人的生存活动的跨时空发展,由此确立了个体与类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8〕。人机界面和各种信息工具替代了传统的主体交往,人们不需要紧紧依附于某个群体,人的独立性和独立意识超越任何时代,成为一个“自由”“自在”“自我”的人,人们在肆意通过网络心理释放的同时伴随着身心问题的丛生,离开互联网的喧嚣,现代人的孤独、彷徨和无助感便清晰可见。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如此描述现代人:“技术作为工具的领域,既可以加快人的衰弱,又可以增长人的力量。在现阶段,人们对他自己的机械装置或许比以前更加软弱无力”〔9〕。“互联网+”在提升人的自主性的同时,又套上了新的枷锁。人的生存活动“只能按照技术设定的方式去生存、思考、选择、交往、实践,其创造性和能动性得不到有效发挥,思考力、判断力、批判力会不断退化,人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单向度的人’,成了网络及相关技术的‘套中人’”〔10〕。网络崇拜、网络万能和网络沉浸成为人生存的价值信仰,滋生出异类的精神世界困惑和迷茫,人沦为精神网络中的孤岛。

(三)生存价值的迷失

“互联网+”时代人的生存实践和生存体验,超越传统生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它在丰富人生的同时,“又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人生意义的空洞,使人迷失了生命的真谛,增加孤独感和不确定感”〔10〕。正如海德格尔所说:“也许历史与传统将平稳地顺应信息检索系统,因为这些系统将作为一种资源以满足按控制论方式组织起来的人类的必然的计划需求。问题是思想是否也将在信息处理业中走完它的道路”〔11〕。

海德格尔用“畏”和“烦”来刻画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存在主义者萨特描述为一种“恶心”感存在,直指现代人生存之“痛”。且不论这些形容现代人的生存状态的悲观论是否言过其实,但却反映了现代人时下并将持续恶化的生存状态。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网络虚拟为表征的“互联网+”时代涵养出“技术化”的思维模式,进一步加剧了现代人重物质、轻精神的生存价值理念,催生出“商品拜物教”和极度追求个人享受的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愈加成为现代人的价值标准,视技术发展和物质丰裕为发展,人的发展丧失目的性,助长了工具性价值的飞扬跋扈。

“互联网+”将创新和个性推至无以复加的极致,甚至于否定传统、否定现存一切的境地。传统对于现代化来说就是阻碍,必须予以讨伐和征服,直接导致解构主义的泛滥和上帝之死,加剧了“天人分离”的生存状态和神秘主义的复活。上帝之死是人之信仰毁灭,也是精神家园的荒芜,无家可归成为现代人的宿命。肉体享受、消费主义空前释放,绝对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作为“互联网+”的反叛者活跃于历史舞台。人之生存意义的虚无、生存目标的迷离在道德发展与道德失范、价值多元与价值无序中张牙舞爪。

三、“互联网+”条件下人之生存挑战的应对

“互联网+”时代的人们该如何生存以及怎样生存,已经不是简单的“西方的月亮比中国圆”能解决的,更准确的是“在路上”。在“互联网+”对人之生存的挑战面前,我们应该有自己的逻辑和主张。

(一)“互联网+”条件下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正确理解人的主体性,又要合理发扬人的主体性。在这一问题上,人类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犯过不同的错误,要么是过分夸大,要么干脆抹杀。其实并非是尊重主体性和发扬主体精神,而是其伪发展和反发展,甚至不问主体为何物,更谈不上尊重主体性。因此,我们要解决“互联网+”时代生存难题,一方面要避免对主体的理解出现偏差,“互联网+”是人的互联网,说到底是促进人的发展的工具而已,不能本末倒置;另一方面,我们仍然要坚持合理发扬人的主体性,推进人的现代化,不能因为“互联网+”对人的发展的异动互斥,而将之放在对立面,而是要利用其互动发展,扬弃异动,促进协调发展。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尊重合理需求又要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尊重个人合理需求并不等于尊重一切需求,更不等于尊重一切实际、不合法理的需求。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互联网+”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以发展经济来消解传统社会对人的压制;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避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泛滥。既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又要尊重个人的合理需求。

(二)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在认识和对待人与科技之间关系的问题上,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既不能过于乐观,也不能过于悲观。“互联网+”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它的深度应用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如“单向度的人”“人的异化”“有增长无发展”。我们既要反对悲观论,又要反对万能论。“互联网+”作为一种科技的发展形式和人的创造性的结果,既是工具,又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对它合理性的把握和使用,同样也是人的主体性的彰显。“主体性是人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作为现实活动主体的人为达到为我的目的,而在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把握、改造、规范、支配客体和表现自身的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质”〔12〕。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不能成为科学技术的奴隶,也不能以工具理性来主宰一切。为防止在“互联网+”条件下人的异化,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挥人的主体性,而不能沦为其附庸和尾巴。一方面,我们要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努力掌握科学技术,善于利用“互联网+”的积极作用促进人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认识、完善和运用以及对“互联网+”应用对人的负面影响的预判、预防,提高防范负面影响的能力和素质,有效规避“互联网+”的潜在风险。

“主体向虚拟社会偏离及对现实社会疏离,是因为规范的缺失以及时空的不受限制”〔13〕。这种给予人沉浸其中而不能自制、自拔的空间,正是“互联网+”的优越性所在。人们能在“互联网+”条件下突破这种限制,摆脱对其依赖和沉浸,实现自身的独立性发展,必须在突破时空局限性的基础上,确立“互联网+”社会人们交往和实践的制度、规范。人是掌握、运用科学技术的主人,“互联网+”条件下的交往依然是人集合体之间的交往,仍然是人们在现实社会交往的延伸和扩展。“互联网+”不应是人们任意妄为之地,“互联网+”社会的一切活动不应是道德和法律的盲区,而理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在这一点上,虚拟与现实不应该成为阻碍,而应是连接虚拟和现实的基本纽带和评判标准。如果任由人们在“互联网+”时空恣意妄为,践踏道德、法律的底线和红线,所谓的人的独立性就是“伪”独立,并非真正的独立性,这样的独立性也将在现实社会无法适应和生存。我们要从制度规范和技术手段上规范虚拟与现实的关系,用制度的牢笼和技术的控制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互联网+”条件下的人之生存教育

“因为只有教育才能德化人的欲望,规避人性的恶”〔14〕。我们这里所说的生存教育是拒斥工具性和功利性的生存教育,特指“互联网+”时代的生存教育,它直指“互联网+”时代对人们生存方式的挑战和带来的困惑,关注生命的完整和生存价值的实现,倡导优雅生存的价值理念,追求人的本质发展。

首先,生存教育必须培养科学理性的增长观念、消费方式、生存法则、生存意义。即有质量、效益、发展的增长;满足基本物质追求、注重精神追求的消费方式;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生存法则;崇尚实现高尚的道德理想和人生价值的生存意义。

其次,生存教育必须直达现实生活、虚拟生活和精神世界的深处。建构优雅的生存价值观,是建构智慧生存、快乐生存、幸福生存的核心所在。对生活世界、意义世界和心理世界的理解与追求是解脱生存困境的根本。

最后,生存教育的实现需要自我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协同共进。人民教育家陶行知主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正是倡导教育合力的效果。只有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协同共进,才能及时化解人们遇到的生存矛盾,帮他们走出生存困境。

(四)实现“互联网+”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发展是人的本性,“是人追求自我超越的创造性活动”〔15〕。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人的发展的目的却容易偏轨,出现迷失。为此,我们必须实现“互联网+”与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使发展重回人的控制之下。

首先,我们要坚持全面发展,避免片面发展。人的发展是包括物质、精神在内的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片面的发展。在“互联网+”时代,不能以牺牲精神发展换来物质的极大丰裕,也不能一味纵容不合理的物欲贪婪。而是在关切人的科学健康需要的同时,更多地注重精神需要、幸福生活和道德水准,使人的发展回归人的现实与本真。

其次,我们要坚持协调发展,避免畸形发展。人生来就与自然、社会“为敌”,但是人又必须依赖于它们才能更好地生存。人对生存的感悟,不仅有“烦”,而且还有“畏”与“乐”;不仅有“向死”,而且也应该有“向生”,同理,人与人的关系也不会极端为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是一种互尊互爱式的“和而不同”〔16〕。惟其如此,人们才会有所顾忌地征服自然,关照他人,关切社会。

最后,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避免掠夺式发展。可持续发展不应该简单地视为一种理想或宣传口号,而应该真实地被当作我们的生存法则去坚守和执行。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加速的人的分离,导致发展冲突和发展困境并存的危机之下,我们更加需要柔和且行之有效的措施处理好这一矛盾。面对人与人之争,我们需要和谐共生;面对人与社会之争,我们需要和谐共存;面对人与群体之争,我们需要和谐共处。

作为一种新事物,“互联网+”尚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当中,人们对它的认识和利用还不够完善。但是,无论如何,人不能沦为其附庸。说到底,它只是一种工具而已,对人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后果的好坏,依然取决于身处“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本身。只要我们摆正自身位置,正确处理好人与“互联网+”的关系,始终坚持发展“以人为本”,就能够扬长避短,实现人与“互联网+”之间的和谐共生,赢得智慧而优雅的生存方式。

〔1〕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13-33.

〔2〕人民网-科技频道.学者热议:李克强提的“互联网+”是个啥概念?〔EB∕OL〕.(2015-03-05)〔2016-03-06〕.http:∕∕scitech.people.com.cn∕n∕2015∕0305∕c1007-26644489.html.

〔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199-200.

〔4〕姜正君.当代中国人生存方式的哲学批判与价值引领:读《当代中国人生存方式的变迁及其影响》〔J〕.攀登(双月刊),2014,33(1):128-132.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3.

〔6〕郑克岭,颜冰,匡瑾璘.人类生存方式的创造性生存转向〔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09,29(5):14-17.

〔7〕埃里希·弗洛姆.逃避自由〔M〕.陈学明,译.北京:工人出版社,1987:41.

〔8〕贾英健.当代技术革命与人类生存方式的变革:虚拟生存的出场逻辑及其对现实生存的虚拟性超越〔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1):25-31.

〔9〕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186.

〔10〕孙余余.人的虚拟生存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1.

〔11〕迈克尔·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M〕.金吾伦,刘钢,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91.

〔12〕陈文红.论人在虚拟世界中的主体性地位〔J〕.法制与社会,2008(34):340-341.

〔13〕郭娟娟,郑永廷.论信息技术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26):11-13.

〔14〕周家荣.论生存教育是生命价值回归的重要途径〔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6(6):138-141.

〔15〕高清海.哲学的奥妙〔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9.

〔16〕魏勇.现代性视域下人的生存困境及其出路〔D〕.延安:延安大学,2012.

The Challenge and Response for Human Survival under the Condition of"Internet Plus"

Kang Yanbing1,2
(1.College of Marxism,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Guangxi 541004,China;2.College of Marxism,Hezhou University, Hezhou,Guangxi 542899,China)

"Internet+"provides human a totally different world which brings people convenience and freedom,while our living practice,survival subject and survival value are facing various crises and challenges.In response to man's survival challenges in the "Internet+"age,we should have our own logic and thinking:pers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the human oriented concept is the foundation;understanding and properly hand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s the key;strengthening survival education under the condition of"Internet+"is the basis;realiz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 and"Internet +"is the efficient way.

Internet+;survival;challenge;response

C912.1:G40-012

A

2096-2266(2016)11-0024-05

10.3969∕j.issn.2096-2266.2016.11.005

(责任编辑 杨朝霞)

2015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培育项目(2015SHGZ008)

2016-07-06

2016-10-20

康雁冰,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人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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