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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陀浪王宫档案中文部分具体解读

2016-03-07

关键词:本册契约

印 驰

(北京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871)



潘陀浪王宫档案中文部分具体解读

印 驰

(北京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871)

潘陀浪王宫档案对于探究今越南南部地区占婆人的历史有着重要意义。从分类来看,该档案除契约、申诉状与官方文件外,还有一类含有“词”的文件,官方文件不仅包括上下级之间的命令与报告,也有税务册。从具体的内容来看,各类文件均有着较严格的体例,某些特殊的语法与字词对档案文件的语义释读起着较关键的作用。在语法方面,需要注意对倒装与省略的把握;在字词方面,需要注意对“由”“兹”“望恩”“承开”“承纳”“承领”“领”“彼”“居”“致”等字词的把握。进一步探究文件在分类、体例、语法及字词等方面的特点,将有助于对占婆史的研究。

潘陀浪王宫档案;分类;体例;语法;字词

从约公元2世纪至1832年越南阮朝明命帝在顺城镇地区改土归流的1600多年间,占婆人在今越南南部地区一直保持独立或半独立地位。占婆人及其所建立的“占婆国”长期吸引着国内外学术界的注意。

占婆王府档案是一批手抄文献,保存在法国巴黎第五区Cardinal Lemoine街52号的巴黎亚洲学会图书馆内,保存目录为Archives Royales du Panduranga(CamPa)——“潘陀浪王宫档案(占婆)”[1]。该档案对我们探究18至19世纪今越南南部地区占婆人的历史有较关键的意义。

二战以来,国外学术界对该档案没有加以充分的解读与利用。实际上,笔者对该档案中文部分文字的大规模完整辨读,也是近几年在中山大学历史系教师牛军凯的指导下完成的。陈智超在20世纪80年代曾发表过关于潘陀浪王宫档案的学术论文,这是第一次向中国学术界介绍该档案的情况[2]。牛军凯曾于近年亲赴法国并带回大批档案影件,其发表于2012年的论文对档案的情况做了进一步探究,并基于档案对某些基本问题提出了新的认识[1]。牛军凯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张桦也根据该档案撰写了有关顺城地区土地状况与奴隶制度的论文[3]。实际上,国内研究潘陀浪王宫档案并发表专文的,目前查到的只有陈智超、牛军凯与张桦等人。

该批档案一部分用占文书写,一部分用中文书写。由于语言的原因,我们暂时无法释读占文档案。本文将基于前人研究及笔者对档案中文部分(为简便起见,如无特殊说明,下文的行文中,凡提到档案中文部分的一律简化为档案)的探究,对其基本情况作进一步解读。

1 档案文件的分类

陈智超也曾参与该档案的初步编目工作,他认为,中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是契约,第二类是申诉状,第三类是官方文件[2]。陈智超的分类较准确地概括了档案的内容。经过进一步整理,可以对此分类作两点补充。

第一,在契约、申诉状与官方文件外,还有一类含有“词”的文件,其性质与此三类档案有一定的区别。这类“词”,如果进一步细分,也可以分为为某事而立的凭据和对某事做出的申明。

①凭据类的词,比较典型的例子如P21-2(法国远东学院的Po Dharma教授实际主持了对潘陀浪王宫档案的整理工作,他将该档案中所有中文类文件编为1到94号,编号为P1-P94(p出自法语Pièce)。因而,P21表示第21号文件,P21-2表示该文件为第21号文件中的第2件。下文所引档案编号均按这一规律而产生)。

属本镇便宜该合使良才男

一由前年母子名尚杯有债粟子,有立商业契由,此债母子尚杯已还粟本息足数,此契遗失,此致作词,许母子尚杯执为凭兹词。景兴五年四月二十日?写词该合良手记

景兴五年四月二十日

写词该合良手记

顺城镇(1693年,阮氏广南政权取消占婆国号,在占婆地区设立顺城镇,占婆国王被立为顺城藩王)的一名官吏“便宜该合使良才男”在后黎朝景兴四年(1744年)与尚孟母子订立“商业契”,以证明“母子尚孟已还粟本息足数”。景兴五年四月二十日,作为债主的“良才男”手记一篇“词”,让债务人尚孟母子执为凭据,以防清偿债务的商业契遗失后发生纠纷。

再如P56-3所载,在景兴年间(1740—1786年),本镇王(本镇王即顺城镇本镇王,1693年阮氏广南政权所立管辖占婆民的顺城藩王)曾经差二人借栗子于祠柳夫妻,其后,本镇王将粟子债还清,祠柳夫妻将文契“交纳”,为了给“后事”立“凭”,祠柳夫妻也给本镇王立下一篇“词”。

②申明类的词。比较典型的例子如下。

本镇王教彼典顾尚暹,许知薄官取钱贰拾贯,如后何人阻当尚暹,于彼应受还此钱,兹词。

妻名媄额即武氏榴点指

景兴六年六月初十日申词人名柴颜手记写词人徒正记。

其中,“教彼”可理解为“让柴颜”。“许”是“让”或“命令”的意思。“于彼”可理解为“对于他”,这里的“彼”指代前面的“何人”。“于彼应受还此钱”的意思大致是:(如果有人阻当柴颜将尚暹典卖给本镇王),那么他应该还这笔钱(给柴颜)(为通顺起见,括号中的补充文字用的是现代汉语。在对原文进行整理的过程中,笔者会省去极个别对原文结构与意义无较大影响的字词,这也是为了意思的通顺)。

本文的大意是,在景兴年间(1740—1786年),本镇王曾经让柴颜典卖尚暹于本镇王,并且“许”知薄官取钱贰拾贯给柴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柴颜与他的妻子武氏榴“申词”,申明“如后何人阻当尚暹于彼应受还此钱”。

根据常识,契约一般是限于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申诉状一般是某人与官府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这种申明类的词申明了债权人柴颜对除债务人之外所有人的权利,所规定的是债权人与除债务人之外所有人的关系。因此,可以认为,这种“词”与契约、申诉状以及官方文件相比有较大区别。

但是,“词”的功能并不限于作为凭据或者申明,在大部分情况下,“词”还是作为契约的意思在使用(如P63-5),“词”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官方文件(如P55-1)。上述“词”作为“凭据”的典型例子在全部中文档案中只有3处,“词”作申明的典型例子更少,只有1处。

第二,陈智超认为官方文件既有上级给下级的文件,也有下级向上级的报告[2],这种分类基本正确。经过进一步考察,笔者发现官方文件不仅包括这两种文件,而且还有税务册。如第78号文件中的第1至第7号文件就是西山阮官员对蛮族收税后所立的税务册。

2 档案中三类文件的大致体例

首先,考察契约类文件的体例。

正如陈智超所言,契约包括买卖与典当土地、买卖槟榔园、买卖奴隶、借贷等形式[2]。经过进一步释读与考察,可以看到,一份典型的借贷契约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正文较为详细地写明了债务人、债务人借债缘由、债权人、债务本金、债期与利息计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还会规定违约后果;二是立债时间以及证人证词与债务人的证明。债务人识字的会用亲笔签名,不识字用“点指”,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包括书写契约之人的签名。

例如,P5就是一份典型的借贷契约。

平顺府和多县顺城民名夫妻尚亡即尚亡妻名昆X(标X表示原档案中该处有文字,但因字迹模糊等原因而无法辨认。下同)。泥即昆X泥亲弟名尚意愈即尚意愈,因为使用断欠铜钱,今幸得到夫妻仍云家有本钱五贯,债许尚等为受取铜钱,存回用事,交期X钱,自壬辰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来还本息钱八贯五陌足数,生息如例,国有常法,故立文字为照用(遗壹字)者。

名昆X泥即昆X泥点指

竜德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立文字人名尚亡即尚亡点指 亲弟名尚意愈即尚意愈点指

立文字人名壹珠记

这份文件的正文部分指明了债务人为平顺府和多县顺城镇的夫妻尚亡与昆木茶泥两人,外加尚亡之亲弟尚意愈,债务人借债缘由为“因为使用断欠铜钱”。债权人为仍云夫妻,债务本金为5贯,债期是从“壬辰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九日”。经过5个月的时间,在“壬辰年八月二十九日”,债务人应还钱“八贯五陌足数”,因此,债务利息“如例”。

该文件第二部分写明了证见人为尚子X,立债日期为“龙德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并有债务人尚亡、尚亡之妻、尚亡之弟的“点指”为证,最后还附有书写契约之人的签名。

接着,考察申诉状的体例。

申诉状为申诉人向官府也就是顺城镇王的申诉。一份典型的申诉状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申诉人的籍贯及其姓名;第二部分为正文;第三部分为申诉时间与申诉人签名或者点指。

如,P17-2之原文为:

属本镇王氐蛮扶眉处昼为册名椅昼皆椅昼锌尚锌荣尚垠等

申单为抑理事,由,彼册原属本镇,受徭役各代藩王,至兹于前一年滚贼扰捉本册彼八者谓滚贼奴而卖,至兹,滚贼再扰捉本册彼谓滚贼奴,甚于抑理,乞令付

景兴三年十月十日申单人名椅昼皆点指

在“景兴三年十月十日”,椅昼皆、椅昼锌、尚锌荣、尚垠等人就向本镇王申诉,缘由为他们“原属本镇受徭役各代藩王”,在前几年“滚贼扰捉本册彼八者谓滚贼奴而卖”,到现在“滚贼再扰捉本册彼谓滚贼奴”,椅昼皆等人觉得此事“甚于抑理”。因此,他们“乞令付查免于滚贼扰弊顷害”。

经过进一步考察,可以看到,申诉状主要涉及的是各申诉人因为与其他人发生纠纷,而向顺城镇本镇王作的申诉,但申诉状的内容并不仅限于此。申诉状也涉及申诉人对本镇王的请求。如P23-15文件所载,景兴五年(1745年)四月二十四日,“该奇官”( “该奇”为当时官职名称)因为他的一匹马“瘦弱骑用不得”,为防他者“不敢买”,而向本镇王做出申诉,“乞(本镇王)断卖此马”。又如P23-1文件,本镇王在婆尼处“有土”,在“景兴五年八月初六日”,陈氏花委托其子向本镇王做申诉状,“乞此土作具生业满一务”( “务”表日期,一“务”为5个月)。

绝大多数申诉状的性质可由其正文部分,也就是第二部分抬头的格式化用词来断定。格式化用词一般分为“望恩”“承开”“承纳”“承领”及“领”等。抬头为“望恩”则牵涉到申诉人请求本镇王解决其与他者的纠纷,或者申诉人向本镇王本人做出请求。抬头为“承开”则牵涉到申诉人向本镇王开列清单,向本镇王说明某事。

最后,考察官方文件的体例。

陈智超认为官方文件分上级发至下级以及下级发至上级的文件,主要是上级发至下级的文件,分“传”“派”“付”“恃”“调”、“差”等类[2]。

下面选取一份典型的“传”作简要介绍。一份典型的“传”与申诉状类似,主要包括3个部分:第一部分记发出传令者;第二部分为正文,记载传令接受者、发出传令的原因以及向传令者所做出的具体指示;第三部分记载传令发出时间。与申诉状所不同的是,”传“等官方文件大多附有传令者所盖官章,并且附有大写粗体的“传”“派”“付”“调”“差”等字样。

如,P72-1之原文为:

钦差平戎官 计

一传顺城民名坫酋长及本坫等知悉由兹

天兵克复本境已安黎庶,故此合传,等坫为回生业,以及旬后勿于惊惶逃遁,失去生业,俯仰不此,兹传

泰德五年继四月二十三日 传

泰德年间(1778年-1788年),钦差平戎官就向“顺城民名坫酋长及本坫等”发出传令,缘由为“天兵克复本境已安黎庶”,所做出的具体指示为“合传等坫为回生业以及旬后勿于惊惶逃遁,失去生业”。

值得注意的是,上级发至下级的文件并不仅限于传、派、付、恃、调、差等类,还有一类“移”。

当然,各类文件的体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一定变化。大体来说,契约的变化较多,如有一些契约与申诉状类似,也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载明债务人及其籍贯;第二部分为正文;第三部分载明见证人、立债日期与债务人签名或点指、文书书写者。所不同的是,申诉状一般用“申”与“计”两字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隔开,而契约缺少“申”字,只用“计”隔开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但官方文件与申诉状的体例较为严格。

3 档案中对语义释读起关键作用的语法与字词

首先,考察各类文件中对语义释读起关键作用的语法。

笔者认为,对潘陀浪王宫档案中文部分材料的处理,有两个步骤存在较大困难:一个是对原始材料中潦草字迹的辨读;另外一个是在辨读潦草字迹的基础上,对辨读出来的文字的释读。对于第二个步骤,笔者认为,解决此步骤中所存在之困难的关键在于把握中文档案的语法特点,并且掌握一些常见字词的意义。

陈智超也注意到了该档案的语法“不符合古汉语语法的规范”[2]。而笔者经过进一步的研读,也体会到档案中文部分语句的最大特点有二:一是语句顺序的倒装,二是存在大量省略现象。在笔者看来,牢牢地把握这两个特点是释读材料的一把钥匙。

下面,笔者将在三类文件中各选取一份典型,来呈现这些特点。

例如,P5-1文件是一份典型的契约,原文第一部分正文为:

平顺府和多县顺城民名夫妻尚亡即尚亡,妻名昆X泥即昆X泥,亲弟名尚意愈即尚意愈,因为使用断欠铜钱,今幸得到夫妻仍云家,有本钱五贯,债许尚等,为受取铜钱存回用事,交期X钱,自壬辰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来还本息钱八贯五陌足数,生息如例,国有常法,故立文字为照用【遗壹字】者

将省略部分加以补充,将倒装部分加以整理后,原文主体部分大致可以整理为:

平顺府和多县顺城民名尚亡即尚亡妻名昆X泥即昆X泥,(与尚亡)亲弟名尚意愈即尚意愈,因为使用(的缘故)断欠铜钱,今幸(到仍云夫妻家)得到本钱五贯,(仍云夫妻)债(本钱五贯)许尚等,(尚亡夫妻)为受取铜钱,(他们可以将这些钱)存回用(于所需之)事,X钱交期(为)自壬辰年三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九日,(三月二十九日至八月二十九日尚亡夫妻应该)来(仍云夫妻家)还本息钱八贯五陌足数,生息如例,国有常法,故立文字为照用【遗壹字】者。

其中,“债许尚等”中“债”是“借”的意思。“为受取铜钱”中的“为”应该是语气助词,无意义。“为受取铜钱”也就是“尚亡夫妻因此而得到铜钱”的意思。“存回用事”可理解为“存起来用于所需之事”。

又如P17-2文件是一份典型的申诉状,原件第二部分正文为:

申单为抑理事,由,彼册原属本镇受徭役各代藩王至兹,于前一年滚贼扰捉本册彼八者,谓滚贼奴而卖,至兹滚贼再扰捉本册彼谓滚贼奴,甚于抑理,乞令付查,免于滚贼扰弊顷害,为此单。申。

将省略部分加以补充,将倒装部分加以整理后,原件第二部分大致可以整理为:

(椅昼皆、椅昼锌、尚锌荣、尚垠等)(这些人名出现于P17-2原件其他部分中)申单为抑理事,(事)由(是),彼册原属本镇各代藩王,(承担各代藩王)徭役至兹。于前一年滚贼扰捉本册彼八者,谓(本册彼八者是)滚贼(的)奴而(将本册彼八者)卖,至兹,滚贼再扰捉本册彼谓(本册彼是)滚贼(的)奴,甚于抑理,乞令(本镇王)付查(此事),(使得本册彼八者)免于滚贼扰弊顷害,(因而本册彼八者)为此单。申。

再如,P74-1文件为一份典型的传令,原件第二部分正文为:

一承传麻折美场差员照知,由,兹上官提兵安谒道内,故此合传,宜取寓禄官钱,买美二升,期即日速调就同所投纳,便用礼贺,务须勤速,勿可稽延,兹传。

将省略部分加以补充,将倒装部分加以整理后,原件第二部分大致可以整理为:

一承传(令使)麻折美场差员照知(晓),(事)由(是),兹上官提兵安谒道内。故此合传(使麻折美场差员知晓),(麻折美场差员)宜取寓禄官钱买美二升,期即日,(该队守御兼知蛮事辉光侯知簿亮信伯)(“辉光侯”与“亮信伯”出现于P74-1原件其他部分中。)速调(麻折美场差员)就同所投纳(美二升),便用(美二升作为)礼贺,(麻折美场差员)务须勤速,勿可稽延。兹传。

省略与倒装的例子出现的场合较多,他们所呈现出来的形式也较为复杂多样,以上所举出的例子只涉及其中很少的一部分,笔者在此只想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接着,考察文件中对语义释读起关键作用的字词

各类文件中会重复出现一些字词,笔者认为,这些字词与语法结构和语意有重大干系。牢牢地把握这些字词的特点也是释读材料的一把钥匙。下面,笔者会在三类文件中随机选取一些典型的字词加以分析,以呈现其特点。

由。在现代汉语中,“由”有多种意思,除了表示原因之外,还有“自”(如由表及里)、“听从”(如由不得)、“经历”(必由之路)等意思。经笔者仔细核对,“由”字在档案中可以表“原因”,如“由已还钱”(P6-1)、“差顺城镇支叭由”(P59-1)、“立卖词由”(P56-3)。“由”字在档案中还可以表“听从、按照”,如“由尚意愈言押期一月将还猪一口”(P4-1)。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字在档案中表原因。

兹。三类文件中都频繁地出现了“兹”。笔者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兹”字可按“现在”的意思来理解。如“兹债”(P6-1)、“兹柴颜捉执支收”(P6-1)、“至兹滚贼再扰捉本册彼谓滚贼奴”(P17-2)、“自丙寅年十月至兹”(P46-1)、“兹年有令本镇王”(P53-3)等。

“望恩”“承开”“承纳”“承领”“领”等。三类文件中大量出现类似字词。其中“望恩”为一申诉状中的格式性用语,一般用在申诉状正文部分抬头,可理解为“乞望本镇王之恩”,如“一望恩由壬午年媒驻立商业契卖奴母子昆”(P2-1)。“承”或者“承望恩事”或“承指教事”与“望恩”成对出现,绝大多数情况下,申诉状正文部分抬头出现“望恩”则结尾必出现“承”、“承望恩事”或“承指教事”。

值得一提的是,某一申诉状正文部分的抬头并不仅限于“望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会出现“承开”“承纳”“承领”“领”等词。其中,“承开”可理解为“承蒙本镇王洪恩而开列某事的清单”(P25-6),“承纳”可理解为“承蒙本镇王洪恩而希望本镇王纳某物”(P23-7)。“承领”可理解为“承蒙本镇王洪恩而由本人领某物”(P64-2),“领”也可作此解释(P52-1)。“望恩”“承开”“承纳”“承领”“领”等词所表达的意义固定。如前文所述,这些格式化用词所对应的申诉事项是固定的,这也反映了申诉状的形式较为严格。在大多数情况下,正文抬头出现“承开”,则对应地会出现为某事而列的清单。正文抬头出现“承纳”,则对应地会以“兹纳”结尾。正文抬头出现“承领”,则对应地会以“兹领”结尾。

“彼”。“彼”在古代与现代汉语中一般指代他者,但“彼”在契约与申诉状中有其特殊含义。据笔者统计,在大多数情况下,“彼”在契约与申诉状中都指代债权人、申诉人本人,如“兹年有令本镇王许彼卖亲子”(P53-3)、“壬申年彼夫名该合彦”(P55-2)。把握“彼”字的独特之处能帮助我们理清一份契约或申诉状中的人物关系。在笔者看来,这种用“彼”来称呼本人的作法体现了订契与申诉行为的客观性,从而体现出当时占人社会中契约意识的成熟。

“居”。“居”字在档案中表示的意义也较特殊,所规定的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如“今到木茶锦家乃雇册昆涂居”(P11-1)一句中,“居”表示昆涂依附于木茶锦并在木茶锦家居住。在某些情况下,“居”与“借”也合在一起使用,如“交许名尚诱居借于媒教”(P54-3)一句中,“居”表示尚诱依附于媒教并在媒教家居住。

“致”。“致”字在各类文件中都表示使某事发生。如“以致文桂捉尚喂为奴”(P18-1),其意思大致为“文桂捉尚喂将尚喂当作奴”。“公堂官付队护还他奴致捉奴队护妻”(P23-3),其意思大致为“公堂官命令队护还他奴,这使得公堂官捉队护妻之奴”。“于离册由例常年搜牧养牛X祈天会例致别准无收税以下”(P79-4),其意思大致为“于离蛮册按照定例,常年搜牧养牛,这使得本镇王单独准许于离蛮册不用纳税”。

占婆史是越南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潘陀浪王宫档案是研究占婆史的重要史料,而档案的中文部分亦是深入研究占人经济社会情形所不可或缺的。以上三部分内容即是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占婆王府档案原件而在分类、体例、语法及字词等方面对该档案中文部分所做的具体解读。这一工作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潘陀浪王宫档案的中文部分,从而为占婆史的研究提供一定帮助。

[1] 牛军凯.潘陀浪王宫档案与晚期占婆史研究——占婆王府档案再讨论与补编[J].东南亚南亚研究,2012(1):71-78.

[2] 陈智超.十八世纪占婆王府档案目录及说明[J].社会科学战线,1984(2):185-186.

[3] 张桦.占婆亡国后顺城地区土地状况与奴隶制度——以十八世纪潘陀浪王宫中文档案为中心的研究[J].海洋史研究(第七辑),2015(1):58-123.

SPECIF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INESE ARCHIVES OF PANTUO WAVE PALACE

YIN Chi

(DepartmentofHistory,Beij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Pantuo Wave Palace archiv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ing the history of Champa in the south region of Vietnam. There is a category of documents containing 'word' in the archives in terms of classification in addition to contracts, appeals for revision and official documents. Official documents include not only orders and reports between subordinates but also tax books. In terms of specific content, all kinds of documents have very strict styles. Some special grammar and words play a key role in the seman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archived files. In terms of grammar,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inversion and omission. In terms of words,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some words and phrases such as 'by', 'I' ,'accept' and so on. Further research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ocuments in terms of classification, style, grammar and words will help to study the history of Champa.

Pantuo Wave Palace archives; classification; style; grammar; word

2016-06-25

印驰(1990-),男,湖北仙桃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东南亚史研究工作。

1673-1751(2016)04-0085-06

K333.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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